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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宋朝的历史中,三冗问题贯穿了始终。其中冗官问题是宋积贫积弱局面的一个重要原因,也对宋朝的社会的方方面面产生了深刻的影响。研究宋人对冗官的评价,有助于我们把握当时的时代环境,对宋朝的冗官有更全面的了解。
关键词:宋代;冗官;看法
一、背景
宋初的行政机构和官制基本沿袭唐和五代的旧制,冗官问题并不严重。政权初建,宋太祖更关心的是时局的稳定,于开宝三年(970年)下诏 ,“与其冗员而重费,不若省官以益俸”,要求各地“以户口为率,差减其员[1]”。在对待后周旧臣去留的问题上,他保留旧臣原有的官职,并给其俸禄。但这些官职中大多数是虚设,并没有实际的职能。在他对中央政府行政机构的改革中,建立了中书与枢密院对掌文武大政的中央体制并实行了官与实际职务相分离的差遣制度。这就使得行政机构逐渐庞大,极近臃肿,人员混杂,同时也埋下了冗官的隐患。真宗之后,冗官现象更为严重。到仁宗时,官吏“冗员”已是三员守一缺,约计一万余人,此时的冗官问题已经十分严重,地方官员的冗滥始于仁宗庆历年间监司、郡守举荐部吏。据包拯在仁宗皇佑年间( 1049~1054)所奏: 景德、祥符年间,文武官总数为九千七百八十五员 ,“今内外官属总一万七千三百余员 ,其未授差遣京官使臣及守选人万在数内 ,较之先朝,才四十余年,已愈一倍多矣。”[2]叶梦得《石林燕语》撰:本朝宰相,自建隆元年,至元祐四年,一百三十年,凡五十人;自元祐五年至今,紹兴六年,四十六年,凡二十八人,幾倍於前也。[3]由此可看出,单就宰相的数量而言,从宋朝建隆元年至高宗绍兴六年期间倍增。宋朝的冗官问题日益严重,越来越多的有识之士提出建议,决心解决冗官问题带来的弊端。既然要解决此弊端,首先要分析冗官问题产生的原因。
二、原因
宋初,宋太祖为了稳定政权,在制度上沿袭后周旧制,在人员的去留问题上,依旧留人、留官,仍给其俸禄,旧的官职、机构保留,新的掌握实权的机构不断增多,成为冗官问题出现的一个节点。
根据记载,大致冗官出现的主要原因大体有以下几点:
(一)恩荫制度
唐朝时,恩荫制度荫补的范围还比较小,到了宋朝经过发展,范围从亲属扩展到门人、朋友等,荫补的对象不断增多,数量不断增加,荫补的条件也越来越宽松。《苏舜钦集》载:“太尉文正公,即公之伯父,祥符中为大丞相,阴公为太常寺奉礼郎……尚未冠,又以文闻奏御,召试学士院,考入进士第。刘尚书筠在翰林,与诸公交荐,遂充馆阁校勘,转中丞太常博士,迁集贤校理,改祠部员外郎,时年始二十五。……公年三十八为尚书郎。”[4]宰相王旦之侄王质专管迅速,年25已为郎官,38岁即为省郎。良翰在谏省,成恭皇后受册,官内外亲属二十五人,良翰论其冗,诏减七人。[5]可见当时恩荫制度下多少人的官职得之容易,在减少恩荫人数的前提下还是有皇后的亲属25人被受官。
包拯曾言:臣窃见广南应系知州,例差奏荫京朝官初任知县及一考者。伏况世禄之胄,鲜惇义教,童孺之岁,便忝仕籍,未尝学政,即使司民,甫越朞年,又移典郡,且一邑之事尚未练悉,六条之重,安可责成,地虽远僻,不可轻授。[6]他一针见血地指出了恩荫出身者为政之弊。
范仲淹也曾指出;“ 梅遇南效并圣节, 各奏子允京官, 少卿监奏, 子充试衔, 其正郎带职员外郎。其大两省等官, 既奏得子充京官, 明异于庶僚, 大示区别, 复更每岁奏荫, 积成冗官。假有任学士以上官, 经二十年者, 则一家兄弟子孙出京官二十人, 仍接次升朝, 此滥进之极也。”
据理宗朝时姚勉所说:“如今冗官的弊端,都是因为恩荫的人数太多。三年一次通过考试做官的也仅仅有数百人,然而通过荫补做官的每年就有百余人,三年之后,也达到了数百人。纵观各州县的入仕官员,是进士的人不超过十分之三,反而荫补者为官的占了十分之七。”难道只是因为进士做官的原因才造成了冗官之弊?由此可知,荫补之人过多时导致冗官问题产生的原因之一。
(二)科举制度
宋朝的科举制度与前代相比,其取士的数量大大增多。为了防止作弊,实行了誊录和糊名,还实行锁院制度。这无疑让那些寒门士子看到了自己有公平竞争的可能。苏舜钦言:“皇考易简,太平兴国中,首登进士第,才十年遂参大政。”[7]说明宋初科举出身者升迁他特别快。《宋史·选举制志》卷一《科目·天圣初》记载:“时取才唯进士、诸科为最广”。进士、诸科中,又以“进士得人为盛”,“登上第者,不数年辄赫然显贵矣”。考取了进士的人,不到数年的时间就变成了达官显贵,这更让那些贫寒的读书人有了考取功名、进身仕途的希望。“金榜题名时”成了他们读书的动力。据载,宋太宗在位二十二年,仅进士一科取人近万名。宋人也称进士科为“将相科”[8],这就不难看出进士一科在取官方面占了很大的比重。更有甚者, 宋朝还专为那些久试不中、老年无成的举人设“特奏名”一科,而这些人往往办事效率低下,大多数人并不能负担自己的职位所要求的工作,其中更有贪赃枉法之辈,剥夺百姓,民众苦不堪言。录取的官员数量多了,但职位却有限,这样就造成了冗官之弊。
(三)磨勘制度
磨勘是唐宋官员考绩升迁的制度。宋代设磨勘院主持官吏的考核升迁,并确定磨勘的名称。真宗时规定文武官职满三年,给予磨勘迁秩。在京的京朝官,磨勘时例须引对,表示由皇帝亲扑克升擢。宋范仲淹《答手诏条陈十事》:“今文资三年一迁,武职五年一迁,谓之磨勘。”宋朝文官三年一磨勘,武官五年一磨勘,这本可以考察官员政绩优劣与否,以便择优而取,也能在一定程度上抑制官员腐败的状况。但是在腐朽的官僚体制的影响下,磨勘制度并没有在施行过程中得到很好的执行。如南宋末年,韩侂胄、贾似道等人担任宰相,贪赃枉法,在任用官员方面一手遮天。“陈自强以侂胄童子师,自选人不数年致位宰相。陈自强托庇韩侂胄的权势,数年间即由选人飞升为宰相。范仲淹在《答手诏条陈十事》中言:“不限内外, 不问劳逸, 贤不肖并进… … 虽愚暗鄙狠, 人莫齿之, 而三年一迁, 坐至卿垂郎者, 历历皆是。”磨勘一般只要在任上没有过失一般都予以升迁,不以能力排高低,而以资历年限为考虑升迁的首要标准,以至于其中有些官員素质低下,办案效率不高,却借机搜刮民脂民膏,大肆敛财,但这样仍然升迁的人比比皆是。 (四)致仕制度
致仕制度即与官员退休相关的制度。宋代基本沿袭唐七十致仕之制。宋初太宗时规定:“朝廷之制,七十致仕。”北宋初期,由于局势不稳定,官员较少,“七十致仕”并未严格执行。很多是超过七十岁的,真宗咸平五年(1002年),有诏云:“文武官年七十以上求退者,许致仕”。庆元二年(1196)致仕,…六年七月薨,年七十九。[9]黄洽致仕是已经75岁,由此可看出宋代文臣致仕制度执行得并不严格。明年(干道二年)三月,告老,上谕曰:“祖宗时,近臣有年踰八十尚留者,卿之齿未也。命却其章。闰月,复申前请。上度不可夺,诏提举江州太平兴国宫,赐茶、药、御书,恩礼尤渥,公卿祖帐都门外,搢绅荣之。时闽、粤、江西岁饥盗起,执羔陛辞以为言,诏遣太府丞马希言使诸路振救之。干道六年卒,年七十七。”[10]从这段材料中可以知道:侍读周執羔70多岁的高龄仍不被允许致仕;而近臣中仍有年踰八十还留在朝中的官员。此外,宁宗时,楼钥七十岁才被任为宰执,林大中落仕死于任上。宋代致仕官自真宗始给半俸。这样造成很多官员不愿致仕,更愿意留在职位上获取更多的利益。
此外,宋朝的添差官制度、宫观官制度、祠禄官等也是冗官形成的原因。
三、应对措施
分析了冗官成因后,宋朝的官员也提出了一系列整治措施。
(一)面对恩荫之滥,首先,范仲淹在《答手诏条陈十事》中提出了“抑侥幸”。“臣请特降诏书,今后两府并两省官等遇大礼,许奏一子充京官,如奏弟侄骨肉,即与试衔外,每年圣节更不得陈乞,如别有勋劳者闻于外,非时赐一字官……两省遇大礼,各奏荐子孙,其正郎带馆职员外郎并省府推判官外,任提点刑狱以上遇大礼,合该奏荐子孙者,须是在任及二周年方得陈乞。”限制侥幸做官和升官的途径。纨绔子弟又不干正事,只知相互包庇,结党营私。为了国家政治的清明和减少财政开支考虑,应该限制高级官员的恩荫特权,防止他们的子弟充任馆阁要职。他建议,两府、两省等官,遇大礼祭祀南郊方许奏一子充京官,其他官员人数也应加以限制。宋·姚勉:《雪坡集》卷7《癸丑廷對》:“臣謂任子之恩,朝廷當稍加裁抑,不至冗紛。三嵗一郊,少減奏薦之數;每嵗一銓,必嚴考覈之法。如祥符之詔令,於國學習書二年,使稍知道,然後如淳熙之議以試之,斯可矣。否則,亦文耳文,豈足知任子之賢否哉?”姚勉建议稍微加以裁减抑制,使它不至于造成冗官的混乱。三年一次荐举,减少荐举的数量。每年进行一次筛选,严格考核制度。对于诏令之类的,要在国学馆学习两年,使官员渐渐理解其内涵,之后再进行测试。
1、科举之弊,历朝都有。对于科举造成的官员增多的现象,范仲淹等人在庆历新政中试图改革科举制,先履行而后艺业,先策论而后诗赋,并废除糊名等考试制度。仁宗朝时,冗官之弊日益影响国家安定。包拯强烈建议“澄汰冗杂”,裁减多余的官吏和勤杂人员,严格科举制度,科举考试公榜无名的全部免除,恢复封驳制度、改进补阙方法等。
2、对于磨勘制度,上文已提到范仲淹对其进行了分析,并提出了自己的主张:“……谁肯为陛下兴公家之利,救生民之病,去政事之弊,葺纪纲之坏哉?”如果选官只看资历而不问成绩,那谁还肯为陛下效命,谁会帮助陛下治理百姓,谁会帮助陛下处理政事,谁又能为陛下整顿法制?”他提出“明黜陟”,应该建立一套完整的考核制度。王安石在《王安石全集·上仁宗皇帝言事书》中批判这种升迁制度是“不问其德之所宜,而间其出身之后先,不论其才之称否,而论其历任之多少。”对于磨勘制度给那些并没有真才实学的官员带来的晋升之路的状况,王安石进行了激烈的批判。“朝廷有所任使,非其资序,则相议而汕之”,“明知其无能而不肖,苟非有罪,为在事者所幼,不敢以其不胜任而辄退之”。因此,王安石坚决主张废除这种按资序叙迁的制度,考核官员应按照政绩升迁。
3、在官员致仕方面,“年老昏昧,视听不明,行李艰涩,职事全然不治”者,仍“贪禄不止”,[11] 更有甚者,“病老还家,且还尚贪权势,不能力辞”。包拯对于这些人进行严厉的批评,并要求严格致仕制度,对于不听劝告的人,他甚至还会进行弹劾。北宋统治者对及时落仕的官员也会给予奖励,对年老仍不致仕的加以惩戒。
除上述建议之外,对于冗官之弊的建议,还有些别的记载。《全宋文 卷一○四》记:“其四,省冗官,曰:古人建官,初不必备者,惟得其人也。国家封疆虽踰前世,而分设庶官实倍常数,意欲尽笼天下之利,而民物转加凋弊。二十年前,江、淮诸郡,扬、楚最居要冲,务穰事众,地广民繁。然止设知州一人署领官事,其馀通判官、推官及州官等,悉皆分筦榷务、仓库。当时事无不集,兼少狱讼。其后十年,臣任扬州时,朝廷添置监临、使臣等职,实逾本州官数。诸州冗员,似此非一。……若县令、簿、尉等官自前多不备置,可兼者兼之,如此则冗官汰矣。”相较于之前的诸州官员人数,如今的官员数量已经远远超过了之前,并且超过了实际需要官职的数量。这位官员还希望长官裁减冗官,使各州县的县令、主簿、校尉等由能者兼之,则冗官可以被淘汰。《全宋文 卷二二一八三》记载:“路提舉保甲钱粮司名列监司,实无职事。逐处郡县惟有封桩钱数百千文、历五七道,一月之间一转结而已。每至巡教,无可指挥,从使州县有逢迎烦扰之弊。若俾他司兼之,理无不可。伏乞废罢,以省冗员。”两则材料不约而同地提出了要将一个没有实际职务的路提举保甲钱粮司交给他司兼而管之,以此来裁减官员。
结 语:冗官在宋初就已经出现,终宋一朝都在试图革除冗官的弊端。无论是庆历新政中裁减冗官的措施,还是王安石变法中对其表面的触碰,冗官问题始终存在。通过分析宋人对冗官产生的原因的看法及一些建议,我们可以看出这些做法都不能真正的革除弊端。这是因为冗官的存在让地主阶级获得了巨大的利益,他们可以对这种弊端加以改革,但并不会真正去废除让他们为之受益的制度。《宋史》云:时议者欲制宗室应举锁试之额,限添差岳祠,减臣僚荐举,定文武任子,严特奏之等,展郊禋之岁,缓科举之期,枢谓:“此皆近来从窄之论,人君惟天是则,不可行也。”[12]遂抗疏劝上推广大以存国体。这就说明了宋孝宗时裁减冗官之难。这并不是仁宗一朝的现象,而是整个宋朝在冗官问题上的状况。 注释:
[1] (元)脱脱等:《宋史》卷158《选举四》,北京:中华书局,1977年,第3012页。
[2](宋)张田:《包拯集》卷1,北京:中华书局,1963年。
[3] (宋)叶梦得:《石林燕语》卷2,北京:中华书局,2006年,第36页。
[4](宋)苏舜钦著,沈文倬校:《苏舜钦集》卷16《朝奉大夫尚书度支郎中允天章阁待制知陜州军府事平晋县开国男食邑三百户上护军賜紫金鱼袋王公行状》,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11年。
[5](元)脱脱等:《宋史》卷387《周执羔传》,北京:中华书局,1977年,第11883-11884页。
[6](宋)包拯撰、杨国宜校注:《包拯集校注》卷3《请选广南知州》,安徽:黄山书社,1999年,第227页。
[7](宋)苏舜钦著,沈文倬校:《苏舜钦集》卷14《先公墓志銘并序》,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点校本,2011年,第173页。
[8](宋)林駉、黄履翁撰:《古今源流至论·续集》卷10《科举》,明万历十八年书林郑世魁宗文堂刊本。
[9](元)脱脱等:《宋史》卷388《黄洽传》,北京:中华书局,1977年,第11874页。
[10](元)脱脱等:《宋史》卷388《周执羔传》,北京:中华书局,1977年,第11899页。
[11](宋)欧阳修:《欧阳永叔集》卷一三,北京:商务印书馆。
[12](元)脱脱等:《宋史》卷388《袁枢传》,北京:中华书局,1977年,第11935页。
参考文献:
(一)古籍文献
[1](宋)张田:《包拯集》卷1,北京:中华书局,1963年。
[2](元)脱脱等:《宋史》,北京:中华书局,1977年。
[3](宋)包拯撰、杨国宜校注:《包拯集校注》,安徽:黄山书社,1999年。
[4](宋)李焘:《续资治通鉴长编》,北京:中华书局,2004年。
[5](宋)叶梦得:《石林燕语》,北京:中华书局,2006年。
[6]龚延明:《宋代官制辞典》,北京:中华书局,1997年。
[7]刘立夫:《论宋代冗官之成因》,《华中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1997年第3期。
[8]李裕民:《宋代冗官问题新论》,《宋史研究》,2002年。
[9]周淑文:《宋代冗官问题的思考》,《江苏开放大学学报》,1999年第4期。
[10]文畅平:《宋代“冗官”现象的形成及其影响》,《衡阳师范学报》,1999年第2期。
[11]王全会:《浅析北宋冗官局面的成因》,《东疆学刊哲学社会科学版》,1993年第4期。
关键词:宋代;冗官;看法
一、背景
宋初的行政机构和官制基本沿袭唐和五代的旧制,冗官问题并不严重。政权初建,宋太祖更关心的是时局的稳定,于开宝三年(970年)下诏 ,“与其冗员而重费,不若省官以益俸”,要求各地“以户口为率,差减其员[1]”。在对待后周旧臣去留的问题上,他保留旧臣原有的官职,并给其俸禄。但这些官职中大多数是虚设,并没有实际的职能。在他对中央政府行政机构的改革中,建立了中书与枢密院对掌文武大政的中央体制并实行了官与实际职务相分离的差遣制度。这就使得行政机构逐渐庞大,极近臃肿,人员混杂,同时也埋下了冗官的隐患。真宗之后,冗官现象更为严重。到仁宗时,官吏“冗员”已是三员守一缺,约计一万余人,此时的冗官问题已经十分严重,地方官员的冗滥始于仁宗庆历年间监司、郡守举荐部吏。据包拯在仁宗皇佑年间( 1049~1054)所奏: 景德、祥符年间,文武官总数为九千七百八十五员 ,“今内外官属总一万七千三百余员 ,其未授差遣京官使臣及守选人万在数内 ,较之先朝,才四十余年,已愈一倍多矣。”[2]叶梦得《石林燕语》撰:本朝宰相,自建隆元年,至元祐四年,一百三十年,凡五十人;自元祐五年至今,紹兴六年,四十六年,凡二十八人,幾倍於前也。[3]由此可看出,单就宰相的数量而言,从宋朝建隆元年至高宗绍兴六年期间倍增。宋朝的冗官问题日益严重,越来越多的有识之士提出建议,决心解决冗官问题带来的弊端。既然要解决此弊端,首先要分析冗官问题产生的原因。
二、原因
宋初,宋太祖为了稳定政权,在制度上沿袭后周旧制,在人员的去留问题上,依旧留人、留官,仍给其俸禄,旧的官职、机构保留,新的掌握实权的机构不断增多,成为冗官问题出现的一个节点。
根据记载,大致冗官出现的主要原因大体有以下几点:
(一)恩荫制度
唐朝时,恩荫制度荫补的范围还比较小,到了宋朝经过发展,范围从亲属扩展到门人、朋友等,荫补的对象不断增多,数量不断增加,荫补的条件也越来越宽松。《苏舜钦集》载:“太尉文正公,即公之伯父,祥符中为大丞相,阴公为太常寺奉礼郎……尚未冠,又以文闻奏御,召试学士院,考入进士第。刘尚书筠在翰林,与诸公交荐,遂充馆阁校勘,转中丞太常博士,迁集贤校理,改祠部员外郎,时年始二十五。……公年三十八为尚书郎。”[4]宰相王旦之侄王质专管迅速,年25已为郎官,38岁即为省郎。良翰在谏省,成恭皇后受册,官内外亲属二十五人,良翰论其冗,诏减七人。[5]可见当时恩荫制度下多少人的官职得之容易,在减少恩荫人数的前提下还是有皇后的亲属25人被受官。
包拯曾言:臣窃见广南应系知州,例差奏荫京朝官初任知县及一考者。伏况世禄之胄,鲜惇义教,童孺之岁,便忝仕籍,未尝学政,即使司民,甫越朞年,又移典郡,且一邑之事尚未练悉,六条之重,安可责成,地虽远僻,不可轻授。[6]他一针见血地指出了恩荫出身者为政之弊。
范仲淹也曾指出;“ 梅遇南效并圣节, 各奏子允京官, 少卿监奏, 子充试衔, 其正郎带职员外郎。其大两省等官, 既奏得子充京官, 明异于庶僚, 大示区别, 复更每岁奏荫, 积成冗官。假有任学士以上官, 经二十年者, 则一家兄弟子孙出京官二十人, 仍接次升朝, 此滥进之极也。”
据理宗朝时姚勉所说:“如今冗官的弊端,都是因为恩荫的人数太多。三年一次通过考试做官的也仅仅有数百人,然而通过荫补做官的每年就有百余人,三年之后,也达到了数百人。纵观各州县的入仕官员,是进士的人不超过十分之三,反而荫补者为官的占了十分之七。”难道只是因为进士做官的原因才造成了冗官之弊?由此可知,荫补之人过多时导致冗官问题产生的原因之一。
(二)科举制度
宋朝的科举制度与前代相比,其取士的数量大大增多。为了防止作弊,实行了誊录和糊名,还实行锁院制度。这无疑让那些寒门士子看到了自己有公平竞争的可能。苏舜钦言:“皇考易简,太平兴国中,首登进士第,才十年遂参大政。”[7]说明宋初科举出身者升迁他特别快。《宋史·选举制志》卷一《科目·天圣初》记载:“时取才唯进士、诸科为最广”。进士、诸科中,又以“进士得人为盛”,“登上第者,不数年辄赫然显贵矣”。考取了进士的人,不到数年的时间就变成了达官显贵,这更让那些贫寒的读书人有了考取功名、进身仕途的希望。“金榜题名时”成了他们读书的动力。据载,宋太宗在位二十二年,仅进士一科取人近万名。宋人也称进士科为“将相科”[8],这就不难看出进士一科在取官方面占了很大的比重。更有甚者, 宋朝还专为那些久试不中、老年无成的举人设“特奏名”一科,而这些人往往办事效率低下,大多数人并不能负担自己的职位所要求的工作,其中更有贪赃枉法之辈,剥夺百姓,民众苦不堪言。录取的官员数量多了,但职位却有限,这样就造成了冗官之弊。
(三)磨勘制度
磨勘是唐宋官员考绩升迁的制度。宋代设磨勘院主持官吏的考核升迁,并确定磨勘的名称。真宗时规定文武官职满三年,给予磨勘迁秩。在京的京朝官,磨勘时例须引对,表示由皇帝亲扑克升擢。宋范仲淹《答手诏条陈十事》:“今文资三年一迁,武职五年一迁,谓之磨勘。”宋朝文官三年一磨勘,武官五年一磨勘,这本可以考察官员政绩优劣与否,以便择优而取,也能在一定程度上抑制官员腐败的状况。但是在腐朽的官僚体制的影响下,磨勘制度并没有在施行过程中得到很好的执行。如南宋末年,韩侂胄、贾似道等人担任宰相,贪赃枉法,在任用官员方面一手遮天。“陈自强以侂胄童子师,自选人不数年致位宰相。陈自强托庇韩侂胄的权势,数年间即由选人飞升为宰相。范仲淹在《答手诏条陈十事》中言:“不限内外, 不问劳逸, 贤不肖并进… … 虽愚暗鄙狠, 人莫齿之, 而三年一迁, 坐至卿垂郎者, 历历皆是。”磨勘一般只要在任上没有过失一般都予以升迁,不以能力排高低,而以资历年限为考虑升迁的首要标准,以至于其中有些官員素质低下,办案效率不高,却借机搜刮民脂民膏,大肆敛财,但这样仍然升迁的人比比皆是。 (四)致仕制度
致仕制度即与官员退休相关的制度。宋代基本沿袭唐七十致仕之制。宋初太宗时规定:“朝廷之制,七十致仕。”北宋初期,由于局势不稳定,官员较少,“七十致仕”并未严格执行。很多是超过七十岁的,真宗咸平五年(1002年),有诏云:“文武官年七十以上求退者,许致仕”。庆元二年(1196)致仕,…六年七月薨,年七十九。[9]黄洽致仕是已经75岁,由此可看出宋代文臣致仕制度执行得并不严格。明年(干道二年)三月,告老,上谕曰:“祖宗时,近臣有年踰八十尚留者,卿之齿未也。命却其章。闰月,复申前请。上度不可夺,诏提举江州太平兴国宫,赐茶、药、御书,恩礼尤渥,公卿祖帐都门外,搢绅荣之。时闽、粤、江西岁饥盗起,执羔陛辞以为言,诏遣太府丞马希言使诸路振救之。干道六年卒,年七十七。”[10]从这段材料中可以知道:侍读周執羔70多岁的高龄仍不被允许致仕;而近臣中仍有年踰八十还留在朝中的官员。此外,宁宗时,楼钥七十岁才被任为宰执,林大中落仕死于任上。宋代致仕官自真宗始给半俸。这样造成很多官员不愿致仕,更愿意留在职位上获取更多的利益。
此外,宋朝的添差官制度、宫观官制度、祠禄官等也是冗官形成的原因。
三、应对措施
分析了冗官成因后,宋朝的官员也提出了一系列整治措施。
(一)面对恩荫之滥,首先,范仲淹在《答手诏条陈十事》中提出了“抑侥幸”。“臣请特降诏书,今后两府并两省官等遇大礼,许奏一子充京官,如奏弟侄骨肉,即与试衔外,每年圣节更不得陈乞,如别有勋劳者闻于外,非时赐一字官……两省遇大礼,各奏荐子孙,其正郎带馆职员外郎并省府推判官外,任提点刑狱以上遇大礼,合该奏荐子孙者,须是在任及二周年方得陈乞。”限制侥幸做官和升官的途径。纨绔子弟又不干正事,只知相互包庇,结党营私。为了国家政治的清明和减少财政开支考虑,应该限制高级官员的恩荫特权,防止他们的子弟充任馆阁要职。他建议,两府、两省等官,遇大礼祭祀南郊方许奏一子充京官,其他官员人数也应加以限制。宋·姚勉:《雪坡集》卷7《癸丑廷對》:“臣謂任子之恩,朝廷當稍加裁抑,不至冗紛。三嵗一郊,少減奏薦之數;每嵗一銓,必嚴考覈之法。如祥符之詔令,於國學習書二年,使稍知道,然後如淳熙之議以試之,斯可矣。否則,亦文耳文,豈足知任子之賢否哉?”姚勉建议稍微加以裁减抑制,使它不至于造成冗官的混乱。三年一次荐举,减少荐举的数量。每年进行一次筛选,严格考核制度。对于诏令之类的,要在国学馆学习两年,使官员渐渐理解其内涵,之后再进行测试。
1、科举之弊,历朝都有。对于科举造成的官员增多的现象,范仲淹等人在庆历新政中试图改革科举制,先履行而后艺业,先策论而后诗赋,并废除糊名等考试制度。仁宗朝时,冗官之弊日益影响国家安定。包拯强烈建议“澄汰冗杂”,裁减多余的官吏和勤杂人员,严格科举制度,科举考试公榜无名的全部免除,恢复封驳制度、改进补阙方法等。
2、对于磨勘制度,上文已提到范仲淹对其进行了分析,并提出了自己的主张:“……谁肯为陛下兴公家之利,救生民之病,去政事之弊,葺纪纲之坏哉?”如果选官只看资历而不问成绩,那谁还肯为陛下效命,谁会帮助陛下治理百姓,谁会帮助陛下处理政事,谁又能为陛下整顿法制?”他提出“明黜陟”,应该建立一套完整的考核制度。王安石在《王安石全集·上仁宗皇帝言事书》中批判这种升迁制度是“不问其德之所宜,而间其出身之后先,不论其才之称否,而论其历任之多少。”对于磨勘制度给那些并没有真才实学的官员带来的晋升之路的状况,王安石进行了激烈的批判。“朝廷有所任使,非其资序,则相议而汕之”,“明知其无能而不肖,苟非有罪,为在事者所幼,不敢以其不胜任而辄退之”。因此,王安石坚决主张废除这种按资序叙迁的制度,考核官员应按照政绩升迁。
3、在官员致仕方面,“年老昏昧,视听不明,行李艰涩,职事全然不治”者,仍“贪禄不止”,[11] 更有甚者,“病老还家,且还尚贪权势,不能力辞”。包拯对于这些人进行严厉的批评,并要求严格致仕制度,对于不听劝告的人,他甚至还会进行弹劾。北宋统治者对及时落仕的官员也会给予奖励,对年老仍不致仕的加以惩戒。
除上述建议之外,对于冗官之弊的建议,还有些别的记载。《全宋文 卷一○四》记:“其四,省冗官,曰:古人建官,初不必备者,惟得其人也。国家封疆虽踰前世,而分设庶官实倍常数,意欲尽笼天下之利,而民物转加凋弊。二十年前,江、淮诸郡,扬、楚最居要冲,务穰事众,地广民繁。然止设知州一人署领官事,其馀通判官、推官及州官等,悉皆分筦榷务、仓库。当时事无不集,兼少狱讼。其后十年,臣任扬州时,朝廷添置监临、使臣等职,实逾本州官数。诸州冗员,似此非一。……若县令、簿、尉等官自前多不备置,可兼者兼之,如此则冗官汰矣。”相较于之前的诸州官员人数,如今的官员数量已经远远超过了之前,并且超过了实际需要官职的数量。这位官员还希望长官裁减冗官,使各州县的县令、主簿、校尉等由能者兼之,则冗官可以被淘汰。《全宋文 卷二二一八三》记载:“路提舉保甲钱粮司名列监司,实无职事。逐处郡县惟有封桩钱数百千文、历五七道,一月之间一转结而已。每至巡教,无可指挥,从使州县有逢迎烦扰之弊。若俾他司兼之,理无不可。伏乞废罢,以省冗员。”两则材料不约而同地提出了要将一个没有实际职务的路提举保甲钱粮司交给他司兼而管之,以此来裁减官员。
结 语:冗官在宋初就已经出现,终宋一朝都在试图革除冗官的弊端。无论是庆历新政中裁减冗官的措施,还是王安石变法中对其表面的触碰,冗官问题始终存在。通过分析宋人对冗官产生的原因的看法及一些建议,我们可以看出这些做法都不能真正的革除弊端。这是因为冗官的存在让地主阶级获得了巨大的利益,他们可以对这种弊端加以改革,但并不会真正去废除让他们为之受益的制度。《宋史》云:时议者欲制宗室应举锁试之额,限添差岳祠,减臣僚荐举,定文武任子,严特奏之等,展郊禋之岁,缓科举之期,枢谓:“此皆近来从窄之论,人君惟天是则,不可行也。”[12]遂抗疏劝上推广大以存国体。这就说明了宋孝宗时裁减冗官之难。这并不是仁宗一朝的现象,而是整个宋朝在冗官问题上的状况。 注释:
[1] (元)脱脱等:《宋史》卷158《选举四》,北京:中华书局,1977年,第3012页。
[2](宋)张田:《包拯集》卷1,北京:中华书局,1963年。
[3] (宋)叶梦得:《石林燕语》卷2,北京:中华书局,2006年,第36页。
[4](宋)苏舜钦著,沈文倬校:《苏舜钦集》卷16《朝奉大夫尚书度支郎中允天章阁待制知陜州军府事平晋县开国男食邑三百户上护军賜紫金鱼袋王公行状》,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11年。
[5](元)脱脱等:《宋史》卷387《周执羔传》,北京:中华书局,1977年,第11883-11884页。
[6](宋)包拯撰、杨国宜校注:《包拯集校注》卷3《请选广南知州》,安徽:黄山书社,1999年,第227页。
[7](宋)苏舜钦著,沈文倬校:《苏舜钦集》卷14《先公墓志銘并序》,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点校本,2011年,第173页。
[8](宋)林駉、黄履翁撰:《古今源流至论·续集》卷10《科举》,明万历十八年书林郑世魁宗文堂刊本。
[9](元)脱脱等:《宋史》卷388《黄洽传》,北京:中华书局,1977年,第11874页。
[10](元)脱脱等:《宋史》卷388《周执羔传》,北京:中华书局,1977年,第11899页。
[11](宋)欧阳修:《欧阳永叔集》卷一三,北京:商务印书馆。
[12](元)脱脱等:《宋史》卷388《袁枢传》,北京:中华书局,1977年,第11935页。
参考文献:
(一)古籍文献
[1](宋)张田:《包拯集》卷1,北京:中华书局,1963年。
[2](元)脱脱等:《宋史》,北京:中华书局,1977年。
[3](宋)包拯撰、杨国宜校注:《包拯集校注》,安徽:黄山书社,1999年。
[4](宋)李焘:《续资治通鉴长编》,北京:中华书局,2004年。
[5](宋)叶梦得:《石林燕语》,北京:中华书局,2006年。
[6]龚延明:《宋代官制辞典》,北京:中华书局,1997年。
[7]刘立夫:《论宋代冗官之成因》,《华中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1997年第3期。
[8]李裕民:《宋代冗官问题新论》,《宋史研究》,2002年。
[9]周淑文:《宋代冗官问题的思考》,《江苏开放大学学报》,1999年第4期。
[10]文畅平:《宋代“冗官”现象的形成及其影响》,《衡阳师范学报》,1999年第2期。
[11]王全会:《浅析北宋冗官局面的成因》,《东疆学刊哲学社会科学版》,1993年第4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