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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2015年12月上旬,互联网金融第四大玩家"e租宝"因涉嫌非法集资、洗钱、资金池、自融自保等被多地公安部门立案查处,涉及90余万投资用户的704亿元待还本金,引起业内和公众的高度关注。目前虽无"e租宝"从事洗钱犯罪的定论,但其设立皮包借款项目公司、虚构借款标的、在英属维京群岛设立离岸子公司、在金三角地区设立银行和自由贸易区等做法,却很可能为洗钱犯罪提供了极大的便利和广阔的空间。本文基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