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三权协调”与深圳的行政体制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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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六大报告指出,我国今后的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要“按照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和决策、执行、监督相协调的要求”继续深入进行。行政管理的决策权、执行权和监督权三权相互协调的改革内容是一种正在探索试验的新体制模式,其效果将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中国未来的政府管理整体格局。作为此项改革试验地的深圳,为此已经进行了较长时间的准备工作,市政府已经作出了总体动员和部署。这将是中国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中具有重要意义的举措,值得我们认真研究,密切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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