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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农业部进行后勤服务费用结算起步早,为实行结算制度打下基础农业部进行后勤服务费用结算是从1989年开始的.当时,农业部办公厅以(1989)农(办)字第2号印发了<下达后勤服务各项收费的暂行规定>,对房、水、食堂、医疗、电梯、信函、服务、治安、公用设施、电话、会议室、班车等13项收费项目明确了收费标准,确定每季度收取一次,由机关财务处按照确定标准按季度拨交机关服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