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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河南省方城县检察院依法立案查处民生专项资金发放环节被基层干部贪污、挪用的职务犯罪31人,涉案金额达500余万元。分析此类职务犯罪案件,发现民生专款监督管理中存在四大问题,应当引起重视。
心理失衡,村组干部集体腐败突出。窝案串案比例高达63%。村组干部协助政府落实民生政策,工作繁重艰巨,实际享有的地位待遇较差,导致产生“有权不用,过期作废”等扭曲的价值观,继而结成利益团体,利用职务便利贪污挪用民生专项资金。
手段隐蔽,资金运行审查监督困难。一是作案时间跨度长、次数多。由于基层农村民生专项资金多数按年度、月份收取或发放,单次作案获利较小,不易暴露,故该类犯罪具有持续性、多次性特点。二是利用对民生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存在的漏洞,采取收入不上账、少上账,虚列开支、多报、瞒报、虚假冒领、私自截留等比较隐蔽的手段作案。三是民生专项资金投放渠道多,惠及群体量大面宽,实施范围互有交叉,特别是城市社区居民流动性大,情况变更快,负有监管职责的部门缺乏统一、有效协调,更不可能对资金落实情况逐户实地考察,只能对照申报表册、账目进行形式审查,难以实现对资金运行的有效监管。
影响恶劣,极易诱发群众集体上访。民生专项资金具有社会福利、救灾救济、优抚安置等属性,故该类犯罪直接侵害群众切身利益,受害者众多,民愤极大,容易造成社会不稳定。
专款不专用,截留挤占问题严重。部分乡镇工作人员与村组(社区)干部串通勾结、弄虚作假,套取民生专项资金并擅自截留。个别乡镇工作人员为弥补公务经费紧张,默许或者勾结村组干部违规挤占民生专款。
為有效遏制民生专项资金领域职务犯罪发生,该院建议应采取四项措施加强防范。一是加强教育管理,遏制私欲膨胀。二是加强制度约束,严防权力寻租。三是加强资金监管,确保运行安全。四是加大查案力度,形成威慑效应。
心理失衡,村组干部集体腐败突出。窝案串案比例高达63%。村组干部协助政府落实民生政策,工作繁重艰巨,实际享有的地位待遇较差,导致产生“有权不用,过期作废”等扭曲的价值观,继而结成利益团体,利用职务便利贪污挪用民生专项资金。
手段隐蔽,资金运行审查监督困难。一是作案时间跨度长、次数多。由于基层农村民生专项资金多数按年度、月份收取或发放,单次作案获利较小,不易暴露,故该类犯罪具有持续性、多次性特点。二是利用对民生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存在的漏洞,采取收入不上账、少上账,虚列开支、多报、瞒报、虚假冒领、私自截留等比较隐蔽的手段作案。三是民生专项资金投放渠道多,惠及群体量大面宽,实施范围互有交叉,特别是城市社区居民流动性大,情况变更快,负有监管职责的部门缺乏统一、有效协调,更不可能对资金落实情况逐户实地考察,只能对照申报表册、账目进行形式审查,难以实现对资金运行的有效监管。
影响恶劣,极易诱发群众集体上访。民生专项资金具有社会福利、救灾救济、优抚安置等属性,故该类犯罪直接侵害群众切身利益,受害者众多,民愤极大,容易造成社会不稳定。
专款不专用,截留挤占问题严重。部分乡镇工作人员与村组(社区)干部串通勾结、弄虚作假,套取民生专项资金并擅自截留。个别乡镇工作人员为弥补公务经费紧张,默许或者勾结村组干部违规挤占民生专款。
為有效遏制民生专项资金领域职务犯罪发生,该院建议应采取四项措施加强防范。一是加强教育管理,遏制私欲膨胀。二是加强制度约束,严防权力寻租。三是加强资金监管,确保运行安全。四是加大查案力度,形成威慑效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