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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
去年年底,全国各地水价普涨,今年4月1日,南京首当其冲把生活用水价格由2.5元/立方米,上调到2.8元/立方米。两个月之后,昆明市从2.8元/吨上涨到3.45元/吨,而无锡、扬州、常州等地也纷纷把水价上调方案排上日程。
伴随着水价上涨,各地水价上调听证会也前赴后继地陆续召开。4月27日,上海市发改委举行居民用户水价调整听证会。5月6日,沈阳市物价局召开调整自来水价格征收标准听证会。7月11日,河南洛阳公告,定于31日召开城市供水价格改革调整听证会。

在经历了1985年到1997年水价征收快速发展的12年,1997年以后,水利工程供水价格才纳入了国家商品价格管理体系,许多省份开始将水费标准改为水价,并正式出台了一些水价办法,转为经营性收费管理,从此各地的水价开始越涨越高,各地的供水企业、水利工程,开始从持续了60年的亏本经营往商品化方向过渡。
截至2007年底的数据,我国36个大中城市居民生活用水供水水价的范围在0.6元/立方米-2.8元/立方米之间,平均水价为1.7元/立方米,已经是1988年的0.14元/立方米的12倍多。
涨价的理由
水价调价理由,大致几个:一,认为现有水价偏低,没有反映水资源的稀缺程度,导致浪费资源,涨价为节约、保护水资源;二,现有水价偏低导致供水企业长期处于亏损状态。供水企业为保证水质进一步提高,相应的设施改造、升级需要大量的资金,经营压力非常大。
此外,业内专家透露,水务领域外资专业企业的进入,也在一定程度上与自来水价格的调控有关。
对此,大多数人认为,提高市民节水意识是必要的,但不能以节约资源作为提价的理由。
简单使用涨价作为保护水资源的手段本身的合理性,有待商榷。通过价格杠杆进行资源节约仅仅是可能性之一。水资源对于每个人来说,首先是一种刚性需求,不论贫富贵贱,想活下去想生存就必须要喝水。如果通过价格上涨来节约资源,对于居民的最基本的刚性需求来说,就不具有说服力。
对于居民的生活用水来说,一个关键性的问题就是如何去核定最低用水需求。假如最低用水需求没有核定好,或者说核定很不合理,刚性基本需求不能得到满足,资源节约和居民最低生活用水保障之间发生冲突,节约资源就成为涨价彻头彻尾的幌子。
其次,从节约资源的角度来说,水资源的浪费,一方面是在用户这一方,但水务公司本身也有一个如何来节约资源的问题。上海市在本次调价会上有代表引用官方的数字,2008年上海自来水产销差率是达到17.5%,即生产100吨水,最后卖出去可能只有80多吨,也就是说将近1/5的水浪费掉了,如果将这一部分分摊到用水价格中,用户自己本身是无法控制的。针对供水企业把亏损的理由归于为水价偏低,公众普遍表示,水务单位在垄断经营的情况下,管理不善、人员超编,都可能是导致亏损的原因。
有媒体报道,法国水务巨头VEOLIA自1997年进入天津,获得第一个项目起的10多年时间,天津居民生活用水的价格先后上调了8次。要说没有利润,让人难以信服。在原因不明的情况下,以提价方式弥补亏损,难以让人心悦诚服。
水价的构成
对此,中国市政公用事业特许经营专家、建设部法规司副司长徐宗威解释,水价与其他工业产品价格有原则区别。水是公共产品,既要维护社会公共的利益,也要体现经营者合理的利益。
水价构成大体分三个方面,一是原水成本,二是运营成本,三是税费成本。这三块中,原水成本大概占水价的20%,运营成本大概占水价的70%,税费成本大概占10%。
运营成本中,又包括了四方面,一个是净水成本,过去一般要求的化验指标是36项,但现在国家提出,到2012年要达到106项化验指标。净水的要求提高了,水质提高了,成本也会上去。
第二个是输配成本,而且是很大一块。成品水输送到百姓家中,通过供水管网,而这供水管网的投资非常巨大。供水管网的输配成本是不是要摊到自来水价格中?一般观点,输配成本,即自来水的供水管网的建设投资,应该由公共财政来解决。
第三个是管理成本,随着科技手段逐步增加,管理水平提高,管理成本方面不应该再提高。
最后一个是收益成本,经营者合理回报的部分。徐宗威认为,收益成本基本上应该控制在社会平均利润水平之下,太高会形成垄断利润,将损害社会公众利益。
听证会:企业到底亏损在哪?
公用事业价格的调整,有一个听证会,但同时,大家也注意到,听证会不管怎么开,意见怎么不一致,后来不知道怎么就一致了,最后价格就调整了。从听证的角度来讲,怎么样能够更透明、更公开、更合理?
很多时候,听证会沦为涨价会,涨价原因没有让公众听得明明白白:主营业务收入多少,成本多少,负负收益到底负在什么地方?
讲到亏损,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供水企业亏损,到底是哪一部分成本没有解决。
如果说是输配成本,输配成本是不是公共财政?城市公共财政有没有给予必要的和应有的财政支持和财政补贴?这一块是不是完全解决或部分解决了经营企业这一块的成本支出?
又比如是管理成本。科技水平在提高,科技手段越来越多,管理水平也应该越来越现代化,这方面的成本应该逐渐降低。
同时管理成本中还有一些疑问。例如城市里边,喷洒道路、降低温度、浇灌公共绿地等等,大量用水的成本谁来出?是由公共财政来支持解决的,还是其他处理方法?企业是不是会将此笔费用打入水的价格里,由用户承担这笔费用。
要向公众讲明,水价成本的构成到底是什么。
许多水务企业,一讲调价就是“成本太高,一直在亏损经营”,那么亏损账如何细化?
另外一个问题,水务企业的经营管理一块,人员开支是否过高?浪费是否比较严重?有没有腐败情况出现?
再有就是城市的输水管网,这是基础设施,本应该由公共财政投入。假如没有投入,最后由消费者分摊,这实际上是地方政府将本应承担的公共服务的责任转嫁给消费者,甚至包括城市部分公共用水如果最终也要由水价分摊,这就是当地政府的责任问题。
公共事业企业:公益性与市场性的平衡
供水是属于公共事业范畴之内的,那么公共事业同企业利益之间的关系如何来处理?中国市政公用事业特许经营专家徐宗威认为,现在很多自来水企业确实是实行了特许经营,政府所以实行特许经营制度主要是针对生产公共产品而言,因为私人物品的生产不需要政府特许。实行特许经营实际上就是在公共部门和私人部门之间建设起一种合作关系,通过政府转移公共产品的特许经营权,运用市场的机制和办法,在政府部门和私人部门之间建立起一种涉及公共权益的经营市场,这个时候对企业的要求就不一样了。
第一点,要求企业要认真履行与政府签订的公共产品生产的特许经营合同,要保证产品的质量,要保证生产的连续性等等。
第二,要坚持政府定价的原则,公共产品和私人物品之间一个最大的区别,公共物品是由政府定价的,私人物品是由市场定价的。徐宗威认为在当前抗击金融危机,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形势下面,水价可以讨论,但不是调整的时候。现在需要强调的还是要在当前形势下怎么做好保障城市供水的工作,逐步地提高供水的质量和服务水平。
供水企业是公共事业企业,应该担负更多的社会责任,在经济效益上也因此有一定的尺度,但近些年,很多外资水务企业进入,让人似乎感觉供水这块利润可观。
地方政府考虑到基础设施的成本投入,在财政投入短缺的情况下可能会引入外资,当然可能也会包括引入一些管理方式、手段。
但是外资的引入,也让公众产生了某种感觉,外资的本质可能与城市供水的本质,也就是公益性的本质会有冲突。因为外资的引入一定是要以盈利为目的,获得这种特许以后,它一定要去获得利润。
事实上我们看到有些地方,比如说在昆明,在天津,在上海,一些国外水务公司进入,与当地水价频繁的上涨之间存在一种,或许是偶然,但也有可能是内在的联系。
一些公共用品,本来应当由政府提供,但政府通过特许的方式,改由一些公共企业来提供,这时候,对这个公共企业来说,就有一种特定的责任。当这种特定责任实际已成为一种权力,像水的供应,政府给予垄断性经营的资格,所以它有了权力。这时,公共企业就有责任去考虑市场和社会公共利益之间的平衡,考虑效率和社会公平性的平衡。
因此,公用企业负有更多的社会责任,要考虑金融危机时期等等因素。本来市场可能不需要考虑,但是特许公用企业,必须要考虑这些因素。■
去年年底,全国各地水价普涨,今年4月1日,南京首当其冲把生活用水价格由2.5元/立方米,上调到2.8元/立方米。两个月之后,昆明市从2.8元/吨上涨到3.45元/吨,而无锡、扬州、常州等地也纷纷把水价上调方案排上日程。
伴随着水价上涨,各地水价上调听证会也前赴后继地陆续召开。4月27日,上海市发改委举行居民用户水价调整听证会。5月6日,沈阳市物价局召开调整自来水价格征收标准听证会。7月11日,河南洛阳公告,定于31日召开城市供水价格改革调整听证会。

在经历了1985年到1997年水价征收快速发展的12年,1997年以后,水利工程供水价格才纳入了国家商品价格管理体系,许多省份开始将水费标准改为水价,并正式出台了一些水价办法,转为经营性收费管理,从此各地的水价开始越涨越高,各地的供水企业、水利工程,开始从持续了60年的亏本经营往商品化方向过渡。
截至2007年底的数据,我国36个大中城市居民生活用水供水水价的范围在0.6元/立方米-2.8元/立方米之间,平均水价为1.7元/立方米,已经是1988年的0.14元/立方米的12倍多。
涨价的理由
水价调价理由,大致几个:一,认为现有水价偏低,没有反映水资源的稀缺程度,导致浪费资源,涨价为节约、保护水资源;二,现有水价偏低导致供水企业长期处于亏损状态。供水企业为保证水质进一步提高,相应的设施改造、升级需要大量的资金,经营压力非常大。
此外,业内专家透露,水务领域外资专业企业的进入,也在一定程度上与自来水价格的调控有关。
对此,大多数人认为,提高市民节水意识是必要的,但不能以节约资源作为提价的理由。
简单使用涨价作为保护水资源的手段本身的合理性,有待商榷。通过价格杠杆进行资源节约仅仅是可能性之一。水资源对于每个人来说,首先是一种刚性需求,不论贫富贵贱,想活下去想生存就必须要喝水。如果通过价格上涨来节约资源,对于居民的最基本的刚性需求来说,就不具有说服力。
对于居民的生活用水来说,一个关键性的问题就是如何去核定最低用水需求。假如最低用水需求没有核定好,或者说核定很不合理,刚性基本需求不能得到满足,资源节约和居民最低生活用水保障之间发生冲突,节约资源就成为涨价彻头彻尾的幌子。
其次,从节约资源的角度来说,水资源的浪费,一方面是在用户这一方,但水务公司本身也有一个如何来节约资源的问题。上海市在本次调价会上有代表引用官方的数字,2008年上海自来水产销差率是达到17.5%,即生产100吨水,最后卖出去可能只有80多吨,也就是说将近1/5的水浪费掉了,如果将这一部分分摊到用水价格中,用户自己本身是无法控制的。针对供水企业把亏损的理由归于为水价偏低,公众普遍表示,水务单位在垄断经营的情况下,管理不善、人员超编,都可能是导致亏损的原因。
有媒体报道,法国水务巨头VEOLIA自1997年进入天津,获得第一个项目起的10多年时间,天津居民生活用水的价格先后上调了8次。要说没有利润,让人难以信服。在原因不明的情况下,以提价方式弥补亏损,难以让人心悦诚服。
水价的构成
对此,中国市政公用事业特许经营专家、建设部法规司副司长徐宗威解释,水价与其他工业产品价格有原则区别。水是公共产品,既要维护社会公共的利益,也要体现经营者合理的利益。
水价构成大体分三个方面,一是原水成本,二是运营成本,三是税费成本。这三块中,原水成本大概占水价的20%,运营成本大概占水价的70%,税费成本大概占10%。
运营成本中,又包括了四方面,一个是净水成本,过去一般要求的化验指标是36项,但现在国家提出,到2012年要达到106项化验指标。净水的要求提高了,水质提高了,成本也会上去。
第二个是输配成本,而且是很大一块。成品水输送到百姓家中,通过供水管网,而这供水管网的投资非常巨大。供水管网的输配成本是不是要摊到自来水价格中?一般观点,输配成本,即自来水的供水管网的建设投资,应该由公共财政来解决。
第三个是管理成本,随着科技手段逐步增加,管理水平提高,管理成本方面不应该再提高。
最后一个是收益成本,经营者合理回报的部分。徐宗威认为,收益成本基本上应该控制在社会平均利润水平之下,太高会形成垄断利润,将损害社会公众利益。
听证会:企业到底亏损在哪?
公用事业价格的调整,有一个听证会,但同时,大家也注意到,听证会不管怎么开,意见怎么不一致,后来不知道怎么就一致了,最后价格就调整了。从听证的角度来讲,怎么样能够更透明、更公开、更合理?
很多时候,听证会沦为涨价会,涨价原因没有让公众听得明明白白:主营业务收入多少,成本多少,负负收益到底负在什么地方?
讲到亏损,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供水企业亏损,到底是哪一部分成本没有解决。
如果说是输配成本,输配成本是不是公共财政?城市公共财政有没有给予必要的和应有的财政支持和财政补贴?这一块是不是完全解决或部分解决了经营企业这一块的成本支出?
又比如是管理成本。科技水平在提高,科技手段越来越多,管理水平也应该越来越现代化,这方面的成本应该逐渐降低。
同时管理成本中还有一些疑问。例如城市里边,喷洒道路、降低温度、浇灌公共绿地等等,大量用水的成本谁来出?是由公共财政来支持解决的,还是其他处理方法?企业是不是会将此笔费用打入水的价格里,由用户承担这笔费用。
要向公众讲明,水价成本的构成到底是什么。
许多水务企业,一讲调价就是“成本太高,一直在亏损经营”,那么亏损账如何细化?
另外一个问题,水务企业的经营管理一块,人员开支是否过高?浪费是否比较严重?有没有腐败情况出现?
再有就是城市的输水管网,这是基础设施,本应该由公共财政投入。假如没有投入,最后由消费者分摊,这实际上是地方政府将本应承担的公共服务的责任转嫁给消费者,甚至包括城市部分公共用水如果最终也要由水价分摊,这就是当地政府的责任问题。
公共事业企业:公益性与市场性的平衡
供水是属于公共事业范畴之内的,那么公共事业同企业利益之间的关系如何来处理?中国市政公用事业特许经营专家徐宗威认为,现在很多自来水企业确实是实行了特许经营,政府所以实行特许经营制度主要是针对生产公共产品而言,因为私人物品的生产不需要政府特许。实行特许经营实际上就是在公共部门和私人部门之间建设起一种合作关系,通过政府转移公共产品的特许经营权,运用市场的机制和办法,在政府部门和私人部门之间建立起一种涉及公共权益的经营市场,这个时候对企业的要求就不一样了。
第一点,要求企业要认真履行与政府签订的公共产品生产的特许经营合同,要保证产品的质量,要保证生产的连续性等等。
第二,要坚持政府定价的原则,公共产品和私人物品之间一个最大的区别,公共物品是由政府定价的,私人物品是由市场定价的。徐宗威认为在当前抗击金融危机,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形势下面,水价可以讨论,但不是调整的时候。现在需要强调的还是要在当前形势下怎么做好保障城市供水的工作,逐步地提高供水的质量和服务水平。
供水企业是公共事业企业,应该担负更多的社会责任,在经济效益上也因此有一定的尺度,但近些年,很多外资水务企业进入,让人似乎感觉供水这块利润可观。
地方政府考虑到基础设施的成本投入,在财政投入短缺的情况下可能会引入外资,当然可能也会包括引入一些管理方式、手段。
但是外资的引入,也让公众产生了某种感觉,外资的本质可能与城市供水的本质,也就是公益性的本质会有冲突。因为外资的引入一定是要以盈利为目的,获得这种特许以后,它一定要去获得利润。
事实上我们看到有些地方,比如说在昆明,在天津,在上海,一些国外水务公司进入,与当地水价频繁的上涨之间存在一种,或许是偶然,但也有可能是内在的联系。
一些公共用品,本来应当由政府提供,但政府通过特许的方式,改由一些公共企业来提供,这时候,对这个公共企业来说,就有一种特定的责任。当这种特定责任实际已成为一种权力,像水的供应,政府给予垄断性经营的资格,所以它有了权力。这时,公共企业就有责任去考虑市场和社会公共利益之间的平衡,考虑效率和社会公平性的平衡。
因此,公用企业负有更多的社会责任,要考虑金融危机时期等等因素。本来市场可能不需要考虑,但是特许公用企业,必须要考虑这些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