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皮海洲
职业投资者,独立财经撰稿人,专栏作家。1993年入市,炼就对中国股市独到见解在全国各地财经、证券类报刊发表股市评论等文章数千篇
在上市公司(准上市公司)涉嫌虚假陈述、造假上市的丑闻背后,这些公司的保荐机构到底扮演了什么样的角色?频繁的“失误”为保荐机构敲响了诚信的警钟。
保荐制度是新股发行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保证上市公司质量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保荐制度在新股上市后的持续督导,规范上市公司运作上都有积极意义。
2010年3月20日召开的深交所第十一届保荐机构联席工作会议上,深交所理事长陈东征强调,保荐机构实现对企业上市整个资本市场链条的全过程控制。国内保荐机构要借鉴国际成熟市场经验,研究创业板终身保荐制度的建设,确保企业上市后能持续遵守证券市场规则,以充分保障投资者合法权益。
在创业板实行终身保荐制是不错的想法。创业板上市公司均属中小企业,以民企居多。这些企业的管理往往不如大中型企业规范。终身保荐制对于规范企业上市后运作是有积极意义的。
但“必要”并不代表“可行”。就目前的现状来说,实行终身保荐制只是听起来很美。目前的保荐机构尚无法胜任终身保荐制的工作。在最需要把关的新股发行环节,仍存在把关不严、造假上市等情况。甚至有的保荐机构本身就是发行人的股东,与其结成了利益共同体。当“利润的血液”代替“道德的血液”充斥保荐机构的血管中时,投资者怎么可能寄希望于这种机构把好上市公司质量关?而对上市公司进行终身保荐以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亦成空谈。
就在深交所第十一届保荐机构联席工作会议召开前后,在创业板、中小板就发生了多起上市公司(准上市公司)涉嫌虚假陈述、造假上市的丑闻。在这些丑闻中的保荐机构到底扮演了什么角色?投资者的心中自有一本账。其中,最引人注目的莫过于准创业板公司苏州恒久在上市前夕被临时叫停一事。苏州恒久原定于3月19日在创业板上市,但3月17日晚,该公司发布公告称接到保荐机构广发证券通知,监管部门要求保荐机构等中介机构对媒体报道公司的有关问题进行核查,上市事宜因此而耽搁。
踩下这次“急刹车”的是该公司招股说明书中涉嫌虚假陈述。
苏州恒久自称是目前国内激光有机光导鼓生产制造行业内规模最大、技术水平最高、自主创新能力最强的龙头企业,也是全球能够掌握该行业一整套核心技术并拥有专用设备系统集成能力的少数几家企业之一。
然而,经媒体曝光,该公司在招股说明书中宣称自己拥有的5项专利技术,却因为未缴年费,已于2010年2月下旬终止了专利权,相关技术已成为社会公用技术,任何人都可以免费、自由使用。而且其光导体用含高分子材料的新型阻挡层、改善有机光导体光疲劳性能方法两项发明专利也在2008年4月被宣告为“发明专利申请公布后的视为撤回”——这两项专利技术将很难获得法律授权。因此,苏州恒久的招股说明书明显构成虚假陈述,涉嫌欺诈上市。而这种非常简单而又明显的问题,居然在有关保荐机构眼下蒙混过关。长此以往,中国投资者还能期待保荐机构“保荐”什么呢?
同样引人关注的还有江苏三友事件。在2004年6月5日,公司控股股东南通友谊实业有限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就已经发生了变更。但在2005年4月招股时,该公司刻意隐瞒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的事实,骗取上市资格,直到2010年3月27日,该公司才发布《关于公司控股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将这一变动曝光,欺骗投资者长达5年之久。隐瞒控股股东实际公职人变动,如此明显又重要的问题,其保荐机构不仅没有加以阻止,甚至不能排除其保荐机构为江苏三友欺诈上市事件幕后推手的可能。
正是基于存在部分保荐机构在上市公司虚假陈述、欺诈上市等一系列原则问题上玩忽职守,未能严格把关,终身保荐制度才不能一蹴而就。投资者的合法权益需要寄托在一个诚信体系上,而今天差强人意的保荐机构还没有这份“担当”。
职业投资者,独立财经撰稿人,专栏作家。1993年入市,炼就对中国股市独到见解在全国各地财经、证券类报刊发表股市评论等文章数千篇
在上市公司(准上市公司)涉嫌虚假陈述、造假上市的丑闻背后,这些公司的保荐机构到底扮演了什么样的角色?频繁的“失误”为保荐机构敲响了诚信的警钟。
保荐制度是新股发行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保证上市公司质量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保荐制度在新股上市后的持续督导,规范上市公司运作上都有积极意义。
2010年3月20日召开的深交所第十一届保荐机构联席工作会议上,深交所理事长陈东征强调,保荐机构实现对企业上市整个资本市场链条的全过程控制。国内保荐机构要借鉴国际成熟市场经验,研究创业板终身保荐制度的建设,确保企业上市后能持续遵守证券市场规则,以充分保障投资者合法权益。
在创业板实行终身保荐制是不错的想法。创业板上市公司均属中小企业,以民企居多。这些企业的管理往往不如大中型企业规范。终身保荐制对于规范企业上市后运作是有积极意义的。
但“必要”并不代表“可行”。就目前的现状来说,实行终身保荐制只是听起来很美。目前的保荐机构尚无法胜任终身保荐制的工作。在最需要把关的新股发行环节,仍存在把关不严、造假上市等情况。甚至有的保荐机构本身就是发行人的股东,与其结成了利益共同体。当“利润的血液”代替“道德的血液”充斥保荐机构的血管中时,投资者怎么可能寄希望于这种机构把好上市公司质量关?而对上市公司进行终身保荐以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亦成空谈。
就在深交所第十一届保荐机构联席工作会议召开前后,在创业板、中小板就发生了多起上市公司(准上市公司)涉嫌虚假陈述、造假上市的丑闻。在这些丑闻中的保荐机构到底扮演了什么角色?投资者的心中自有一本账。其中,最引人注目的莫过于准创业板公司苏州恒久在上市前夕被临时叫停一事。苏州恒久原定于3月19日在创业板上市,但3月17日晚,该公司发布公告称接到保荐机构广发证券通知,监管部门要求保荐机构等中介机构对媒体报道公司的有关问题进行核查,上市事宜因此而耽搁。
踩下这次“急刹车”的是该公司招股说明书中涉嫌虚假陈述。
苏州恒久自称是目前国内激光有机光导鼓生产制造行业内规模最大、技术水平最高、自主创新能力最强的龙头企业,也是全球能够掌握该行业一整套核心技术并拥有专用设备系统集成能力的少数几家企业之一。
然而,经媒体曝光,该公司在招股说明书中宣称自己拥有的5项专利技术,却因为未缴年费,已于2010年2月下旬终止了专利权,相关技术已成为社会公用技术,任何人都可以免费、自由使用。而且其光导体用含高分子材料的新型阻挡层、改善有机光导体光疲劳性能方法两项发明专利也在2008年4月被宣告为“发明专利申请公布后的视为撤回”——这两项专利技术将很难获得法律授权。因此,苏州恒久的招股说明书明显构成虚假陈述,涉嫌欺诈上市。而这种非常简单而又明显的问题,居然在有关保荐机构眼下蒙混过关。长此以往,中国投资者还能期待保荐机构“保荐”什么呢?
同样引人关注的还有江苏三友事件。在2004年6月5日,公司控股股东南通友谊实业有限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就已经发生了变更。但在2005年4月招股时,该公司刻意隐瞒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的事实,骗取上市资格,直到2010年3月27日,该公司才发布《关于公司控股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将这一变动曝光,欺骗投资者长达5年之久。隐瞒控股股东实际公职人变动,如此明显又重要的问题,其保荐机构不仅没有加以阻止,甚至不能排除其保荐机构为江苏三友欺诈上市事件幕后推手的可能。
正是基于存在部分保荐机构在上市公司虚假陈述、欺诈上市等一系列原则问题上玩忽职守,未能严格把关,终身保荐制度才不能一蹴而就。投资者的合法权益需要寄托在一个诚信体系上,而今天差强人意的保荐机构还没有这份“担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