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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近年来,我国对电力行业的管制正在逐步深入,对于电力行业的管制在社会上也引发过激烈的讨论。对于电力行业的改革目前我们做的还不够完善,还未形成清晰的理论和政策框架。针对此现状,本文通过对我国电力行业的政府管制的相关问题进行一定深入的分析,并对电力产业管制的改革提出几点建议。
关键词 电力行业 管制 竞争机制
众所周知,电力行业在整个国民经济发展过程中处于重要地位,自建国以来,我国对电力行业的管制从由中央集权管理到省市分散管理又回归到中央集权管理的曲折经历,但不管是国家对电力行业进行集中管理还是分散管理,始终不变的是主管部门进行垂直垄断、政企合一的管理体制。直到1997年国家电力公司的组建成立标志着中国电力体制改革正式进入实施阶段。随后,国家对电力行业的管制也被提上了日程,虽然我国的电力产业改革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是对于电力行业的垄断,电力短缺,电力环保等方面的问题,依然是民众与社会关心的热电问题,这其中就涉及到政府管制中的一进一退、电力价格、电力安全等环节。当前我国电力管制中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一)电力行业的竞争不足
由于政府管制的壁垒对外国电力行业竞争不足起到了重要影响,我国电力行业的行政性进入壁垒使得大量新企业进入不了该行业,由于各地区的政府对本地电力行业的保护政策,同时又阻碍了其他发电企业将电力输往本地区,导致电力行业行政垄断增强,竞争不足。
(二)国家对电力行业实行的价格管制限制了电力市场的竞争
我们现行的电价是国家价格主管部门审批之后,地方价格主管部门协助管理,但是有些地区的价格主管部门隶属于该地地方政府,因此,对于国家的有些电价政策也难以贯彻。同时,政府对电力的管制方法以审批为主,电力行业的市场行为都要经过政府的层层严格审批,这种做法不仅使企业的决策滞后,而且增加了企业的生产成本,造成企业发展动力不足,能源利用率和资源配置率低下。
(三)电监会发挥独立管制机构的职能存在障碍
在2003年,我国成立了电力监督管理委员会来主导电力体制改革,但是我国电监会要独立发挥职能任重而道远。因为电监会成立之前,电力行业的管理由国家经贸委和国家发改委以及财政部掌握,电监会成立之后,面对电力行业的复杂管理和快速发展的电力市场,显然电监会需要长时间消化以摆平这些错综复杂的关系并且在长时期内才能完善与之相适应的职能与手段随着世界经济全球化浪潮的席卷以及中国融入世界的深度与广度的推进,中国电力行业的市场开放实属大势所趋,在这个过程中,中国国内对电力行业的管制改革势必进一步深入,在电力行业国际市场的对外开放中要增强自我竞争能力,这也成为中国电力行业必须要面对的一个重要问题。
(一)在电力行业引入竞争机制,促进市场结构和企业组织结构的优化
首先,改革电力行业的组织结构,在该行业引入竞争机制。
第一,在能够引入竞争的领域引入竞争机制,让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能够发挥作用。将电力行业的发电、输电、配电以及供电等环节分开,使其各自成为独立法人,经营权和所有权分开,同时,要求地方分销的电力公司公布电力价格表,允许其像私人电力公司直接购买电力。
第二,在不能引入竞争机制的输配环节,提高政府监管的有效性。在组织体制上,成立专门的监管机构,加强监管的力量,加强对垄断企业的监督。
其次,學习发达国家对电力行业改革的榜样,鼓励电力企业民营化,通过分批出售国有电力产权来实现私有化的电力改革目标。例如英国的电力改革核心是建立一个电力库市场,进行电力交易,这样大幅提高了电力行业的生产效率,同时使得电价下降,消费者从中获得实惠。
(二)根据电力市场的需求调整电力资源的配置
可以根据实际情况,使得各大电网公司在用电峰谷时期进行相互调电,各个电网企业进行协商解决。各地电网内部分设指令中心,指令中心可根据不同时期电力需求状况安排电力生产,用电低谷时,下令让一些火电或者水电停产,高峰时加开。政府应该让企业的这种行为让市场决定是否加开或者停产,而不是单纯的依靠政府管制,这样才能更有效的面对市场。
(三)强化电监会在电力行业改革中的作用
电监会应通过转变作风,改进服务,更好地为民间资本进入电力行业创造良好的条件和环境,别从法制建设、信息公开、许可工作、处理举报投诉、行业服务、法制宣传等六个方面,更好地为民间资本投资电力提供良好的服务。
总之,在电力体制的改革上,应确立“凡是市场能够解决的问题由市场解决”的观念和依法监管的理念,通过建立许可证监管和规则监管相结合的新监管制度,增强监管工作的可预见性和透明度,从而变“不确定的政府行为+确定的市场”为“确定的规则+竞争性的市场”。
参考文献:
[1]谢宏文.英国提高风电比例的成本分析[J].国际电力,2005,6.
[2]李延国.对我国电力行业放松管制的思考[J].科技和产业,2005,3.
[3]常青,张兴军.电力产业的政府管制相关问题分析[J].吉林电力,2006,3.
(作者单位:山东省莱芜市汶源热电有限责任公司)
关键词 电力行业 管制 竞争机制
众所周知,电力行业在整个国民经济发展过程中处于重要地位,自建国以来,我国对电力行业的管制从由中央集权管理到省市分散管理又回归到中央集权管理的曲折经历,但不管是国家对电力行业进行集中管理还是分散管理,始终不变的是主管部门进行垂直垄断、政企合一的管理体制。直到1997年国家电力公司的组建成立标志着中国电力体制改革正式进入实施阶段。随后,国家对电力行业的管制也被提上了日程,虽然我国的电力产业改革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是对于电力行业的垄断,电力短缺,电力环保等方面的问题,依然是民众与社会关心的热电问题,这其中就涉及到政府管制中的一进一退、电力价格、电力安全等环节。当前我国电力管制中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一)电力行业的竞争不足
由于政府管制的壁垒对外国电力行业竞争不足起到了重要影响,我国电力行业的行政性进入壁垒使得大量新企业进入不了该行业,由于各地区的政府对本地电力行业的保护政策,同时又阻碍了其他发电企业将电力输往本地区,导致电力行业行政垄断增强,竞争不足。
(二)国家对电力行业实行的价格管制限制了电力市场的竞争
我们现行的电价是国家价格主管部门审批之后,地方价格主管部门协助管理,但是有些地区的价格主管部门隶属于该地地方政府,因此,对于国家的有些电价政策也难以贯彻。同时,政府对电力的管制方法以审批为主,电力行业的市场行为都要经过政府的层层严格审批,这种做法不仅使企业的决策滞后,而且增加了企业的生产成本,造成企业发展动力不足,能源利用率和资源配置率低下。
(三)电监会发挥独立管制机构的职能存在障碍
在2003年,我国成立了电力监督管理委员会来主导电力体制改革,但是我国电监会要独立发挥职能任重而道远。因为电监会成立之前,电力行业的管理由国家经贸委和国家发改委以及财政部掌握,电监会成立之后,面对电力行业的复杂管理和快速发展的电力市场,显然电监会需要长时间消化以摆平这些错综复杂的关系并且在长时期内才能完善与之相适应的职能与手段随着世界经济全球化浪潮的席卷以及中国融入世界的深度与广度的推进,中国电力行业的市场开放实属大势所趋,在这个过程中,中国国内对电力行业的管制改革势必进一步深入,在电力行业国际市场的对外开放中要增强自我竞争能力,这也成为中国电力行业必须要面对的一个重要问题。
(一)在电力行业引入竞争机制,促进市场结构和企业组织结构的优化
首先,改革电力行业的组织结构,在该行业引入竞争机制。
第一,在能够引入竞争的领域引入竞争机制,让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能够发挥作用。将电力行业的发电、输电、配电以及供电等环节分开,使其各自成为独立法人,经营权和所有权分开,同时,要求地方分销的电力公司公布电力价格表,允许其像私人电力公司直接购买电力。
第二,在不能引入竞争机制的输配环节,提高政府监管的有效性。在组织体制上,成立专门的监管机构,加强监管的力量,加强对垄断企业的监督。
其次,學习发达国家对电力行业改革的榜样,鼓励电力企业民营化,通过分批出售国有电力产权来实现私有化的电力改革目标。例如英国的电力改革核心是建立一个电力库市场,进行电力交易,这样大幅提高了电力行业的生产效率,同时使得电价下降,消费者从中获得实惠。
(二)根据电力市场的需求调整电力资源的配置
可以根据实际情况,使得各大电网公司在用电峰谷时期进行相互调电,各个电网企业进行协商解决。各地电网内部分设指令中心,指令中心可根据不同时期电力需求状况安排电力生产,用电低谷时,下令让一些火电或者水电停产,高峰时加开。政府应该让企业的这种行为让市场决定是否加开或者停产,而不是单纯的依靠政府管制,这样才能更有效的面对市场。
(三)强化电监会在电力行业改革中的作用
电监会应通过转变作风,改进服务,更好地为民间资本进入电力行业创造良好的条件和环境,别从法制建设、信息公开、许可工作、处理举报投诉、行业服务、法制宣传等六个方面,更好地为民间资本投资电力提供良好的服务。
总之,在电力体制的改革上,应确立“凡是市场能够解决的问题由市场解决”的观念和依法监管的理念,通过建立许可证监管和规则监管相结合的新监管制度,增强监管工作的可预见性和透明度,从而变“不确定的政府行为+确定的市场”为“确定的规则+竞争性的市场”。
参考文献:
[1]谢宏文.英国提高风电比例的成本分析[J].国际电力,2005,6.
[2]李延国.对我国电力行业放松管制的思考[J].科技和产业,2005,3.
[3]常青,张兴军.电力产业的政府管制相关问题分析[J].吉林电力,2006,3.
(作者单位:山东省莱芜市汶源热电有限责任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