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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10月5日新疆乌恰县发生Ms6.8地震,震中烈度为Ⅷ度(境外),我国境内最高烈度为Ⅶ度,灾区强震台网中吉根乡强震台记录水平加速度为141gal。地震存我国境内没有造成人员伤亡,未对公路、桥梁、通信、输电等生命线工程造成严重破坏,仅造成个别民宅倒塌,部分民宅、棚圈及校舍、卫生院等部分公房遭破坏。按照地震现场工作标准的原则和方法进行抽样调查、统计计算,得出本次地震在我国境内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6728.40万元,恢复重建的经费需要17872.01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