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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改委日前发出通告指出,为促进我国可再生能源和新能源技术及相关产业的发展,根据国家可再生能源中长期发展规划,决定在2005-2007年期间,实施可再生能源和新能源高技术产业化专项.专项资金将主要用来鼓励风力发电、太阳能光伏发电、太阳能供热和地源热泵供热(制冷)、高温气冷堆示范电站和氢能利用这五个领域内的高技术产业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