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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2014年10月,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以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为总目标。在我国法律中,一部举足轻重的法律便是经济法,它对社会生产生活有着重要影响,与人们的生活密切相关。经济法通过干预的手段,将利益进行合理安排,主动将国家经济利益通过社会上的各种渠道进行合理安排,从而使社会经济能够和谐,安稳,人民生活安居乐业,达到一个大同社会,因此,经济法对社会整体利益的维护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
关键词:经济法学;社会利益;社会成员;社会整体利益
中国乃泱泱大国,地大物博,法德兼备,既然是一个法治国家,社会便是经济法的服务目标,通过把国家、企事业单位以及市场等渠道进行合理安排,将国家经济利益与资源合理分配,从而使社会经济达到稳定和谐的状态,保证国家经济能够持续稳,从而维护社会整体利益。
一、经济法的产生离不开其产生时期的经济状况
从世界范围来看,经济法的产生过程最具代表性的有美国、德国以及中国。事实可以证明市场与政府的博弈是经济法产生的社会经济根源。
按照一般理论,经济法是政府干预经济之法,经济法与市场经济紧密相随,美、德等资本主义国家与中国经济法产生的原因和发展路子都是不同的,中国是高举社会主义旗帜,走一条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道路。在改革开放之前,中国全部都是计划经济,人民生活也是相对贫困,饭吃不抱,衣穿不暖,生产力水平低下,满足不了中国十几亿人口的需求,没有现在发达的商品交易,可以说,在计划经济时代,中国以行政法管制经济的运行,不存在经济法。
改革开放初期,人人都不了解市场经济是一种什么样的经济体质,可以说,当时的中国就是在摸着石头过河,可能有很多人質疑过这样一种新的市场经济体质,而新生事物的发展总是一个缓慢的过程,从被质疑,再到慢慢被大众所接受,随着市场经济的完善与发展,我国生活水平的快速提高,人民的疑虑已经逐步消除,在这个过程中,新旧两种经济体质的对抗必然会带来一些社会问题,那就有必要制定一部法律来制约二者,诚信是金也显得愈发的重要,市场没有一个良好的环境,经济便不能像人们所预期的那么发展,多少故事告诫人们要诚信,商人失去信誉就是在自掘坟墓,看重眼前利益必定也长远不了,为何不安分做好眼前的,“放长线,钓大鱼”呢,然而,当经济发展扭曲时,社会利益也会受到威胁,每个人的生命都只有一次,所以分外的宝贵,一天三餐,一顿不吃饿的慌,而震惊全中国的“三聚氰胺”大头娃娃事件,与饮料里添加塑化剂,染色馒头等等都是很好的例子,而中国的食品安全问题也是层次百出。所以,中国市场经济的诸多问题,缺陷,还是需要市场经济来弥补。
综上所述,中国的经济法为计划经济与市场经济博弈过程的产生的诸多问题得以解决,维护了人们生活的稳定。
二、经济法对社会整体利益的维护
人类社会整体生存和发展便是社会整体利益,它也成为所有法律部门共同维护的对象,像是领土圣神不可侵犯,但不同法律部门在法律体系中的具体功能有别,其各自对社会整体利益维护的路径也有异。国家制定经济法确认和规范国家干预,目的是将社会整体利益放大化在市场失灵的国家干预,最终实现对社会整体利益的维护。
社会尤其是当代社会无疑是各个社会阶层利益的纠葛,中国是以工人阶级为主的社会主义社会,那么,除了工人阶级以外,还有其他的社会成员,法律作为各个阶层,各个部门,各个环节利益关系的调节器,必须在最大程度上维持平衡,只有在各种关系相互平衡与制约的时候,利益才能最大化。在众多的利益形态中,“社会整体利益”仍未形成一致公认的概念,尤其是人们在它与诸如国家利益、社会利益、公共利益(或社会公共利益)等概念的关系问题上亦可众口难调,国家利益,南海问题,国人一致对外,正所谓众人拾柴火焰高,一旦明确了共同的道路,也可以把利益放到最大化,社会公共利益,如基础设施的建设与维护,需要投入大量资金,在这个过程中,要想做到公正,公开,透明并不是那么的容易,这时候就需要一部法律来制约一些不正当行为。
人的社会地位具有差异性,而“利益”又是一个跨越多门学科,从最神秘的哲学,普遍的社会学、经济学、乃至伦理学等多学科领域的概念,具有丰富的内涵与外延。由于人具有高于其他动植物的智商,也体现了人的复杂性,这也导致了利益关系的复杂性、多样性,利益的协调与配置也像改革开放时期市场经济的设置,相对的是全方位、多层次的。经济、政治、法律和道德是协调人们利益的主要手段。利益协调的目的不是不是拆东墙补西墙,而应是为社会的各个机能全面的发展创造条件。因此,为了社会全面发展,最终构建和谐社会创造条件,利益配置的目的也不是为了配置而配置。而是将资源合理规划,让物所用其极,尽量做到不浪费,有效的解决利益分配的强弱分明,贫富分化,首先要把蛋糕做大,更要把蛋糕分好。
三、结语
无论是在中国或世界,一部法律的颁布都是经过了层层建议,步步琢磨而来的,它绝不是一人之言,大多时候都与社会真实现象密切相关,与每个个体利益密切相关,与社会整体利益密切相关,因为人与人才能构成一个家,而家是最小国,国是千万家!经济法也使人们的利益得到了最终的保障。
参考文献:
[1]卢代富.经济法对社会整体利益的维护[J].现代法学,2013,04:24-31.
[2]牛壮.经济法对社会整体利益的维护分析[J].法制博览,2016,20:252.
[3]田宗宇.经济法对社会整体利益维护作用分析[A].今日财富杂志社.2016年第二届今日财富论坛论文集[C].今日财富杂志社:,2016:1.
作者简介:
王甜(1988~),性别,女,籍贯:辽宁盘锦,民族:汉,学历:硕士研究生在读,研究方向:经济法。
关键词:经济法学;社会利益;社会成员;社会整体利益
中国乃泱泱大国,地大物博,法德兼备,既然是一个法治国家,社会便是经济法的服务目标,通过把国家、企事业单位以及市场等渠道进行合理安排,将国家经济利益与资源合理分配,从而使社会经济达到稳定和谐的状态,保证国家经济能够持续稳,从而维护社会整体利益。
一、经济法的产生离不开其产生时期的经济状况
从世界范围来看,经济法的产生过程最具代表性的有美国、德国以及中国。事实可以证明市场与政府的博弈是经济法产生的社会经济根源。
按照一般理论,经济法是政府干预经济之法,经济法与市场经济紧密相随,美、德等资本主义国家与中国经济法产生的原因和发展路子都是不同的,中国是高举社会主义旗帜,走一条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道路。在改革开放之前,中国全部都是计划经济,人民生活也是相对贫困,饭吃不抱,衣穿不暖,生产力水平低下,满足不了中国十几亿人口的需求,没有现在发达的商品交易,可以说,在计划经济时代,中国以行政法管制经济的运行,不存在经济法。
改革开放初期,人人都不了解市场经济是一种什么样的经济体质,可以说,当时的中国就是在摸着石头过河,可能有很多人質疑过这样一种新的市场经济体质,而新生事物的发展总是一个缓慢的过程,从被质疑,再到慢慢被大众所接受,随着市场经济的完善与发展,我国生活水平的快速提高,人民的疑虑已经逐步消除,在这个过程中,新旧两种经济体质的对抗必然会带来一些社会问题,那就有必要制定一部法律来制约二者,诚信是金也显得愈发的重要,市场没有一个良好的环境,经济便不能像人们所预期的那么发展,多少故事告诫人们要诚信,商人失去信誉就是在自掘坟墓,看重眼前利益必定也长远不了,为何不安分做好眼前的,“放长线,钓大鱼”呢,然而,当经济发展扭曲时,社会利益也会受到威胁,每个人的生命都只有一次,所以分外的宝贵,一天三餐,一顿不吃饿的慌,而震惊全中国的“三聚氰胺”大头娃娃事件,与饮料里添加塑化剂,染色馒头等等都是很好的例子,而中国的食品安全问题也是层次百出。所以,中国市场经济的诸多问题,缺陷,还是需要市场经济来弥补。
综上所述,中国的经济法为计划经济与市场经济博弈过程的产生的诸多问题得以解决,维护了人们生活的稳定。
二、经济法对社会整体利益的维护
人类社会整体生存和发展便是社会整体利益,它也成为所有法律部门共同维护的对象,像是领土圣神不可侵犯,但不同法律部门在法律体系中的具体功能有别,其各自对社会整体利益维护的路径也有异。国家制定经济法确认和规范国家干预,目的是将社会整体利益放大化在市场失灵的国家干预,最终实现对社会整体利益的维护。
社会尤其是当代社会无疑是各个社会阶层利益的纠葛,中国是以工人阶级为主的社会主义社会,那么,除了工人阶级以外,还有其他的社会成员,法律作为各个阶层,各个部门,各个环节利益关系的调节器,必须在最大程度上维持平衡,只有在各种关系相互平衡与制约的时候,利益才能最大化。在众多的利益形态中,“社会整体利益”仍未形成一致公认的概念,尤其是人们在它与诸如国家利益、社会利益、公共利益(或社会公共利益)等概念的关系问题上亦可众口难调,国家利益,南海问题,国人一致对外,正所谓众人拾柴火焰高,一旦明确了共同的道路,也可以把利益放到最大化,社会公共利益,如基础设施的建设与维护,需要投入大量资金,在这个过程中,要想做到公正,公开,透明并不是那么的容易,这时候就需要一部法律来制约一些不正当行为。
人的社会地位具有差异性,而“利益”又是一个跨越多门学科,从最神秘的哲学,普遍的社会学、经济学、乃至伦理学等多学科领域的概念,具有丰富的内涵与外延。由于人具有高于其他动植物的智商,也体现了人的复杂性,这也导致了利益关系的复杂性、多样性,利益的协调与配置也像改革开放时期市场经济的设置,相对的是全方位、多层次的。经济、政治、法律和道德是协调人们利益的主要手段。利益协调的目的不是不是拆东墙补西墙,而应是为社会的各个机能全面的发展创造条件。因此,为了社会全面发展,最终构建和谐社会创造条件,利益配置的目的也不是为了配置而配置。而是将资源合理规划,让物所用其极,尽量做到不浪费,有效的解决利益分配的强弱分明,贫富分化,首先要把蛋糕做大,更要把蛋糕分好。
三、结语
无论是在中国或世界,一部法律的颁布都是经过了层层建议,步步琢磨而来的,它绝不是一人之言,大多时候都与社会真实现象密切相关,与每个个体利益密切相关,与社会整体利益密切相关,因为人与人才能构成一个家,而家是最小国,国是千万家!经济法也使人们的利益得到了最终的保障。
参考文献:
[1]卢代富.经济法对社会整体利益的维护[J].现代法学,2013,04:24-31.
[2]牛壮.经济法对社会整体利益的维护分析[J].法制博览,2016,20:252.
[3]田宗宇.经济法对社会整体利益维护作用分析[A].今日财富杂志社.2016年第二届今日财富论坛论文集[C].今日财富杂志社:,2016:1.
作者简介:
王甜(1988~),性别,女,籍贯:辽宁盘锦,民族:汉,学历:硕士研究生在读,研究方向:经济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