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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我国法学理论界围绕着法的概念、法的阶级性、社会性、继承性、法治等重大的尖锐问题进行了热烈的讨论,推动了对法的性质和功能的再认识。但是,大家很少注意对立法政策、权利、义务、法律责任、法律推理、法律规范、法律社会化、正义、自由、效益、秩序等进行分析研究,而对这些问题的分析研究,对于把握法的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