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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引言
配电变压器是电力用户受电与配电的重要设备,而变压器的经济运行则是优化电力资源配置,提高电力利用效率,降低生产成本的关键。在变压器运行中,如果仅一味强调提高运行效率,这虽然有利于降低变损,减少电能损耗。然而却往往忽视了一个极为敏感而实际的问题,即是如何减少用户设备的一次性投资,和降低容量电费、单位综合电费等运行成本。
有相当部分的电力用户受传统观念的影响,对本单位接入电网运行的变压器,只是任其处于一种自然状态下运行。加之受容量电价和电压等级差别电价制度的制约,以及对容量电价的构成和容量电费规定的不甚了解,致使变压器不是处于经济运行方式下运行,从而导致运行成本增大,电费支付增加,效益不高。为此,变压器的经济运行,必须从效率和效益进行综合考量才有现实意义。
1 提高变压器运行效率的必要性
变压器相对于其他类型的电力设备而言,其效率是很高的。但变压器在变换电压和传送电能过程中,其自身也要产生电能损耗,而变损的大小与运行效率有关,理论和实践证明,变压器运行效率又与负荷率紧密相关,当负荷率约为50%时,变压器效率最高,变损最小。
根据GB/T134624《工矿企业电力变压器经济运行导则》、GB3485《评价企业合理用电技术导则》以及国家标准推荐的变压器效益评价方法等。这些标准和方法都一味强调的只是变压器运行效率,即是变压器运行时自身的效率要最高,以及向电网索取无功功率而造成有功损耗的增加要最小。这表明变压器处于最佳效率下运行,无疑是降低变损的有效措施。为此,在变压器运行中想方设法提高运行效率,这显然是十分必要的,同时也蕴涵着降损的潜能。
在提高变压器运行效率的同时,也不能忽视用户一个极为敏感而实际的问题,即是如何减少设备一次性投资和降低容量电费、单位综合电费等运行费用的支付。为此,电力用户应走出变压器经济运行的“误区”,正确处理好变压器效率与效益的关系,这对电力用户科学合理用电,降低生产成本都是十分有益的。
2 变压器运行的经济效益不可忽视
变压器经济运行是一项系统工程,也是电力需求侧管理的重要内容,这既是经济问题又是技术问题。变压器经济运行要全面正确把握其真正的内涵,正确处理好运行过程中效率与效益的关系,从而提倡效率和效益并重,并以效益优先的运行原则。为此,必须优化用电方式,消除技术、经济上的误解,用电力需求侧管理方法指导合理有序用电,运用能效管理取得更好的经济效益。
大多数电力用户只认为,电价是由国家定价,用多少就要付多少电费。殊不知电力部门为鼓励用户降低对电力的需求,提高电力利用效率,单就容量电费方面制定了一系列引导和激励用户合理用电的计费规定。如需量和容量计费方式;按电压等级设置电价差;同一用电性质按不同容量划分用电类别;以及允许用户临时改变容量申报变更用电等级规定。为此,变压器运行中在提高效率的同时,必须巧妙运用这些规定实现效益优先,从而减少容量电费,降低生产成本。
2.1变压器负荷系数的合理取值
随着电力市场电价改革力度的加大,两部制电价中容量电费的比重呈趋向上浮态势。当变压器运行中平均负荷系数提高了,容量电费占总电费的比重要下降,反之则要升高,所以变压器负荷系数的高低,即成为决定容量电费增减的因素。也可以说,用户电费成本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变压器报装容量,也涉及到变压器负荷系数取值是否合理。电力用户通过优化用电方式,及时调整用电负荷,实行“移蜂填谷”,提高平均负荷系数,即可实行变压器的减容,从而降低容量电费。此外,实行变压器减容,还可提高平均功率因数,因而又能获得力率调整电费的奖励。为此,变压器负荷系数的合理取值是降低容量电费,提高效益的有效措施。
2.2合理选择容量电费的计费方式
合理的计费方式是决定容量电费增减的要素。电力用户应根据自身用电负荷特点选择合理计费方式,这是减少电费支付,降低生产成本的最佳途径。电力部门规定:在不影响电网安全经济运行前提下,容量电费的计费方式(按变压器容量或最大需量)由用户自行选择,这无疑是用户合理用电,控制容量电费的一个福音。如某厂初装变压器容量偏大,平均负荷系数低,为减少容量电费支出而申报将计费方式改为按最大需量计费,达到减少容量电费。若进一步优化用电尚能减小变压器容量,在提高负荷系数的同时,运用需量控制技术,平衡电力负荷,实行“移峰填谷”以控制最大需量,还能进一步节省容量电费。
2.3按用电类别配置变压器容量
现行电价设置有两部制电价和单一制综合电价。电力用户应根据同一用电性质,按不同容量划分用电类别之规定,选择能取得较好效益方案来配置变压器容量,因变压器容量是决定容量电费高低的关键,所以变压器容量选择适当,同样可获得可观的效益。
大工业电价与非普工业电价的界定,是以报装变压器容量315kVA为界,315RVA及以上执行大工业电价(两部制电价),315kVA以下执行非普工业电价。如某厂原报装变压器容量为315kVA,后因产品结构调整,用电负荷大幅降低,用电量锐减。若按315kVA供电得按两部制电价计费,势必造成容量电费增加,导致生产成本上升。根据实际用电负荷,该厂办理变更容量手续,改为100kVA变压器供电,即可按非普工业电价计费,可大幅度降底电费支付。
2.4选择合理供电电压等级
用户对受电电压等级的采用,同样也是降低容量电费的途径。对用电负荷较大,变压器平均负荷率较高的用户,在技术经济许可条件下,应选用较高电压等级受电。而对用电负荷不足100kVA,平均负荷率又低的用户,可申请公用变的220/380V供电。
如某中型企业建厂时自筹资金建设一座110kV变电站,由于缺乏电价意识和经济利益的考量,放弃了110kV供电产权,而改为10kV受电计量计费。由于10kV与110kV存在电价差,选择10kV受电要比110kV受电多付电费。就是剔除110kV主变有功变损、折旧、大修费等,用110kV受电还是比10kV受电少支付电费,所以选择合适的供电电压等级也是降低容量电费的可行途径。
2.5适时申请变压器暂停运行
有的电力用户受气候、原材料供电、季节性生产及大修期等因素的制约,导致用电负荷的很大变动。为此,应在用电负荷极低期及时向供电部门办理变压器暂停运行手续(按变压器容量计收容量电费用户),这样可减少停运期的变损和容量电费,从而实现减少电费支付降低生产成本的效益。
2.6实施大工业用电与生活用电分离
有的企业除主业外还办有社会服务项目,这类企业除执行大工业电价外,对服务项目的生活用电应执行其他电价。虽然供电部门允许共用的变压器,可在生活用电容量扣除后,再计收容量电费。但这规定在实际操作中很难准确落实到位,要想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唯一办法即是彻底实施两电分离。即是将服务项目的生活用电,移交供电部门直接管理,直接抄表计费,这也是降低容量电费的有效办法,也可从中获得效益。
3 结束语
现行体制下,电价是国家指导下制定的。在用电的价格问题上,大工业用户能自主把握和控制的只是容量电费。正由于此,电力用户要想节省电费成本,一方面要加强管理,减少各环节的电能浪费,提高用电效率;另一方面则要充分了解正确把握与容量电费有关的激励诱导规定,加强用电管理,并合理地运用这些规定来减少电费支付而降低生产成本,实现变压器经济运行的效益优先。
配电变压器是电力用户受电与配电的重要设备,而变压器的经济运行则是优化电力资源配置,提高电力利用效率,降低生产成本的关键。在变压器运行中,如果仅一味强调提高运行效率,这虽然有利于降低变损,减少电能损耗。然而却往往忽视了一个极为敏感而实际的问题,即是如何减少用户设备的一次性投资,和降低容量电费、单位综合电费等运行成本。
有相当部分的电力用户受传统观念的影响,对本单位接入电网运行的变压器,只是任其处于一种自然状态下运行。加之受容量电价和电压等级差别电价制度的制约,以及对容量电价的构成和容量电费规定的不甚了解,致使变压器不是处于经济运行方式下运行,从而导致运行成本增大,电费支付增加,效益不高。为此,变压器的经济运行,必须从效率和效益进行综合考量才有现实意义。
1 提高变压器运行效率的必要性
变压器相对于其他类型的电力设备而言,其效率是很高的。但变压器在变换电压和传送电能过程中,其自身也要产生电能损耗,而变损的大小与运行效率有关,理论和实践证明,变压器运行效率又与负荷率紧密相关,当负荷率约为50%时,变压器效率最高,变损最小。
根据GB/T134624《工矿企业电力变压器经济运行导则》、GB3485《评价企业合理用电技术导则》以及国家标准推荐的变压器效益评价方法等。这些标准和方法都一味强调的只是变压器运行效率,即是变压器运行时自身的效率要最高,以及向电网索取无功功率而造成有功损耗的增加要最小。这表明变压器处于最佳效率下运行,无疑是降低变损的有效措施。为此,在变压器运行中想方设法提高运行效率,这显然是十分必要的,同时也蕴涵着降损的潜能。
在提高变压器运行效率的同时,也不能忽视用户一个极为敏感而实际的问题,即是如何减少设备一次性投资和降低容量电费、单位综合电费等运行费用的支付。为此,电力用户应走出变压器经济运行的“误区”,正确处理好变压器效率与效益的关系,这对电力用户科学合理用电,降低生产成本都是十分有益的。
2 变压器运行的经济效益不可忽视
变压器经济运行是一项系统工程,也是电力需求侧管理的重要内容,这既是经济问题又是技术问题。变压器经济运行要全面正确把握其真正的内涵,正确处理好运行过程中效率与效益的关系,从而提倡效率和效益并重,并以效益优先的运行原则。为此,必须优化用电方式,消除技术、经济上的误解,用电力需求侧管理方法指导合理有序用电,运用能效管理取得更好的经济效益。
大多数电力用户只认为,电价是由国家定价,用多少就要付多少电费。殊不知电力部门为鼓励用户降低对电力的需求,提高电力利用效率,单就容量电费方面制定了一系列引导和激励用户合理用电的计费规定。如需量和容量计费方式;按电压等级设置电价差;同一用电性质按不同容量划分用电类别;以及允许用户临时改变容量申报变更用电等级规定。为此,变压器运行中在提高效率的同时,必须巧妙运用这些规定实现效益优先,从而减少容量电费,降低生产成本。
2.1变压器负荷系数的合理取值
随着电力市场电价改革力度的加大,两部制电价中容量电费的比重呈趋向上浮态势。当变压器运行中平均负荷系数提高了,容量电费占总电费的比重要下降,反之则要升高,所以变压器负荷系数的高低,即成为决定容量电费增减的因素。也可以说,用户电费成本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变压器报装容量,也涉及到变压器负荷系数取值是否合理。电力用户通过优化用电方式,及时调整用电负荷,实行“移蜂填谷”,提高平均负荷系数,即可实行变压器的减容,从而降低容量电费。此外,实行变压器减容,还可提高平均功率因数,因而又能获得力率调整电费的奖励。为此,变压器负荷系数的合理取值是降低容量电费,提高效益的有效措施。
2.2合理选择容量电费的计费方式
合理的计费方式是决定容量电费增减的要素。电力用户应根据自身用电负荷特点选择合理计费方式,这是减少电费支付,降低生产成本的最佳途径。电力部门规定:在不影响电网安全经济运行前提下,容量电费的计费方式(按变压器容量或最大需量)由用户自行选择,这无疑是用户合理用电,控制容量电费的一个福音。如某厂初装变压器容量偏大,平均负荷系数低,为减少容量电费支出而申报将计费方式改为按最大需量计费,达到减少容量电费。若进一步优化用电尚能减小变压器容量,在提高负荷系数的同时,运用需量控制技术,平衡电力负荷,实行“移峰填谷”以控制最大需量,还能进一步节省容量电费。
2.3按用电类别配置变压器容量
现行电价设置有两部制电价和单一制综合电价。电力用户应根据同一用电性质,按不同容量划分用电类别之规定,选择能取得较好效益方案来配置变压器容量,因变压器容量是决定容量电费高低的关键,所以变压器容量选择适当,同样可获得可观的效益。
大工业电价与非普工业电价的界定,是以报装变压器容量315kVA为界,315RVA及以上执行大工业电价(两部制电价),315kVA以下执行非普工业电价。如某厂原报装变压器容量为315kVA,后因产品结构调整,用电负荷大幅降低,用电量锐减。若按315kVA供电得按两部制电价计费,势必造成容量电费增加,导致生产成本上升。根据实际用电负荷,该厂办理变更容量手续,改为100kVA变压器供电,即可按非普工业电价计费,可大幅度降底电费支付。
2.4选择合理供电电压等级
用户对受电电压等级的采用,同样也是降低容量电费的途径。对用电负荷较大,变压器平均负荷率较高的用户,在技术经济许可条件下,应选用较高电压等级受电。而对用电负荷不足100kVA,平均负荷率又低的用户,可申请公用变的220/380V供电。
如某中型企业建厂时自筹资金建设一座110kV变电站,由于缺乏电价意识和经济利益的考量,放弃了110kV供电产权,而改为10kV受电计量计费。由于10kV与110kV存在电价差,选择10kV受电要比110kV受电多付电费。就是剔除110kV主变有功变损、折旧、大修费等,用110kV受电还是比10kV受电少支付电费,所以选择合适的供电电压等级也是降低容量电费的可行途径。
2.5适时申请变压器暂停运行
有的电力用户受气候、原材料供电、季节性生产及大修期等因素的制约,导致用电负荷的很大变动。为此,应在用电负荷极低期及时向供电部门办理变压器暂停运行手续(按变压器容量计收容量电费用户),这样可减少停运期的变损和容量电费,从而实现减少电费支付降低生产成本的效益。
2.6实施大工业用电与生活用电分离
有的企业除主业外还办有社会服务项目,这类企业除执行大工业电价外,对服务项目的生活用电应执行其他电价。虽然供电部门允许共用的变压器,可在生活用电容量扣除后,再计收容量电费。但这规定在实际操作中很难准确落实到位,要想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唯一办法即是彻底实施两电分离。即是将服务项目的生活用电,移交供电部门直接管理,直接抄表计费,这也是降低容量电费的有效办法,也可从中获得效益。
3 结束语
现行体制下,电价是国家指导下制定的。在用电的价格问题上,大工业用户能自主把握和控制的只是容量电费。正由于此,电力用户要想节省电费成本,一方面要加强管理,减少各环节的电能浪费,提高用电效率;另一方面则要充分了解正确把握与容量电费有关的激励诱导规定,加强用电管理,并合理地运用这些规定来减少电费支付而降低生产成本,实现变压器经济运行的效益优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