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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班固《汉志》建立“小说”之学,确立了“小道”的学术性核心特征,直至唐人撰修《隋志》时,虽然“小说”创作出现了较为显著的文学色彩,但其理论构建层面未发生重要变化。欧阳修撰修《崇文总目》与《新唐书》,在将部分“杂传”作品界定为“小说”类所作的持续努力,使“小说”从一种没有固定表述体式的学术之说,逐渐转变成一种具有显著文学特征的叙事性文体。在传统“小说”观念向近现代“小说”观念转变的过程中,欧阳修为“小说”引入“杂传”的书写体式,确立“小说”的独立文体位置,起到了非常关键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