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榆林市煤炭运销管理站成立于2006年9月,是各县区煤炭运销管理站、服务站、票据中心的上级业务管理部门。主要职能是:负责全市煤炭公路运销的监督管理工作,堵塞税费流失漏洞;指导、监督、检查全市各产煤县区煤炭运销管理站、服务站、票据中心工作;收取煤炭计量费和超吨位部分规费。
榆林市煤炭运销管理站成立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重视支持和市能源局的正确领导下,坚持科学发展观,以规范煤炭运销秩序为目标,以票据管理为主线,以稽查执法为重点,本着“全市一体化、运作规范化、管理制度化”的原则,坚持“高点起步、理顺关系、稳步推进、加强管理、规范运作”的方针,在市县区政府和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和密切配合下,全面实行计划、票据和管理系统设备“三统一”管理,使全市煤炭公路运销管理工作取得显著成效:截至2010年6月底,共征收煤炭计量费3.3亿元,征收水资源费1.5亿元,征收水土流失费5.7亿元。我们所取得的成绩,得到了市委、市政府的充分肯定。2008年、2009年被榆林市人民政府授予“煤炭运销管理工作先进集体”荣誉称号;2007年、2008年、2009年连续三年被榆林市煤炭工业局评为目标责任考核先进集体;2008年市委考核办年度考核良好单位,2009年市委考核办年度考核优秀单位;2008年被中共榆林市榆阳区委、榆林市榆阳区人民政府授予“文明单位”荣誉称号。
榆林市煤炭运销管理站成立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重视支持和市能源局的正确领导下,坚持科学发展观,以规范煤炭运销秩序为目标,以票据管理为主线,以稽查执法为重点,本着“全市一体化、运作规范化、管理制度化”的原则,坚持“高点起步、理顺关系、稳步推进、加强管理、规范运作”的方针,在市县区政府和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和密切配合下,全面实行计划、票据和管理系统设备“三统一”管理,使全市煤炭公路运销管理工作取得显著成效:截至2010年6月底,共征收煤炭计量费3.3亿元,征收水资源费1.5亿元,征收水土流失费5.7亿元。我们所取得的成绩,得到了市委、市政府的充分肯定。2008年、2009年被榆林市人民政府授予“煤炭运销管理工作先进集体”荣誉称号;2007年、2008年、2009年连续三年被榆林市煤炭工业局评为目标责任考核先进集体;2008年市委考核办年度考核良好单位,2009年市委考核办年度考核优秀单位;2008年被中共榆林市榆阳区委、榆林市榆阳区人民政府授予“文明单位”荣誉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