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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权力的文明化,使得人们尊重法律但不再惧怕政府的威权,这样的时候,司法之神就不会再以狰狞的面貌出现,其女性形象就成为最受欢迎的形象
我们都知道西方司法之神是一个女人,或许是两个。也许有人也像我一样曾经困惑过:为什么有的司法女神像是用布蒙住双眼的,有的却没有?后来有见多识广之人为我释疑,才令我恍然大悟,说那蒙住眼睛的是母亲,没有蒙住眼睛的是她的儿女。我由此知道原来司法女神有两个,竟然还是母女关系。
不过,内心多少还是有一点疑惑,感觉这像是一个玩笑:母女从事同一个职业,似乎并不是理想的职业状态,一个蒙眼一个不蒙眼,又是何道理?百思不得其解。
反正,无论是一个还是两个,司法女神都是女性。一个新的疑问又出来了:为什么是女性呢?
以我这等俗人来理解,女性有一点柔性,常常带有一点母性,因此比男人更加宽厚、包容,所以《红楼梦》中说女儿是水做的。让一个女性作为司法之神,是不是为了让司法柔化,别整体铁青着脸要绞要杀的模样?我想,让一个成熟女性作为司法之神,对于司法官来说会有一种潜移默化的功能,那就是司法是可以带一点温情的。至于司法的威信与尊严,有女神手上的剑维持着,胆大妄为之士还不至于自不量力乱嚣张。
这是西方的司法之神,东方的司法之神——如果有的话——大概不会都一样是女性吧?
我国司法权的表征就不是女性化的。例如早已被神化的包拯包青天,不但不是个女人,还是一个不苟言笑的中老年汉子。更特别的,是他额头上还有第三只阴眼,专用来理阴间的案件,跟西方司法女神比较,不但性别截然相反,而且不但不蒙眼睛,还多出一只眼睛,目光睽睽地审视公堂之上、地府之中,眼里不带一点柔情,象征着我们的司法更重视案件真相的发现和嫉恶如仇的司法官性格。
这是否也昭示了中西方司法文化的不同?
至于捉鬼的钟馗(从事的也类似刑事司法),永远怒发冲冠,一副时刻在威慑的面目;还有监狱里供奉的狱神,居高临下,怒不可遏、摄人魂魄的样子。这都代表了我们的法律文化更注重法律的威慑作用,用铁青的面孔和严厉的刑罚来对付那些罪犯,吓阻那些跃跃欲试想要犯罪的坏人,让一般草民也浑身觳觫不敢生为非作歹的念头。
不过,随着司法观念的现代化,人民心目中的法律和司法的面貌也会发生变化。
在当代中国,最初提起法律和司法,人们想到的往往是刑法。记得上世纪八十年代中期,我负笈重庆,在西南政法学院与法律与法学亲密接触。那时男生与女生的比例大约是七比三。那时一谈起法律和司法,人们头脑中立即反映出来的往往是刑事法律。《民法通则》刚刚发布,如今各法律院系流行的“民法热”还一点影子都没有。许多家长一想到未来自己的女儿要在法庭以审判员的身份与杀人、伤害、抢劫、盗窃的罪犯面面相觑,立即编织成一个紧张、忐忑的图景,当然坚决反对女儿身入“险境”。如今情况真个不同了,不但法律院系充满女儿身,司法机关也有许多女性司法官,例如检察机关公诉部门的女性就有着很高的比重,至于从事刑事法律以外的法律职业的,更是恒河沙数,面貌为之一新。
如今法律和司法强调不但维护秩序,也保障个人自由和权利。国家权力的性格也逐渐发生变化,不再凌驾于民众之上、冷冰冰、颐指气使,也成为民众监督的对象。国家权力的文明化,使得政府也不再是人民少敬爱多畏惧的对象,人们尊重法律但不再惧怕政府的威权,这样的时候,司法之神就不会再以狰狞的面貌出现,其女性形象就成为最受欢迎的形象。
尽管司法女神是希腊神话中的神祗,我倒觉得她与国家、政府、法律和司法的现代性相吻合,那种女性柔性的一面,让人多了一份可亲近的感觉。
责任编辑:黄倩
我们都知道西方司法之神是一个女人,或许是两个。也许有人也像我一样曾经困惑过:为什么有的司法女神像是用布蒙住双眼的,有的却没有?后来有见多识广之人为我释疑,才令我恍然大悟,说那蒙住眼睛的是母亲,没有蒙住眼睛的是她的儿女。我由此知道原来司法女神有两个,竟然还是母女关系。
不过,内心多少还是有一点疑惑,感觉这像是一个玩笑:母女从事同一个职业,似乎并不是理想的职业状态,一个蒙眼一个不蒙眼,又是何道理?百思不得其解。
反正,无论是一个还是两个,司法女神都是女性。一个新的疑问又出来了:为什么是女性呢?
以我这等俗人来理解,女性有一点柔性,常常带有一点母性,因此比男人更加宽厚、包容,所以《红楼梦》中说女儿是水做的。让一个女性作为司法之神,是不是为了让司法柔化,别整体铁青着脸要绞要杀的模样?我想,让一个成熟女性作为司法之神,对于司法官来说会有一种潜移默化的功能,那就是司法是可以带一点温情的。至于司法的威信与尊严,有女神手上的剑维持着,胆大妄为之士还不至于自不量力乱嚣张。
这是西方的司法之神,东方的司法之神——如果有的话——大概不会都一样是女性吧?
我国司法权的表征就不是女性化的。例如早已被神化的包拯包青天,不但不是个女人,还是一个不苟言笑的中老年汉子。更特别的,是他额头上还有第三只阴眼,专用来理阴间的案件,跟西方司法女神比较,不但性别截然相反,而且不但不蒙眼睛,还多出一只眼睛,目光睽睽地审视公堂之上、地府之中,眼里不带一点柔情,象征着我们的司法更重视案件真相的发现和嫉恶如仇的司法官性格。
这是否也昭示了中西方司法文化的不同?
至于捉鬼的钟馗(从事的也类似刑事司法),永远怒发冲冠,一副时刻在威慑的面目;还有监狱里供奉的狱神,居高临下,怒不可遏、摄人魂魄的样子。这都代表了我们的法律文化更注重法律的威慑作用,用铁青的面孔和严厉的刑罚来对付那些罪犯,吓阻那些跃跃欲试想要犯罪的坏人,让一般草民也浑身觳觫不敢生为非作歹的念头。
不过,随着司法观念的现代化,人民心目中的法律和司法的面貌也会发生变化。
在当代中国,最初提起法律和司法,人们想到的往往是刑法。记得上世纪八十年代中期,我负笈重庆,在西南政法学院与法律与法学亲密接触。那时男生与女生的比例大约是七比三。那时一谈起法律和司法,人们头脑中立即反映出来的往往是刑事法律。《民法通则》刚刚发布,如今各法律院系流行的“民法热”还一点影子都没有。许多家长一想到未来自己的女儿要在法庭以审判员的身份与杀人、伤害、抢劫、盗窃的罪犯面面相觑,立即编织成一个紧张、忐忑的图景,当然坚决反对女儿身入“险境”。如今情况真个不同了,不但法律院系充满女儿身,司法机关也有许多女性司法官,例如检察机关公诉部门的女性就有着很高的比重,至于从事刑事法律以外的法律职业的,更是恒河沙数,面貌为之一新。
如今法律和司法强调不但维护秩序,也保障个人自由和权利。国家权力的性格也逐渐发生变化,不再凌驾于民众之上、冷冰冰、颐指气使,也成为民众监督的对象。国家权力的文明化,使得政府也不再是人民少敬爱多畏惧的对象,人们尊重法律但不再惧怕政府的威权,这样的时候,司法之神就不会再以狰狞的面貌出现,其女性形象就成为最受欢迎的形象。
尽管司法女神是希腊神话中的神祗,我倒觉得她与国家、政府、法律和司法的现代性相吻合,那种女性柔性的一面,让人多了一份可亲近的感觉。
责任编辑:黄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