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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高校作为人才培养的殿堂,曾经远离反腐败的中心,但是近年来随着廉政案件频发,引起越来越多的社会关注。文章紧紧围绕高校反腐倡廉,深入分析了目前高校廉政建设存在的问题及特点,并对原因进行了剖析,探讨了如何积极构建更科学、系统反腐倡廉制度体系,确保高校党风廉政建设的整体推进,为高校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坚强的政治保证。
关键词:高校;腐败;制度建设;党风廉政
大学是党和国家培养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的前沿阵地,高等学校风清气正,事关事业的兴衰成败,事关大学四项基本职能即人才培养、科学研究、文化传承、服务社会的发挥。据教育部网站2014年教育统计数据,目前各类高校共2529所,研究生535863人,普通本专科生6593671人,加上成人和网络本专科生,学生总数超过1100多万人,教职工数为230多万人。随着学生和教师数的增加,相关资产、基建、科研经费等相应增加,学校自主权越来越大,腐败风险滋生其中。因此,必须进一步强化高校领导干部双重责任,通过体制机制改革、培训提升等手段,全面推进高校预防和惩治腐败体系建设,为高校科学发展,为学生成长成才助力。
一、高校腐败案件的主要特点
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坚持教育与惩戒并举,在反腐风暴中,在被认为是象牙塔的高校中,一批领导“中枪”倒地。高校腐败现象危害了学生的身心健康和成长,影响了学生正确的思想道德和价值观的形成,影响了高校对社会道德教化和引领作用的发挥。中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指出,全面推进体现高等学校特点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是高等学校的重要战略任务和重大政治责任。在高等教育快速发展的新形势下,我们的高校领导干部面臨着重重考验,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任务依然艰巨,必须充分认识反腐败斗争的长期性、复杂性、艰巨性,坚持反腐倡廉常抓不懈、拒腐防变警钟长鸣。
高校腐败案件具有以下几种典型的特点:一是作案时间跨度长,单笔金额较小。由于近年来国家正在逐渐加强打击腐败案件力度,为了规避风险,涉案人员不敢明目张胆地收受贿赂,他们想方设法,钻法律空子、打政策擦边球,分批收钱,每次只收小钱,通常不超过1万元,通过时间累计,小钱变成大钱。二是借口人情往来。礼尚往来是我国的传统,腐败案件通常发生在人情味的掩饰下,运用逢年过节、职务升迁、身体抱恙、子女就读、婚丧嫁娶等中国的传统习俗借机送礼,敛财。一旦发现问题,就以人情往来的名义躲避法律的追究,企图淡化受贿色彩。三是新型贿赂品。以前行贿喜欢用大包小包的烟、酒、土特产等物,现在一般用消费卡、存折、微信、支付宝等代替,通过快递或者网络转账的方式送到当事人手上,这些商品体积小不易察觉,既方便又时尚高雅。
二、高校腐败产生的原因分析
市场经济活动的频繁使得高校可调配的资源明显增大,学校已成为一个巨大的经济活动主体,不少可乘之机被不法分子钻了空子。外界负面的社会环境是腐败案件发生的主要外因,除此之外,高校腐败产生的内部原因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思想认识薄弱
虽然近两年国家在打击腐败案件的力度上在不断加强,但是各个高校在反腐倡廉,建立惩防腐败体系的认识都不一样。有些觉得教学、科研才是学校的重心工作,党风廉政建设没有得到统筹规划,同意部署。有些则是反腐倡廉任务、措施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不够有力,认为一般涉案人员都是学校内部职工,本着“家丑不可外扬”的心态对一些事件没有严格追究其责任,对不廉洁行为或违法违纪行为不敢大胆制止,相当程度上导致腐败问题屡屡出现。外界社会环境复杂多变,诱惑层出不穷,一些人反腐拒变意识薄弱,遇到问题不求正规途径解决,而是通过送礼请吃饭拉关系,按社会“潜规则”办事。在此环境下,守规则的办事的人往往没有非正规途径办事的人效率和成果高,给想要腐败的人找了借口。追求奢侈、还有一些人为追求奢侈、腐败的生活,稍微手上有一点权力就像要追求更大的利益,通过权钱交易,得到好处。这些思想观念的扭曲和认识的不到位,滋生了腐败者的心理因素,助长了在高校腐败案件发生的概率。
(二)制度建设松懈
目前急需要有一套完善有效的良性机制来制约和惩治腐败问题的产生,而反腐其最为关键的核心内容和治本之策就是加强制度建设。现存的制度体制仍有不完善、不科学的地方,跟不上形势的需要,存在空隙、漏洞和薄弱环节,为高校腐败现象的形成和发展留出了“空间”。相关制度规范和体质机制执行进程中力度不强的深层次原因除了制度本身的刚性化执行力和决策力缺失外,与领导干部的肆意不守规矩和违规制度约束有重大的关系,在政策执行和制度推进过程中阴奉阳违,随意性破坏约定俗成的规范和制度安排。而“八项规定”虽然在理论上规范的非常像是和系统,但是由于没有权威化和体系化的配套设措施和方式,在具体的实践应用和切实落地过程中存在一定的无从把握性,给予相关领导极大的既有裁量权和权利延伸化的境地。
(三)惩罚力度不强
高校对查处的腐败案件的惩处力度不严也是滋生腐败的很重要的原因。由于高校内部并没有健全的财务管理体制,监督制约力度不够,发生的腐败行为很难被发现。即便对某些事件有所怀疑,但在“有心人”的维护下往往也追究不出结果,最后也只好不了了之,导致犯罪人员觉得有可乘之机,犯罪风险指数并不高,在利益的驱动下冒险一试。如果经查问题确实存在,但也有可能因为牵连到的部门众多,牵扯到领导干部过多,要兼顾到工作的稳定性,最后往往只不过口头警告,或者调离工作岗位,力度不会太大,从而使犯罪分子觉得损失远远小于得到的利益,这在某种意义上助长了腐败预期。
三、高校反腐倡廉长效机制的探索
(一)通过加强廉政、警示教育的力度,筑牢“不愿腐败”的思想道德防线 加强党风廉政教育是搞好反腐倡廉工作的治本之策,把反腐倡廉教育纳入高校党的宣传教育总体部署,在青年干部培训、中层干部培养、日常教育、选拔管理的各个环节中贯穿始终。还可以充分利用不同载体,如开展讲座、专题教育、在学校网站上设立专门的网页,举办形式多样的党风廉政宣传教育活动,定期在校内举办廉政知识竞赛或者红歌学唱等活动,定期对党员干部进行廉洁从政等各方面的党纪政纪培训。在开展主题教育活动过程中,把党员干部容易忽视或违反的党纪政纪条规摘录出来,作为党员干部必学和熟记的重要内容,教育党员干部增强政策观念,认真学习并带头执行政策。
(二)通过完善制度并狠抓落实,织密“不能腐败”的制度防线
构建高校反腐倡廉建设长效机制根本的还是要靠制度,只有尽快完善工作制度,并严格按照制度执行,使每个环节都有法可依、按章办事,才能从源头上减少犯罪的可能。要始終把制度建设作为核心建设抓,在日常行为和办事中始终严格按制度执行,必须依靠制度管人,增强制度建设的科学性。制度的改革与创新还需要进一步推进,根据不同的发展形势,不断推进基建、采购、招生、科研、评定、财务等方面的改革和创新,防止关键领域出现制度缺位,做到阳光采购,阳光工程,在问题还没发生的时候就遏制,从源头上加大防治腐败的力度。
(三)通过权力制衡,完善监督防控体系,构筑“不敢腐败”的监管防线
在容易发生腐败的一些重点岗位、重点环节,以及涉及群众利益的重大事项必须要接受全方位的监督,通过完善监督制约机制,把握全过程。把事前调研阶段、事中执行阶段以及事后验收阶段的监督相互结合起来,把关口前移,全过程监督,从源头上就加以制止。如招投标过程全公开透明,集体决策。建立由校领导任组长,财务、教务、后勤、纪监审等部门共同参与的招投标工作领导小组,所有项目均按规定在网上公开招标。开标过程在纪委监督下进行,评标过程集体讨论投票决定,中标结果在网上公示。
参考文献:
[1]胡鞍钢.中国挑战腐败[M].浙江出版社,2001.
[2]徐传光.构建高校反腐倡廉建设长效机制的探索[J].聊城大学学报,2008(06).
[3]邵玲.新时期加大反腐败力度的几点思考[J].山东省工会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10(06).
[4]杨雁.构建和谐社会关键在党[J]. 理论与当代,2007(02).
[5]栗明.全面总结过去五年惩防体系建设成果安排部署下一步惩防体系建设工作[N].鞍山日报,2012-11-02.
[6]牛瑞杰.构建高校反腐倡廉的长效机制的思考[J].发展,2007(06).
[7]张其飞.构建高校反腐倡廉长效机制的对策及思考[J].江苏教育学院学报,2011(03).
(作者单位:上海出版印刷高等专科学校)
关键词:高校;腐败;制度建设;党风廉政
大学是党和国家培养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的前沿阵地,高等学校风清气正,事关事业的兴衰成败,事关大学四项基本职能即人才培养、科学研究、文化传承、服务社会的发挥。据教育部网站2014年教育统计数据,目前各类高校共2529所,研究生535863人,普通本专科生6593671人,加上成人和网络本专科生,学生总数超过1100多万人,教职工数为230多万人。随着学生和教师数的增加,相关资产、基建、科研经费等相应增加,学校自主权越来越大,腐败风险滋生其中。因此,必须进一步强化高校领导干部双重责任,通过体制机制改革、培训提升等手段,全面推进高校预防和惩治腐败体系建设,为高校科学发展,为学生成长成才助力。
一、高校腐败案件的主要特点
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坚持教育与惩戒并举,在反腐风暴中,在被认为是象牙塔的高校中,一批领导“中枪”倒地。高校腐败现象危害了学生的身心健康和成长,影响了学生正确的思想道德和价值观的形成,影响了高校对社会道德教化和引领作用的发挥。中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指出,全面推进体现高等学校特点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是高等学校的重要战略任务和重大政治责任。在高等教育快速发展的新形势下,我们的高校领导干部面臨着重重考验,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任务依然艰巨,必须充分认识反腐败斗争的长期性、复杂性、艰巨性,坚持反腐倡廉常抓不懈、拒腐防变警钟长鸣。
高校腐败案件具有以下几种典型的特点:一是作案时间跨度长,单笔金额较小。由于近年来国家正在逐渐加强打击腐败案件力度,为了规避风险,涉案人员不敢明目张胆地收受贿赂,他们想方设法,钻法律空子、打政策擦边球,分批收钱,每次只收小钱,通常不超过1万元,通过时间累计,小钱变成大钱。二是借口人情往来。礼尚往来是我国的传统,腐败案件通常发生在人情味的掩饰下,运用逢年过节、职务升迁、身体抱恙、子女就读、婚丧嫁娶等中国的传统习俗借机送礼,敛财。一旦发现问题,就以人情往来的名义躲避法律的追究,企图淡化受贿色彩。三是新型贿赂品。以前行贿喜欢用大包小包的烟、酒、土特产等物,现在一般用消费卡、存折、微信、支付宝等代替,通过快递或者网络转账的方式送到当事人手上,这些商品体积小不易察觉,既方便又时尚高雅。
二、高校腐败产生的原因分析
市场经济活动的频繁使得高校可调配的资源明显增大,学校已成为一个巨大的经济活动主体,不少可乘之机被不法分子钻了空子。外界负面的社会环境是腐败案件发生的主要外因,除此之外,高校腐败产生的内部原因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思想认识薄弱
虽然近两年国家在打击腐败案件的力度上在不断加强,但是各个高校在反腐倡廉,建立惩防腐败体系的认识都不一样。有些觉得教学、科研才是学校的重心工作,党风廉政建设没有得到统筹规划,同意部署。有些则是反腐倡廉任务、措施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不够有力,认为一般涉案人员都是学校内部职工,本着“家丑不可外扬”的心态对一些事件没有严格追究其责任,对不廉洁行为或违法违纪行为不敢大胆制止,相当程度上导致腐败问题屡屡出现。外界社会环境复杂多变,诱惑层出不穷,一些人反腐拒变意识薄弱,遇到问题不求正规途径解决,而是通过送礼请吃饭拉关系,按社会“潜规则”办事。在此环境下,守规则的办事的人往往没有非正规途径办事的人效率和成果高,给想要腐败的人找了借口。追求奢侈、还有一些人为追求奢侈、腐败的生活,稍微手上有一点权力就像要追求更大的利益,通过权钱交易,得到好处。这些思想观念的扭曲和认识的不到位,滋生了腐败者的心理因素,助长了在高校腐败案件发生的概率。
(二)制度建设松懈
目前急需要有一套完善有效的良性机制来制约和惩治腐败问题的产生,而反腐其最为关键的核心内容和治本之策就是加强制度建设。现存的制度体制仍有不完善、不科学的地方,跟不上形势的需要,存在空隙、漏洞和薄弱环节,为高校腐败现象的形成和发展留出了“空间”。相关制度规范和体质机制执行进程中力度不强的深层次原因除了制度本身的刚性化执行力和决策力缺失外,与领导干部的肆意不守规矩和违规制度约束有重大的关系,在政策执行和制度推进过程中阴奉阳违,随意性破坏约定俗成的规范和制度安排。而“八项规定”虽然在理论上规范的非常像是和系统,但是由于没有权威化和体系化的配套设措施和方式,在具体的实践应用和切实落地过程中存在一定的无从把握性,给予相关领导极大的既有裁量权和权利延伸化的境地。
(三)惩罚力度不强
高校对查处的腐败案件的惩处力度不严也是滋生腐败的很重要的原因。由于高校内部并没有健全的财务管理体制,监督制约力度不够,发生的腐败行为很难被发现。即便对某些事件有所怀疑,但在“有心人”的维护下往往也追究不出结果,最后也只好不了了之,导致犯罪人员觉得有可乘之机,犯罪风险指数并不高,在利益的驱动下冒险一试。如果经查问题确实存在,但也有可能因为牵连到的部门众多,牵扯到领导干部过多,要兼顾到工作的稳定性,最后往往只不过口头警告,或者调离工作岗位,力度不会太大,从而使犯罪分子觉得损失远远小于得到的利益,这在某种意义上助长了腐败预期。
三、高校反腐倡廉长效机制的探索
(一)通过加强廉政、警示教育的力度,筑牢“不愿腐败”的思想道德防线 加强党风廉政教育是搞好反腐倡廉工作的治本之策,把反腐倡廉教育纳入高校党的宣传教育总体部署,在青年干部培训、中层干部培养、日常教育、选拔管理的各个环节中贯穿始终。还可以充分利用不同载体,如开展讲座、专题教育、在学校网站上设立专门的网页,举办形式多样的党风廉政宣传教育活动,定期在校内举办廉政知识竞赛或者红歌学唱等活动,定期对党员干部进行廉洁从政等各方面的党纪政纪培训。在开展主题教育活动过程中,把党员干部容易忽视或违反的党纪政纪条规摘录出来,作为党员干部必学和熟记的重要内容,教育党员干部增强政策观念,认真学习并带头执行政策。
(二)通过完善制度并狠抓落实,织密“不能腐败”的制度防线
构建高校反腐倡廉建设长效机制根本的还是要靠制度,只有尽快完善工作制度,并严格按照制度执行,使每个环节都有法可依、按章办事,才能从源头上减少犯罪的可能。要始終把制度建设作为核心建设抓,在日常行为和办事中始终严格按制度执行,必须依靠制度管人,增强制度建设的科学性。制度的改革与创新还需要进一步推进,根据不同的发展形势,不断推进基建、采购、招生、科研、评定、财务等方面的改革和创新,防止关键领域出现制度缺位,做到阳光采购,阳光工程,在问题还没发生的时候就遏制,从源头上加大防治腐败的力度。
(三)通过权力制衡,完善监督防控体系,构筑“不敢腐败”的监管防线
在容易发生腐败的一些重点岗位、重点环节,以及涉及群众利益的重大事项必须要接受全方位的监督,通过完善监督制约机制,把握全过程。把事前调研阶段、事中执行阶段以及事后验收阶段的监督相互结合起来,把关口前移,全过程监督,从源头上就加以制止。如招投标过程全公开透明,集体决策。建立由校领导任组长,财务、教务、后勤、纪监审等部门共同参与的招投标工作领导小组,所有项目均按规定在网上公开招标。开标过程在纪委监督下进行,评标过程集体讨论投票决定,中标结果在网上公示。
参考文献:
[1]胡鞍钢.中国挑战腐败[M].浙江出版社,2001.
[2]徐传光.构建高校反腐倡廉建设长效机制的探索[J].聊城大学学报,2008(06).
[3]邵玲.新时期加大反腐败力度的几点思考[J].山东省工会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10(06).
[4]杨雁.构建和谐社会关键在党[J]. 理论与当代,2007(02).
[5]栗明.全面总结过去五年惩防体系建设成果安排部署下一步惩防体系建设工作[N].鞍山日报,2012-11-02.
[6]牛瑞杰.构建高校反腐倡廉的长效机制的思考[J].发展,2007(06).
[7]张其飞.构建高校反腐倡廉长效机制的对策及思考[J].江苏教育学院学报,2011(03).
(作者单位:上海出版印刷高等专科学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