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卫生行政机关是法律法规的执法主体,承担着许多卫生许可及审批事项,由多个相关处室负责,甚至有的还分散在原卫生防疫站或卫生监督所等事业单位,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卫生行政管理的不合理及混乱.现在,在我国各地各级卫生行政机关相继成立了"卫生许可受理中心",给我们卫生体制改革带来了新的活力,笔者认为卫生许可的集中受理充分体现了精简机构,依法行政的职能.虽然,还有许多需要改进之处,但她所带来的社会效益是明显的,并将在今后的卫生许可、卫生监督执法中发挥更大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