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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农村的社会经济也得到了全面的复苏。土地资源作为最重要的资源之一,对整个农村的发展都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随着各种政策的出台,开展农村土地的规划整理,为增加城镇建设用地与建设新农村,打下了坚实的基础。这不仅可以盘活农村存量建设用地,促进农村居民点合理布局,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又能增加建设用地指标,妥善解决城乡建设用地供需矛盾。笔者将结合多年的农村土地管理经验,从我国土地农村规划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开始探讨,并提出具有针对性的解决对策。
【关键词】农村土地,规划管理,存在问题,对策分析
中图分类号:G812.4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一、前言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经济得到了迅速的发展,在农村中掀起了发展经济的热潮,各种资源得到了充分的开发利用。在农村资源中,土地资源是最为关键的资源之一,加强对农村土地资源的规划和管理,有助于我国土地资源的优化配置,产生更多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但是,伴随着相关农业政策的变化和调整,农村中的土地问题在发展中逐渐凸显出各种矛盾,对新农村的建设和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建设产生了极大的阻碍,不利于整个农村经济的健康快速可持续发展,因此,加强对农村的土地整理和规划具有十分重要的社会现实意义。
二、我国农村土地资源整理规划中存在的问题分析
伴随着城镇化进程加快,农村建设取得了迅速发展的契机,农村建设用地面积逐渐增大,在各种建筑施工规模日渐扩大的同时,也面临着各种建设用地问题,既造成了农村土地资源的管理困难,也造成了很多土地资源的浪费,分析农村土地管理和规划中存在的问题,有助于采取有效的整理措施。笔者将从下面几个方面做出分析。
1.缺乏健全的土地规划整理机制
(一)土地的规划整理,要首先对整个农村土地资源的最原始的狀况,并结合各种相关的数据资料进行科学的分析评判,编制相关的整理规划,如此可以对整个农村土地资源的整理规划起到很大的指导作用,但是我国现阶段的农村土地资源的规划管理过程中,这方面的工作做得很不到位。
(二)缺乏有效的激励机制。任何政策的贯彻落实都需要一定的奖惩机制,农村的土地资源的管理和规划具有很强的专业性和技术性,也因此相对于一些农地的整理而言,具有一些特殊性,在农村各种土地资源的管理和规划过程中,对各种政策的贯彻落实,都不能够强制性的采取相关措施,而应该采取有效的激励制度,必须形成有效的利益驱动机制。而目前为止,我国的农村土地资源管理和规划过程中,缺乏相关的激励机制,农民和地方政府缺乏积极性和热情。
2.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不健全
我国的农村的土地资源的管理和规划还处于初级阶段,各种法律法规都不够完善,一套符合多方利益,符合土地资源利用规律的制度和法规尚未正式形成,各种法规规定尚不够成熟,上需要在具体的实际情况中得到不断的完善,要坚持各种措施都有法可依,如此,可以加快农村土地资源的整理朝着规范化和制度化的方向发展。
3.管理机构设置不尽完善,管理人员专业化水平有待提高
农村土地利用规划和计划管理主要涉及县乡两级国土管理部门,在规划的编制实施等具体管理上又集中到县级规划管理相关科室,使得乡镇农村土地利用规划和计划的编制、实施、管理存在缺位,只是简单的完成上级布置的任务。应通过健全制度、完善机制、规范管理,不断提高管理人员的整体素质和专业化水平。
4.规划计划管理信息化水平区域差异巨大
农村土地利用规划和计划管理信息化建设严重滞后于城市的信息化建设,主要表现在组织机构建设、专业人员的配备、硬件设施、资金投入、数据标准、信息系统建设等多方面。农村的信息化建设仅停留土地利用现状数据库上。各地农村土地利用规划信息化建设发展不平衡。不同地貌条件地区的农村土地利用规划及管理信息化建设呈现不同水平。
三、加强我国农村土地资源管理规划的对策分析
1. 完善规划实施的法律法规保障
通过具有强制效力的法律法规是规范和保障规划实施管理的最基本方法,如以《城乡规划法》为基础的城乡规划法律法规体系,对一切城乡规划的编制、实施管理等都作了明确规定。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法律法规依据只有《土地管理法》第三章共14条的1600多字,且由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实施管理包括土地利用年度计划管理、建设项目用地预审、规划局部调整或修改、指导或协调相关规划、规划实施评价或评估等非常多的内容,没办法对这些内容进行全面、深入的规定。
这几年来,各级政府和主管部门为确保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实施,通过探索和经验积累,出台了很多的规章制度和相关政策,如国土资源部37号令《土地利用年度计划管理办法》,地方层面上,由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管理的工作重点是地方性规划,尤其是县、乡两级实施规划,因此,在遵循国家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制定可操作的地方性配套法规(如规划实施条例),提出涉及规划所有实施管理内容和违反规划的强制处理措施等具体规定,来保证各级规划的实施管理。
2.建立并完善补偿和收益分配机制。在进行农村土地资源管理和规划过程中,要对各种和农民切身利益相关的环节加以合理科学的处理,比如对产权归属等进行合理调整,同时,要对收益作出公正客观的分配,如果有受到损失的农民,要给予合理的补偿,这样有助于推进各种土地整理措施的贯彻落实,也有助于缓解社会矛盾,在这项工作中,要坚持公正,客观的原则。
3.农村土地资源的管理和规划必须加强领导,把其列入各级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大力宣传开展农村土地资源的管理和规划的必要性及重大意义,提高广大干部群众的认识,增强开展农村土地资源的管理和规划过程中的紧迫感、责任感及自觉性。
4.建立和完善农村土地资源管理和规划的相关法律和政策。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完善,是农村建设用地整理顺利实施的保障。农村建设用地整理必须按法律法规进行,并有严格的操作程序和规范。因而,必须建立和完善农村建设用地整理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
5.编制农村建设用地整理专项规划。开展农村土地资源的整理和规划调查摸底,充分了解农村土地资源的利用现状、潜力及存在问题,为编制农村土地资源管理和规划专项规划提供依据。一个好的规划是有效开展农村土地资源管理和规划的依据和前提,要在充分科学分析的基础上编制好农村土地资源的管理和专项规划,以确保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农村土地资源的规划管理。
6. 农村土地利用规划和计划管理是农村土地管理的核心内容。农村土地利用规划是合理调整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对土地资源开发、利用、整治、保护进行统筹协调所作的战略性、宏观性规划。新时期.农村土地利用规划计划管理的总体指导思想是:以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引,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的要求,加强农村土地利用的用途管制,为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必要的用地保障,充分发挥农村土地对国家粮食安全、生态安全和农民利益的多重保障作用。
7.建立农村土地利用规划编制的共同责任机制。农村土地利用规划计划管理的共同责任包括规划计划编制和实施管理的共同责任,其核心是理顺土地管理部门与政府其他相关职能部门在农村土地规划计划编制上的关系,明确各部门在农村土地利用规划计划编制上的共同责任,防止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之间、各级地方政府之间、部门与部门之间各唱各调。
四、结束语
农村土地资源的规划整理关系到我国农村土地资源的合理规划和利用,关系到我国农村经济发展,科学规范的土地资源整理,既有助于农村建设的规范性和统一性,有助于改善我国农村布局混乱的状况,又有助于提高土地资源的利用效率,提升经济效益,促进农村的和谐,在此过程中,各个部门,各个参与主体都要本着从全局出发,兼顾局部利益,统筹整体,坚持以人为本的思想,从而促进整个农村土地整理规划的规范化和透明化。
参考文献:
[1]靳鹏钰 我国农村土地规划管理中的问题以及对策研究 [期刊论文] 《财经界(学术)》 -2010年3期
[2]李秋月 集体建设用地土地使用权流转问题研究 [学位论文]2008 - 中国人民大学:经济法
[3]袁弘 汤敏 刘琰 李迪华 地震灾害挑战我国农村土地政策 [期刊论文] 《新建筑》 ISTIC -2008年4期
[4]贾少华 论我国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制度的完善 [学位论文]2008 - 武汉理工大学:经济法学
[5]张波 城镇建设建筑工程开发用地的规划管理 [期刊论文] 《城市建设理论研究(电子版)》 -2012年8期
[6]杨子江 小城镇建设中农村土地市场存在的问题及对策[期刊论文] 《孝感学院学报》 -2005年4期
[7]申建勤 王利娅 关于我国村镇规划若干问题的探讨 [期刊论文] 《科技信息(科学·教研)》 -2007年29期
【关键词】农村土地,规划管理,存在问题,对策分析
中图分类号:G812.4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一、前言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经济得到了迅速的发展,在农村中掀起了发展经济的热潮,各种资源得到了充分的开发利用。在农村资源中,土地资源是最为关键的资源之一,加强对农村土地资源的规划和管理,有助于我国土地资源的优化配置,产生更多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但是,伴随着相关农业政策的变化和调整,农村中的土地问题在发展中逐渐凸显出各种矛盾,对新农村的建设和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建设产生了极大的阻碍,不利于整个农村经济的健康快速可持续发展,因此,加强对农村的土地整理和规划具有十分重要的社会现实意义。
二、我国农村土地资源整理规划中存在的问题分析
伴随着城镇化进程加快,农村建设取得了迅速发展的契机,农村建设用地面积逐渐增大,在各种建筑施工规模日渐扩大的同时,也面临着各种建设用地问题,既造成了农村土地资源的管理困难,也造成了很多土地资源的浪费,分析农村土地管理和规划中存在的问题,有助于采取有效的整理措施。笔者将从下面几个方面做出分析。
1.缺乏健全的土地规划整理机制
(一)土地的规划整理,要首先对整个农村土地资源的最原始的狀况,并结合各种相关的数据资料进行科学的分析评判,编制相关的整理规划,如此可以对整个农村土地资源的整理规划起到很大的指导作用,但是我国现阶段的农村土地资源的规划管理过程中,这方面的工作做得很不到位。
(二)缺乏有效的激励机制。任何政策的贯彻落实都需要一定的奖惩机制,农村的土地资源的管理和规划具有很强的专业性和技术性,也因此相对于一些农地的整理而言,具有一些特殊性,在农村各种土地资源的管理和规划过程中,对各种政策的贯彻落实,都不能够强制性的采取相关措施,而应该采取有效的激励制度,必须形成有效的利益驱动机制。而目前为止,我国的农村土地资源管理和规划过程中,缺乏相关的激励机制,农民和地方政府缺乏积极性和热情。
2.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不健全
我国的农村的土地资源的管理和规划还处于初级阶段,各种法律法规都不够完善,一套符合多方利益,符合土地资源利用规律的制度和法规尚未正式形成,各种法规规定尚不够成熟,上需要在具体的实际情况中得到不断的完善,要坚持各种措施都有法可依,如此,可以加快农村土地资源的整理朝着规范化和制度化的方向发展。
3.管理机构设置不尽完善,管理人员专业化水平有待提高
农村土地利用规划和计划管理主要涉及县乡两级国土管理部门,在规划的编制实施等具体管理上又集中到县级规划管理相关科室,使得乡镇农村土地利用规划和计划的编制、实施、管理存在缺位,只是简单的完成上级布置的任务。应通过健全制度、完善机制、规范管理,不断提高管理人员的整体素质和专业化水平。
4.规划计划管理信息化水平区域差异巨大
农村土地利用规划和计划管理信息化建设严重滞后于城市的信息化建设,主要表现在组织机构建设、专业人员的配备、硬件设施、资金投入、数据标准、信息系统建设等多方面。农村的信息化建设仅停留土地利用现状数据库上。各地农村土地利用规划信息化建设发展不平衡。不同地貌条件地区的农村土地利用规划及管理信息化建设呈现不同水平。
三、加强我国农村土地资源管理规划的对策分析
1. 完善规划实施的法律法规保障
通过具有强制效力的法律法规是规范和保障规划实施管理的最基本方法,如以《城乡规划法》为基础的城乡规划法律法规体系,对一切城乡规划的编制、实施管理等都作了明确规定。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法律法规依据只有《土地管理法》第三章共14条的1600多字,且由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实施管理包括土地利用年度计划管理、建设项目用地预审、规划局部调整或修改、指导或协调相关规划、规划实施评价或评估等非常多的内容,没办法对这些内容进行全面、深入的规定。
这几年来,各级政府和主管部门为确保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实施,通过探索和经验积累,出台了很多的规章制度和相关政策,如国土资源部37号令《土地利用年度计划管理办法》,地方层面上,由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管理的工作重点是地方性规划,尤其是县、乡两级实施规划,因此,在遵循国家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制定可操作的地方性配套法规(如规划实施条例),提出涉及规划所有实施管理内容和违反规划的强制处理措施等具体规定,来保证各级规划的实施管理。
2.建立并完善补偿和收益分配机制。在进行农村土地资源管理和规划过程中,要对各种和农民切身利益相关的环节加以合理科学的处理,比如对产权归属等进行合理调整,同时,要对收益作出公正客观的分配,如果有受到损失的农民,要给予合理的补偿,这样有助于推进各种土地整理措施的贯彻落实,也有助于缓解社会矛盾,在这项工作中,要坚持公正,客观的原则。
3.农村土地资源的管理和规划必须加强领导,把其列入各级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大力宣传开展农村土地资源的管理和规划的必要性及重大意义,提高广大干部群众的认识,增强开展农村土地资源的管理和规划过程中的紧迫感、责任感及自觉性。
4.建立和完善农村土地资源管理和规划的相关法律和政策。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完善,是农村建设用地整理顺利实施的保障。农村建设用地整理必须按法律法规进行,并有严格的操作程序和规范。因而,必须建立和完善农村建设用地整理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
5.编制农村建设用地整理专项规划。开展农村土地资源的整理和规划调查摸底,充分了解农村土地资源的利用现状、潜力及存在问题,为编制农村土地资源管理和规划专项规划提供依据。一个好的规划是有效开展农村土地资源管理和规划的依据和前提,要在充分科学分析的基础上编制好农村土地资源的管理和专项规划,以确保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农村土地资源的规划管理。
6. 农村土地利用规划和计划管理是农村土地管理的核心内容。农村土地利用规划是合理调整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对土地资源开发、利用、整治、保护进行统筹协调所作的战略性、宏观性规划。新时期.农村土地利用规划计划管理的总体指导思想是:以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引,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的要求,加强农村土地利用的用途管制,为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必要的用地保障,充分发挥农村土地对国家粮食安全、生态安全和农民利益的多重保障作用。
7.建立农村土地利用规划编制的共同责任机制。农村土地利用规划计划管理的共同责任包括规划计划编制和实施管理的共同责任,其核心是理顺土地管理部门与政府其他相关职能部门在农村土地规划计划编制上的关系,明确各部门在农村土地利用规划计划编制上的共同责任,防止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之间、各级地方政府之间、部门与部门之间各唱各调。
四、结束语
农村土地资源的规划整理关系到我国农村土地资源的合理规划和利用,关系到我国农村经济发展,科学规范的土地资源整理,既有助于农村建设的规范性和统一性,有助于改善我国农村布局混乱的状况,又有助于提高土地资源的利用效率,提升经济效益,促进农村的和谐,在此过程中,各个部门,各个参与主体都要本着从全局出发,兼顾局部利益,统筹整体,坚持以人为本的思想,从而促进整个农村土地整理规划的规范化和透明化。
参考文献:
[1]靳鹏钰 我国农村土地规划管理中的问题以及对策研究 [期刊论文] 《财经界(学术)》 -2010年3期
[2]李秋月 集体建设用地土地使用权流转问题研究 [学位论文]2008 - 中国人民大学:经济法
[3]袁弘 汤敏 刘琰 李迪华 地震灾害挑战我国农村土地政策 [期刊论文] 《新建筑》 ISTIC -2008年4期
[4]贾少华 论我国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制度的完善 [学位论文]2008 - 武汉理工大学:经济法学
[5]张波 城镇建设建筑工程开发用地的规划管理 [期刊论文] 《城市建设理论研究(电子版)》 -2012年8期
[6]杨子江 小城镇建设中农村土地市场存在的问题及对策[期刊论文] 《孝感学院学报》 -2005年4期
[7]申建勤 王利娅 关于我国村镇规划若干问题的探讨 [期刊论文] 《科技信息(科学·教研)》 -2007年29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