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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6月份,赤峰市检察院反贪局局长张立国上任仅月余,就面临了一次大的挑战。
一封举报信,让赤峰地区保险公司和建设系统间行受贿黑幕浮出水面。
一个多月时间里,赤峰市11个区县检察院共立案49人,涉及住建系统35人,其中副处2人、正科15人、副科13人,保险公司经理、副经理14人,涉及罪名为单位受贿罪、对单位行贿罪、单位行贿罪、受贿罪、贪污罪等,涉案总金额1200余万元。
“这是近几年来取得效果最好的一次大规模行动。”张立国介绍说,11个基层检察院的办案人员参与办案。
一封举报信引发专项行动
《方圆》:为什么刚刚上任,就选择在建设系统和保险公司之间开展专项行动?这两个行业看上去不太相关。
张立国:今年5月份,我们接到举报,反映人保财险公司为了获得建工险业务,向赤峰市红山区建工建材局返还保险费。我们把这个案件线索交给了红山区院。红山区检察院经过初查,查明了建工建材局负责人收取保险公司保险费回扣后贪污,以及保险公司负责人收取保险费后不入账进行贪污的问题。
《方圆》:保险跟建材局有什么关系呢?
张立国:这个建材局长通过职务之便,给施工企业设立门槛,要求施工单位给施工工人买保险,没有保险不许开工。建材局会指定建筑施工企业到指定保险公司办理建工险业务,然后保险公司再给建设局回扣。
《方圆》:这个回扣很多么?
张立国:红山区这个案子中,100多万保险费,建材局长拿了50万,回扣达到百分之四十以上。赤峰市全市有30多家保险公司,激烈的行业竞争下,就出现了高回扣的不正当竞争现象。因为正常手续费没有这么高,保险公司只能通过其他手段将回扣支付给建设系统,其中重要手段就是截留保险费不入账。除去给对方的回扣,被截留保险费的剩余部分被保险公司有关人员贪污。
《方圆》:这种现象很普遍嗎?
张立国:红山区的案子立案后,我们又接到了几份保险系统的线索,同样反映保险公司为了承揽业务给有关单位和个人回扣,回扣比例都在百分之四十以上。我们分析,全市这种情况还有。
《方圆》:所以决定开展专项行动?
张立国:一开始我们也不敢肯定,决定先选择三个旗县区初查,三天后,旗县区反馈的信息显示,每个旗县区的建设系统和保险公司间都有行受贿问题,每个都是百万以上的大案,之后才决定在全市11个区县全面开花。这次行动中,我们在市院和基层院抽调了精通财会、擅长审讯、精于调查取证的骨干力量成立了6个办案小组。
“系统查,查系统”
《方圆》:类似这样的专项行动,以前有过吗?
张立国:“系统查,查系统”的办案路子,并不是我上任局长后才提出的。过去我们院也多次搞过查系统专项行动。每次行动立案数大约为六七件,但这一次行动效果比较好,总共立案49人,从整个内蒙古自治区来看,这也是为数不多的大规模行动。
《方圆》:取得这样的效果,有什么经验吗?
张立国:为了查办好这个系列案,我们采取了很多措施。比如,在行动一开始,我们组织办案人员学习《保险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等有关规定和对单位行贿犯罪构成要件,明确了保险公司给住建系统回扣是违反法律规定,属于谋取不正当利益。之后,我们调取住建局2008年至今全部建设工程开工手续,据此确定办理建设施工企业办理建工险总额。另外,我们还对部分建筑施工企业调查走访,落实建筑施工企业实际缴纳保险费,与保险公司入账保险费比对后,确定差额即为保险公司截留部分。相对应地,我们也调取了保险公司建工险保险费金额和保险单,查清了办理建工险的建筑施工企业。可以说,不管从准备工作还是行动思路上,都比较对路子,仅第一阶段初查,就立案23人。
《方圆》:分阶段行动,未被查处的旗县区会不会提前获得信息而作准备,最终影响案件查处?
张立国:这个情况存在。前三个旗县区案件没有惊动建设系统和保险公司,初查很顺利。这三个地方查完之后,全市都知道我们在查建设系统,有的人就把钱交到了单位,有的人把钱退给了保险公司,也有的人跟保险公司形成攻守同盟,还有的人跑了。这确实增加了再次初查的难度,但我们有周密的侦查计划,按照既定方向查,最后都突破了。
《方圆》:说说你们采取了什么周密计划?
张立国:主要是在时间相对较充裕的第一阶段查办案件时,就为以后几个阶段打好基础,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对已立案件做到快立、快结、快诉,缩短腐败分子的反应时间;另一方面则明确办案方向,包括统一执法尺度,明确赃款处理方式等等,为以后阶段查处其他案件提供一个成功的范本,加快我们自己的办案速度。
《方圆》:这次行动对建设系统和保险行业都是个警醒。
张立国:效果很明显,今年建设系统有了新规定,规定施工企业自愿决定是否给施工工人入保,不再是见了保险单才能开工。
依靠“团队协同办案”查了白志明案
《方圆》:全市范围内进行专项行动,对办案人员间的配合要求很高吧?
张立国:办案人员的配合度当然影响办案质量。对于全市范围的行动,办案人员来自不同旗县,有效的协调沟通往往是最难的。但对我们来说,团队协同办案是我们的特色,没有太大困难。过去,我们进行过多次全市实战大练兵。特别是遇到一些大要案时,我们会抽调各区县办案人员,进行交叉办案。这样各区县可以吸收其他地方的办案经验,取长补短。每年自治区也会从各地级市及区县抽调人员办案子。例如,在“锡盟系列案”中,我们院被指定办理系列案主要涉案人内蒙古党委原副秘书长白志明贪污案,那次办案我们从各区县抽调了二十人。
《方圆》:一个案子需要二十人的办案团队?
张立国:遇到大要案,我们就会集中全市力量,配强侦查办案装备,并且保障办案经费。白志明案是块难啃的骨头,我们的办案人员在近半年的时间里,多次奔赴锡林郭勒盟、鄂尔多斯、北京、呼和浩特等地,绝大部分时间都在外办案,经常加班加点,甚至通宵办案。我统计了一下,办理白志明案件时,我们办案人员人均出差80多天,人均通宵加夜班30多天。有的办案人员半年的出差天数多达100多天。但正是靠着这种团结协作、无私奉献的精神,这个案子办很漂亮,被评为自治区优质案件。
《方圆》:二十人协同办案,工作如何分配?
张立国:根据白志明案的具体情况,我们办案团队下设了综合组、外调组、公诉提前介入组。综合组负责起草各种法律文书、审讯等工作,外调组又分成了7个办案小组,分别针对不同线索进行初查,公诉提前介入组负责提前介入案件,对各种证据进行把关。具体做法是,人员到位后,办案团队负责人要求每个办案小组针对每一线索详细制订出侦查计划,明确侦查时间、步骤、内容,再将侦查计划交由综合组、公诉提前介入组审核。
《方圆》:办案人员间顺畅合作需要一定的制度保障吧?
张立国:我们市反贪部门的制度相对比较完善。几年前,我们进行了一次制度汇编,上至最高人民检察院对反贪办案的制度规范,下到各个区县的办案操作规程,都收录了进去,全市各个旗县区院的办案人员人手一册。
《方圆》:办案过程顺利吗?
张立国:这个案子的关键点在于白志明供述,正如我们的预想,对白志明的审讯一开始非常艰难。他自恃是正厅级官员,以为自己懂法律,坚信只要他不讲,我们就无从印证。所以,审讯工作刚开始时白志明竭力狡辩,甚至向我们索要证据,讨说法。
《方圆》:最后如何突破的?
张立国:我们采取的战略是,一方面耐心给其讲政策、讲法律、讲亲情、讲道义,开展思想攻势,另一方面,通过外围调查,我们掌握了大量的证据。点滴使用,使每个证据甚至每个细节都发挥最大的效用。就证据使用的先后顺序上,先使用边缘的,再使用核心的,关键证据在关键时候连续使用,一举摧垮了他的心理防线。经过十多天的艰苦努力,白志明终于供述了其贪污、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的犯罪事实。
一封举报信,让赤峰地区保险公司和建设系统间行受贿黑幕浮出水面。
一个多月时间里,赤峰市11个区县检察院共立案49人,涉及住建系统35人,其中副处2人、正科15人、副科13人,保险公司经理、副经理14人,涉及罪名为单位受贿罪、对单位行贿罪、单位行贿罪、受贿罪、贪污罪等,涉案总金额1200余万元。
“这是近几年来取得效果最好的一次大规模行动。”张立国介绍说,11个基层检察院的办案人员参与办案。
一封举报信引发专项行动
《方圆》:为什么刚刚上任,就选择在建设系统和保险公司之间开展专项行动?这两个行业看上去不太相关。
张立国:今年5月份,我们接到举报,反映人保财险公司为了获得建工险业务,向赤峰市红山区建工建材局返还保险费。我们把这个案件线索交给了红山区院。红山区检察院经过初查,查明了建工建材局负责人收取保险公司保险费回扣后贪污,以及保险公司负责人收取保险费后不入账进行贪污的问题。
《方圆》:保险跟建材局有什么关系呢?
张立国:这个建材局长通过职务之便,给施工企业设立门槛,要求施工单位给施工工人买保险,没有保险不许开工。建材局会指定建筑施工企业到指定保险公司办理建工险业务,然后保险公司再给建设局回扣。
《方圆》:这个回扣很多么?
张立国:红山区这个案子中,100多万保险费,建材局长拿了50万,回扣达到百分之四十以上。赤峰市全市有30多家保险公司,激烈的行业竞争下,就出现了高回扣的不正当竞争现象。因为正常手续费没有这么高,保险公司只能通过其他手段将回扣支付给建设系统,其中重要手段就是截留保险费不入账。除去给对方的回扣,被截留保险费的剩余部分被保险公司有关人员贪污。
《方圆》:这种现象很普遍嗎?
张立国:红山区的案子立案后,我们又接到了几份保险系统的线索,同样反映保险公司为了承揽业务给有关单位和个人回扣,回扣比例都在百分之四十以上。我们分析,全市这种情况还有。
《方圆》:所以决定开展专项行动?
张立国:一开始我们也不敢肯定,决定先选择三个旗县区初查,三天后,旗县区反馈的信息显示,每个旗县区的建设系统和保险公司间都有行受贿问题,每个都是百万以上的大案,之后才决定在全市11个区县全面开花。这次行动中,我们在市院和基层院抽调了精通财会、擅长审讯、精于调查取证的骨干力量成立了6个办案小组。
“系统查,查系统”
《方圆》:类似这样的专项行动,以前有过吗?
张立国:“系统查,查系统”的办案路子,并不是我上任局长后才提出的。过去我们院也多次搞过查系统专项行动。每次行动立案数大约为六七件,但这一次行动效果比较好,总共立案49人,从整个内蒙古自治区来看,这也是为数不多的大规模行动。
《方圆》:取得这样的效果,有什么经验吗?
张立国:为了查办好这个系列案,我们采取了很多措施。比如,在行动一开始,我们组织办案人员学习《保险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等有关规定和对单位行贿犯罪构成要件,明确了保险公司给住建系统回扣是违反法律规定,属于谋取不正当利益。之后,我们调取住建局2008年至今全部建设工程开工手续,据此确定办理建设施工企业办理建工险总额。另外,我们还对部分建筑施工企业调查走访,落实建筑施工企业实际缴纳保险费,与保险公司入账保险费比对后,确定差额即为保险公司截留部分。相对应地,我们也调取了保险公司建工险保险费金额和保险单,查清了办理建工险的建筑施工企业。可以说,不管从准备工作还是行动思路上,都比较对路子,仅第一阶段初查,就立案23人。
《方圆》:分阶段行动,未被查处的旗县区会不会提前获得信息而作准备,最终影响案件查处?
张立国:这个情况存在。前三个旗县区案件没有惊动建设系统和保险公司,初查很顺利。这三个地方查完之后,全市都知道我们在查建设系统,有的人就把钱交到了单位,有的人把钱退给了保险公司,也有的人跟保险公司形成攻守同盟,还有的人跑了。这确实增加了再次初查的难度,但我们有周密的侦查计划,按照既定方向查,最后都突破了。
《方圆》:说说你们采取了什么周密计划?
张立国:主要是在时间相对较充裕的第一阶段查办案件时,就为以后几个阶段打好基础,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对已立案件做到快立、快结、快诉,缩短腐败分子的反应时间;另一方面则明确办案方向,包括统一执法尺度,明确赃款处理方式等等,为以后阶段查处其他案件提供一个成功的范本,加快我们自己的办案速度。
《方圆》:这次行动对建设系统和保险行业都是个警醒。
张立国:效果很明显,今年建设系统有了新规定,规定施工企业自愿决定是否给施工工人入保,不再是见了保险单才能开工。
依靠“团队协同办案”查了白志明案
《方圆》:全市范围内进行专项行动,对办案人员间的配合要求很高吧?
张立国:办案人员的配合度当然影响办案质量。对于全市范围的行动,办案人员来自不同旗县,有效的协调沟通往往是最难的。但对我们来说,团队协同办案是我们的特色,没有太大困难。过去,我们进行过多次全市实战大练兵。特别是遇到一些大要案时,我们会抽调各区县办案人员,进行交叉办案。这样各区县可以吸收其他地方的办案经验,取长补短。每年自治区也会从各地级市及区县抽调人员办案子。例如,在“锡盟系列案”中,我们院被指定办理系列案主要涉案人内蒙古党委原副秘书长白志明贪污案,那次办案我们从各区县抽调了二十人。
《方圆》:一个案子需要二十人的办案团队?
张立国:遇到大要案,我们就会集中全市力量,配强侦查办案装备,并且保障办案经费。白志明案是块难啃的骨头,我们的办案人员在近半年的时间里,多次奔赴锡林郭勒盟、鄂尔多斯、北京、呼和浩特等地,绝大部分时间都在外办案,经常加班加点,甚至通宵办案。我统计了一下,办理白志明案件时,我们办案人员人均出差80多天,人均通宵加夜班30多天。有的办案人员半年的出差天数多达100多天。但正是靠着这种团结协作、无私奉献的精神,这个案子办很漂亮,被评为自治区优质案件。
《方圆》:二十人协同办案,工作如何分配?
张立国:根据白志明案的具体情况,我们办案团队下设了综合组、外调组、公诉提前介入组。综合组负责起草各种法律文书、审讯等工作,外调组又分成了7个办案小组,分别针对不同线索进行初查,公诉提前介入组负责提前介入案件,对各种证据进行把关。具体做法是,人员到位后,办案团队负责人要求每个办案小组针对每一线索详细制订出侦查计划,明确侦查时间、步骤、内容,再将侦查计划交由综合组、公诉提前介入组审核。
《方圆》:办案人员间顺畅合作需要一定的制度保障吧?
张立国:我们市反贪部门的制度相对比较完善。几年前,我们进行了一次制度汇编,上至最高人民检察院对反贪办案的制度规范,下到各个区县的办案操作规程,都收录了进去,全市各个旗县区院的办案人员人手一册。
《方圆》:办案过程顺利吗?
张立国:这个案子的关键点在于白志明供述,正如我们的预想,对白志明的审讯一开始非常艰难。他自恃是正厅级官员,以为自己懂法律,坚信只要他不讲,我们就无从印证。所以,审讯工作刚开始时白志明竭力狡辩,甚至向我们索要证据,讨说法。
《方圆》:最后如何突破的?
张立国:我们采取的战略是,一方面耐心给其讲政策、讲法律、讲亲情、讲道义,开展思想攻势,另一方面,通过外围调查,我们掌握了大量的证据。点滴使用,使每个证据甚至每个细节都发挥最大的效用。就证据使用的先后顺序上,先使用边缘的,再使用核心的,关键证据在关键时候连续使用,一举摧垮了他的心理防线。经过十多天的艰苦努力,白志明终于供述了其贪污、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的犯罪事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