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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认知是民事诉讼中的一个重要范畴.就其实质而言,司法认知是对于一些'不证自明的事项'的认定方法,也是各国法律所公认的证据法则之一.我国立法未能给司法认知一个独立的和应有的地位,在某种程度上用举证责任的分担来涵盖与替代司法认知的作用,导致了司法认知理论研究不深入和实践操作上的混乱.必须厘清司法认知基本问题和明确司法认知制度的具体内容,完善我国的民事司法认知制度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