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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2012年3月30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了关于修订保妇康栓(凝胶、泡沫剂)说明书的通知。其修订内容包括:禁忌项内容增加了"妊娠12周内禁用",注意事项部分的孕妇及哺乳期用药相关内容修订为"妊娠13周以后及哺乳期妇女在医生指导下用药。"通知指出,该修订适用于相关品种的处方药和非处方药说明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