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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于2002年颁布的《英语习得法》明确了英语学习者习得英语、提高学业成绩的目标,确立了英语熟练标准和年度测试成绩三级目标的评价体系,改变了以往《双语教育法》规定的多元教学模式,弥补了以往语言学习和学业成绩评价体系的缺憾。然而,人们对英语迅速习得及学业标准是否过高、学业成绩评价体系是否公正一直持置疑态度。为满足英语学习者的特殊教育需求,美国联邦政府对该法案进行了及时的修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