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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法的实质是保障个体权利的实现与社会整体利益的协调。经济法责任作为经济权利、经济义务实现的保障机制,在整个经济法基础理论中占有十分重要的位置,是经济法目的实现的最后一道屏障。经济法责任因其社会性、综合性与双重性而构成自己特殊的责任制度体系。这一体系包括调控主体的经济违法责任、经济侵权责任、经济补偿责任和受控主体的经济法责任。无诉讼即无权利,要实现经济法责任,突破传统的诉讼模式,建立经济诉讼模式是当务之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