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学生受益匪浅
小莉来自于河南一个农村贫困家庭,父親因病长年无法务农,全靠母亲在家种地养活全家,全家的经济情况一直比较紧张。今年小莉高考失利,只以第三志愿被学费高达一万元的独立学院录取。一万元,对这个家庭而言简直是个天文数字,但作为独立学院的学生,她并不具备申请国家助学贷款的资格。尽管父亲四处奔跑借钱,可离一万元还有很大的差距。
“当村委会告诉我今年可以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的消息后,我高兴得一夜没合眼,第二天便和父亲去办理申请手续了。”
记者在小莉所持的一份“生源地助学贷款合同”上看到,“借款人”一栏上填着她和父亲的姓名,而贷款方则为国家开发银行,既有她本人的签字,又有贷款银行的公章、学校和当地县教育局学生资助中心的公章。合同上约定,小莉贷款金额为6000元/年,共2.4万元,还款时间按全日制本专科学制加10年确定,最长不得超过14年。“没想到独立学院学生也能申请到助学贷款,现在我和父母把剩下的4000元学费凑齐了,终于可以上大学啦。”采访结束时,小莉轻松地笑了。
像小莉这样受益于国家助学贷款的学生还有很多。据悉,2007年有3.3万名学生受益于生源地助学贷款,签订的贷款合同金额共达5.6亿元;2008年湖北发放4亿元生源地贷款,7万学子将受惠;从2007年8月到今年6月底,江苏、湖北、重庆、陕西、甘肃5省市共签订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合同14亿元, 11.4万学生获贷受益。
生源地贷款好处多
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副主任马文华分析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若干好处,“它能让家庭贫困的学生在去学校报到之前就能便利地贷上款,这为他们顺利入学并最终完成学业起到重要的保障作用;同时在对学生家庭经济困难程度的认定、信用约束还款等方面优势突出。”
生源地助学贷款范围扩大,受惠面广,最大限度满足需求,首次将民办高校和独立学院学生纳入国家银行助学贷款资助范围。湖北省一所独立学院学工处的负责人表示,“在今年全省高校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的学生中,独立学院学生占了相当比例,几乎每个工作日都有超过十名以上的学生前来办理生源地助学贷款申请手续,绝大多数都顺利在当地完成了贷款程序。所贷款项会在20个工作日之内,由银行打到学校银行账户上。”
有专家认为,贷款方式快捷灵活,方便学生,便于跟踪。学生在当地贷款,当地银行比较容易调查学生家庭经济困难的情况,操作方便,成本较低;学生入学前在当地就可以办理相关手续,便于更加及时地获取贷款,得到资助,顺利到校报到入学;由于贷款发生在生源所在地,学生还款便于跟踪和管理,比原有高校国家助学贷款更加灵活。
而且,生源地助学贷款切合实际,还款期长,解决了学生的后顾之忧。学生每年可申请贷款6000元,贷款期限最长可达14年,贷款数额基本符合当前高校学生学费和住宿费的标准,贷款期限根据学生学制,考虑了学生的实际困难和还款过程,更加切合困难学生的家庭情况和毕业后工作实际。另外,学生在校期间的利息由财政全额贴息,毕业后由学生和家长自负,这为经济困难家庭减轻了利息负担,带来了很大的实惠。
另外,家长学生共同借款,信用约束优势突出。生源地贷款是信用贷款,无须担保或抵押,仅要求学生父母或法定监护人与学生组成共同借款人,共同承担还款责任。在申请条件中,将学生家庭无不良信用记录放在了首位,要求申请学生诚实守信、遵纪守法。学生个人和家庭的信用问题决定了能否获得资助,这样的信用约束使得生源地贷款的优势更加突出。
当然,生源地助学贷款还免去了学校的催款之苦,减小了学生还贷的心理压力,使得学生贷款的效果更加明显。
仍待完善之处
诚然,生源地贷款具有原国家助学贷款无可比拟的优势,但在实际实施操作过程中仍存在许多问题。例如,虽然按照国家规定,新推出的生源地助学贷款是一项无需担保或抵押的助学贷款,并首次明确将民办高校和独立学院正式录取的全日制学生纳入资助体系,但由于其采取分散式贷款的形式,少数贷款银行出于保护资金的目的,仍在私下设立贷款“门槛”。
湖北省一高校学工处负责人在谈及这一现象时表示,虽然生源地助学贷款的属地性,更易于银行对贷款学生家庭的还款情况进行监控,但带有资助性质的助学贷款不同于企业或个人商业贷款,贷款额度不大,且过于分散。在实际实施过程中,银行仍可能会面临学生家庭搬迁、确实无力偿还等各种意想不到的情况,如果仅依靠银行自身的力量,其后期还款保障系统还是相对脆弱的。
也有专家提出,生源地助学贷款的政策宣传还不够理想,家长与学生了解不到位。该政策试行以来,虽然政府做了宣传,但由于宣传的阶段性较强、方式途径不够多样,许多家长、学生仍不了解此项政策(尤其是边远山区),有的虽然知道但不清楚申请程序;有的没有认识到是信用贷款,是重家庭和个人信用度的;有的还没真正认识到贷款利息中财政全额贴息的只是学生在校期间的利息,学生毕业后利息要个人全额承担;在经济落后的边远地区,部分家长思想观念转变不够,不愿给孩子和家庭贴上“贷款”的标签,积极性不高;银行中除承办该项业务的部分信贷人员熟知政策外,大部分工作人员对政策也不了解,不能更好地提供咨询和宣传等。
另外,相关政策不够细化,部门配合监督不够。在《关于在部分地区开展生源地贷款试点的通知》中,已经分别对国家开发行、县级教育部门、普通高中、高等学校、县级财政部门等相关机构规定了明确的职责,也用负责、协调、接受、办理、配合、提供、协助、参与、会同、指导、监督等词语非常清楚地明晰了部门之间的关系问题,但在具体的操作过程中,由于监督机制不够健全、各承办部门对政策理解有异、审核标准不统一、部门之间业务相关性强、职责重复性大、操作过程不够细化等,导致部门之间相互扯皮、业务办理相互推诿和人情贷款现象时有发生。因此,进一步细化政策、明晰标准、通力配合、加强监督等对生源地贷款的顺利实施起着重要的保障作用。
有专家建议应大力营造舆论氛围,努力做好宣传工作,推动生源地贷款业务的蓬勃开展。政府和银行充分利用电视、网络、报刊等媒体经常性地开展生源地贷款的宣传工作;银行主动与所在地中学联系,将生源地贷款的相关政策和程序印制成宣传单,发放到参加高考的学生及家长手中进行宣传;高校在邮寄录取通知书时加寄介绍生源地贷款政策的资料,帮助学生及家长了解政策,确保该项政策家喻户晓。
也有专家认为在国内经济交流频繁,信贷业务不断发展的现状下,我国应像其他发达国家一样,逐步建立全国联网的个人信用征询系统。毕业生就业以后,其工薪收入都必须通过转账记入其个人信用卡账户,并以其终身唯一的社会保障号码为依据。这样不管其工作流动性有多大,银行均可通过遍布全国的信息网络系统及时掌握借款人的行踪和收入,从而有效控制其贷款风险。有了这一保障,将可从根本上降低银行的回款风险。
东北大学文法学院党委副书记兼副院长司晓悦表示,大力推广生源地助学贷款是必要的,也是可行的,这样不仅能极大地缓解国家助学贷款压力,而且又能弥补诚信缺失问题,虽然生源地助学贷款也有其不完善的地方,但是只要能够较好地防范和控制风险,相信生源地贷款之路会越走越好。
小莉来自于河南一个农村贫困家庭,父親因病长年无法务农,全靠母亲在家种地养活全家,全家的经济情况一直比较紧张。今年小莉高考失利,只以第三志愿被学费高达一万元的独立学院录取。一万元,对这个家庭而言简直是个天文数字,但作为独立学院的学生,她并不具备申请国家助学贷款的资格。尽管父亲四处奔跑借钱,可离一万元还有很大的差距。
“当村委会告诉我今年可以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的消息后,我高兴得一夜没合眼,第二天便和父亲去办理申请手续了。”
记者在小莉所持的一份“生源地助学贷款合同”上看到,“借款人”一栏上填着她和父亲的姓名,而贷款方则为国家开发银行,既有她本人的签字,又有贷款银行的公章、学校和当地县教育局学生资助中心的公章。合同上约定,小莉贷款金额为6000元/年,共2.4万元,还款时间按全日制本专科学制加10年确定,最长不得超过14年。“没想到独立学院学生也能申请到助学贷款,现在我和父母把剩下的4000元学费凑齐了,终于可以上大学啦。”采访结束时,小莉轻松地笑了。
像小莉这样受益于国家助学贷款的学生还有很多。据悉,2007年有3.3万名学生受益于生源地助学贷款,签订的贷款合同金额共达5.6亿元;2008年湖北发放4亿元生源地贷款,7万学子将受惠;从2007年8月到今年6月底,江苏、湖北、重庆、陕西、甘肃5省市共签订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合同14亿元, 11.4万学生获贷受益。
生源地贷款好处多
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副主任马文华分析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若干好处,“它能让家庭贫困的学生在去学校报到之前就能便利地贷上款,这为他们顺利入学并最终完成学业起到重要的保障作用;同时在对学生家庭经济困难程度的认定、信用约束还款等方面优势突出。”
生源地助学贷款范围扩大,受惠面广,最大限度满足需求,首次将民办高校和独立学院学生纳入国家银行助学贷款资助范围。湖北省一所独立学院学工处的负责人表示,“在今年全省高校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的学生中,独立学院学生占了相当比例,几乎每个工作日都有超过十名以上的学生前来办理生源地助学贷款申请手续,绝大多数都顺利在当地完成了贷款程序。所贷款项会在20个工作日之内,由银行打到学校银行账户上。”
有专家认为,贷款方式快捷灵活,方便学生,便于跟踪。学生在当地贷款,当地银行比较容易调查学生家庭经济困难的情况,操作方便,成本较低;学生入学前在当地就可以办理相关手续,便于更加及时地获取贷款,得到资助,顺利到校报到入学;由于贷款发生在生源所在地,学生还款便于跟踪和管理,比原有高校国家助学贷款更加灵活。
而且,生源地助学贷款切合实际,还款期长,解决了学生的后顾之忧。学生每年可申请贷款6000元,贷款期限最长可达14年,贷款数额基本符合当前高校学生学费和住宿费的标准,贷款期限根据学生学制,考虑了学生的实际困难和还款过程,更加切合困难学生的家庭情况和毕业后工作实际。另外,学生在校期间的利息由财政全额贴息,毕业后由学生和家长自负,这为经济困难家庭减轻了利息负担,带来了很大的实惠。
另外,家长学生共同借款,信用约束优势突出。生源地贷款是信用贷款,无须担保或抵押,仅要求学生父母或法定监护人与学生组成共同借款人,共同承担还款责任。在申请条件中,将学生家庭无不良信用记录放在了首位,要求申请学生诚实守信、遵纪守法。学生个人和家庭的信用问题决定了能否获得资助,这样的信用约束使得生源地贷款的优势更加突出。
当然,生源地助学贷款还免去了学校的催款之苦,减小了学生还贷的心理压力,使得学生贷款的效果更加明显。
仍待完善之处
诚然,生源地贷款具有原国家助学贷款无可比拟的优势,但在实际实施操作过程中仍存在许多问题。例如,虽然按照国家规定,新推出的生源地助学贷款是一项无需担保或抵押的助学贷款,并首次明确将民办高校和独立学院正式录取的全日制学生纳入资助体系,但由于其采取分散式贷款的形式,少数贷款银行出于保护资金的目的,仍在私下设立贷款“门槛”。
湖北省一高校学工处负责人在谈及这一现象时表示,虽然生源地助学贷款的属地性,更易于银行对贷款学生家庭的还款情况进行监控,但带有资助性质的助学贷款不同于企业或个人商业贷款,贷款额度不大,且过于分散。在实际实施过程中,银行仍可能会面临学生家庭搬迁、确实无力偿还等各种意想不到的情况,如果仅依靠银行自身的力量,其后期还款保障系统还是相对脆弱的。
也有专家提出,生源地助学贷款的政策宣传还不够理想,家长与学生了解不到位。该政策试行以来,虽然政府做了宣传,但由于宣传的阶段性较强、方式途径不够多样,许多家长、学生仍不了解此项政策(尤其是边远山区),有的虽然知道但不清楚申请程序;有的没有认识到是信用贷款,是重家庭和个人信用度的;有的还没真正认识到贷款利息中财政全额贴息的只是学生在校期间的利息,学生毕业后利息要个人全额承担;在经济落后的边远地区,部分家长思想观念转变不够,不愿给孩子和家庭贴上“贷款”的标签,积极性不高;银行中除承办该项业务的部分信贷人员熟知政策外,大部分工作人员对政策也不了解,不能更好地提供咨询和宣传等。
另外,相关政策不够细化,部门配合监督不够。在《关于在部分地区开展生源地贷款试点的通知》中,已经分别对国家开发行、县级教育部门、普通高中、高等学校、县级财政部门等相关机构规定了明确的职责,也用负责、协调、接受、办理、配合、提供、协助、参与、会同、指导、监督等词语非常清楚地明晰了部门之间的关系问题,但在具体的操作过程中,由于监督机制不够健全、各承办部门对政策理解有异、审核标准不统一、部门之间业务相关性强、职责重复性大、操作过程不够细化等,导致部门之间相互扯皮、业务办理相互推诿和人情贷款现象时有发生。因此,进一步细化政策、明晰标准、通力配合、加强监督等对生源地贷款的顺利实施起着重要的保障作用。
有专家建议应大力营造舆论氛围,努力做好宣传工作,推动生源地贷款业务的蓬勃开展。政府和银行充分利用电视、网络、报刊等媒体经常性地开展生源地贷款的宣传工作;银行主动与所在地中学联系,将生源地贷款的相关政策和程序印制成宣传单,发放到参加高考的学生及家长手中进行宣传;高校在邮寄录取通知书时加寄介绍生源地贷款政策的资料,帮助学生及家长了解政策,确保该项政策家喻户晓。
也有专家认为在国内经济交流频繁,信贷业务不断发展的现状下,我国应像其他发达国家一样,逐步建立全国联网的个人信用征询系统。毕业生就业以后,其工薪收入都必须通过转账记入其个人信用卡账户,并以其终身唯一的社会保障号码为依据。这样不管其工作流动性有多大,银行均可通过遍布全国的信息网络系统及时掌握借款人的行踪和收入,从而有效控制其贷款风险。有了这一保障,将可从根本上降低银行的回款风险。
东北大学文法学院党委副书记兼副院长司晓悦表示,大力推广生源地助学贷款是必要的,也是可行的,这样不仅能极大地缓解国家助学贷款压力,而且又能弥补诚信缺失问题,虽然生源地助学贷款也有其不完善的地方,但是只要能够较好地防范和控制风险,相信生源地贷款之路会越走越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