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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多项政策措施扶持农产品流通和加工
本刊讯 2013年国家推出多项支持粮食增产农民增收的政策措施,进一步解放和发展农村社会生产力。为保障农产品市场供应,解决质量安全隐患,加强对农产品流通和加工环节的扶持。
农产品产地初加工扶持政策
为解决农产品产后损失严重、质量安全隐患突出等问题,2012年农业部和财政部共同启动实施农产品产地初加工补助项目。中央财政安排5亿元转移支付资金,采取“先建后补”方式,按照不超过单个设施平均建设造价30%的标准实行全国统一定额补助,扶持马铃薯、苹果等农产品主产区农户和专业合作社建设贮藏窖、贮藏库和烘房等三类共18种规格的设施。项目实施区域为河北、内蒙古、辽宁、吉林、河南、四川、云南、陕西、甘肃、宁夏、新疆等11个省区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重点县市(团场)。2013年将继续实施农产品产地初加工补助项目。
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
为推进全国鲜活农产品市场供应,降低流通费用,全国所有收费公路(含收费的独立桥梁、隧道)全部纳入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网络范围,对整车合法装载运输鲜活农产品车辆免收车辆通行费。纳入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网络的公路收费站点,要开辟“绿色通道”专用道口,设置“绿色通道”专用标识标志,引导鲜活农产品运输车辆优先快速通过。鲜活农产品品种范围,新鲜蔬菜包括11类66个品种、新鲜水果包括7类42个品种、鲜活水产品包括8个品种、活的畜禽包括3类11个品种、新鲜的肉蛋奶包括7个品种,以及马铃薯、甘薯(红薯、白薯、山药、芋头)、鲜玉米、鲜花生。“整车合法装载”认定标准,对《鲜活农产品品种目录》范围内的不同鲜活农产品混装的车辆,认定为整车合法装载鲜活农产品。对目录范围内的鲜活农产品与目录范围外的其他农产品混装,且混装的其他农产品不超过车辆核定载质量或车厢容积20%的车辆,比照整车装载鲜活农产品车辆执行,对超限超载幅度不超过5%的鲜活农产品运输车辆,比照合法装载车辆执行。
生鲜农产品流通环节税费减免政策
为促进物流业健康发展,切实减轻物流企业税收负担,免征蔬菜流通环节增值税。蔬菜是指可作副食的草本、木本植物,经挑选、清洗、切分、晾晒、包装、脱水、冷藏、冷冻等工序加工的蔬菜,属于蔬菜范围。各种蔬菜罐头,指蔬菜经处理、装罐、密封、杀菌或无菌包装而制成的食品,不属于所述蔬菜的范围。2013年1月11日下发的《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降低流通费用提高流通效率综合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3]5号)要求,继续对鲜活农产品实施从生产到消费的全环节低税收政策,将免征蔬菜流通环节增值税政策扩大到部分鲜活肉蛋产品。
第六届全国杂粮产业大会在长春闭幕
本刊讯(记者 曾诗淇) 3月6日至7日,第六届全国杂粮产业大会在长春会展中心大饭店成功召开。大会由全国杂粮产业联盟、中国农业科技东北创新中心、农特网、吉林省农特产品加工协会联合主办。
全国杂粮产业大会2008年创办,已在沈阳、天津、北京、长春成功连续举办五届。大会搭建了全国杂粮产业一体化信息交流平台,汇聚了全国杂粮加工企业、设备与包装物企业、经销与采购商、育种单位、主产区相关部门、科研院校,全方位交流专业信息,共同探讨品种培育、加工技术和市场开拓,是目前全国影响力较大的杂粮产业专业大会。
参加本届大会的有全国杂粮经销商、采购商、育种单位、种子经销商、杂粮加工企业、农场、专业合作社、粮库、期货与电子商务机构、粮机与包装物企业、农资企业、科研院校、粮食部门与农业相关专业机构,大会规模达到300人。
大会期间成功举办了全国杂粮产业发展论坛,杂粮加工营销峰会,杂粮企业家、专家互动座谈会,杂粮产品展示及经销采购商订货会等活动。
本刊讯 2013年国家推出多项支持粮食增产农民增收的政策措施,进一步解放和发展农村社会生产力。为保障农产品市场供应,解决质量安全隐患,加强对农产品流通和加工环节的扶持。
农产品产地初加工扶持政策
为解决农产品产后损失严重、质量安全隐患突出等问题,2012年农业部和财政部共同启动实施农产品产地初加工补助项目。中央财政安排5亿元转移支付资金,采取“先建后补”方式,按照不超过单个设施平均建设造价30%的标准实行全国统一定额补助,扶持马铃薯、苹果等农产品主产区农户和专业合作社建设贮藏窖、贮藏库和烘房等三类共18种规格的设施。项目实施区域为河北、内蒙古、辽宁、吉林、河南、四川、云南、陕西、甘肃、宁夏、新疆等11个省区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重点县市(团场)。2013年将继续实施农产品产地初加工补助项目。
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
为推进全国鲜活农产品市场供应,降低流通费用,全国所有收费公路(含收费的独立桥梁、隧道)全部纳入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网络范围,对整车合法装载运输鲜活农产品车辆免收车辆通行费。纳入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网络的公路收费站点,要开辟“绿色通道”专用道口,设置“绿色通道”专用标识标志,引导鲜活农产品运输车辆优先快速通过。鲜活农产品品种范围,新鲜蔬菜包括11类66个品种、新鲜水果包括7类42个品种、鲜活水产品包括8个品种、活的畜禽包括3类11个品种、新鲜的肉蛋奶包括7个品种,以及马铃薯、甘薯(红薯、白薯、山药、芋头)、鲜玉米、鲜花生。“整车合法装载”认定标准,对《鲜活农产品品种目录》范围内的不同鲜活农产品混装的车辆,认定为整车合法装载鲜活农产品。对目录范围内的鲜活农产品与目录范围外的其他农产品混装,且混装的其他农产品不超过车辆核定载质量或车厢容积20%的车辆,比照整车装载鲜活农产品车辆执行,对超限超载幅度不超过5%的鲜活农产品运输车辆,比照合法装载车辆执行。
生鲜农产品流通环节税费减免政策
为促进物流业健康发展,切实减轻物流企业税收负担,免征蔬菜流通环节增值税。蔬菜是指可作副食的草本、木本植物,经挑选、清洗、切分、晾晒、包装、脱水、冷藏、冷冻等工序加工的蔬菜,属于蔬菜范围。各种蔬菜罐头,指蔬菜经处理、装罐、密封、杀菌或无菌包装而制成的食品,不属于所述蔬菜的范围。2013年1月11日下发的《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降低流通费用提高流通效率综合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3]5号)要求,继续对鲜活农产品实施从生产到消费的全环节低税收政策,将免征蔬菜流通环节增值税政策扩大到部分鲜活肉蛋产品。
第六届全国杂粮产业大会在长春闭幕
本刊讯(记者 曾诗淇) 3月6日至7日,第六届全国杂粮产业大会在长春会展中心大饭店成功召开。大会由全国杂粮产业联盟、中国农业科技东北创新中心、农特网、吉林省农特产品加工协会联合主办。
全国杂粮产业大会2008年创办,已在沈阳、天津、北京、长春成功连续举办五届。大会搭建了全国杂粮产业一体化信息交流平台,汇聚了全国杂粮加工企业、设备与包装物企业、经销与采购商、育种单位、主产区相关部门、科研院校,全方位交流专业信息,共同探讨品种培育、加工技术和市场开拓,是目前全国影响力较大的杂粮产业专业大会。
参加本届大会的有全国杂粮经销商、采购商、育种单位、种子经销商、杂粮加工企业、农场、专业合作社、粮库、期货与电子商务机构、粮机与包装物企业、农资企业、科研院校、粮食部门与农业相关专业机构,大会规模达到300人。
大会期间成功举办了全国杂粮产业发展论坛,杂粮加工营销峰会,杂粮企业家、专家互动座谈会,杂粮产品展示及经销采购商订货会等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