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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白条让讨薪变灰
Public Right Gives Way to Private Power
据统计,2012年全国共办理农民工拖欠工资案件21.8万件,为622.5万劳动者追发工资200.8亿元。这仅是农民工这个群体,如果放眼全国的各个行业,数目会相当惊人。在举国关注农民工的大背景下,拖欠农民工工资事件仍大量出现,各种以咨询,维权之名,行有偿讨债之实的公司,便以犹抱琵琶半遮面的姿态,出现在社会生活的前台。
民间讨债勃兴于上世纪80年代中后期。据媒体报道,彼时北京、上海、西安等地冒出一些讨债公司,多挂靠在公检法司名下,尔后逐渐扩展至民间。到2005年前后,有数据显示,上海民间讨债公司超过百家,北京已逾300家,而民营经济发达的广东和浙江两省数目更为惊人。
然而,规模如此庞大的企业和人群,竟然是踩着法律的禁令在游走:早在1993年,高法、高检、公安部、司法部就下发通知,规定各级公、检、法、司机关一律不准成立讨债公司;1995年和2000年,国家经贸委、公安部、工商局两度联合发文,要求取缔各类讨债公司,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开办任何形式的讨债公司。
按照官方口径,民间讨债危害巨大。首先是讨债公司本身不具有法律赋予的权限,其讨债行为本身就是对现行法律秩序的挑衅;其次,多数讨债公司采用的招数无非是威胁、哄骗、纠缠、恐吓,甚至还有更暴力的,这种行为会滋生一连串的社会治安问题。
可现实却是,上有法律禁止,下有民众质疑,民间讨债业务却从未偃旗息鼓。这只能说明,民间催债市场需求庞大。
欠债还钱,天经地义,这话只能对付谦谦君子。按照法律规定,如果发生债务纠纷本该由法院出面协调,调解不成的可由法院强制执行赔付。可现实是,因为法律诉讼程序繁琐,债权人往往不愿走司法程序;农民工囿于成本和精力,更不愿与法院打交道。而且即使法院有了判决,却往往因债务人转移财产使得执行难产。
公权力不彰,必然导致私力救济大行其道!儒以文乱法,侠以武犯禁,私力救济在中国有着深厚的社会土壤。简单地说,当民众自身利益受到侵犯,又不能从制度途径获得解决时,个人对寻求自我救济的需求便会冲破法律的藩篱。
民众求助于私力而非公权,无疑显示出我们社会治理程序严重脱节,经济政治权利严重滞后。可如果法律迟迟无法落实到位,法院判决只能是桌上一纸白条,民间讨债这种灰色行径终究是禁止不住的……
公权无力,私力盛行,这正是硬币两面的悖论。讨薪公司在当今现实中的法律处境,恰恰处在硬币双面的夹缝,对被欠薪的农民工而言,它简便快捷,成本低,效率高,是一条实质性的出路。选择它既是现实的无奈,也是市场供需关系的必然。于是,顶着法律之剑却生意兴隆的讨薪行为,里面塞满了人所共知的灰色。
Public Right Gives Way to Private Power
据统计,2012年全国共办理农民工拖欠工资案件21.8万件,为622.5万劳动者追发工资200.8亿元。这仅是农民工这个群体,如果放眼全国的各个行业,数目会相当惊人。在举国关注农民工的大背景下,拖欠农民工工资事件仍大量出现,各种以咨询,维权之名,行有偿讨债之实的公司,便以犹抱琵琶半遮面的姿态,出现在社会生活的前台。
民间讨债勃兴于上世纪80年代中后期。据媒体报道,彼时北京、上海、西安等地冒出一些讨债公司,多挂靠在公检法司名下,尔后逐渐扩展至民间。到2005年前后,有数据显示,上海民间讨债公司超过百家,北京已逾300家,而民营经济发达的广东和浙江两省数目更为惊人。
然而,规模如此庞大的企业和人群,竟然是踩着法律的禁令在游走:早在1993年,高法、高检、公安部、司法部就下发通知,规定各级公、检、法、司机关一律不准成立讨债公司;1995年和2000年,国家经贸委、公安部、工商局两度联合发文,要求取缔各类讨债公司,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开办任何形式的讨债公司。
按照官方口径,民间讨债危害巨大。首先是讨债公司本身不具有法律赋予的权限,其讨债行为本身就是对现行法律秩序的挑衅;其次,多数讨债公司采用的招数无非是威胁、哄骗、纠缠、恐吓,甚至还有更暴力的,这种行为会滋生一连串的社会治安问题。
可现实却是,上有法律禁止,下有民众质疑,民间讨债业务却从未偃旗息鼓。这只能说明,民间催债市场需求庞大。
欠债还钱,天经地义,这话只能对付谦谦君子。按照法律规定,如果发生债务纠纷本该由法院出面协调,调解不成的可由法院强制执行赔付。可现实是,因为法律诉讼程序繁琐,债权人往往不愿走司法程序;农民工囿于成本和精力,更不愿与法院打交道。而且即使法院有了判决,却往往因债务人转移财产使得执行难产。
公权力不彰,必然导致私力救济大行其道!儒以文乱法,侠以武犯禁,私力救济在中国有着深厚的社会土壤。简单地说,当民众自身利益受到侵犯,又不能从制度途径获得解决时,个人对寻求自我救济的需求便会冲破法律的藩篱。
民众求助于私力而非公权,无疑显示出我们社会治理程序严重脱节,经济政治权利严重滞后。可如果法律迟迟无法落实到位,法院判决只能是桌上一纸白条,民间讨债这种灰色行径终究是禁止不住的……
公权无力,私力盛行,这正是硬币两面的悖论。讨薪公司在当今现实中的法律处境,恰恰处在硬币双面的夹缝,对被欠薪的农民工而言,它简便快捷,成本低,效率高,是一条实质性的出路。选择它既是现实的无奈,也是市场供需关系的必然。于是,顶着法律之剑却生意兴隆的讨薪行为,里面塞满了人所共知的灰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