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建筑行业 劳动关系
引言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建筑行业蓬勃发展,在促进我国经济发展方面做出了很大的贡献,四分之一的农村进城务工人员都在建筑行业里工作。但是,随着建筑行业就业人口的不断增加,工作环境危险、劳动保障不到位等等,致使一些劳动纠纷频发在建筑行业,不仅对社会的和谐稳定、建筑行业和经济发展均产生一定影响。因此,对构建建筑行业和谐劳动关系的研究,对建筑行业的发展,以及对和谐社会的构建都有积极的推进作用。
建筑行业的概况
近年来,在“一带一路”“城镇化发展”等相关政策利好的带动下,我国的建筑行业正在飞速发展,并且,近期的“雄安新区”、“粤港澳大湾区”等地区的建设,也将推动建筑行业未来的发展。然而,在建筑行业的就业人员中,大多数为农名工,从该行业发生的伤亡事故的统计中发现,农民工也占大多数。社会地位的极端不平等、风险高、拖欠工资等等,一些劳动纠纷,特别是群体劳动纠纷,常见于建筑行业,如果不能进行妥当处理,对于建筑行业以及社会,都会造成十分恶劣的印象,因此,对于构建建筑行业和谐劳动关系的研究十分重要且必要。
建筑行业劳动关系存在的问题
(1)市场关系的相互依赖。在建筑行业中,虽然建筑商和建筑工人所追求的都是自身利益的最大化,然而,建筑商赚取高额利润,却时常以各种理由拖欠建筑工人工资。建筑行业的施工期在每年的4月到10月间,行业人员的流动性大,建筑单位不愿为建筑工人缴纳社会保险,有些甚至不愿意同工人签订劳动合同,因此,工人承受的危险大,且受到的保障低。
(2)建筑工人维权成本高。有研究显示,若工人想要拿回自己的工资,通过法律程序走完全部的程序,不僅要花费半个月至一个月的时间,同时还要支付高额的费用,这笔费用甚至可能超过其索要的工资数,因此,在面临高额的维权成本时,工人作为社会的弱势群体,不得不采取极端的做法,通过发起纠纷来索要自己的薪酬。
(3)工会组织的缺失。在建筑行业里,很多建筑工人没有生产资料,长期处于弱势地位,很多的建筑企业并没有农民3535会组织,甚至有些建筑企业不愿意成立工会组织,即便是有,也只有很少的建筑工人会选择入会,入会率很低,因此,工人遇到劳资纠纷时,往往不知所措,无法找到依靠的组织来帮助自己索回自身的合法权益。
(4)政府和法律监管的缺位。建筑行业中,地方政府对建筑地的安全方面的监督和管理不够严格,相关部门把关不严,而且,由于建筑行业的高额收益,开发商和政府官员的权钱交易等原因,使得开放商为获取最大利益,从而在安全设施、工资方面进行成本的缩减,这些在一定程度上损害了工人的利益,使得工人的正当权益无法得到保障。
解决对策
为有效的解决该问题,本文提出以下几点建议:
(1)树立经营伦理观,规范劳动合同
建筑行业构建和谐的劳动关系,其关键在于建筑企业。首先,建筑企业要建立良好的劳资观,坚持“以人为本”的经营理念;其次,规范劳动合同,明确建筑工人的工作时间、工资标准等,保障建筑工人的工作环境的安全,让建筑工人感受到企业的关怀和温暖;最后,建筑企业要对建筑工人的医疗、养老等社会保障制度进行及时的落实。
(2)提高建筑工人自身素质,增强维权意识
建筑工人的社会保障和合法权益问题想要得到根本的解决,必须要提高建筑工人的自身素质以及维权意识。首先,在信息快速传播的媒体时代,建筑工人可以通过各种媒体方式,例如手机、广播、网络等等,利用平时的业余时间来进行自学;当建筑工人陷入劳资纠纷时,应当进行理性维权,去当地的法律援助中心、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等相关部门等处寻求帮助;如果对处理结果不满意,再去当地的法院进行诉讼。
(3)加强工会组织建设
建立真正能代表建筑工人自身利于的工会刻不容缓。首先,相关部门应该督促建筑企业成立工会组织,并且推选出工会组织的领导人;其次,对于已有工会组织的建筑企业,相关部门应进行严格的监督,并保障工会组织的独立性和民主性;同时,工会组织要对建筑工人的大小事务上心,遇事积极主动沟通并处理,将建筑工人的诉求和困难积极反应给政府,并进行妥善的解决。
(4)完善法律法规,加大监管力度
法律是每一个公民保护自身权益的有效武器,然而,在现在的社会中,农民工作为弱势力的一方,却常常难以通过法律法规维护自身的权益。因此,首先应该考虑到建筑行业流动性强等现实情况,不断的对我国的法律法规进行补充和完善,其次,对于各地方出现的监管不力等现象要进行严格的监管和督查。
总结
综上所述,在中国经济社会转型的期间,建筑行业因其自身行业的特殊性,成为劳资矛盾的多发之地有一定的必然性,市场关系的相互依赖、建筑工人维权成本高、工会组织的缺失、政府和法律监管的缺位等等,这些都是造成劳资冲突不可忽视的原因,因此,建筑企业需建立良好的经营管理理念、建筑工人需提高自身维权意识,工会组织、政府、法律法规也需要进一步完善。本文认为,建筑行业构建和谐的劳动关系,需要建筑企业、建筑工人、工会组织、政府部门等共同协作。
引言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建筑行业蓬勃发展,在促进我国经济发展方面做出了很大的贡献,四分之一的农村进城务工人员都在建筑行业里工作。但是,随着建筑行业就业人口的不断增加,工作环境危险、劳动保障不到位等等,致使一些劳动纠纷频发在建筑行业,不仅对社会的和谐稳定、建筑行业和经济发展均产生一定影响。因此,对构建建筑行业和谐劳动关系的研究,对建筑行业的发展,以及对和谐社会的构建都有积极的推进作用。
建筑行业的概况
近年来,在“一带一路”“城镇化发展”等相关政策利好的带动下,我国的建筑行业正在飞速发展,并且,近期的“雄安新区”、“粤港澳大湾区”等地区的建设,也将推动建筑行业未来的发展。然而,在建筑行业的就业人员中,大多数为农名工,从该行业发生的伤亡事故的统计中发现,农民工也占大多数。社会地位的极端不平等、风险高、拖欠工资等等,一些劳动纠纷,特别是群体劳动纠纷,常见于建筑行业,如果不能进行妥当处理,对于建筑行业以及社会,都会造成十分恶劣的印象,因此,对于构建建筑行业和谐劳动关系的研究十分重要且必要。
建筑行业劳动关系存在的问题
(1)市场关系的相互依赖。在建筑行业中,虽然建筑商和建筑工人所追求的都是自身利益的最大化,然而,建筑商赚取高额利润,却时常以各种理由拖欠建筑工人工资。建筑行业的施工期在每年的4月到10月间,行业人员的流动性大,建筑单位不愿为建筑工人缴纳社会保险,有些甚至不愿意同工人签订劳动合同,因此,工人承受的危险大,且受到的保障低。
(2)建筑工人维权成本高。有研究显示,若工人想要拿回自己的工资,通过法律程序走完全部的程序,不僅要花费半个月至一个月的时间,同时还要支付高额的费用,这笔费用甚至可能超过其索要的工资数,因此,在面临高额的维权成本时,工人作为社会的弱势群体,不得不采取极端的做法,通过发起纠纷来索要自己的薪酬。
(3)工会组织的缺失。在建筑行业里,很多建筑工人没有生产资料,长期处于弱势地位,很多的建筑企业并没有农民3535会组织,甚至有些建筑企业不愿意成立工会组织,即便是有,也只有很少的建筑工人会选择入会,入会率很低,因此,工人遇到劳资纠纷时,往往不知所措,无法找到依靠的组织来帮助自己索回自身的合法权益。
(4)政府和法律监管的缺位。建筑行业中,地方政府对建筑地的安全方面的监督和管理不够严格,相关部门把关不严,而且,由于建筑行业的高额收益,开发商和政府官员的权钱交易等原因,使得开放商为获取最大利益,从而在安全设施、工资方面进行成本的缩减,这些在一定程度上损害了工人的利益,使得工人的正当权益无法得到保障。
解决对策
为有效的解决该问题,本文提出以下几点建议:
(1)树立经营伦理观,规范劳动合同
建筑行业构建和谐的劳动关系,其关键在于建筑企业。首先,建筑企业要建立良好的劳资观,坚持“以人为本”的经营理念;其次,规范劳动合同,明确建筑工人的工作时间、工资标准等,保障建筑工人的工作环境的安全,让建筑工人感受到企业的关怀和温暖;最后,建筑企业要对建筑工人的医疗、养老等社会保障制度进行及时的落实。
(2)提高建筑工人自身素质,增强维权意识
建筑工人的社会保障和合法权益问题想要得到根本的解决,必须要提高建筑工人的自身素质以及维权意识。首先,在信息快速传播的媒体时代,建筑工人可以通过各种媒体方式,例如手机、广播、网络等等,利用平时的业余时间来进行自学;当建筑工人陷入劳资纠纷时,应当进行理性维权,去当地的法律援助中心、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等相关部门等处寻求帮助;如果对处理结果不满意,再去当地的法院进行诉讼。
(3)加强工会组织建设
建立真正能代表建筑工人自身利于的工会刻不容缓。首先,相关部门应该督促建筑企业成立工会组织,并且推选出工会组织的领导人;其次,对于已有工会组织的建筑企业,相关部门应进行严格的监督,并保障工会组织的独立性和民主性;同时,工会组织要对建筑工人的大小事务上心,遇事积极主动沟通并处理,将建筑工人的诉求和困难积极反应给政府,并进行妥善的解决。
(4)完善法律法规,加大监管力度
法律是每一个公民保护自身权益的有效武器,然而,在现在的社会中,农民工作为弱势力的一方,却常常难以通过法律法规维护自身的权益。因此,首先应该考虑到建筑行业流动性强等现实情况,不断的对我国的法律法规进行补充和完善,其次,对于各地方出现的监管不力等现象要进行严格的监管和督查。
总结
综上所述,在中国经济社会转型的期间,建筑行业因其自身行业的特殊性,成为劳资矛盾的多发之地有一定的必然性,市场关系的相互依赖、建筑工人维权成本高、工会组织的缺失、政府和法律监管的缺位等等,这些都是造成劳资冲突不可忽视的原因,因此,建筑企业需建立良好的经营管理理念、建筑工人需提高自身维权意识,工会组织、政府、法律法规也需要进一步完善。本文认为,建筑行业构建和谐的劳动关系,需要建筑企业、建筑工人、工会组织、政府部门等共同协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