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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在《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出台之际,本文分析了现阶段我国事业单位中一个特殊的群体——科研单位在内部控制方面普遍存在的一些问题,并针对这些问题提出了自己的一些浅显的见解,以期科研单位在内部控制方面有一个长足的进步。
关键词:科研单位;内部控制;建设
中图分类号:[F287.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3)10-00-01
随着2011和2012两年内部控制相关制度及应用指导相继实施,大中型企业内部控制逐渐步入正轨,《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也于2012年出台,科研单位——这一事业单位中的特殊群体,由于其自身性质的特殊性,总体而言其内部控制体系的建设与实施较为滞后,具体表现如下。
一、科研单位内部控制环境薄弱
目前,我国大部分科研单位均没有根据单位管理实际需要和外部环境的变化设置相应的内部控制机构,造成单位管理层次虚增,管理效能低下,各部门之间的权责分配不清晰。也有的,由于管理层的出发点不同,只重视科研成果,忽视管理的作用,内部控制让位于科研生产,使得内部控制系统失去了应该发挥的作用。
由于内部控制环境薄弱,管理层风险意识差,对单位面临的各种风险认识不足,对国家的各种政策、法规执行不到位,单位日常工作中业务控制程序不能有效防范各种风险,从而导致单位缺少有效的风险应对措施。
二、单位控制程序执行不到位
当前各科研单位或多或少都采取了一定的控制活动,然而,其执行情况却不尽如人意,具体表现为:
1.职责分工控制不明确
职责分工控制具体表现为不相容职务相互分离。科研单位职责分工控制制度不健全,日常工作没有形成制度,或者盡管制定了较为详细的制度却是形同虚设,处理各项业务随意性大,脱离制定的职责分工控制制度。单位票据及印章管理混乱,单位负责人印章和单位财务印鉴均由一个人保管,严重违背不相容职务分离原则。某些科研项目负责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即是业务授权批准者又是业务执行者,由于项目的独立性相关的监督审核措施也无法跟进。
2.授权批准控制制度缺失
授权批准控制要求单位明确规定涉及单位相关工作的授权批准范围、权限、程序、责任等,单位内部的各级管理及工作人员必须在授权范围内行使职权和承担责任,业务经办人员必须在授权范围内输业务。
目前,我国科研单位大都没有一个完善的授权批准控制制度,或有了也仅仅停留在一个书面文件形式,不注重遵守,时常发生某些业务的办理超出授权范围的现象。支票的申请、签发、审核等一系列活动本应由不同岗位的人员分别根据相应的授权权限处理相关业务。而在某些单位这一系列的活动不论支票金额大小,业务具体内容,则均由一人负责。在资产的采购方面,由于科研用的仪器设备的专用性强,基本都是由项目组相关人员根据项目需要自行采购,对于是否遵照相关审批制度执行,则根本无从谈起。
3.资产管理不到位
在我国,科研单位一般均为财政拨款单位,其资产的采购、使用、处置本应遵循国有资产管理办法。科研单位由于其科研工作的特殊性,科研资金来源不同,单位本身没有一套科研仪器设备的采购、使用、直至报废处置的相关内控制度。
首先在采购时,由于科研用仪器设备的专用性强,这些仪器的采购基本上是由项目组成员根据工作需要自行采购,而项目组成员在采购时往往只注重仪器设备的使用效能,并不注重购入资产的性价比,使得采购缺乏控制,缺少统一合理的安排,造成同样的资产采购价格多样化,重复购置、不能形成集团采购从而失去价格优势。其次,科研仪器设备由于是各项目组根据自身科研需要自行采购的,没有一个专门的资产管理部门,基本都是谁购入、谁使用、谁保管,造成单位无法整合资源,统筹安排统一使用。再次,目前我国科研单位资产一般均不计提折旧或摊销费用。有些项目年限短的项目组已经解散,仪器设备仍在使用,有些仪器设备已经不能使用,或因某些原因实物已经消失,但在财务账面仍挂有很大账面价值,造成单位资产账面价值与实有资产严重不符。第四,资产处置随意,科研单位的资产处置本应遵循国有资产管理办法,而有的项目组在项目结束时,由于认为当初所购入仪器设备是项目组自有资产,在项目结束时处置随意,或变价出售,或借给其他项目组使用。
三、信息反馈不及时,监督机制不到位
目前,我国科研单位只有一些规模较大的设有内部审计机构或专职的内部审计人员,绝大部分科研单位都没有独立的内部审计机构或专职的内部审计人员,内部审计在形式上缺乏相应的独立性。而设立了独立的内部审计机构或专职的内部审计人员的单位,审计部门或人员的工作也仅仅是审计会计账目,不能充分发挥稽查,评价秘情况反馈的职责。在实际工作中一些科研单位存在项目经费开支控制不严格,项目不能按照项目预算执行,甚至有的项目在项目审计时出现借用其他项目支出单据的现象。
针对以上科研事业单位在内部控制方面存在的的问题,提出如下几点措施和建议以完善和强化科研事业单位的内部控制。
1.增强内部控制意识,完善单位内部控制环境
单位内部控制意识及良好的内部控制环境是所有内部控制工作的基础。科研单位应针对当前状况,立足本单位实际,结合单位特性,强化单位的制度建设,建立一套完善的具备可操作性,适应本单位需要的内控制度,使得单位的内部控制管理有章可循。
通过举办科研单位预算管理及建立健全单位内部控制制度培训班的形式,增强科研单位预算管理和内部控制意识,营造良好的内部控制环境,分解内部控制不力引发的各种风险,进一步落实内部控制措施。根据科研单位的实际情况确定各种风险控制环节,分解落实单位各部门、各岗位管理职责,并对各单位、各部门的控制情况进行检查、评估和考核,强化风险管理责任,提高全员风险防范意识和能力,将内部控制管理由单一行为提升为单位的整体活动。培养单位各级领导与员工的风险意识,树立正确的职业观,强化主人翁意识,形成良好的职业道德观,以保证各项制度的贯彻执行。
关键词:科研单位;内部控制;建设
中图分类号:[F287.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3)10-00-01
随着2011和2012两年内部控制相关制度及应用指导相继实施,大中型企业内部控制逐渐步入正轨,《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也于2012年出台,科研单位——这一事业单位中的特殊群体,由于其自身性质的特殊性,总体而言其内部控制体系的建设与实施较为滞后,具体表现如下。
一、科研单位内部控制环境薄弱
目前,我国大部分科研单位均没有根据单位管理实际需要和外部环境的变化设置相应的内部控制机构,造成单位管理层次虚增,管理效能低下,各部门之间的权责分配不清晰。也有的,由于管理层的出发点不同,只重视科研成果,忽视管理的作用,内部控制让位于科研生产,使得内部控制系统失去了应该发挥的作用。
由于内部控制环境薄弱,管理层风险意识差,对单位面临的各种风险认识不足,对国家的各种政策、法规执行不到位,单位日常工作中业务控制程序不能有效防范各种风险,从而导致单位缺少有效的风险应对措施。
二、单位控制程序执行不到位
当前各科研单位或多或少都采取了一定的控制活动,然而,其执行情况却不尽如人意,具体表现为:
1.职责分工控制不明确
职责分工控制具体表现为不相容职务相互分离。科研单位职责分工控制制度不健全,日常工作没有形成制度,或者盡管制定了较为详细的制度却是形同虚设,处理各项业务随意性大,脱离制定的职责分工控制制度。单位票据及印章管理混乱,单位负责人印章和单位财务印鉴均由一个人保管,严重违背不相容职务分离原则。某些科研项目负责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即是业务授权批准者又是业务执行者,由于项目的独立性相关的监督审核措施也无法跟进。
2.授权批准控制制度缺失
授权批准控制要求单位明确规定涉及单位相关工作的授权批准范围、权限、程序、责任等,单位内部的各级管理及工作人员必须在授权范围内行使职权和承担责任,业务经办人员必须在授权范围内输业务。
目前,我国科研单位大都没有一个完善的授权批准控制制度,或有了也仅仅停留在一个书面文件形式,不注重遵守,时常发生某些业务的办理超出授权范围的现象。支票的申请、签发、审核等一系列活动本应由不同岗位的人员分别根据相应的授权权限处理相关业务。而在某些单位这一系列的活动不论支票金额大小,业务具体内容,则均由一人负责。在资产的采购方面,由于科研用的仪器设备的专用性强,基本都是由项目组相关人员根据项目需要自行采购,对于是否遵照相关审批制度执行,则根本无从谈起。
3.资产管理不到位
在我国,科研单位一般均为财政拨款单位,其资产的采购、使用、处置本应遵循国有资产管理办法。科研单位由于其科研工作的特殊性,科研资金来源不同,单位本身没有一套科研仪器设备的采购、使用、直至报废处置的相关内控制度。
首先在采购时,由于科研用仪器设备的专用性强,这些仪器的采购基本上是由项目组成员根据工作需要自行采购,而项目组成员在采购时往往只注重仪器设备的使用效能,并不注重购入资产的性价比,使得采购缺乏控制,缺少统一合理的安排,造成同样的资产采购价格多样化,重复购置、不能形成集团采购从而失去价格优势。其次,科研仪器设备由于是各项目组根据自身科研需要自行采购的,没有一个专门的资产管理部门,基本都是谁购入、谁使用、谁保管,造成单位无法整合资源,统筹安排统一使用。再次,目前我国科研单位资产一般均不计提折旧或摊销费用。有些项目年限短的项目组已经解散,仪器设备仍在使用,有些仪器设备已经不能使用,或因某些原因实物已经消失,但在财务账面仍挂有很大账面价值,造成单位资产账面价值与实有资产严重不符。第四,资产处置随意,科研单位的资产处置本应遵循国有资产管理办法,而有的项目组在项目结束时,由于认为当初所购入仪器设备是项目组自有资产,在项目结束时处置随意,或变价出售,或借给其他项目组使用。
三、信息反馈不及时,监督机制不到位
目前,我国科研单位只有一些规模较大的设有内部审计机构或专职的内部审计人员,绝大部分科研单位都没有独立的内部审计机构或专职的内部审计人员,内部审计在形式上缺乏相应的独立性。而设立了独立的内部审计机构或专职的内部审计人员的单位,审计部门或人员的工作也仅仅是审计会计账目,不能充分发挥稽查,评价秘情况反馈的职责。在实际工作中一些科研单位存在项目经费开支控制不严格,项目不能按照项目预算执行,甚至有的项目在项目审计时出现借用其他项目支出单据的现象。
针对以上科研事业单位在内部控制方面存在的的问题,提出如下几点措施和建议以完善和强化科研事业单位的内部控制。
1.增强内部控制意识,完善单位内部控制环境
单位内部控制意识及良好的内部控制环境是所有内部控制工作的基础。科研单位应针对当前状况,立足本单位实际,结合单位特性,强化单位的制度建设,建立一套完善的具备可操作性,适应本单位需要的内控制度,使得单位的内部控制管理有章可循。
通过举办科研单位预算管理及建立健全单位内部控制制度培训班的形式,增强科研单位预算管理和内部控制意识,营造良好的内部控制环境,分解内部控制不力引发的各种风险,进一步落实内部控制措施。根据科研单位的实际情况确定各种风险控制环节,分解落实单位各部门、各岗位管理职责,并对各单位、各部门的控制情况进行检查、评估和考核,强化风险管理责任,提高全员风险防范意识和能力,将内部控制管理由单一行为提升为单位的整体活动。培养单位各级领导与员工的风险意识,树立正确的职业观,强化主人翁意识,形成良好的职业道德观,以保证各项制度的贯彻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