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江西财经大学经济学院,江西南昌330013)
摘要 制度的核心功能是为经济活动中的主体(即经济人)提供激励与约束,这一核心功能是通过制度降低交易费用、外部性内部化等次级功能实现的,而制度降低交易费用、外部性内部化等功能之所以能对经济人提供激励与约束则在于它能对经济人进行经济活动的收益和成本产生影响。因此,一种有效的制度必须据此进行设计与实施。
关键词 制度;核心功能;次级功能;激励与约束
中图分类号 F064.2 文献标识码 A
制度的功能是新制度经济学中一个非常基本但又十分重要的问题。科学认识制度的功能对深入认识制度在经济增长中的作用和有效的制度设计等都具有重要的意义。对于制度的功能,尽管新制度经济学家作过不少的论述,但仍然存在一些不足。本文拟对此予以梳理,并提出自己的见解。
一、西方新制度经济学家对制度功能的揭示及其不足
制度的功能是多种多样而且具有层次性的。制度功能的层次性是指制度的功能具有核心功能与次级功能之别,并且制度的核心功能是通过次级功能实现的。最早对制度的功能进行揭示的是新制度经济学的创始人科斯。他“发现”了交易费用并认为企业制度之所以代替市场就是因为它可以用一个要素所有者之间的长期交易(合约)代替一系列短期市场交易(合约)从而节省交易费用。因此,降低交易费用显然是企业以及其他制度的一项重要功能。
德姆塞茨指出。(产权)制度具有两项重要功能。即帮助人们形成合理的预期和外部性内在化。他同时认为,外部性内在化功能是一种具有激励功能的功能。他说:“产权是一种社会工具,其重要性就在于事实上它们能帮助一个人形成他与其他人进行交易时的合理预期。”“产权的一个主要功能是导引人们实现将外部性较大地内在化的激励。”
舒尔茨认为,制度具有5种功能,即提供便利、降低交易费用、提供信息、共担风险和提供公共品(服务)。他说:“制度是某些服务的供给者,它们可以提供便利,便利是货币的特性之一;它们可以提供一种使交易费用降低的合约,如租赁、抵押贷款和期货;它们可以提供信息,正如市场与经济计划所从事的那样;它们可以共担风险,这是保险、公司、合作社及公共社会安全安排的特性之一;它们还可以提供公共品(服务),如学校、高速公路、卫生设施及实验站。”
对于制度的功能。著名新制度经济学家诺思也作了许多论述。他表达了与德姆塞茨相似的观点。即制度具有外部性内部化的功能,并且这一功能可以对人形成一种激励。在他看来,所有能使私人收益率接近社会收益率(即外部性内部化)的制度安排都能形成对人们从事合乎社会需要的活动的激励。他说:“个人必须受刺激的驱使去从事合乎社会需要的活动。应当设计某种机制使社会收益率和私人收益率近乎相等。”在1990年的《制度、制度变迁与经济绩效》一书中,诺思再次强调了制度的激励功能。他说:“制度构造了人们在政治、社会或经济方面发生交换的激励结构。”“为了试图解释不同的历史经验以及当今的发达经济、集中计划经济与欠发达经济的经济绩效的差异,如果不将制度中派生的激励结构作为这一研究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这一研究对我来说将是一个无结果的试验。……无论是新古典模型还是剥削模型,都为财富最大化游戏者所驾驭,因而它们也由制度激励结构所决定。”在强调制度的激励功能的同时,诺思还认为,制度具有减少不确定性的功能。“制度在一个社会中的主要作用是通过建立一个人们相互作用的稳定的(但不一定有效的)结构来减少不确定性。”
威廉姆森是交易成本经济学的创始人。在他的交易成本经济学中。人的机会主义行为是引起交易成本上升的一个重要因素。他认为。许多合约安排和治理结构都是适应减少人的机会主义行为和降低交易费用的需要而产生的。当然,除了人的机会主义行为外,他还从人的有限理性、资产专用性、交易的不确定性、交易的频率和交易的市场环境因素等方面对引起交易费用上升的因素进行了分析。
林毅夫认为制度具有两种功能。即安全功能和经济功能。他说:“由于人的生命周期和他面对的不确定性,也由于人‘局限于知识、预见、技巧和时间’,人需要用制度来促进他与其他人的合作,从而为确保年幼和年老时的安全作好准备,拉平随时间而变化的收入和消费水平,并获得对风险和灾难的保障。本文称这些功能为安全功能。制度存在的另一个理由是来自规模经济和外部效果的收益。作为生产单位的个人是太小了,以至于他不能把这些经济中的大部分内在化。为开拓这些收益需要有集体的行动。这些功能本文称为经济功能。正是出于安全和经济两方面的原因,人们才需要彼此交换货品和服务并使制度成为不可或缺。”
柯武刚和史漫飞则认为。制度主要具有以下四种功能:有效协调和信任:保护个人自主领域;防止和化解冲突;权势和选择。
综上所述,对于制度究竟包含哪些功能,新制度经济学家们确实进行了不少的研究。但一个不争的事实是。他们对制度究竟包含哪些功能并没有形成统一的认识。其次,尽管德姆塞茨和诺思都认识到了激励是制度的一种重要功能。它可以从制度的外部性内部化功能中产生。从而在一定程度上认识到制度功能的层次性与关联性,但这认识毕竟还是很不完整的和初步的。
二、我国学者对制度功能的层次与实现的论述及评价
对以上新制度经济学家有关制度功能的论述加以总结,可以发现他们揭示的制度功能主要有以下十几种:降低交易费用,外部性内在化,提供便利,提供信息,共担风险,抑制人的机会主义行为,减少不确定性,安全,帮助人们形成合理的预期和激励等。现在的问题是:这些功能是否都是制度的一种独立的功能?还有,是否制度的这些功能在层次上都是一样的?
从表面上看,制度的上述功能都是独立的互不关联的功能,但如果仔细思考就会发现,这些功能之间实际上存在着密切的关联。例如,外部性内部化功能和激励功能就有这种关联。很明显,外部性内部化了就可以形成激励,因此,激励功能的形成在某种程度上是以外部性内部化为基础的。如前所述,对于这一点,德姆塞茨和诺思都是认识到了的。再看制度提供信息的功能和减少不确定性功能。显然,不确定性的形成主要是因为信息的不完全,因此,提供了信息也就减少了不确定性。还有,减少不确定性功能和安全功能,帮助人们形成合理的预期功能,减少了不确定性也就增加了安全感,不安全就是因为有不确定性。减少了不确定性还能帮助人们形成合理的预期。最后看减少不确定性和降低交易费用功能。不确定性是交易费用产生的重要原因,因而,制度减少了不确定性也就降低了交易费用。
制度功能之间的关联性说明了什么?我们认为,这至少意味着两点:第一,上述制度功能在层次上并非完全一致,而是存在层次上的差别。即 是说,有些功能可能是制度的次级功能,有些则是比这种次级功能层次更高的核心功能。第二,有些制度功能可以看做是其他制度功能的隐含物或伴生物,因而可以不把它看做独立的功能。
那么,制度到底有哪些次级功能和核心功能呢?我们先看其他学者的分析。较早认识到制度功能具有层次性的是国内学者张宇燕。他提出了一个制度功能结构图。初步揭示了制度功能的层次性(见图1)。
在张宇燕看来。第一,制度的功能是多种多样的。除了上面新制度经济学家已经提到的一些功能,如减少外部性、降低交易成本、对离经叛道行为的惩罚(即抑制机会主义行为)、减少不确定性、提供刺激(即激励)和提供信息外,制度还具有所谓“带来规模效益”、“带来(非)中性制度效益”以及“获得比较利益”的功能。第二,制度的功能是有层次的。其中,减少外部性、带来规模效益、带来(非)中性制度效益、获得比较利益、降低交易成本、对离经叛道行为的惩罚、减少不确定性是制度的次级功能,而“提供刺激”和“提供有限及有效信息,使预期成为可能”是制度的核心功能。或者说,制度的减少外部性、带来规模效益、带来(非)中性制度效益、获得比较利益、降低交易成本、对离经叛道行为的惩罚、减少不确定性等次级功能,共同具有“提供刺激”和“提供有限及有效信息,使预期成为可能”的核心功能。或者进一步说,制度的“提供刺激”和“提供有限及有效信息,使预期成为可能”功能需要通过减少外部性、带来规模效益、带来(非)中性制度效益、获得比较利益、降低交易成本、对离经叛道行为的惩罚、减少不确定性等次级功能来实现。
卢现祥提出了一个与张宇燕的制度功能结构图相似的图示(见图2),其主要区别是,他们对制度的次级功能的看法不同。卢现祥认为。制度的次级功能主要是降低交易成本、为经济提供服务、为合作创造条件、提供激励机制、外部利益内部化和抑制人的机会主义行为。
从两位学者对制度功能结构的概括可以看出某些共同点:首先。他们列出的制度次级功能中都包含了降低交易成本、减少外部性和抑制人的机会主义行为这三种;其次,都把提供刺激和提供有效信息使预期成为可能。看做是制度的更基本、更核心的功能。
上述两种对制度功能结构的概括虽然有助于人们对制度功能的认识,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之处。
先看张宇燕的制度具体功能分析。其主要问题是,把制度功能发挥作用以后产生的结果看成了制度的独立功能,如获得比较利益功能。显然,获得比较利益是交易的好处,只要发生了交易就能获得比较利益,制度能够降低交易费用促进交易,因而制度有助于获得比较利益。那么。这是不是说,获得比较利益是制度的一种独立的功能呢?显然不能,因为,制度获得比较利益这一结果是通过它降低了交易费用才获得的。因而制度获得比较利益的功能不过是制度降低交易费用功能的一种隐含物或伴生物,这显然不是制度的一种独立的功能。还有他所说的带来规模效益和带来(非)中性制度效益功能,显然与获得比较利益功能存在相同的问题,因而不应该看做是一种独立的制度功能。
再看卢现祥的制度具体功能分析,其主要问题是,对制度具体功能的分类存在一定的重叠性。例如,卢现祥的分类中把为合作创造条件与抑制人的机会主义行为看做是制度的两种不同的功能,实际上两者是制度的同一种功能,因为某些制度正是通过对人的机会主义行为的抑制而创造了有利于经济合作的条件的。因此。为合作创造了条件也就是指制度抑制了人的机会主义行为。而抑制了人的机会主义行为也就为合作创造了条件,二者是密不可分的。还有。卢现祥的分类中把为经济提供服务作为一项独立的功能与制度的其他功能并列也值得商榷。如前所述,制度具有为经济提供服务的功能是舒尔茨首先提出来的。那么,制度的这种功能是不是一种独立的功能呢?实际上并非如此。它不过是基于制度降低交易成本、减少外部性、减弱不确定性等具体功能的一种总结和概括,而不是可以与后者并列的一项独立的功能。另外,将提供激励机制作为制度的次级功能与制度的其他功能并列也值得商榷。实际上,制度的激励功能正是通过降低交易成本、减少外部性和减弱不确定性等功能实现的。激励功能(与提供刺激是一回事)是制度的一种更基本、更核心的功能,把它与次级的制度功能并列显然是混淆了制度功能的不同层次。
此外,两位学者的制度功能结构图还存在一个更为严重的缺陷,这就是,它们对制度功能的前后关联性认识不准确,以至于对制度发挥作用的过程和机理认识不清。例如,他们对制度降低交易费用、抑制人的机会主义行为和提供有效信息使预期成为可能这三种制度功能之间的关系的认识就不正确。实际上,制度之所以能够降低交易费用,是因为制度抑制了人的机会主义行为和提供了有效的信息使预期成为可能,所以,制度抑制人的机会主义行为和提供有效的信息使预期成为可能这两种功能的发挥是制度降低交易费用功能的前提,是先有制度抑制人的机会主义行为和提供有效的信息从而使预期成为可能,后有制度对交易费用的降低。可是,在他们的制度功能结构图中,我们看到的是,制度降低交易费用的功能和抑制人的机会主义行为功能并列,而提供信息的功能则在降低交易费用功能之后,这显然不是对制度功能实现途径的正确揭示。
三、制度核心功能的讨论
在制度的核心功能问题上,笔者与上述两位学者的观点既有相同点。又有不同点。不同的地方在于,笔者否定“提供有效信息使预期成为可能”是制度的一种核心功能,相同的地方则在于认同其将给市场经济中的经济人提供刺激(即激励与约束)作为制度的核心功能。因为,只有受到刺激,他(或她)才会“去从事合乎社会需要的活动”。也才会有作为这一活动结果的资源配置效率的改善、比较利益的获得、经济的增长等。关于这一点,布罗姆利也作了深刻的论述。他说:“任何一个经济体制的基本任务就是对个人行为形成一个激励集。由此鼓励发明、创新和勤奋以及对别人的信赖并与别人进行合作。通过这些激励,每个人都将受到鼓舞去从事那些对他们有益处的经济活动。但更重要的是,这些活动对整个社会有益。”
现在的问题是,作为一种规范人的行为的规则的制度是如何实现对人的行为产生刺激(即激励与约束)作用的?换句话说,制度的激励与约束这一核心功能是怎么实现的?显然,它是通过一些次级功能实现的。但是,与上述两位学者的观点不同,笔者认为,抑制人的机会主义行为、提供有效信息、降低不确定性、降低交易费用和外部性内部化等这些制度的次级功能并不都具有给经济活动中的主体直接提供激励与约束作用的功能。实际上,抑制人的机会主义行为、提供有效信息、降低不确定性、降低交易费用和外部性内部化等制度的次级功能之间仍然是有层次的。其中,降低(或提高)交易费用和外部性内部化确实 具有直接给经济活动的主体提供激励与约束的功能,而抑制人的机会主义行为、提供有效信息、降低不确定性等功能则更多地是服务于降低交易费用这一制度的次级功能的。或者说,抑制人的机会主义行为、提供有效信息、降低不确定性等功能是制度的再次一级的功能。因为,正如威廉姆森所揭示的。人的机会主义行为、有限信息和不确定性等,是造成交易费用高昂的重要原因。
为什么降低(或提高)交易费用和外部性内部化具有直接给经济活动的主体提供激励与约束的功能呢?
这就需要从经济学关于人的行为的一个基本假定——经济人假定说起。我们知道,这是自亚当·斯密以来,大多数西方经济学家构建其经济理论时都首先肯定的假定。新制度经济学也是建立在经济人假定基础上的。所谓经济人,就是说,人的行为是自利性的,人的经济活动的内在动力来自于自身利益要求的驱使。显然,市场经济中的经济活动的主体都是经济人。既然人的行为都是自利性的,人们在经济活动中必然进行成本一收益比较,并以之作为是否进行某种经济活动的原则。只有收益大于成本的经济活动才是经济人愿意做的。收益大于成本的差额越大,经济人进行经济活动的动力越大,反之则越小。制度作为一种规范人的行为的规则,它要对经济人的行为施加影响,就必须影响经济人进行经济活动的收益和成本。换句话说。作为经济人的主体要得到激励与约束。可以从两方面进行:一是增加或降低他进行经济活动的成本,二是提高或降低他进行经济活动的收益。显然。只要能够降低他活动的交易费用,也就降低了他活动的成本,而交易费用在很大程度上是由人的机会主义行为、信息的不完全、交易的频率和不确定性等因素决定的,因此,能够抑制人的机会主义行为、提供有效信息、降低交易频率(主要指将市场交易内化到企业内交易)的制度就能够降低不确定性并降低交易费用,从而起到激励经济人的作用。当然,对于有害的交易,如毒品交易、走私交易、野生保护动物交易、赌博交易等。政府通过严厉打击,以提高其交易费用,则具有减少和阻止有害交易发生的约束作用。正如埃格特森所说:“国家强制实施所有权会提高个人所拥有的资产价值,这种国家行为构成了市场交换的一个基石。在某些领域。契约执行得不到政府帮助或政府明确禁止占有资产或交换有关资产(如海洛因),高昂的交易成本会限制甚至完全阻止交换。”
从提高经济人的收益方面来看。能够将正外部性内部化的制度显然能够提高经济人从事合乎社会需要的活动的收益,像专利制度、奖励制度等就是通过将一部分发明创新的外部性(社会收益)转化为发明创新者的内部收益,从而达到激励创新的作用;而对负外部性的制造者,通过征税等办法将一部分负外部性内化到生产者身上。则能够起到提高其活动的成本,从而起到约束其行为的作用。
综上所述。笔者认为,制度给经济人提供激励与约束这一核心功能是通过降低(或提高)交易费用和外部性内部化这两种制度的次级功能实现的。而制度的降低(或提高)交易费用功能,则是通过抑制人的机会主义行为、提供有效信息、降低不确定性等制度的再次一级功能实现的。笔者的制度功能结构图如图3所示。
从图3可以看出,制度的激励与约束功能主要通过以下4条途径实现:(1)通过抑制人的机会主义行为或者提供有效信息可以起到降低不确定性的作用,这又可以起到降低交易费用进而给经济人提供激励与约束的作用。例如,市场经济中禁止坑、蒙、拐、骗的法律规则就能起到抑制一部分人的机会主义行为的作用,就能使市场经济中的主体合理地预期。从而减弱不确定性,降低交易费用,达到激励经济人的作用。(2)通过降低不确定性进而降低交易费用,起到提供激励与约束的作用。例如,政府对企业技术创新产品的采购制度,就可以直接起到降低企业技术创新活动的不确定性,进而降低交易费用,提供激励与约束的作用。(3)通过直接降低交易费用,达到给经济人激励与约束的作用。例如,企业纵向一体化可以减少交易的次数和频率,降低交易费用。进而提供激励与约束作用。(4)通过外部性内部化起到激励与约束的作用。例如,通过专利制度、奖励制度和财政补贴,使技术创新者的一部分正外部性内部化,能够起到激励经济人发明创新的作用:而对污染环境的企业征税,则具有负外部性内部化的约束作用。
四、启示
上面有关制度功能的讨论可以对我们进行制度的有效设计提供一些有益的启示。即一种有效的制度必须依据经济人本性来设计,并且能够对经济人进行各种活动的成本与收益产生直接的影响。如果一种制度设计出来,不能对经济人活动的收益和成本施加什么影响,它就必然是低效的。当然,设计出来的制度能不能对人的收益和成本施加影响又取决于制度的实施。我们现实中的很多制度之所以低效就是因为它在实施中走形,不能真正对人的收益和成本施加影响。所以,要提高制度的效率,就必须加强制度的实施。
摘要 制度的核心功能是为经济活动中的主体(即经济人)提供激励与约束,这一核心功能是通过制度降低交易费用、外部性内部化等次级功能实现的,而制度降低交易费用、外部性内部化等功能之所以能对经济人提供激励与约束则在于它能对经济人进行经济活动的收益和成本产生影响。因此,一种有效的制度必须据此进行设计与实施。
关键词 制度;核心功能;次级功能;激励与约束
中图分类号 F064.2 文献标识码 A
制度的功能是新制度经济学中一个非常基本但又十分重要的问题。科学认识制度的功能对深入认识制度在经济增长中的作用和有效的制度设计等都具有重要的意义。对于制度的功能,尽管新制度经济学家作过不少的论述,但仍然存在一些不足。本文拟对此予以梳理,并提出自己的见解。
一、西方新制度经济学家对制度功能的揭示及其不足
制度的功能是多种多样而且具有层次性的。制度功能的层次性是指制度的功能具有核心功能与次级功能之别,并且制度的核心功能是通过次级功能实现的。最早对制度的功能进行揭示的是新制度经济学的创始人科斯。他“发现”了交易费用并认为企业制度之所以代替市场就是因为它可以用一个要素所有者之间的长期交易(合约)代替一系列短期市场交易(合约)从而节省交易费用。因此,降低交易费用显然是企业以及其他制度的一项重要功能。
德姆塞茨指出。(产权)制度具有两项重要功能。即帮助人们形成合理的预期和外部性内在化。他同时认为,外部性内在化功能是一种具有激励功能的功能。他说:“产权是一种社会工具,其重要性就在于事实上它们能帮助一个人形成他与其他人进行交易时的合理预期。”“产权的一个主要功能是导引人们实现将外部性较大地内在化的激励。”
舒尔茨认为,制度具有5种功能,即提供便利、降低交易费用、提供信息、共担风险和提供公共品(服务)。他说:“制度是某些服务的供给者,它们可以提供便利,便利是货币的特性之一;它们可以提供一种使交易费用降低的合约,如租赁、抵押贷款和期货;它们可以提供信息,正如市场与经济计划所从事的那样;它们可以共担风险,这是保险、公司、合作社及公共社会安全安排的特性之一;它们还可以提供公共品(服务),如学校、高速公路、卫生设施及实验站。”
对于制度的功能。著名新制度经济学家诺思也作了许多论述。他表达了与德姆塞茨相似的观点。即制度具有外部性内部化的功能,并且这一功能可以对人形成一种激励。在他看来,所有能使私人收益率接近社会收益率(即外部性内部化)的制度安排都能形成对人们从事合乎社会需要的活动的激励。他说:“个人必须受刺激的驱使去从事合乎社会需要的活动。应当设计某种机制使社会收益率和私人收益率近乎相等。”在1990年的《制度、制度变迁与经济绩效》一书中,诺思再次强调了制度的激励功能。他说:“制度构造了人们在政治、社会或经济方面发生交换的激励结构。”“为了试图解释不同的历史经验以及当今的发达经济、集中计划经济与欠发达经济的经济绩效的差异,如果不将制度中派生的激励结构作为这一研究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这一研究对我来说将是一个无结果的试验。……无论是新古典模型还是剥削模型,都为财富最大化游戏者所驾驭,因而它们也由制度激励结构所决定。”在强调制度的激励功能的同时,诺思还认为,制度具有减少不确定性的功能。“制度在一个社会中的主要作用是通过建立一个人们相互作用的稳定的(但不一定有效的)结构来减少不确定性。”
威廉姆森是交易成本经济学的创始人。在他的交易成本经济学中。人的机会主义行为是引起交易成本上升的一个重要因素。他认为。许多合约安排和治理结构都是适应减少人的机会主义行为和降低交易费用的需要而产生的。当然,除了人的机会主义行为外,他还从人的有限理性、资产专用性、交易的不确定性、交易的频率和交易的市场环境因素等方面对引起交易费用上升的因素进行了分析。
林毅夫认为制度具有两种功能。即安全功能和经济功能。他说:“由于人的生命周期和他面对的不确定性,也由于人‘局限于知识、预见、技巧和时间’,人需要用制度来促进他与其他人的合作,从而为确保年幼和年老时的安全作好准备,拉平随时间而变化的收入和消费水平,并获得对风险和灾难的保障。本文称这些功能为安全功能。制度存在的另一个理由是来自规模经济和外部效果的收益。作为生产单位的个人是太小了,以至于他不能把这些经济中的大部分内在化。为开拓这些收益需要有集体的行动。这些功能本文称为经济功能。正是出于安全和经济两方面的原因,人们才需要彼此交换货品和服务并使制度成为不可或缺。”
柯武刚和史漫飞则认为。制度主要具有以下四种功能:有效协调和信任:保护个人自主领域;防止和化解冲突;权势和选择。
综上所述,对于制度究竟包含哪些功能,新制度经济学家们确实进行了不少的研究。但一个不争的事实是。他们对制度究竟包含哪些功能并没有形成统一的认识。其次,尽管德姆塞茨和诺思都认识到了激励是制度的一种重要功能。它可以从制度的外部性内部化功能中产生。从而在一定程度上认识到制度功能的层次性与关联性,但这认识毕竟还是很不完整的和初步的。
二、我国学者对制度功能的层次与实现的论述及评价
对以上新制度经济学家有关制度功能的论述加以总结,可以发现他们揭示的制度功能主要有以下十几种:降低交易费用,外部性内在化,提供便利,提供信息,共担风险,抑制人的机会主义行为,减少不确定性,安全,帮助人们形成合理的预期和激励等。现在的问题是:这些功能是否都是制度的一种独立的功能?还有,是否制度的这些功能在层次上都是一样的?
从表面上看,制度的上述功能都是独立的互不关联的功能,但如果仔细思考就会发现,这些功能之间实际上存在着密切的关联。例如,外部性内部化功能和激励功能就有这种关联。很明显,外部性内部化了就可以形成激励,因此,激励功能的形成在某种程度上是以外部性内部化为基础的。如前所述,对于这一点,德姆塞茨和诺思都是认识到了的。再看制度提供信息的功能和减少不确定性功能。显然,不确定性的形成主要是因为信息的不完全,因此,提供了信息也就减少了不确定性。还有,减少不确定性功能和安全功能,帮助人们形成合理的预期功能,减少了不确定性也就增加了安全感,不安全就是因为有不确定性。减少了不确定性还能帮助人们形成合理的预期。最后看减少不确定性和降低交易费用功能。不确定性是交易费用产生的重要原因,因而,制度减少了不确定性也就降低了交易费用。
制度功能之间的关联性说明了什么?我们认为,这至少意味着两点:第一,上述制度功能在层次上并非完全一致,而是存在层次上的差别。即 是说,有些功能可能是制度的次级功能,有些则是比这种次级功能层次更高的核心功能。第二,有些制度功能可以看做是其他制度功能的隐含物或伴生物,因而可以不把它看做独立的功能。
那么,制度到底有哪些次级功能和核心功能呢?我们先看其他学者的分析。较早认识到制度功能具有层次性的是国内学者张宇燕。他提出了一个制度功能结构图。初步揭示了制度功能的层次性(见图1)。
在张宇燕看来。第一,制度的功能是多种多样的。除了上面新制度经济学家已经提到的一些功能,如减少外部性、降低交易成本、对离经叛道行为的惩罚(即抑制机会主义行为)、减少不确定性、提供刺激(即激励)和提供信息外,制度还具有所谓“带来规模效益”、“带来(非)中性制度效益”以及“获得比较利益”的功能。第二,制度的功能是有层次的。其中,减少外部性、带来规模效益、带来(非)中性制度效益、获得比较利益、降低交易成本、对离经叛道行为的惩罚、减少不确定性是制度的次级功能,而“提供刺激”和“提供有限及有效信息,使预期成为可能”是制度的核心功能。或者说,制度的减少外部性、带来规模效益、带来(非)中性制度效益、获得比较利益、降低交易成本、对离经叛道行为的惩罚、减少不确定性等次级功能,共同具有“提供刺激”和“提供有限及有效信息,使预期成为可能”的核心功能。或者进一步说,制度的“提供刺激”和“提供有限及有效信息,使预期成为可能”功能需要通过减少外部性、带来规模效益、带来(非)中性制度效益、获得比较利益、降低交易成本、对离经叛道行为的惩罚、减少不确定性等次级功能来实现。
卢现祥提出了一个与张宇燕的制度功能结构图相似的图示(见图2),其主要区别是,他们对制度的次级功能的看法不同。卢现祥认为。制度的次级功能主要是降低交易成本、为经济提供服务、为合作创造条件、提供激励机制、外部利益内部化和抑制人的机会主义行为。
从两位学者对制度功能结构的概括可以看出某些共同点:首先。他们列出的制度次级功能中都包含了降低交易成本、减少外部性和抑制人的机会主义行为这三种;其次,都把提供刺激和提供有效信息使预期成为可能。看做是制度的更基本、更核心的功能。
上述两种对制度功能结构的概括虽然有助于人们对制度功能的认识,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之处。
先看张宇燕的制度具体功能分析。其主要问题是,把制度功能发挥作用以后产生的结果看成了制度的独立功能,如获得比较利益功能。显然,获得比较利益是交易的好处,只要发生了交易就能获得比较利益,制度能够降低交易费用促进交易,因而制度有助于获得比较利益。那么。这是不是说,获得比较利益是制度的一种独立的功能呢?显然不能,因为,制度获得比较利益这一结果是通过它降低了交易费用才获得的。因而制度获得比较利益的功能不过是制度降低交易费用功能的一种隐含物或伴生物,这显然不是制度的一种独立的功能。还有他所说的带来规模效益和带来(非)中性制度效益功能,显然与获得比较利益功能存在相同的问题,因而不应该看做是一种独立的制度功能。
再看卢现祥的制度具体功能分析,其主要问题是,对制度具体功能的分类存在一定的重叠性。例如,卢现祥的分类中把为合作创造条件与抑制人的机会主义行为看做是制度的两种不同的功能,实际上两者是制度的同一种功能,因为某些制度正是通过对人的机会主义行为的抑制而创造了有利于经济合作的条件的。因此。为合作创造了条件也就是指制度抑制了人的机会主义行为。而抑制了人的机会主义行为也就为合作创造了条件,二者是密不可分的。还有。卢现祥的分类中把为经济提供服务作为一项独立的功能与制度的其他功能并列也值得商榷。如前所述,制度具有为经济提供服务的功能是舒尔茨首先提出来的。那么,制度的这种功能是不是一种独立的功能呢?实际上并非如此。它不过是基于制度降低交易成本、减少外部性、减弱不确定性等具体功能的一种总结和概括,而不是可以与后者并列的一项独立的功能。另外,将提供激励机制作为制度的次级功能与制度的其他功能并列也值得商榷。实际上,制度的激励功能正是通过降低交易成本、减少外部性和减弱不确定性等功能实现的。激励功能(与提供刺激是一回事)是制度的一种更基本、更核心的功能,把它与次级的制度功能并列显然是混淆了制度功能的不同层次。
此外,两位学者的制度功能结构图还存在一个更为严重的缺陷,这就是,它们对制度功能的前后关联性认识不准确,以至于对制度发挥作用的过程和机理认识不清。例如,他们对制度降低交易费用、抑制人的机会主义行为和提供有效信息使预期成为可能这三种制度功能之间的关系的认识就不正确。实际上,制度之所以能够降低交易费用,是因为制度抑制了人的机会主义行为和提供了有效的信息使预期成为可能,所以,制度抑制人的机会主义行为和提供有效的信息使预期成为可能这两种功能的发挥是制度降低交易费用功能的前提,是先有制度抑制人的机会主义行为和提供有效的信息从而使预期成为可能,后有制度对交易费用的降低。可是,在他们的制度功能结构图中,我们看到的是,制度降低交易费用的功能和抑制人的机会主义行为功能并列,而提供信息的功能则在降低交易费用功能之后,这显然不是对制度功能实现途径的正确揭示。
三、制度核心功能的讨论
在制度的核心功能问题上,笔者与上述两位学者的观点既有相同点。又有不同点。不同的地方在于,笔者否定“提供有效信息使预期成为可能”是制度的一种核心功能,相同的地方则在于认同其将给市场经济中的经济人提供刺激(即激励与约束)作为制度的核心功能。因为,只有受到刺激,他(或她)才会“去从事合乎社会需要的活动”。也才会有作为这一活动结果的资源配置效率的改善、比较利益的获得、经济的增长等。关于这一点,布罗姆利也作了深刻的论述。他说:“任何一个经济体制的基本任务就是对个人行为形成一个激励集。由此鼓励发明、创新和勤奋以及对别人的信赖并与别人进行合作。通过这些激励,每个人都将受到鼓舞去从事那些对他们有益处的经济活动。但更重要的是,这些活动对整个社会有益。”
现在的问题是,作为一种规范人的行为的规则的制度是如何实现对人的行为产生刺激(即激励与约束)作用的?换句话说,制度的激励与约束这一核心功能是怎么实现的?显然,它是通过一些次级功能实现的。但是,与上述两位学者的观点不同,笔者认为,抑制人的机会主义行为、提供有效信息、降低不确定性、降低交易费用和外部性内部化等这些制度的次级功能并不都具有给经济活动中的主体直接提供激励与约束作用的功能。实际上,抑制人的机会主义行为、提供有效信息、降低不确定性、降低交易费用和外部性内部化等制度的次级功能之间仍然是有层次的。其中,降低(或提高)交易费用和外部性内部化确实 具有直接给经济活动的主体提供激励与约束的功能,而抑制人的机会主义行为、提供有效信息、降低不确定性等功能则更多地是服务于降低交易费用这一制度的次级功能的。或者说,抑制人的机会主义行为、提供有效信息、降低不确定性等功能是制度的再次一级的功能。因为,正如威廉姆森所揭示的。人的机会主义行为、有限信息和不确定性等,是造成交易费用高昂的重要原因。
为什么降低(或提高)交易费用和外部性内部化具有直接给经济活动的主体提供激励与约束的功能呢?
这就需要从经济学关于人的行为的一个基本假定——经济人假定说起。我们知道,这是自亚当·斯密以来,大多数西方经济学家构建其经济理论时都首先肯定的假定。新制度经济学也是建立在经济人假定基础上的。所谓经济人,就是说,人的行为是自利性的,人的经济活动的内在动力来自于自身利益要求的驱使。显然,市场经济中的经济活动的主体都是经济人。既然人的行为都是自利性的,人们在经济活动中必然进行成本一收益比较,并以之作为是否进行某种经济活动的原则。只有收益大于成本的经济活动才是经济人愿意做的。收益大于成本的差额越大,经济人进行经济活动的动力越大,反之则越小。制度作为一种规范人的行为的规则,它要对经济人的行为施加影响,就必须影响经济人进行经济活动的收益和成本。换句话说。作为经济人的主体要得到激励与约束。可以从两方面进行:一是增加或降低他进行经济活动的成本,二是提高或降低他进行经济活动的收益。显然。只要能够降低他活动的交易费用,也就降低了他活动的成本,而交易费用在很大程度上是由人的机会主义行为、信息的不完全、交易的频率和不确定性等因素决定的,因此,能够抑制人的机会主义行为、提供有效信息、降低交易频率(主要指将市场交易内化到企业内交易)的制度就能够降低不确定性并降低交易费用,从而起到激励经济人的作用。当然,对于有害的交易,如毒品交易、走私交易、野生保护动物交易、赌博交易等。政府通过严厉打击,以提高其交易费用,则具有减少和阻止有害交易发生的约束作用。正如埃格特森所说:“国家强制实施所有权会提高个人所拥有的资产价值,这种国家行为构成了市场交换的一个基石。在某些领域。契约执行得不到政府帮助或政府明确禁止占有资产或交换有关资产(如海洛因),高昂的交易成本会限制甚至完全阻止交换。”
从提高经济人的收益方面来看。能够将正外部性内部化的制度显然能够提高经济人从事合乎社会需要的活动的收益,像专利制度、奖励制度等就是通过将一部分发明创新的外部性(社会收益)转化为发明创新者的内部收益,从而达到激励创新的作用;而对负外部性的制造者,通过征税等办法将一部分负外部性内化到生产者身上。则能够起到提高其活动的成本,从而起到约束其行为的作用。
综上所述。笔者认为,制度给经济人提供激励与约束这一核心功能是通过降低(或提高)交易费用和外部性内部化这两种制度的次级功能实现的。而制度的降低(或提高)交易费用功能,则是通过抑制人的机会主义行为、提供有效信息、降低不确定性等制度的再次一级功能实现的。笔者的制度功能结构图如图3所示。
从图3可以看出,制度的激励与约束功能主要通过以下4条途径实现:(1)通过抑制人的机会主义行为或者提供有效信息可以起到降低不确定性的作用,这又可以起到降低交易费用进而给经济人提供激励与约束的作用。例如,市场经济中禁止坑、蒙、拐、骗的法律规则就能起到抑制一部分人的机会主义行为的作用,就能使市场经济中的主体合理地预期。从而减弱不确定性,降低交易费用,达到激励经济人的作用。(2)通过降低不确定性进而降低交易费用,起到提供激励与约束的作用。例如,政府对企业技术创新产品的采购制度,就可以直接起到降低企业技术创新活动的不确定性,进而降低交易费用,提供激励与约束的作用。(3)通过直接降低交易费用,达到给经济人激励与约束的作用。例如,企业纵向一体化可以减少交易的次数和频率,降低交易费用。进而提供激励与约束作用。(4)通过外部性内部化起到激励与约束的作用。例如,通过专利制度、奖励制度和财政补贴,使技术创新者的一部分正外部性内部化,能够起到激励经济人发明创新的作用:而对污染环境的企业征税,则具有负外部性内部化的约束作用。
四、启示
上面有关制度功能的讨论可以对我们进行制度的有效设计提供一些有益的启示。即一种有效的制度必须依据经济人本性来设计,并且能够对经济人进行各种活动的成本与收益产生直接的影响。如果一种制度设计出来,不能对经济人活动的收益和成本施加什么影响,它就必然是低效的。当然,设计出来的制度能不能对人的收益和成本施加影响又取决于制度的实施。我们现实中的很多制度之所以低效就是因为它在实施中走形,不能真正对人的收益和成本施加影响。所以,要提高制度的效率,就必须加强制度的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