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摘要:现代化已经进入新的历史阶段,民族地区农村社会的社会结构、社会差别、社会关系等均呈现出新的特点。研究和总结这些特点,对于加强新形式下民族地区经济发展和创新社会管理有着重要意义。本文基于对湖北省恩施市17个乡镇的调查了解,对此问题作出探索性思考。
关键词:民族地区;农村社会变革;特点
一、民族地区农村社会的结构变化明显
(一)人员结构变化明显。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民族地区农业经济逐步向产业化发展,农业从业人员逐渐向非农产业转移,特别是第二产业中建筑业发展较快。由于西部民族地区的经济基础相对比较薄弱,农村青壮年农民都前往城市打工,耕地种田的多为老弱病残者。
(二)居住环境明显改善。近年来民族地区政府将农村环境卫生建设与生态能源建设、产业结构调整相结合,提升其综合效益。大力推进以改水、改厕、改圈、改厨、改浴与建沼气相结合的“一池三改”、“一池五改”工程,使人畜粪便、生活污水基本达到无害化处理,不仅减少常见病的发病率,还有利于退耕还林,促进生态良性循环。同时发展圈舍(猪、牛舍)+沼气池+厕所的养殖模式。通过沼气池建设带动畜牧业、蔬果产业的发展,从而促进农村产业结构的调整。提高农副产品的产量和质量,增加农民收入,由此获得改善自己生活和周围环境卫生的能力。
(三)生产生活方式更加分散,抛荒现象日趋“规模化”。从新中国成立后的土地改革、合作化与人民公社运动,到改革以来在农村实行的各种形式的联产承包责任制,后进一步转化为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由集体劳动变为单独劳动,单个家庭成为农业生产活动的主体。民族地区由于地广人稀、居住的更加分散,使得土地分配也呈出现区域化、条块化、间隔化模式。土地离家远,管理成本较高、弃之不种,形成抛荒;场化经济杠杆的调节,很多农户举家外出打工,自身责任田无人种植或者承包给他人种植,承租人意识不到位、劳力不足、管理不善等原因造成抛荒;人口稀疏的地方,人少地多,土地品质良莠不齐,部分劣质土地形成抛荒;交通不变,用水困难等自然条件差的土地,因利用价值较低农民不愿种,形成抛荒。
(四)社会管理的行政化明显。村民自治体制是农村基层民主发展史上的一大突破,也搞活了农村社会管理。但是,由于村民委员会受制于政府,它的合法性是由政府政策法律规定,其组织运行也往往受限于政府。目前村委会的主要工作是完成乡镇人民政府大量的行政事务,如计划生育、社会保障、民政救济等。组织村民自我约束、自我监督、自我管理的制度设计没有得到真正体现。
二、民族地区农村社会的差别逐渐明显
(一)收入差距明显加大。从恩施市的调查情况看,农民的收入基本上有三个层次:第一个层次是高收入者,为极少数,主要与从事的行业有关。如建筑工程的承包者,年收入可超过百万。第二个层次是中等收入者,主要由有青壮年劳力的外出务工者家庭、大型工程建设项目征地补偿户、从事产业经营的养殖户和专业种植户以及有固定工资收入的干部家庭四类构成。第三个层次是低收入者,主要由从事农业生产的农民、打工收入低的农民、以及因病因残丧失劳动能力等群体构成。这部分人的收入基本只能解决温饱。
(二)劳动者素质参差不齐。按照劳动者生产所得划分为四个层次。第一个层次是有较高学历和工作经验的劳动者;第二个层次是具备一定文化知识,有一技之长的劳动者或具备一定文化知识,体力强壮的劳动者;第三个层次是文化知识偏低,没有技术专长的劳动者;第四个层次是老弱病残或丧失劳动能力者。
(三)公共服务存在明显差异。民族地区没有建立配套改革农村的公共产品供给制度,致使在集体经济逐渐空壳化的同时,留下了一个公共产品供给的重大制度缺陷。人民公社体制下集体经济对农村公共产品供给的制度管理和资源投入,在改革后被大大弱化了。在集体经济较好的村,通过农村内部的各种途径安排,农村的公共产品供给基本上还能维持,然而,在集体经济差的村就显得难以为继了。由于地理位置、自然资源、经济发展等因素的不同,决定了公共服务设施和服务水平存在较大差异。以恩施市三岔乡莲花池村为例。该村是新农村建设示范点,村里上百户已建成了“青瓦白墙木格窗”的特色民居,环形公路绕道小区,户户通了水泥路。家家有电器和清洁能源,用上了自来水,有些农户还经营起了农家乐。生产生活条件与崔家坝镇白家岩组形成鲜明对比。该组新建住房极少,村民两至三户联合购买一台水泵从河中抽水解决吃水问题,少数人还靠挑水。通组的公路是一条凹凸不平的泥石路,公共服务设施基本没有。
(四)城镇发展导致了地价差异。重点项目工程、大型开发项目都在地段好、离城近的农村,得到补偿的农民财产收入一般都在几十万至上百万元不等,有的还享受政策性后续补偿。而贫困和边远地区的农村因土地利用价值较低没有开发价值。二者地价形成鲜明对比。
三、民族地区农村社会的关系变化明显
(一)婚姻关系发生重大变化。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建立和发展,西部民族地区的就近联姻的传统婚姻状况已经被彻底打破。50%以上的打工青年的结婚对象都是外地人,相邻人家的血缘和亲情关系减少的趋势越来越明显,亲情认同日趋疏远。这种新的婚姻观念及新的婚姻家庭的内容和形成,使婚姻家庭关系朝着更少强制、更少束缚、更自由、更符合人性的方向迈进。
(二)教育和医疗消费出现短缺。计划生育政策的执行使农村的孩子越来越少,学校也越来越集中,农村孩子进城入学的越来越多,出现了城市的超级大班而村学校备受冷落的局面,教育资源越来越集中到城市。农村合作医疗减轻了农民的部分负担,但农村医疗设备和技术力量的落后使得大病还是要到城市治疗。
(三)留守儿童增多。由于城乡二元结构壁垒的存在以及社会保障、教育、住房等诸多因素,农民工子女无法随父母入住城市,不得不留在农村。留守儿童对祖父母的亲情依赖大于父母,由于长期远离父母,在学习、生活、心理等方面存在比较突出的问题。
(四)社会矛盾发生变化。随着经济的发展,人们的观念发生变化,因土地林权,吃水修路等引发的矛盾逐渐减少,取而代之的是劳动维权、教育医疗、涉法涉诉等方面的矛盾和纠纷,特别是城市化进程中农民征地拆迁矛盾突出。部分地区少数农民以补偿过低,小区建设滞后等问题多次阻工、上访影响社会稳定。
民族地区农村社会发展的落后性决定了必须遵循现代社会变迁中的规律。结合民族特色与自身实际,学习已有社会变革进程的一切优秀成果。借鉴中东部地区改革开放的先进经验,并尽可能吸取现代化建设中的的教训,尽可能地少走弯路,少犯错误,降低民族地区社会变革中贫富分化、环境恶化的代价,最大限度地发挥资金、技术、人才和政策等的功效,探索出适合民族地区经济发展的模式,从而有力地推动民族地区的经济社会发展。(作者单位:湖北民族学院民族研究院)
参考文献:
[1]胡维维、吴晓燕·农村社会管理与新型农村社会管理体制建设。疆财经第2011年第1期。
[2]中国传统家庭伦理观念的十大变迁。南方论刊1995年05期。
[3]岳天明·西部民族地区农村社会变迁及基本特征分析 湖南社会学 2010
关键词:民族地区;农村社会变革;特点
一、民族地区农村社会的结构变化明显
(一)人员结构变化明显。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民族地区农业经济逐步向产业化发展,农业从业人员逐渐向非农产业转移,特别是第二产业中建筑业发展较快。由于西部民族地区的经济基础相对比较薄弱,农村青壮年农民都前往城市打工,耕地种田的多为老弱病残者。
(二)居住环境明显改善。近年来民族地区政府将农村环境卫生建设与生态能源建设、产业结构调整相结合,提升其综合效益。大力推进以改水、改厕、改圈、改厨、改浴与建沼气相结合的“一池三改”、“一池五改”工程,使人畜粪便、生活污水基本达到无害化处理,不仅减少常见病的发病率,还有利于退耕还林,促进生态良性循环。同时发展圈舍(猪、牛舍)+沼气池+厕所的养殖模式。通过沼气池建设带动畜牧业、蔬果产业的发展,从而促进农村产业结构的调整。提高农副产品的产量和质量,增加农民收入,由此获得改善自己生活和周围环境卫生的能力。
(三)生产生活方式更加分散,抛荒现象日趋“规模化”。从新中国成立后的土地改革、合作化与人民公社运动,到改革以来在农村实行的各种形式的联产承包责任制,后进一步转化为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由集体劳动变为单独劳动,单个家庭成为农业生产活动的主体。民族地区由于地广人稀、居住的更加分散,使得土地分配也呈出现区域化、条块化、间隔化模式。土地离家远,管理成本较高、弃之不种,形成抛荒;场化经济杠杆的调节,很多农户举家外出打工,自身责任田无人种植或者承包给他人种植,承租人意识不到位、劳力不足、管理不善等原因造成抛荒;人口稀疏的地方,人少地多,土地品质良莠不齐,部分劣质土地形成抛荒;交通不变,用水困难等自然条件差的土地,因利用价值较低农民不愿种,形成抛荒。
(四)社会管理的行政化明显。村民自治体制是农村基层民主发展史上的一大突破,也搞活了农村社会管理。但是,由于村民委员会受制于政府,它的合法性是由政府政策法律规定,其组织运行也往往受限于政府。目前村委会的主要工作是完成乡镇人民政府大量的行政事务,如计划生育、社会保障、民政救济等。组织村民自我约束、自我监督、自我管理的制度设计没有得到真正体现。
二、民族地区农村社会的差别逐渐明显
(一)收入差距明显加大。从恩施市的调查情况看,农民的收入基本上有三个层次:第一个层次是高收入者,为极少数,主要与从事的行业有关。如建筑工程的承包者,年收入可超过百万。第二个层次是中等收入者,主要由有青壮年劳力的外出务工者家庭、大型工程建设项目征地补偿户、从事产业经营的养殖户和专业种植户以及有固定工资收入的干部家庭四类构成。第三个层次是低收入者,主要由从事农业生产的农民、打工收入低的农民、以及因病因残丧失劳动能力等群体构成。这部分人的收入基本只能解决温饱。
(二)劳动者素质参差不齐。按照劳动者生产所得划分为四个层次。第一个层次是有较高学历和工作经验的劳动者;第二个层次是具备一定文化知识,有一技之长的劳动者或具备一定文化知识,体力强壮的劳动者;第三个层次是文化知识偏低,没有技术专长的劳动者;第四个层次是老弱病残或丧失劳动能力者。
(三)公共服务存在明显差异。民族地区没有建立配套改革农村的公共产品供给制度,致使在集体经济逐渐空壳化的同时,留下了一个公共产品供给的重大制度缺陷。人民公社体制下集体经济对农村公共产品供给的制度管理和资源投入,在改革后被大大弱化了。在集体经济较好的村,通过农村内部的各种途径安排,农村的公共产品供给基本上还能维持,然而,在集体经济差的村就显得难以为继了。由于地理位置、自然资源、经济发展等因素的不同,决定了公共服务设施和服务水平存在较大差异。以恩施市三岔乡莲花池村为例。该村是新农村建设示范点,村里上百户已建成了“青瓦白墙木格窗”的特色民居,环形公路绕道小区,户户通了水泥路。家家有电器和清洁能源,用上了自来水,有些农户还经营起了农家乐。生产生活条件与崔家坝镇白家岩组形成鲜明对比。该组新建住房极少,村民两至三户联合购买一台水泵从河中抽水解决吃水问题,少数人还靠挑水。通组的公路是一条凹凸不平的泥石路,公共服务设施基本没有。
(四)城镇发展导致了地价差异。重点项目工程、大型开发项目都在地段好、离城近的农村,得到补偿的农民财产收入一般都在几十万至上百万元不等,有的还享受政策性后续补偿。而贫困和边远地区的农村因土地利用价值较低没有开发价值。二者地价形成鲜明对比。
三、民族地区农村社会的关系变化明显
(一)婚姻关系发生重大变化。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建立和发展,西部民族地区的就近联姻的传统婚姻状况已经被彻底打破。50%以上的打工青年的结婚对象都是外地人,相邻人家的血缘和亲情关系减少的趋势越来越明显,亲情认同日趋疏远。这种新的婚姻观念及新的婚姻家庭的内容和形成,使婚姻家庭关系朝着更少强制、更少束缚、更自由、更符合人性的方向迈进。
(二)教育和医疗消费出现短缺。计划生育政策的执行使农村的孩子越来越少,学校也越来越集中,农村孩子进城入学的越来越多,出现了城市的超级大班而村学校备受冷落的局面,教育资源越来越集中到城市。农村合作医疗减轻了农民的部分负担,但农村医疗设备和技术力量的落后使得大病还是要到城市治疗。
(三)留守儿童增多。由于城乡二元结构壁垒的存在以及社会保障、教育、住房等诸多因素,农民工子女无法随父母入住城市,不得不留在农村。留守儿童对祖父母的亲情依赖大于父母,由于长期远离父母,在学习、生活、心理等方面存在比较突出的问题。
(四)社会矛盾发生变化。随着经济的发展,人们的观念发生变化,因土地林权,吃水修路等引发的矛盾逐渐减少,取而代之的是劳动维权、教育医疗、涉法涉诉等方面的矛盾和纠纷,特别是城市化进程中农民征地拆迁矛盾突出。部分地区少数农民以补偿过低,小区建设滞后等问题多次阻工、上访影响社会稳定。
民族地区农村社会发展的落后性决定了必须遵循现代社会变迁中的规律。结合民族特色与自身实际,学习已有社会变革进程的一切优秀成果。借鉴中东部地区改革开放的先进经验,并尽可能吸取现代化建设中的的教训,尽可能地少走弯路,少犯错误,降低民族地区社会变革中贫富分化、环境恶化的代价,最大限度地发挥资金、技术、人才和政策等的功效,探索出适合民族地区经济发展的模式,从而有力地推动民族地区的经济社会发展。(作者单位:湖北民族学院民族研究院)
参考文献:
[1]胡维维、吴晓燕·农村社会管理与新型农村社会管理体制建设。疆财经第2011年第1期。
[2]中国传统家庭伦理观念的十大变迁。南方论刊1995年05期。
[3]岳天明·西部民族地区农村社会变迁及基本特征分析 湖南社会学 2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