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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愧是日本绘本届新生代作家中的神级人物呀!”我一边翻看吉竹伸介的《有呀有呀书店》,一边不住地感叹着。
在小镇的一隅,開了一家奇妙的“有呀有呀书店”,这里专卖“和书有关的书”——从树上长出来的书?自由变换封面的书?专门为一家三口设计的书?无论你寻找的书多么稀奇古怪,只要描述出你的需求,店主都会说“有呀有呀”,然后把书拿到你的面前。
真希望去拜访这间“有呀有呀”书店。更希望有一天打开家门,门外正站着一只“送书犬”。
在这本书中,吉竹伸介幻想出一种“送书犬”:起初,它们和搜救犬一起救人——在救助队员赶来之前,给被困的人送去书,打发等待的时间。后来,它们的任务是寻找那些独居的老人和孤独的人,为他们送去书,送去快乐。“优秀的‘送书犬’能挑选出最适合的书,送给最需要的人”。
只有“选”书破万卷,才能“送”书如有神:一部诗集或是一本随笔,只要看一看送书犬的眼睛,便能看到内容介绍,便知道我定会喜欢——爱书人与书的千里“姻缘”,由一只送书犬牵起。
“很久以前,除了送书犬,送书鸽也负责给远方的人送书。”所以“鸿雁传书”的故事中,传的“书”可能是真的“书”?!正因为有了飞鸽的“航空运输”,才使得无论住得多偏远的人都能读到书,要给“送书鸽”五星好评。
“这个世界换个角度看其实蛮有趣的。”吉竹伸介说。
想起西班牙画家莫斯奎拉的一幅漫画:一只蜗牛从一本打开的书上爬过,边爬边将书上的字一个一个吃掉,所到之处,皆为净土。作为世界上牙齿最多的动物,一只蜗牛有26000多颗牙齿,因此我始终认为:蜗牛是最善于“咬文嚼字”的动物,无论多难“啃”的书,都难不倒它。——“爱你就要一口一口的吃掉你”也许就是蜗牛的读书观了。
漫画中,吃掉所有文字的蜗牛爬到最后,背上的壳变成了大脑的形状。所以,当我们在餐厅吃“法式焗蜗牛”这道菜时,其实是在阅读蜗牛送来的书:读你,就要一口一口吃掉你。
比起蜗牛,尽管名字与“送书”谐音,松鼠的送书方式却更隐晦。
诗人轩辕轼轲在其诗作《动物读书日》中,为爱读书的动物们搞了个排行榜:在他看来,熊猫“最勤奋”,瞅瞅那眼圈;老鹰“最学霸”,高踞云成绩单榜首不说,如果打雷了,“它还能来个/暴风雨的硕博连读”;牦牛“最怀旧”,因为它“常在寒假期间/反刍一下咽下的春天”……而松鼠“最小心”:“只有把松树抠成/一粒粒松子的铅字/它才躲进树洞里去读。”
看过《有呀有呀书店》之后,再吃到松子时,会想:这是松鼠给我送来的“松树书”,这是书上的“铅字”,读它得用“自助”的方式——吃掉“铅字”,然后自己“排版”出腹有诗书的样子……最小心的松鼠最有心。
“请问还有其他能送书的动物吗?”“有呀有呀。”
曾做过邮递员的野鸭、猴子、鹿、马、水牛、鸵鸟……经过岗位培训之后,都会成为优秀的送书动物。“有个妈妈真奇怪,身上带个大口袋,不放萝卜不放菜,里面放个‘书’乖乖”——像袋鼠妈妈这样的有袋类动物,最适合担任送书使者了:书可直接放进身上的袋子里,无须打包装……
将所有的送书动物聚在一起,猫咪肯定会“C位出道”:书山有路,猫爪探径。一直以来都是哪里有书,哪里便会出现猫。
也许因为猫(cat)这个词与图书馆编目(catalog)很相似,所以最适合猫待的地方是图书馆:通过担任图书馆的“形象大使”,引来更多读者,提高了借阅量,这是猫的“送书”方式。
据统计,仅美国就有282所图书馆曾养过猫:为孤独的读书人送去陪伴、温暖和爱的小猫杜威,在史宾塞公共图书馆生活了19年,它的存在不仅使图书馆人流量增加了一倍,还令史宾塞这座无名小镇为世界所知。
很多图书馆请猫进门,其实是为了处理鼠害。可是,一只送书猫对书的真实态度是:听说书很香?试试能不能睡得香,而一只送书鼠却更热爱书,也更敬业——当书店老板诺曼没有找到顾客想要的《伤心咖啡馆之歌》时,小鼠弗明很想跃出藏身之地,告诉他:“它在这儿——夹在一堆烹饪书里。”
美国作家萨姆·萨维奇的小说《书虫小鼠》,讲述了老鼠爱上书的故事:栖身于一家小书店地下室里的小鼠弗明,靠啃书本充饥。有一天奇迹发生了:它够像人一样阅读了!于是,弗明如饥似渴地读起书来,并开始以不同于其他老鼠的方式重新看待世界:“世界是干冷的,而词语是美妙的。”弗明对人世的感悟很深刻,对书的感悟也很特别:当它吃到生菜叶子时,会觉得“尝起来有股《简爱》的味道”。
希望有一天,书虫小鼠能为我送来这样的一片“生菜叶子”。
在小镇的一隅,開了一家奇妙的“有呀有呀书店”,这里专卖“和书有关的书”——从树上长出来的书?自由变换封面的书?专门为一家三口设计的书?无论你寻找的书多么稀奇古怪,只要描述出你的需求,店主都会说“有呀有呀”,然后把书拿到你的面前。
真希望去拜访这间“有呀有呀”书店。更希望有一天打开家门,门外正站着一只“送书犬”。
在这本书中,吉竹伸介幻想出一种“送书犬”:起初,它们和搜救犬一起救人——在救助队员赶来之前,给被困的人送去书,打发等待的时间。后来,它们的任务是寻找那些独居的老人和孤独的人,为他们送去书,送去快乐。“优秀的‘送书犬’能挑选出最适合的书,送给最需要的人”。
只有“选”书破万卷,才能“送”书如有神:一部诗集或是一本随笔,只要看一看送书犬的眼睛,便能看到内容介绍,便知道我定会喜欢——爱书人与书的千里“姻缘”,由一只送书犬牵起。
“很久以前,除了送书犬,送书鸽也负责给远方的人送书。”所以“鸿雁传书”的故事中,传的“书”可能是真的“书”?!正因为有了飞鸽的“航空运输”,才使得无论住得多偏远的人都能读到书,要给“送书鸽”五星好评。
“这个世界换个角度看其实蛮有趣的。”吉竹伸介说。
想起西班牙画家莫斯奎拉的一幅漫画:一只蜗牛从一本打开的书上爬过,边爬边将书上的字一个一个吃掉,所到之处,皆为净土。作为世界上牙齿最多的动物,一只蜗牛有26000多颗牙齿,因此我始终认为:蜗牛是最善于“咬文嚼字”的动物,无论多难“啃”的书,都难不倒它。——“爱你就要一口一口的吃掉你”也许就是蜗牛的读书观了。
漫画中,吃掉所有文字的蜗牛爬到最后,背上的壳变成了大脑的形状。所以,当我们在餐厅吃“法式焗蜗牛”这道菜时,其实是在阅读蜗牛送来的书:读你,就要一口一口吃掉你。
比起蜗牛,尽管名字与“送书”谐音,松鼠的送书方式却更隐晦。
诗人轩辕轼轲在其诗作《动物读书日》中,为爱读书的动物们搞了个排行榜:在他看来,熊猫“最勤奋”,瞅瞅那眼圈;老鹰“最学霸”,高踞云成绩单榜首不说,如果打雷了,“它还能来个/暴风雨的硕博连读”;牦牛“最怀旧”,因为它“常在寒假期间/反刍一下咽下的春天”……而松鼠“最小心”:“只有把松树抠成/一粒粒松子的铅字/它才躲进树洞里去读。”
看过《有呀有呀书店》之后,再吃到松子时,会想:这是松鼠给我送来的“松树书”,这是书上的“铅字”,读它得用“自助”的方式——吃掉“铅字”,然后自己“排版”出腹有诗书的样子……最小心的松鼠最有心。
“请问还有其他能送书的动物吗?”“有呀有呀。”
曾做过邮递员的野鸭、猴子、鹿、马、水牛、鸵鸟……经过岗位培训之后,都会成为优秀的送书动物。“有个妈妈真奇怪,身上带个大口袋,不放萝卜不放菜,里面放个‘书’乖乖”——像袋鼠妈妈这样的有袋类动物,最适合担任送书使者了:书可直接放进身上的袋子里,无须打包装……
将所有的送书动物聚在一起,猫咪肯定会“C位出道”:书山有路,猫爪探径。一直以来都是哪里有书,哪里便会出现猫。
也许因为猫(cat)这个词与图书馆编目(catalog)很相似,所以最适合猫待的地方是图书馆:通过担任图书馆的“形象大使”,引来更多读者,提高了借阅量,这是猫的“送书”方式。
据统计,仅美国就有282所图书馆曾养过猫:为孤独的读书人送去陪伴、温暖和爱的小猫杜威,在史宾塞公共图书馆生活了19年,它的存在不仅使图书馆人流量增加了一倍,还令史宾塞这座无名小镇为世界所知。
很多图书馆请猫进门,其实是为了处理鼠害。可是,一只送书猫对书的真实态度是:听说书很香?试试能不能睡得香,而一只送书鼠却更热爱书,也更敬业——当书店老板诺曼没有找到顾客想要的《伤心咖啡馆之歌》时,小鼠弗明很想跃出藏身之地,告诉他:“它在这儿——夹在一堆烹饪书里。”
美国作家萨姆·萨维奇的小说《书虫小鼠》,讲述了老鼠爱上书的故事:栖身于一家小书店地下室里的小鼠弗明,靠啃书本充饥。有一天奇迹发生了:它够像人一样阅读了!于是,弗明如饥似渴地读起书来,并开始以不同于其他老鼠的方式重新看待世界:“世界是干冷的,而词语是美妙的。”弗明对人世的感悟很深刻,对书的感悟也很特别:当它吃到生菜叶子时,会觉得“尝起来有股《简爱》的味道”。
希望有一天,书虫小鼠能为我送来这样的一片“生菜叶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