促进我国数字出版产业技术创新的对策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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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 要:技术创新是科学技术转化为现实生产力的重要途径。出版业产生与发展的历史表明,出版业是一个高度的技术依赖型行业。随着现代电子信息技术的飞速发展,我国出版业正经历由传统出版向数字出版的数字化转型。在数字出版产业飞速发展的同时还存在诸如产业链整合、版权保护、人才建设和集群创新等方面制约技术创新的一系列问题。在深入分析这些问题的基础上,提出了促进我国数字出版技术创新的对策建议。
  关键词:数字出版;技术创新;出版转型
  作者简介:张立伟,男,南京农业大学人文社会科学学院博士研究生,内蒙古社会科学院杂志社助理研究员,从事产业经济研究;衣保中,男,理学博士,南京农业大学人文社会科学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从事产业经济研究。
  中图分类号:F062.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0-7504(2015)01-0074-06
   引 言
   随着人类社会的不断发展,经济全球化、一体化进程加快,世界文化相互交融、共同发展,文化的地位和作用日益凸显。党的十八大报告指出,要“增强文化整体实力和竞争力”,“推动文化事业全面繁荣、文化产业快速发展”,“促进文化和科技融合,以新型文化业态提高文化产业的规模化、集约化、专业化水平”。[1]文化产业已成为国际社会公认的朝阳产业,并逐渐成为各国新的经济增长点和国民经济的支柱性产业,成为社会发展的强大动力和综合国力的重要标志。
   出版业是文化产业的核心,是一个国家软实力的重要组成部分,决定着一个国家(或地区)文化产业的发展水平。出版业产生与发展的历史表明,出版是一个高度的技术依赖型行业。对中国数字出版产业技术创新问题进行深入研究,对提升国家文化软实力,推动文化产业乃至国民经济的长期、快速、可持续发展都具有重要的理论及现实意义。近年来,我国数字出版业发展迅猛,数字出版业发展及其相关问题已经成为学界研究的热点,但已有成果大都是关于数字出版发展模式、发展战略及发展趋势等方面的研究,而从技术创新角度对中国数字出版产业发展问题进行的研究还极为少见。鉴于此,本文在深入阐述我国数字出版产业发展状况的基础上,系统分析了制约数字出版产业技术创新的主要因素,并有针对性地提出了促进我国数字出版技术创新的对策建议,希望能够为政府部门相关政策的制定提供理论依据。
   一、我国数字出版产业技术创新的状况
   (一)产业发展进入成长期,传统出版开始向数字出版转型
   近年来,随着社会经济的迅速发展、科技的不断进步及新闻出版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我国数字出版产业发展迅猛,已成为新闻出版领域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和出版业发展的主要方向。2012年,中国数字出版总收入达到1935.49亿元,较2011年的1377.88亿元增长了40.47%。[2](P9)我国数字出版业在保持高速增长的同时,在用户数量、产品种类、运营渠道、产业环境等方面都有了新的变化。从产业的规模与态势来看,我国的数字出版产业已经进入成长期。
   虽然中国传统出版企业的数字化转型起步较晚,但传统出版社作为数字内容提供商,对数字出版产业链的健康运行意义重大。随着我国数字出版业规模的逐步扩大,广大传统出版社依据自身实际情况及发展目标,开始向数字出版转型。在这一过程中,传统出版社开始从内容提供商转向内容服务商,通过不同的形式进入数字出版领域,传统出版业数字化转型进一步深化,我国出版业迎来了数字化发展的新浪潮。角色的转变催生了全新科技成果的诞生。上海世纪出版集团推出的“辞海悦读器”、外语教学与研究出版社建立的以数字化技术为基础的个性化外语教学服务平台、新华传媒及解放日报集团与易狄欧携手推出的全新的阅读器终端——亦墨、高等教育出版社自行研发的内容管理平台等一系列新成果,实现了出版业的数字化服务,标志着这些传统出版单位已进军数字出版领域。[3]
   (二)版权保护机制逐步完善,技术创新保障体系初步形成
   较之传统出版业而言,数字出版侵权规模大,侵权手段复杂且危害程度深,已经严重威胁到我国数字出版产业的生存和发展。在数字出版产业的发展过程中,各级政府依据数字出版产业发展的实际情况,采取了一系列促进新兴业态发展及技术创新的行之有效的措施,充分发挥了引导者和推动者的重要作用。在转企改制、完善生产要素市场、促进数字出版企业与金融机构的合作等方面卓有成效。在各级政府的大力支持下,数字版权保护工作稳步推进。《新闻出版数字资源唯一标识符PDRI》、《中国标准乐谱出版物号ISMN》、《动漫出版标准体系》、《中国标准名称标识符ISNI》、《手机出版标准体系表》、《手机出版内容数据格式》、《手机出版物质量规范》等标准的发布,为数字出版的版权保护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同时,《数字版权标识符》(DCI)、《版权保护标准体系表》、《数字版权保护平台基本技术要求》等标准涵盖版权保护标准体系框架建设、数字版权作品身份标识、数字版权保护平台和技术等诸多领域,这些标准的制定为数字版权作品的识别、登记、交易、结算、取证,以及数字版权保护平台的搭建与数字版权保护技术研发工程的有序进行提供了规范与引导,我国数字版权保护开始向多元化发展,数字出版技术创新体系已经初步形成。
   (三)数字出版向规模化迈进,集群创新态势初现端倪
   在经济全球化背景下,集群式发展已成为产业发展的必经路径,是促进产业技术创新的重要方式和有效手段。当前,我国数字出版产业正处于转型发展的关键时期,集群式发展已初见端倪,各类数字出版产业基地纷纷建立。2013年,随着福建海峡国家数字出版产业基地、北京国家数字出版产业基地相继获得批复,我国国家级数字出版产业基地数量已达到十二个(其余十个分别是上海张江国家数字出版基地、西安国家数字出版基地、杭州国家数字出版基地、重庆北部新区国家数字出版基地、中南国家数字出版基地、华中国家数字出版基地、天津国家数字出版基地、广东国家数字出版基地、安徽国家数字出版基地、江苏国家数字出版基地)。[4]除此之外,各地区还根据自身发展的实际情况建立了一些省级、地市级的数字出版产业基地,发展态势良好。目前,我国已初步形成了以东部沿海为先导,以长三角流域为核心,以华北、中南、西北、西南为辐射的综合布局,提前完成了新闻出版业“十二五”发展规划中作出的国家数字出版基地的规划布局,我国数字出版产业的集群创新态势初现端倪。    (四)数字出版新技术不断涌现,发展重心开始向互联网转移
   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生活节奏逐步加快,人们对信息的获取方式也相应地发生了变化,单一的媒体已不能满足人们在信息需求方面的要求。在这种情况下,各传媒公司开始积极开发数字出版的新技术。2010年,微博开始走进人们的生活。通过微博能够直接了解到读者对出版产品的真实感受,从而获取准确的市场信息和动态。随着微博影响力的逐渐扩大,其潜在的营销价值凸显。时代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充分利用了微博这一新载体来全面宣传图书,成为国内首家采用微博进行产品服务推广和品牌宣传营销的出版集团。随着3G技术的日益成熟,传统报业、出版业和广播电视业开始加速向手机终端汇聚,手机和iPad等移动媒体终端迅速崛起,数字出版的发展重心开始向互联网转移。2012年,小米科技、百度、360、阿里巴巴等知名企业纷纷加入到手机终端生产的队伍中来,其中以互联网企业开发智能手机尤为引人注意。我国数字出版的发展重心开始向互联网转移。
   二、我国数字出版产业技术创新的制约因素分析
   (一)自主创新能力不足,人才匮乏状况凸显
   当前,随着电子信息技术的飞速发展,全球出版业正经历一场深刻的数字化转型。在这一过程中,我国出版界将转型的落脚点更多地放在了技术和设备上,出版单位的自主研发能力严重不足,在数字出版产业链中仍然处于弱势地位,技术创新的参与度较低。目前,我国数字出版基本上是由技术提供商引领,除少数有实力且资金雄厚的出版集团积极拓展数字业务以外,众多中小型出版单位在数字出版和高端数字产品的输出方面难有作为。2012年传统出版占主导的数字期刊、电子书和数字报纸三者占数字出版总收入的比重仅为2.98%,传统出版领域技术创新的能力及动力明显不足。
   数字出版的核心竞争力是数字技术创新能力和管理能力,而提升这些能力的关键是具有复合知识结构的高层次数字出版人才。相对于传统出版而言,数字出版要求从业者必须具备很高的业务水平。从一般意义上讲,数字出版产业的发展速度越快,对人才的数量和质量要求就越高。在我国数字出版急速发展的背景下,数字出版人才还远不能满足产业发展的需要,信息技术领域的复合型人才匮乏状况凸显。目前,我国数字出版产业的发展仍处于探索阶段,国内精通传统出版流程和数字技术及经营管理的高层次、复合型出版人才极度匮乏。虽然我国在编辑出版人才培养方面已初具规模,形成了专科、本科、硕士和博士等多层次、多方向的培养体系,但面对迅猛发展的数字出版产业,人才培养滞后甚至脱节于数字出版产业发展仍是不争的事实。目前,国内培养数字出版专业人才的高校少之又少,社会上又缺乏数字出版方面的再教育,导致许多人仓促入行,技术水平参差不齐,影响了数字出版产业的可持续发展。如何通过树立新的出版理念、优化师资队伍、建立新的课程体系、加强教材和实验室建设等举措以构建全新的人才培养模式,为数字出版培养复合型人才,已成为我国出版人才培养方面需要迫切研究和解决的新课题。
   (二)产业链条尚不健全,行业标准严重滞后
   就我国数字出版产业的发展状况而言,产业链内各环节缺乏有效的交流与合作是制约数字出版技术创新的主要障碍。一个良好的产业链条上的每个环节都应进行细致的专业分工,并通过有效的交流与合作,才能形成产业链发展的整体优势。当前,我国数字出版产业呈现出模式多样化、内容增值技术化和参与主体复杂化的发展趋势,随着数字出版产业的持续发展,数字出版的产业链将会越来越复杂,在社会化阅读背景下,数字出版产业链有必要重新整合,构建一条完整的、和谐的产业价值链是促进数字出版技术创新的当务之急。
   标准化是产业成熟的重要标志,也是技术创新的有力保障。近年来,我国数字出版产业发展迅速,但标准化体系还没有完全建立起来,在产品生产、交换、流通及版权保护等诸多方面都缺乏规范标准,成为数字出版产业技术创新的主要制约因素。目前,我国各类数字出版物的技术标准尚没有统一规定,各大数字出版商分别采用不同的技术标准,如方正的CEB、书生的SEP、万方数据的PDF、超星的PDG、中国知网的CAJ、中文在线的OEB等,极不利于行业内容的交换和整合。统一的行业技术标准的缺失不仅使数字出版物的兼容性、便捷性大打折扣,也使得数字出版业内部各行其道,阻碍和制约了产业的健康发展。目前,我国数字出版企业大多规模较小,竞争力相对较弱,在世界数字出版产业链中仍处于低端。由于发展不充分,缺乏统一的联盟平台,数字出版商之间不能有效交换信息,从而形成信息资源的荒置和浪费现象,导致我国数字产品的格式众多,几乎是“一个出版机构一种格式”。这与跨媒体出版所提倡的“一次制作,多元应用”的理念是不相符的。
   (三)版权困局亟须破解,监管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
   在整个数字出版的技术创新过程中,版权保护问题尤为关键。目前,我国还未出台专门的数字版权保护法。虽然2001年修订的《著作权法》及2006年颁布的《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明确界定了网络著作权的法律定义,但对侵权范围的规定不够明确细致。现行的《互联网出版管理暂行规定》、《互联网著作权行政保护办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计算机网络著作权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法律法规也已明显不适应数字出版条件下的版权保护要求,其中涉及诸如证据效力的确定、权利主体的认定、授权方式及范围、利益分配和责任的认定等问题都需要法律的进一步细化和明确。由于数字出版的版权保护力度较弱,导致数字出版主体的合法权利,尤其是经济权利难以得到有效维护。和数字出版相关的(如数字期刊、原创文学、电子书等)诸多出版业务都面临版权问题,由于著作权主体数量巨大且种类繁多,数字出版侵权案件面临取证难、认定难、维权成本高等一系列问题。
   当前,电子信息技术日新月异,网络出版的发展变化速度快,大众参与程度高,因此监督管理的难度极大。相对于传统出版而言,互联网出版的管理对象具有极强的特殊性。在传统出版领域的监管过程中,一直以来都实行审批登记,依靠发文、年检、选题规划、样本缴送等管理手段,这显然不适应互联网出版的监管要求,导致主管机关对互联网出版无法达到有效监管,严重制约着我国数字出版产业的技术创新。此外,我国数字出版还存在多头管理的现象,要申请行政执法,就必须涉及文化、新闻出版、工商、公安等多个部门,监管成本极高,且这些管理部门主要采取行政许可的监管手段,缺乏有效的事后和动态监管机制。监管机制的不健全已成为制约数字出版产业技术创新的主要瓶颈。    (四)集群创新水平不高,有效的盈利模式还未真正形成
   研发能力是发展数字产业集群的动力源泉。虽然各级数字出版基地纷纷建立,但目前我国大多数单位新技术的研发与应用还只是在单个企业范围内进行,没有发挥集群优势,对市场的占有率和影响力损失严重。因此,我国数字出版产业的技术创新及集群发展机制还需进一步完善,从根本上壮大企业的竞争实力,形成有效的盈利模式,谋求更多的市场份额。
   数字出版的盈利模式归根到底就是以其内容、技术和服务的提供从客户和用户处得到付费,从而实现赢利。尽管数字科技迅速发展,数字产品琳琅满目,但人们从印刷物到屏幕的阅读习惯的改变仍需要一定的时间。虽然数字出版产业在产品内容与种类上具有一定规模,但远未在质量和效益上形成经济规模,我国数字出版产业还未形成统一、稳定的盈利模式。目前,我国数字出版产业主要有免费提供数字出版产品、有偿消费、与硬件捆绑销售三种盈利模式。在这三种盈利模式中,免费模式占主要地位。免费模式主要依靠广告收入获取收益。在这种情况下,广大免费运营商为了节约成本,只将传统出版或者其他网站的内容简单复制,导致广大消费者对数字产品有偿消费的意愿不高,使有偿消费的发展举步维艰,盈利模式难以真正形成。
   三、对策建议
   (一)增强自主创新能力,提高数字出版人才的培养水平
   科技进步和技术创新是转变行业增长方式、有效提高产业增长质量和速度的重要途径,对全要素生产率水平的提高具有直接促进作用,自主创新能力的有效增强是推动产业前沿技术进步的关键因素。一方面,应继续加大对数字出版业的科研投入力度。众所周知,科技投入是科学研究和技术创新的重要基础,是推动前沿技术进步的基本要素,是技术进步和生产率提高的根本保证。在加大财政对技术创新和科技投入支持力度的同时,各级政府可以考虑建立相关的激励投融资制度,采取有效措施对政府资金及民间资金进行合理引导,吸引各类资金科学有序地投向数字出版产业发展领域。各级政府部门应引导数字出版业相关企业从战略的高度出发,在促进企业发展的合理范围内加大科研投入,保证企业技术创新的资金需求。另一方面,要注重产学研的结合,为数字出版产业的发展营造良好的技术进步条件。企业是创新主体,企业的创新能力是整个数字出版业技术创新的基础。但目前我国广大数字出版相关企业在规模与实力方面还不具备独自承担技术创新的能力,在这方面必须要与高校和科研机构合作。而从当前的实际情况看,高校和科研机构还存在着不同程度的经费支撑问题,所以还需要在政府层面给予强力的支持。
   人是最活跃的生产力,高端数字出版人才的有效供给是我国数字出版业可持续发展的有效保证。经过多年的发展,数字出版已经在我国出版产业中占有重要地位。随着数字出版产业的飞速发展,高端人才准备与培养问题凸显,已成为阻碍数字化出版发展的主要“瓶颈”,严重影响了我国高端数字产品的输出层次。政府部门、科研单位、大中专院校要在数字出版人才的培养方面有所作为,充分发挥各自优势,形成数字出版人才培养的良好氛围。一方面,要加大数字出版人才培养基地建设,鼓励有条件的高校开办数字出版的相关专业,培养高级数字出版业专业人才;另一方面,应进一步探寻产学研一体化发展的有效途径,促进高等院校、企业与研究机构的有效合作,在产学研中提升数字出版从业人员的业务水平。
   (二)科学整合数字出版产业,优化产业链利益分配
   对于任何一个产业来说,产业链上的每个环节都具有前后向的供需关系,各环节之间协作的紧密程度直接影响整条产业链的运行效率。传统出版业一般只包括编辑加工、产品印刷和发行销售等有限的几个环节,产业链较短。较之于传统出版,数字出版产业中还包括诸如衍生产品生产企业、数字化技术研发企业、数字化技术应用企业等许多环节。从本质上讲,技术是数字出版的灵魂,没有数字化的先进技术就没有数字出版行业。由于目前我国的数字出版产业链上还没有一致的出版技术标准,数字出版产业的发展还面临诸多困境。在这方面,不仅要整合数字内容出版商,实现数字出版产品数据格式的一致性,同时还要整合数字技术提供商,加强集成研发,优化产业链上的利益分配。通过整合数字出版产业链,充分发挥产业链条上各个环节的优势,能够从整体上提高产业链的运行效率,降低数字出版产品的成本,在更大程度上激发读者的消费需求。但考虑到我国数字出版产业目前的发展状况,在具体实践过程中,还需要加强政府在宏观层面的正确引导,从政策倾斜、管理体制创新、法制健全、资金支持等方面入手,科学整合数字出版产业,形成促进数字出版产业技术创新的内在动力。
   (三)加强数字出版的版权保护力度,构建有效的监管机制
   数字出版不同于传统出版,从内容生产、产品形态到管理过程都具有数字化的特点,因此,加强数字出版的版权保护力度对数字出版业的可持续发展至关重要。目前,我国的相关立法如 《著作权法》、《著作权法实施条例》、《互联网出版管理暂行规定》、《出版管理条例》及《音像制品管理条例》等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不强,在鼓励出版创新方面还存在诸多现实问题。《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中明确提出,要推进文化创新,提倡多样化,使精神文化产品和社会文化生活更加丰富多彩。因此,在制定数字出版产业相关立法时,必须要强调创新的重要性。一方面,要加强数字出版产品内容方面的创新,不断完善创新激励制度,通过制定相关政策、法规,引导作者发表原创作品,促进数字出版内容质量的稳步提升;另一方面,还要在数字出版商业模式的创新上下功夫,探索适合我国数字出版业发展阶段可行、有效的商业模式,保持良好的产业生态,实现数字出版产业的良好经济循环,从经济层面鼓励数字出版创新。
   在监管机制建设方面,有必要将数字出版和数字传播企业进行分类分级管理,并在此基础上,将数字内容出版企业、数字化内容加工企业、数字化内容投送和传播企业的性质进行严格分类,分别授予资质并纳入管理。在这一方面,应考虑建立数字出版管理平台,实现对数字出版平台的统一、综合、全面管理。这样,不仅可以将数字出版监管思路与技术手段有机融合,而且可以将符合条件的数字出版运营平台纳入到统一的管理体系中来,并实现对其的规范化管理,进而夯实数字出版监管基础,提高数字出版的内容质量。
   (四)促进数字出版集群创新,逐步形成有效的盈利模式
   为促进出版产业的快速发展,我国先后出台了《新闻出版业“十二五”时期发展规划》和《数字出版“十二五”时期发展规划》,为“十二五”时期我国数字出版业的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但对数字出版产业集群发展的形式及相关政策并没有涉及。我国传统出版业的数字化转型最终能否成功,关键就在于是否能够找到一个适合我国国情及我国出版业特点的盈利模式。为解决这一问题,一方面要整合现有数字出版集群的主管部门,理顺其工作关系,对国家级集群和省市级集群进行有效整合,避免出现分散、混乱和不利于集群的布局及协调发展的现象;另一方面,还要注重引导数字出版相关企业之间的互利合作,建立适合我国数字出版产业发展实际状况的资源共享机制,制定出集群发展的合理规划,培育具有较强市场竞争力的企业群,提高企业协作共赢的程度和水平,逐步形成有效的盈利模式,促进我国数字出版产业的长期、可持续发展。
  [1] 胡锦涛:《坚定不移沿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前进 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而奋斗——在中国共产党第十八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2012年11月8日.
  [2] 郝振省:《2012—2013中国数字出版产业年度报告》,北京:中国书籍出版社,2013.
  [3] 《解放新华强强联合,“博”览群书随时随“递”——“亦墨”阅读器亮相上海》,载《新闻晨报》2010年5月2日.
  [4] 《国家数字出版基地已达12个》,载《深圳晚报》2013年5月18日.
  [责任编辑 国胜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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