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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法律的角度思考文学,是基于文学专业自主性研究的内在呼唤,是学科专业与研究主体在文学与法律间主客位置与研讨中心的重新设置与追问。这要求文学研究者借助法律研究与回答文学领域的问题。至少应包括以下几个方面:增强"以法观文"的自觉意识,展开文学文本的法律批评;对处于现代生产机制中的文学,考察与分析在其创造、印刷、传播与阅读等一系列过程中的法律行为;关注法律为文学革新与发展提供的权利保障及其所遭侵犯产生的法律影响的分析;在晚清至民国政府的权力嬗替与转型中,现代国家法律框架的建构与文学"革命"的发生发展的关系;从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