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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经济的发展带动了电力企业的发展,在为人们带来便捷的生活同时,电力企业也获取了较多的经济消息,但是从目前的情况来看,电力企业在经营方面却越来越困难,出现收益下降的现象。电力是一种含有技术性的能源,其在市场上的谈性需求不同于其他产品,因此把握好电力经济运行至关重要。本文主要阐述了我国新时期电力经济运行中存在的相关问题,如电价机制的不合理来展开论述。提出相关问题解决的措施。
【关键词】电力企业;经济运行;电价机制;措施
中图分类号:F407文献标识码: A
一、电力经济运行的特征和标志
随着电力技术(包括发电和输变电技术)的突破和提高,电力大规模生产带来了电力生产效率和投资收益的提高。电力企业的发展历史充分证明:在电力需求导向(包括政府指令和指导)下,随着电力生产规模从小到大,电力企业经历了规模收益递增、不变、递减三个阶段。可以说电力经济是一种较为典型的规模经济。
电力经营的垄断特性明显。在一个省级的区域内,电力市场上只有唯一的一个企业——省电力公司,从事着覆盖省域的电力销售;该企业销售的商品没有相近的替代品;其他任何企业进入该行业都极为困难或不可能。形成电力经营垄断的原因主要是:政府特许省电力公司专营该区域内电力;规模经济和资金密集而形成的自然垄断。
电力经济运行应当从宏观和微观两个方面看:从宏观方面看,电力生产者、电网经营者、电力消费者三者之间在电价杠杆和供求规律的作用下,三者之间是否已经形成有机联动的机制,煤碳、水力及其相关资源是否已经得到充分合理的利用。从微观方面看,在效率和公平的基础上,电力生产企业、电网经营企业通过安全可靠经济运行,是否已经获取了最佳企业效益。
二、当前电力经济运行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1.电价形成机制不合理
电价信号是指引和调节电力市场运作的重要手段,是实现电力资源优化配置的重要手段。长期以来,由于电力短缺,为维护电网安全,依靠计划经济手段,人为均衡电力供需,电力价格信号被严重扭曲。
中央政府采用成本加定价方法确定个别上网电价,满足了集资者还本付息和投资回报的要求,极大地促进了集资办电。但这种按成本加定价方法确定的个别价格,使得价值规律失去作用,公平和效率的原则得不到体现。因此出现如水电上网价高于火电上网价;小火电上网价高于大火电上网价;集资电上网价高于国家拨款建设电厂电价等。这种背离价值规律的作法在一定程度上加剧了电力生产者之间的不竞争,增加了电网经营企业的调度困难。
2.电力企业整体上尚未按照现代企业制度要求重组,电力市场竞争主体单一,影响电力经济运行
现代企业制度要求产权清晰、政企分开、权责分明、管理科学。电力作为生产和人民生活必不可少的能源的基础地位是公认的,但电力作为一种商品因其特殊的产供销方式而未能取得与前者同样的地位,因而极大地影响了电力企业功能发挥。与其他企业相比,电力企业计划经济色彩较浓、市场经济观念不强,这种情况的发生是与电力企业过去长期以来政企不分和政企合一的混合体制不可分的。当前,在电力市场化要求越来越迫切的情况下,电力生产者应根据电网经营者的要求生产,电网经营者应按用户的要求供应。在市场经济体制下,市场竞争主体应当多元化,垄断应当被打破,通过竞争提高生产效率,降低生产成本,给消费者一个合理的更低的电价。电力的生产、流通、消费三个环节是一个有机整体,市场法则应起主导作用。
3.电力市场的相关规则有待完善
投资者、消费者进出电力市场的规则,电力调度、交易和结算规则,电力市场监管的法律法规,如电价管理办法和鼓励有关电力经济运行的财政政策,电力生产、电网经营者之间的竞争规则等,都有待逐步完善。
三、对策及措施
1.政府应运用财政和价格政策,优先解决好以下问题
第一,重塑电价形成机制,发挥电价信号在资源配置中的导向作用。要重塑电价形成机制,就要科学界定影响电价的因素。首先,应界定电力价格的成本因素(包括电力规划发展成本、电力生产成本、电力销售成本);其次,应界定电力价格的市场因素(包括市场需求数量和强度、市场结构、市场竞争状况);再次,应界定电力价格的自然因素—不可储藏、有季节性、电力产品的需求弹性;最后,应界定电力价格的政策因素(税收政策、政府定价)。
同时,应当赋予电网经营企业一定的价格上下浮动权。电网经营企业是连接电力生产者和消费者的纽带,直接掌握着双方的即时需求,电网经营企业是最好的实现电网经济运行的管理者和执行者。在制定电价时,更多地听取他们的意见,赋予他们一定的价格上下浮动权,如对水电比重较大,可通过经济调度实现不同流域的水文进行补偿的电网经营企业,赋予他们一定的价格上下浮动权,这对于真正实现电网的经济运行,为国家节约能源、保护环境都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
目前,政府应当建立以资产利润率控制电价总水平的价格形成机制,在确定分段电价水平过程中贯彻效率优先兼顾公平原则。对电力超前发展进行科学决策,运用电力弹性系数,控制和优化超前发展成本,减少和杜绝电力资产的闲置和浪费,提高资产使用效率。
第二,实行水电调节基金办法。即允许水电生产者根据水电多年平均量确定基数,对超基数电量获取的收入实行免税并转作水电基金管理,一方面用作水电生产者以丰补歉;另一方面通过电网经营企业对火电调峰者进行经济补偿,达到水电互剂、节约能源、保护环境之目的。
第三,妥善解决好跨区域调电影响电厂所在地方财政收入的问题。由于财政收入级次划分与行政区划相一致,跨区域调电将使调入地发电量减少,使得增值税及其相关的地方税收也因此减少。这种减少达到一定量时,地方政府将会对电网经济调度进行行政干预。因此,应在中央与地方之间以及地方政府之间,实行跨区域调电影响地方财政收入的补偿办法,支持电网经济运行。
第四,改变现行电力购销办法。改变目前单一的购电模式,允许电力企业与大用户直接采用合同的方式开展购销,试行以销定产和协议购销,逐步推行网厂分开、竞价上网办法。
第五,彻底打破省间壁垒。将电力资源的自然分布按照经济需求重新进行优化配置,就要在全国范围内建立统一、开放、有序的电力市场。不能以省为界进行发、用电自我平衡,而是资源优化配置一定要打破区域界限。
2.电网经营企业应做好的工作
第一,做好电网网架的规划、建设和管理。要使得电力输、配网络布局合理,结构优化,能满足电网优化运行的技术要求,首先应提高电网规划的预见性、经济性,加强需求预测,做好电网经济运行的前期工作。电网和电源布局的优化,是电力经济运行的基础,没有这个基础,电力生产、流通过程的优化就将受到制约。优化的电网应真正做到应多发时可多发、想多送時送得出、要多用时用得上。
第二,要根据厂网分开的原则,重组生产经营范围。一是根据平等和效率的要求,逐步将各独立和非独立的发电厂进行资产重组,在一个跨省的大电网内,成立几个容量相当、具有较强竞争力、跨区域跨所有制的新型发电公司,实现发电环节的开放、有序、健康的竞争。二是在厂网分开的基础上,按照事权、财权统一的原则,对各电网经营企业的生产经营范围进行科学合理的界定,并着力简化管理层次,改变各自为政、互相封闭的状况,为建立开放、统一、有序的电力市场打下基础。
第三,成立电网经济运行专门领导机构,定期研究决定经济运行过程中需解决的重大问题,在领导小组下设立非常设的工作机构,制定经济运行方案,并组织实施。
第四,充分发挥电力行业协会的作用。一是发挥行业自律作用,搞好协调服务,防止无序竞争。二是搞好公共关系,加强对外沟通。
参考文献:
[1]李萍、曹荣章:电力市场对能量管理系统软件功能 的影响[J].电力系统自动化,2009,26(11).
[2]王明俊:新一代能量管理系统的开发和分
【关键词】电力企业;经济运行;电价机制;措施
中图分类号:F407文献标识码: A
一、电力经济运行的特征和标志
随着电力技术(包括发电和输变电技术)的突破和提高,电力大规模生产带来了电力生产效率和投资收益的提高。电力企业的发展历史充分证明:在电力需求导向(包括政府指令和指导)下,随着电力生产规模从小到大,电力企业经历了规模收益递增、不变、递减三个阶段。可以说电力经济是一种较为典型的规模经济。
电力经营的垄断特性明显。在一个省级的区域内,电力市场上只有唯一的一个企业——省电力公司,从事着覆盖省域的电力销售;该企业销售的商品没有相近的替代品;其他任何企业进入该行业都极为困难或不可能。形成电力经营垄断的原因主要是:政府特许省电力公司专营该区域内电力;规模经济和资金密集而形成的自然垄断。
电力经济运行应当从宏观和微观两个方面看:从宏观方面看,电力生产者、电网经营者、电力消费者三者之间在电价杠杆和供求规律的作用下,三者之间是否已经形成有机联动的机制,煤碳、水力及其相关资源是否已经得到充分合理的利用。从微观方面看,在效率和公平的基础上,电力生产企业、电网经营企业通过安全可靠经济运行,是否已经获取了最佳企业效益。
二、当前电力经济运行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1.电价形成机制不合理
电价信号是指引和调节电力市场运作的重要手段,是实现电力资源优化配置的重要手段。长期以来,由于电力短缺,为维护电网安全,依靠计划经济手段,人为均衡电力供需,电力价格信号被严重扭曲。
中央政府采用成本加定价方法确定个别上网电价,满足了集资者还本付息和投资回报的要求,极大地促进了集资办电。但这种按成本加定价方法确定的个别价格,使得价值规律失去作用,公平和效率的原则得不到体现。因此出现如水电上网价高于火电上网价;小火电上网价高于大火电上网价;集资电上网价高于国家拨款建设电厂电价等。这种背离价值规律的作法在一定程度上加剧了电力生产者之间的不竞争,增加了电网经营企业的调度困难。
2.电力企业整体上尚未按照现代企业制度要求重组,电力市场竞争主体单一,影响电力经济运行
现代企业制度要求产权清晰、政企分开、权责分明、管理科学。电力作为生产和人民生活必不可少的能源的基础地位是公认的,但电力作为一种商品因其特殊的产供销方式而未能取得与前者同样的地位,因而极大地影响了电力企业功能发挥。与其他企业相比,电力企业计划经济色彩较浓、市场经济观念不强,这种情况的发生是与电力企业过去长期以来政企不分和政企合一的混合体制不可分的。当前,在电力市场化要求越来越迫切的情况下,电力生产者应根据电网经营者的要求生产,电网经营者应按用户的要求供应。在市场经济体制下,市场竞争主体应当多元化,垄断应当被打破,通过竞争提高生产效率,降低生产成本,给消费者一个合理的更低的电价。电力的生产、流通、消费三个环节是一个有机整体,市场法则应起主导作用。
3.电力市场的相关规则有待完善
投资者、消费者进出电力市场的规则,电力调度、交易和结算规则,电力市场监管的法律法规,如电价管理办法和鼓励有关电力经济运行的财政政策,电力生产、电网经营者之间的竞争规则等,都有待逐步完善。
三、对策及措施
1.政府应运用财政和价格政策,优先解决好以下问题
第一,重塑电价形成机制,发挥电价信号在资源配置中的导向作用。要重塑电价形成机制,就要科学界定影响电价的因素。首先,应界定电力价格的成本因素(包括电力规划发展成本、电力生产成本、电力销售成本);其次,应界定电力价格的市场因素(包括市场需求数量和强度、市场结构、市场竞争状况);再次,应界定电力价格的自然因素—不可储藏、有季节性、电力产品的需求弹性;最后,应界定电力价格的政策因素(税收政策、政府定价)。
同时,应当赋予电网经营企业一定的价格上下浮动权。电网经营企业是连接电力生产者和消费者的纽带,直接掌握着双方的即时需求,电网经营企业是最好的实现电网经济运行的管理者和执行者。在制定电价时,更多地听取他们的意见,赋予他们一定的价格上下浮动权,如对水电比重较大,可通过经济调度实现不同流域的水文进行补偿的电网经营企业,赋予他们一定的价格上下浮动权,这对于真正实现电网的经济运行,为国家节约能源、保护环境都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
目前,政府应当建立以资产利润率控制电价总水平的价格形成机制,在确定分段电价水平过程中贯彻效率优先兼顾公平原则。对电力超前发展进行科学决策,运用电力弹性系数,控制和优化超前发展成本,减少和杜绝电力资产的闲置和浪费,提高资产使用效率。
第二,实行水电调节基金办法。即允许水电生产者根据水电多年平均量确定基数,对超基数电量获取的收入实行免税并转作水电基金管理,一方面用作水电生产者以丰补歉;另一方面通过电网经营企业对火电调峰者进行经济补偿,达到水电互剂、节约能源、保护环境之目的。
第三,妥善解决好跨区域调电影响电厂所在地方财政收入的问题。由于财政收入级次划分与行政区划相一致,跨区域调电将使调入地发电量减少,使得增值税及其相关的地方税收也因此减少。这种减少达到一定量时,地方政府将会对电网经济调度进行行政干预。因此,应在中央与地方之间以及地方政府之间,实行跨区域调电影响地方财政收入的补偿办法,支持电网经济运行。
第四,改变现行电力购销办法。改变目前单一的购电模式,允许电力企业与大用户直接采用合同的方式开展购销,试行以销定产和协议购销,逐步推行网厂分开、竞价上网办法。
第五,彻底打破省间壁垒。将电力资源的自然分布按照经济需求重新进行优化配置,就要在全国范围内建立统一、开放、有序的电力市场。不能以省为界进行发、用电自我平衡,而是资源优化配置一定要打破区域界限。
2.电网经营企业应做好的工作
第一,做好电网网架的规划、建设和管理。要使得电力输、配网络布局合理,结构优化,能满足电网优化运行的技术要求,首先应提高电网规划的预见性、经济性,加强需求预测,做好电网经济运行的前期工作。电网和电源布局的优化,是电力经济运行的基础,没有这个基础,电力生产、流通过程的优化就将受到制约。优化的电网应真正做到应多发时可多发、想多送時送得出、要多用时用得上。
第二,要根据厂网分开的原则,重组生产经营范围。一是根据平等和效率的要求,逐步将各独立和非独立的发电厂进行资产重组,在一个跨省的大电网内,成立几个容量相当、具有较强竞争力、跨区域跨所有制的新型发电公司,实现发电环节的开放、有序、健康的竞争。二是在厂网分开的基础上,按照事权、财权统一的原则,对各电网经营企业的生产经营范围进行科学合理的界定,并着力简化管理层次,改变各自为政、互相封闭的状况,为建立开放、统一、有序的电力市场打下基础。
第三,成立电网经济运行专门领导机构,定期研究决定经济运行过程中需解决的重大问题,在领导小组下设立非常设的工作机构,制定经济运行方案,并组织实施。
第四,充分发挥电力行业协会的作用。一是发挥行业自律作用,搞好协调服务,防止无序竞争。二是搞好公共关系,加强对外沟通。
参考文献:
[1]李萍、曹荣章:电力市场对能量管理系统软件功能 的影响[J].电力系统自动化,2009,26(11).
[2]王明俊:新一代能量管理系统的开发和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