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为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惩戒不法经营者,我国通过《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引入了有限的惩罚性损害赔偿制度。在英美法系国家中发挥重要作用的惩罚性损害赔偿制度,在我国实践中却面临了一系列问题。本文从制度建立的目的出发,在消费者范围的界定、适用惩罚性赔偿的客观要求、赔偿数额的确定、客体范围的限定和扩张几个方面进行分析,为进一步完善这一制度在我国的适用提出自己的想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