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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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宪法的研究对象并非笼统意义上的宪法文本,而是国家法秩序。国家法秩序由宪法价值秩序(包括国家目的和国家根本任务)与国家权力秩序两部分组成。其中,国家目的是建构国家法秩序的道德基础;国家根本任务是国家法秩序追求的现实目标;国家权力是国家法秩序得以形成的组织保障。围绕国家法秩序的两大部分(即三大要素)展开宪法研究可以清晰地说明宪法的内在逻辑结构,这是阐明中国宪法体系性的关键所在。只有在理论上完成体系
【基金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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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后期资助项目“规范立法学论纲”(18FFX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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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宪法的研究对象并非笼统意义上的宪法文本,而是国家法秩序。国家法秩序由宪法价值秩序(包括国家目的和国家根本任务)与国家权力秩序两部分组成。其中,国家目的是建构国家法秩序的道德基础;国家根本任务是国家法秩序追求的现实目标;国家权力是国家法秩序得以形成的组织保障。围绕国家法秩序的两大部分(即三大要素)展开宪法研究可以清晰地说明宪法的内在逻辑结构,这是阐明中国宪法体系性的关键所在。只有在理论上完成体系性解释任务的宪法才能走向生活的现实,真正地成为宪法实施与宪法监督的制度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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