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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黄河流域 生态保护 金融支持 【中图分类号】F832 【文献标识码】A
黄河流域在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安全方面具有十分重要的地位。黄河发源于青藏高原,流经青海、四川、甘肃、宁夏、内蒙古、陕西、山西、河南、山东9个省区,黄河流域人口占全国总人口的30%以上,地区生产总值约占全国1/4。黄河流域还是连接青藏高原、黄土高原、华北平原的生态廊道,拥有多个国家公园和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是我国重要的生态屏障。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保护黄河是事关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千秋大计”。“十四五”时期是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的关键期。当前,面对黄河流域生态环境脆弱、经济社会发展质量有待提高、对外开放程度较低等情况,加强金融支持黄河流域生态文明建设,促进黄河流域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尤其是一些重大基础设施、生态治理项目的建设施工周期长、前期资金投入大、沉淀成本较高,必须充分利用金融手段补足资金需求缺口,充分发挥金融补短板和逆周期调节作用,夯实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的金融根基。
黄河水少沙多、水沙关系不协调,是黄河复杂难治的症结所在,节水和治沙是治理的重要内容。同时,黄河流域大部分处于北方中西部地区,思想观念及经济发展相对滞后,内生动力不足,经济基础薄弱。要充分发挥各类金融机构特色,从本地实际出发,因地制宜,分类施策;聚焦黄河干支流重点区域、重点项目,精准发力。
黄河流域既有共性问题,也有个性问题。具体到黄河各区段,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的侧重点也有所不同。黄河上游流经青海、四川、甘肃、宁夏、内蒙古五省区,是黄河水源涵养重点区域,同时有不少深度贫困地区。金融机构要以服务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为主线,以支持水生态保护、水资源涵养为重点,着力保障上游“中华水塔”稳固。黄河中游流经山西、陕西、河南三省,黄河一路夹沙南下,是水土保持、污染治理重点区域。金融机构要将治沙、治污与弘扬黄河文化有机结合起来,提供系统支持,全力保障黄河长久安澜。黄河下游流经河南、山东两省,是促进河流生态系统健康,提高生物多样性重点区域,同时也是传统粮食主产区。金融机构要以滩区治理和发展现代农业为重点,全力推动黄河流域高质量发展。
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作为重大国家战略,横跨九个省区,涉及多省区参与的产业合作、生态协同保护等重点项目较多,离不开金融机构跨区域的共同支持,必须要秉持“一盘棋”的思想来开展跨流域、跨省域的金融合作。
一是协同构建黄河流域金融合作的统筹保障机制。统筹推进黄河流域金融合作,需要打破行政区域和地方干预的双重制度壁垒,解决金融机构之间跨省域的“联合授信”“风险共治”等难题,是一项极其复杂的系统性工程。应充分发挥顶层设计的制度优势,通过构建黄河流域金融合作的统筹保障机制,来协调沿黄九省区可能出现的利益冲突、金融纠纷、风险认定等问题,推动沿黄地区在信用环境、金融稳定、金融研究等多方面紧密合作。
二是科学构建黄河流域金融合作的基础信息化平台。沿黄九省区金融发展不平衡、金融联系不紧密是整个流域金融合作的天然障碍,进而带来金融信息沟通不顺畅、金融资源配置不合理。要解决这一问题,需要以数据治理为突破口,尽快搭建金融合作基础信息化平台。可主要聚焦黄河流域水利设施、污染防治等重点,鼓励区域间开发性金融、政策性金融、商业性金融共同参与支持,使金融资源配置更加高效。
三是积极构建黄河流域金融风险联合治理机制。将“全周期管理”意识融入黄河流域金融风险治理中,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沿黄地区经济基础较为薄弱,部分省区信用体系建设还不够健全,尤其是沿黄县域经济欠发达,抵御金融风险的能力还有待提高。应树立金融风险联防联控的战略思维,探索推动区域间信用合作联盟,积极运用金融科技强化区域金融安全。
黄河流域经济总体呈现“东强西弱”“下(游)强上(游)弱”的格局。这既有自然资源等先天禀赋因素差异,也有开放、改革等治理因素差别。黄河流域内不同区域经济发展不平衡决定了在金融支持上要走差异化金融的服务之路。首先,注重因地制宜开展特色金融服务。黄河流域既有三江源、祁连山、黄河三角洲等生态功能区,也有河套灌区、汾渭平原、黄淮海平原等粮食主产区;既有脱贫攻坚的主阵地,也有国家中心城市、区域中心城市所在的经济相对发达地区,因此应立足各地区发展实际,将各地资源禀赋与特色金融服务相衔接,围绕当地主导产业发展方向,积极创建各类特色金融创新试验区。
其次,优先补齐制约黄河流域发展的短板弱项。受黄河自身特性制约,沿黄地区公共服务、基础设施等历史欠账较多,金融系统内部应合理把握支持黄河流域发展的节奏步伐,切忌“眉毛胡子一把抓”,要分类分步有序开展工作,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理念,加强对黄河流域发展的短板弱项,黄河流域重点地区的生态修复、防洪减灾等支持。
再次,完善黄河流域产业转移的差异化金融政策。可适当借鉴长江经济带承接产业转移的经验做法,发挥金融对承接产业转移的筛选功能,秉承黄河流域生态保护绿色发展的原则,重点支持战略性新兴产业、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等。严格控制“两高一剩”行业的信贷支持,对承接产业转移的节能环保产业给予优先信贷支持,进而倒逼产业绿色升级。
最后,持续创新服务手段和模式。大力推广PPP模式和公司自营模式,加强与政府及项目实施主体沟通,推动地方政府采取注资、授予特别经营权等形式,将企业做大做强并作为承贷主体,吸引更多社会资本参与项目建设。总结完善“节水指标交易模式”“土地+模式”,将交易指标收益、政府各項补贴合规纳入还款来源。按照市场化原则探索有效的贷款模式,积极发现现金流,创造现金流,将节水指标、中央及省级生态补偿资金、各种专项经营权收益合规纳入还款来源。
黄河流域横贯东西,地域跨度范围广,省际间区域特点、自然禀赋及发展阶段都有所不同。因此,金融机构应围绕沿黄省区生态特点、产业特性等不断丰富金融产品供给,满足黄河流域多样化、多层次的金融需求。
第一,在全流域推广绿色金融模式。“十四五”期间,以新发展理念推动高质量发展是金融工作的题中之义,发展绿色金融和建设有利于推动实体经济创新的金融体系,是迫切需要常抓不懈的主攻方向。当前我国已在六省(区)九地推动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建设,其中就包括黄河流域的甘肃省兰州市。截至2020年年底,六省(区)九地绿色贷款余额高达2368.3亿元,占六省(区)九地全部贷款余额的15.1%。考虑到黄河流域的生态系统是一个有机整体,整个流域普遍面临生态环境脆弱的问题,多数省区还面临新旧动能转换的压力,金融机构应高度重视绿色金融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中的关键作用,积极发展绿色信贷、绿色债券和生态环保绿色基金,稳妥开展环境权益、生态补偿抵质押融资,探索碳金融、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等创新型绿色金融产品。此外,可探索建立黄河流域“绿色技术银行”,解决沿黄省区绿色技术转移转化、企业和政府的区域绿色发展等问题。
第二,丰富“三农”领域金融产品供给方式。黄河流域的黄淮海平原、汾渭平原、河套灌区都是我国农产品主产区,在加大这些重点区域信贷投放的同时,还应积极拓宽农业农村抵质押物范围,鼓励开展与农业生产经营周期、季節特点相适应的流动资金贷款和中长期贷款等业务。例如,黄河流域的河南省兰考县和山东省临沂市都是国家普惠金融改革试验区,特别是数字普惠金融方面探索出了一系列“三农”领域的金融产品。随着脱贫攻坚的顺利完成,在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中,金融机构要建立完善金融服务乡村振兴的产品体系,完善农村金融资源回流机制,把更多金融资源、更丰富的金融产品配置到农村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
第三,创新金融科技产品供给渠道。科技创新是未来大国竞争的主战场,目前我国已经开展了科创金融改革创新的试点,例如武汉城市圈推出了构建服务科技企业全生命周期的投融资模式。对于黄河流域而言,要将科技创新应用到生态保护、防洪减灾、产业发展、城市群建设等全过程,通过科技创新实现流域发展的整体跃迁。推进以科技信贷机构和股权投资机构为主体、以区域资本市场为纽带的科技金融供给侧改革,不断完善资本市场、科技保险、股权投资等科创金融功能模块,引导市场资金布局黄河流域科技创新。
黄河流域部分地区政府财力有限,地方企业总体竞争力有待提高,特别是在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下黄河流域产业转型压力较大,在这种背景下既要强化金融支持黄河流域高质量发展,也要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
一是强化底线意识。金融机构应切实增强合规意识、风险意识、财务可持续意识,守牢风险底线。加强对金融支持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对变相利用相关金融政策形成政府隐性债务的,以及违纪使用有关财政资金的,依法依规处理。加强财务资源配置优化和费用管理,不断增强金融机构的财务可持续能力。
二是加强信贷全流程管理。科学组织金融机构开展风险压力测试,定期开展融资客户环境风险排查,适度控制大中型项目的杠杆率和偿付能力等信用风险指标。督促金融机构加强金融产品的后续管理,严格监控资金用途,发现违规问题及时采取必要风险控制措施。不断优化绿色金融风险防控机制,综合运用宏观审慎和微观审慎监管工具,建立健全客户重大环境风险动态评估、内部报告制度、公开披露制度、责任追究制度,防范绿色信贷和绿色债券的违约风险,防止出现绿色项目杠杆率过高、资本空转等问题。
三是夯实基础管理。金融机构要将防范风险同规范管理与提升能力及效率结合起来。加强业务精准管理,逐步完善产品、区域、项目多方面结合的精准业务范围与规范管理体系,持续提升管理规范度和数据治理能力。加强统计精准管理,全面、真实反映金融支持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情况。持续提升服务效率,为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提供融资、融情、融智兼备的全方位优质服务。
(作者为西北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博士研究生)
【参考文献】
①习近平:《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座谈会上的讲话》,《求是》,2019年第20期。
②郭晗、任保平:《黄河流域高质量发展的空间治理:机理诠释与现实策略》,《改革》,2020年第4期。
责编/常妍 美编/李智
黄河流域在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安全方面具有十分重要的地位。黄河发源于青藏高原,流经青海、四川、甘肃、宁夏、内蒙古、陕西、山西、河南、山东9个省区,黄河流域人口占全国总人口的30%以上,地区生产总值约占全国1/4。黄河流域还是连接青藏高原、黄土高原、华北平原的生态廊道,拥有多个国家公园和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是我国重要的生态屏障。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保护黄河是事关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千秋大计”。“十四五”时期是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的关键期。当前,面对黄河流域生态环境脆弱、经济社会发展质量有待提高、对外开放程度较低等情况,加强金融支持黄河流域生态文明建设,促进黄河流域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尤其是一些重大基础设施、生态治理项目的建设施工周期长、前期资金投入大、沉淀成本较高,必须充分利用金融手段补足资金需求缺口,充分发挥金融补短板和逆周期调节作用,夯实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的金融根基。
为黄河流域提供金融支持要突出重点、分类施策
黄河水少沙多、水沙关系不协调,是黄河复杂难治的症结所在,节水和治沙是治理的重要内容。同时,黄河流域大部分处于北方中西部地区,思想观念及经济发展相对滞后,内生动力不足,经济基础薄弱。要充分发挥各类金融机构特色,从本地实际出发,因地制宜,分类施策;聚焦黄河干支流重点区域、重点项目,精准发力。
黄河流域既有共性问题,也有个性问题。具体到黄河各区段,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的侧重点也有所不同。黄河上游流经青海、四川、甘肃、宁夏、内蒙古五省区,是黄河水源涵养重点区域,同时有不少深度贫困地区。金融机构要以服务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为主线,以支持水生态保护、水资源涵养为重点,着力保障上游“中华水塔”稳固。黄河中游流经山西、陕西、河南三省,黄河一路夹沙南下,是水土保持、污染治理重点区域。金融机构要将治沙、治污与弘扬黄河文化有机结合起来,提供系统支持,全力保障黄河长久安澜。黄河下游流经河南、山东两省,是促进河流生态系统健康,提高生物多样性重点区域,同时也是传统粮食主产区。金融机构要以滩区治理和发展现代农业为重点,全力推动黄河流域高质量发展。
创新黄河流域金融合作协调机制和差异化金融服务模式
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作为重大国家战略,横跨九个省区,涉及多省区参与的产业合作、生态协同保护等重点项目较多,离不开金融机构跨区域的共同支持,必须要秉持“一盘棋”的思想来开展跨流域、跨省域的金融合作。
一是协同构建黄河流域金融合作的统筹保障机制。统筹推进黄河流域金融合作,需要打破行政区域和地方干预的双重制度壁垒,解决金融机构之间跨省域的“联合授信”“风险共治”等难题,是一项极其复杂的系统性工程。应充分发挥顶层设计的制度优势,通过构建黄河流域金融合作的统筹保障机制,来协调沿黄九省区可能出现的利益冲突、金融纠纷、风险认定等问题,推动沿黄地区在信用环境、金融稳定、金融研究等多方面紧密合作。
二是科学构建黄河流域金融合作的基础信息化平台。沿黄九省区金融发展不平衡、金融联系不紧密是整个流域金融合作的天然障碍,进而带来金融信息沟通不顺畅、金融资源配置不合理。要解决这一问题,需要以数据治理为突破口,尽快搭建金融合作基础信息化平台。可主要聚焦黄河流域水利设施、污染防治等重点,鼓励区域间开发性金融、政策性金融、商业性金融共同参与支持,使金融资源配置更加高效。
三是积极构建黄河流域金融风险联合治理机制。将“全周期管理”意识融入黄河流域金融风险治理中,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沿黄地区经济基础较为薄弱,部分省区信用体系建设还不够健全,尤其是沿黄县域经济欠发达,抵御金融风险的能力还有待提高。应树立金融风险联防联控的战略思维,探索推动区域间信用合作联盟,积极运用金融科技强化区域金融安全。
黄河流域经济总体呈现“东强西弱”“下(游)强上(游)弱”的格局。这既有自然资源等先天禀赋因素差异,也有开放、改革等治理因素差别。黄河流域内不同区域经济发展不平衡决定了在金融支持上要走差异化金融的服务之路。首先,注重因地制宜开展特色金融服务。黄河流域既有三江源、祁连山、黄河三角洲等生态功能区,也有河套灌区、汾渭平原、黄淮海平原等粮食主产区;既有脱贫攻坚的主阵地,也有国家中心城市、区域中心城市所在的经济相对发达地区,因此应立足各地区发展实际,将各地资源禀赋与特色金融服务相衔接,围绕当地主导产业发展方向,积极创建各类特色金融创新试验区。
其次,优先补齐制约黄河流域发展的短板弱项。受黄河自身特性制约,沿黄地区公共服务、基础设施等历史欠账较多,金融系统内部应合理把握支持黄河流域发展的节奏步伐,切忌“眉毛胡子一把抓”,要分类分步有序开展工作,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理念,加强对黄河流域发展的短板弱项,黄河流域重点地区的生态修复、防洪减灾等支持。
再次,完善黄河流域产业转移的差异化金融政策。可适当借鉴长江经济带承接产业转移的经验做法,发挥金融对承接产业转移的筛选功能,秉承黄河流域生态保护绿色发展的原则,重点支持战略性新兴产业、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等。严格控制“两高一剩”行业的信贷支持,对承接产业转移的节能环保产业给予优先信贷支持,进而倒逼产业绿色升级。
最后,持续创新服务手段和模式。大力推广PPP模式和公司自营模式,加强与政府及项目实施主体沟通,推动地方政府采取注资、授予特别经营权等形式,将企业做大做强并作为承贷主体,吸引更多社会资本参与项目建设。总结完善“节水指标交易模式”“土地+模式”,将交易指标收益、政府各項补贴合规纳入还款来源。按照市场化原则探索有效的贷款模式,积极发现现金流,创造现金流,将节水指标、中央及省级生态补偿资金、各种专项经营权收益合规纳入还款来源。
丰富黄河流域金融产品供给
黄河流域横贯东西,地域跨度范围广,省际间区域特点、自然禀赋及发展阶段都有所不同。因此,金融机构应围绕沿黄省区生态特点、产业特性等不断丰富金融产品供给,满足黄河流域多样化、多层次的金融需求。
第一,在全流域推广绿色金融模式。“十四五”期间,以新发展理念推动高质量发展是金融工作的题中之义,发展绿色金融和建设有利于推动实体经济创新的金融体系,是迫切需要常抓不懈的主攻方向。当前我国已在六省(区)九地推动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建设,其中就包括黄河流域的甘肃省兰州市。截至2020年年底,六省(区)九地绿色贷款余额高达2368.3亿元,占六省(区)九地全部贷款余额的15.1%。考虑到黄河流域的生态系统是一个有机整体,整个流域普遍面临生态环境脆弱的问题,多数省区还面临新旧动能转换的压力,金融机构应高度重视绿色金融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中的关键作用,积极发展绿色信贷、绿色债券和生态环保绿色基金,稳妥开展环境权益、生态补偿抵质押融资,探索碳金融、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等创新型绿色金融产品。此外,可探索建立黄河流域“绿色技术银行”,解决沿黄省区绿色技术转移转化、企业和政府的区域绿色发展等问题。
第二,丰富“三农”领域金融产品供给方式。黄河流域的黄淮海平原、汾渭平原、河套灌区都是我国农产品主产区,在加大这些重点区域信贷投放的同时,还应积极拓宽农业农村抵质押物范围,鼓励开展与农业生产经营周期、季節特点相适应的流动资金贷款和中长期贷款等业务。例如,黄河流域的河南省兰考县和山东省临沂市都是国家普惠金融改革试验区,特别是数字普惠金融方面探索出了一系列“三农”领域的金融产品。随着脱贫攻坚的顺利完成,在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中,金融机构要建立完善金融服务乡村振兴的产品体系,完善农村金融资源回流机制,把更多金融资源、更丰富的金融产品配置到农村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
第三,创新金融科技产品供给渠道。科技创新是未来大国竞争的主战场,目前我国已经开展了科创金融改革创新的试点,例如武汉城市圈推出了构建服务科技企业全生命周期的投融资模式。对于黄河流域而言,要将科技创新应用到生态保护、防洪减灾、产业发展、城市群建设等全过程,通过科技创新实现流域发展的整体跃迁。推进以科技信贷机构和股权投资机构为主体、以区域资本市场为纽带的科技金融供给侧改革,不断完善资本市场、科技保险、股权投资等科创金融功能模块,引导市场资金布局黄河流域科技创新。
强化黄河流域金融风险防控
黄河流域部分地区政府财力有限,地方企业总体竞争力有待提高,特别是在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下黄河流域产业转型压力较大,在这种背景下既要强化金融支持黄河流域高质量发展,也要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
一是强化底线意识。金融机构应切实增强合规意识、风险意识、财务可持续意识,守牢风险底线。加强对金融支持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对变相利用相关金融政策形成政府隐性债务的,以及违纪使用有关财政资金的,依法依规处理。加强财务资源配置优化和费用管理,不断增强金融机构的财务可持续能力。
二是加强信贷全流程管理。科学组织金融机构开展风险压力测试,定期开展融资客户环境风险排查,适度控制大中型项目的杠杆率和偿付能力等信用风险指标。督促金融机构加强金融产品的后续管理,严格监控资金用途,发现违规问题及时采取必要风险控制措施。不断优化绿色金融风险防控机制,综合运用宏观审慎和微观审慎监管工具,建立健全客户重大环境风险动态评估、内部报告制度、公开披露制度、责任追究制度,防范绿色信贷和绿色债券的违约风险,防止出现绿色项目杠杆率过高、资本空转等问题。
三是夯实基础管理。金融机构要将防范风险同规范管理与提升能力及效率结合起来。加强业务精准管理,逐步完善产品、区域、项目多方面结合的精准业务范围与规范管理体系,持续提升管理规范度和数据治理能力。加强统计精准管理,全面、真实反映金融支持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情况。持续提升服务效率,为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提供融资、融情、融智兼备的全方位优质服务。
(作者为西北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博士研究生)
【参考文献】
①习近平:《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座谈会上的讲话》,《求是》,2019年第20期。
②郭晗、任保平:《黄河流域高质量发展的空间治理:机理诠释与现实策略》,《改革》,2020年第4期。
责编/常妍 美编/李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