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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桥本”是湖南影戏艺人演出时使用的一种文本。这种文本极为简单,篇幅都不长,其结撰方式和内容都无特殊规制。就其结撰方式而言,或是根据故事情节将其分成若干场或故事段落整理,或是将整个戏分成若干本按本整理,或是不分场不分本只叙述故事,或是以数字序号标示其故事单元。至于内容,一般都有人物、故事发生的地点、朝代,以及事件发展的主要过程,而没有唱词、宾白、舞台提示等。这种演出文本,极有可能是影戏形成之初(即唐宋时期)影戏剧本形态的遗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