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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日本国宪法》的产生及围绕修宪问题的政治博弈迄今为止,日本总共制定过两部宪法,第一部是1889年制定的《大日本帝国宪法》(1890年施行),目前所实施的《日本国宪法》是二战后在美国占领当局的压力之下于1946年制定的。起初作为盟军总司令的麦克阿瑟要求日本政府起草新宪法草案,但是日本政府起草的草案与过去的《大日本帝国宪法》并无本质上的区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