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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内因或外因失去唯一子女,且不能再生育和不愿意收养子女的老人称为失独老人。失独老人在失去子女后呈现出的情绪、行为变化大致包括逃避现实,否定怀疑;承受痛苦,悲伤绝望;接受事实,缓解痛苦三个阶段。失独老人在第一阶段最需要亲人的陪伴;第二阶段对精神和情感需求强烈;在第三阶段物质需求凸显。失独老人作为社会中的弱势群体,需要政府有效的政策支持、社会大众的精神慰藉、社会力量的科学救助以及失独老人的自我赡养共同构成养老对策,四位一体的打造失独老人的生态环境,最终有效保障失独老人的生活和养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