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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目前,我国事业单位财务管理的主要模式是事业单位基建会计与事业会计定期合并工作,这种模式是随着我国财政预算体制改革地不断深化而出现的。这种模式的出现主要是由于事业单位基建会计与事业会计独立核算存在一定的问题,因此,为了提升我国事业单位财务核算的有效性,促进事业单位财务管理的发展,需要我们逐步优化事业单位基建会计与事业会计之间地合并核算。
关键词:基建会计 事业会计 独立核算 问题 措施
一、我国事业单位基建会计与事业会计独立核算中存在的问题
(一)我国事业单位会计核算体系不完善
目前,我国事业单位的项目预算主要包括了两种类型,分别是基建项目预算与正常经费项目预算。在具体的预算过程中,事业单位往往是将这两个部分分别独立工作,而事业单位会计立账所依据的会计制度与基建会计立账所依据的会计制度存在不同,这就导致事业单位进行项目预算的时候容易出现分歧。此外,我国事业单位进行基建会计工作的过程中,其决算方式中往往存在一定的重复性或者是与实际相脱节,这就导致事业单位的会计资料往往缺乏真实性与完整性,进而导致这两种会计制度都无法真实反映事业单位的经济活动。
(二)我国事业单位独立核算容易掩盖财务风险
目前,由于我国事业单位的基建会计与事业会计之间独立工作,两者分别建立账簿,因此,在大多数情况下,同一个事业单位所获得的收益、负债以及支出等相关财务信息,都会采用这两种决算方式记录在不同的账簿中。这种独立记账的方式给部分单位留下了可乘之机,使部分单位在建设项目上可以进行人为修改,这样不仅会隐藏单位真实的财务信息,引发严重的贪污腐败现象,同时还会增加大量的死账,造成事业单位的财务管理混乱。
(三)我国事业单位独立核算影响资产管理与国有资产
我国事业单位在实际工作中,往往会因现实条件的限制,财务部门无法实时跟进单位项目的进度,再加上建设项目结束后没有及时向单位的财务部门提供相关的财务信息,从而造成事业单位的基建投资支出费用长期处于挂账的状态下,最终导致事业单位的实际资产往往会超过账面的资产。此外,我国部分事业单位在基建项目竣工之后,事业单位没有对基建项目进行严格的验收或对其进行检查后没有将各种财务相关资料及时上交到单位的财务部门,再加上会计监督部门监管力度不严,最终导致事业单位内部的账目不对调、资产总量不清楚以及腐败等问题。
(四)我国事业单位独立核算与现行会计制度矛盾
随着财务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我国逐渐实行了一系列的财政改革计划,其中,主要包括了政府采购预分支、部门预算以及国库集中收付等相关政策,这些政策的实施大大加强了我国事业单位财政收支的统一决算与管理。但是,在部门预算中没有对基本建设项目进行全面的编制,国库集中支付仅仅局限于对部门预算中的预算资金进行集中支付,而基本建设资金主要是来自银行的贷款,在实际使用过程中,往往不会通过国库集中支付,这就增加了基本建设资金使用的随意性。
二、事业单位基建会计与事业会计定期合并核算的原因
(一)事业单位基建会计是事业会计的构成部分
首先,从财务角度上来说,事业会计的核算内容主要是对事业单位所有经济活动进行核算,其中,基建会计是事业单位支出项目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且占据着重要的地位。其次,从国家的角度上来说,由于我国现行财务会计制度中提出,事业单位中凡是涉及到基建会计核算的部分,都应该依据基建会计的相关部分进行核算,而不能依据本制度中的相关规定进行核算,这种规定实际上就把事业单位会计核算工作分为了两个不同的主体,促使事业单位会计核算存在事业经费核算与基建经费核算两个部分,这就无法完整反应国家对其投资的相关会计信息。最后,从事业单位的角度上来说,事业单位基建会计与事业会计独立核算,导致同一个事业单位的财务信息由两个账簿反映,存在两套会计主体的数据信息,而这两套信息都无法真实反映事业单位的真实财务状况,无法达到相关法规的实际要求标准。
(二)基建资金应该纳入到事业单位部分预算
目前,我国事业单位将事业经费收支与基建经费收支分别独立做账,这种分开核算的方式,已经无法满足部门预算的编制要求。部门预算是我国采用的一种部门预算编制方法,主要是对一个部门内所有的公共资源进行完整的预算,即全面反映部门内所有的收入与支出的预算,其编制的流程主要是先通过政府各个部门进行编制,然后经过财政部门对其进行审核,再向人代会进行上报,最终审议后通过。在编制部门预算的时候,应该注意将各种不同性质的财政资金统一编制到使用这些资金的部门中。因此,事业单位中反映预算执行情况的预算会计,应该将事业单位内部所有的资金作为编制对象,而基建资金属于事业单位资金投入的一部分,应该与其他资金一样共同纳入到部门预算中,这样才能真正反映事业单位的综合预算。但是,我国现行的事业单位会计核算体系根本无法满足部门预算的编制要求,也无法充分反映并监督部门预算的执行情况。
三、优化事业单位基建会计与事业会计定期合并核算的措施
(一)明确会计要素,统一两种会计制度
目前,我国事业单位会计要素中主要包括资产负债表、经济成本收支表等会计要素,其中,资产、负债以及净资产属于会计的主体要素。因此,事业单位应该让基建会计与事业会计中的主体要素进行有效对接,促使基建会计与事业会计不断合并,合并中主要的依据就是财务会计的公式,即资产是负债与净资产的总和。
(二)完善基建核算制度,保障会计信息真实性
我国事业单位将基建会计与事业会计进行定期合并核算之后,会对事业单位财政资金的流入与流出造成一定的影响,而现行的事业会计中相关会计科目对这些财政信息无法进行全面、准确地反映。因此,为了全面且完整的反映基建会计方面的相关信息,事业单位应增加一些会计科目。 1、资产类科目中增设相关科目
事业单位在资产类科目中,应该增加“工程物资”、“在建工程”等相关的科目,同时还应该在“在建工程”科目下再增加“建筑工程”、“安装工程”以及“待摊”等详细的科目,从而可以对各个项目的明细账进行有效核算。此外,在基建项目竣工后,应该增加“基本建设支出”科目,对该项目的所有支出费用进行核算。
2、负债类科目中增设相关科目
事业单位在负债类科目中,应该增加“应付工程款” 科目,对基建项目进行核算的时候,应该依据基本建设工程价款结算办法与工程合同中的相关规定,并与基建项目的承包单位办理工程价款结算,从而支付承包单位相应的款项。
3、净资产类科目中增设相关科目
事业单位在净资产科目中,应该增加“基建结余”科目,年末的时候,如果显示为贷方余额,那么就表示完工工程的累计拨款额;如果显示为借方余额,那么就表示完工工程的支出中单位自筹资金数额。在该科目中,主要是依据基建项目的具体情况设置相应的明细账目,并记录相关的内容,到了年末的时候只需要把完工的项目“基建结余”的借方余额转入到事业基金的借方。
4、收入类科目中增设相关科目
事业单位在收入类科目中,应该增加“基建拨款”与“基建自筹资”等相关科目。其中,“基建拨款”科目主要用于核算财政拨款基建的资金或者是补助款项,“基金自筹资”科目主要用于核算上级拨款或者是事业单位自己筹集的基建资金。
5、支出类科目中增设相关科目
事业单位在支出类科目中,应该增加“基建支出”科目。该科目主要用于核算基建项目的实际支出,基建项目竣工后应从“在建工程”的贷方转入到“基建支出”中的借方。此外,还应该取消事业单位会计中的“结转自筹基建”科目,这样才能全面反映事业单位获得的固定资产数额。
(三)基建预算纳入到整体预算,减少基建挂账
面对我国财政预算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的新形势,政府部门依据我国事业单位的具体情况,逐渐实行了收支分类科目,同时还进一步扩展了一体化管理的内容,使得管理范围不断丰富,比如,预算编制执行、预计会计核算等纳入到了管理范围内。此外,随着新《规则》的颁布,我国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内容在不断完善,使得基建会计与事业单位会计之间地定期合并核算更为完善。
四、结束语
综上所述,事业单位的基建会计与事业会计独立核算,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我国会计工作的发展,同时影响了我国财务管理监督工作的发展。因此,我国财务部门将事业单位的基建会计定期合并到了事业会计中,为了不断优化定期核算的效率,我们可以通过统一两种会计制度、完善基建核算制度以及基建预算纳入到整体预算等措施优化事业单位的会计核算工作,提升我国财务管理的效率,真实反映事业单位的财务信息,促进事业单位的长远发展。
参考文献:
[1]崔颖.探析事业单位基建会计与事业会计的合并核算[J].中国商论,2015,19:24-25
[2]刘晓霞.浅谈事业单位的基建会计与事业会计的分合[J].行政事业资产与财务,2011,16:38-39
[3]桂燕.事业单位基建会计与事业会计合并核算思考[J].财经界(学术版),2014,10:227
[4]曾玲钰.探讨事业单位基建会计与事业会计的分合[J].中外企业家,2015,19:259 261
[5]丁赟.浅谈事业单位的基建会计与事业会计的分与合[J].经营管理者,2015,11:51
关键词:基建会计 事业会计 独立核算 问题 措施
一、我国事业单位基建会计与事业会计独立核算中存在的问题
(一)我国事业单位会计核算体系不完善
目前,我国事业单位的项目预算主要包括了两种类型,分别是基建项目预算与正常经费项目预算。在具体的预算过程中,事业单位往往是将这两个部分分别独立工作,而事业单位会计立账所依据的会计制度与基建会计立账所依据的会计制度存在不同,这就导致事业单位进行项目预算的时候容易出现分歧。此外,我国事业单位进行基建会计工作的过程中,其决算方式中往往存在一定的重复性或者是与实际相脱节,这就导致事业单位的会计资料往往缺乏真实性与完整性,进而导致这两种会计制度都无法真实反映事业单位的经济活动。
(二)我国事业单位独立核算容易掩盖财务风险
目前,由于我国事业单位的基建会计与事业会计之间独立工作,两者分别建立账簿,因此,在大多数情况下,同一个事业单位所获得的收益、负债以及支出等相关财务信息,都会采用这两种决算方式记录在不同的账簿中。这种独立记账的方式给部分单位留下了可乘之机,使部分单位在建设项目上可以进行人为修改,这样不仅会隐藏单位真实的财务信息,引发严重的贪污腐败现象,同时还会增加大量的死账,造成事业单位的财务管理混乱。
(三)我国事业单位独立核算影响资产管理与国有资产
我国事业单位在实际工作中,往往会因现实条件的限制,财务部门无法实时跟进单位项目的进度,再加上建设项目结束后没有及时向单位的财务部门提供相关的财务信息,从而造成事业单位的基建投资支出费用长期处于挂账的状态下,最终导致事业单位的实际资产往往会超过账面的资产。此外,我国部分事业单位在基建项目竣工之后,事业单位没有对基建项目进行严格的验收或对其进行检查后没有将各种财务相关资料及时上交到单位的财务部门,再加上会计监督部门监管力度不严,最终导致事业单位内部的账目不对调、资产总量不清楚以及腐败等问题。
(四)我国事业单位独立核算与现行会计制度矛盾
随着财务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我国逐渐实行了一系列的财政改革计划,其中,主要包括了政府采购预分支、部门预算以及国库集中收付等相关政策,这些政策的实施大大加强了我国事业单位财政收支的统一决算与管理。但是,在部门预算中没有对基本建设项目进行全面的编制,国库集中支付仅仅局限于对部门预算中的预算资金进行集中支付,而基本建设资金主要是来自银行的贷款,在实际使用过程中,往往不会通过国库集中支付,这就增加了基本建设资金使用的随意性。
二、事业单位基建会计与事业会计定期合并核算的原因
(一)事业单位基建会计是事业会计的构成部分
首先,从财务角度上来说,事业会计的核算内容主要是对事业单位所有经济活动进行核算,其中,基建会计是事业单位支出项目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且占据着重要的地位。其次,从国家的角度上来说,由于我国现行财务会计制度中提出,事业单位中凡是涉及到基建会计核算的部分,都应该依据基建会计的相关部分进行核算,而不能依据本制度中的相关规定进行核算,这种规定实际上就把事业单位会计核算工作分为了两个不同的主体,促使事业单位会计核算存在事业经费核算与基建经费核算两个部分,这就无法完整反应国家对其投资的相关会计信息。最后,从事业单位的角度上来说,事业单位基建会计与事业会计独立核算,导致同一个事业单位的财务信息由两个账簿反映,存在两套会计主体的数据信息,而这两套信息都无法真实反映事业单位的真实财务状况,无法达到相关法规的实际要求标准。
(二)基建资金应该纳入到事业单位部分预算
目前,我国事业单位将事业经费收支与基建经费收支分别独立做账,这种分开核算的方式,已经无法满足部门预算的编制要求。部门预算是我国采用的一种部门预算编制方法,主要是对一个部门内所有的公共资源进行完整的预算,即全面反映部门内所有的收入与支出的预算,其编制的流程主要是先通过政府各个部门进行编制,然后经过财政部门对其进行审核,再向人代会进行上报,最终审议后通过。在编制部门预算的时候,应该注意将各种不同性质的财政资金统一编制到使用这些资金的部门中。因此,事业单位中反映预算执行情况的预算会计,应该将事业单位内部所有的资金作为编制对象,而基建资金属于事业单位资金投入的一部分,应该与其他资金一样共同纳入到部门预算中,这样才能真正反映事业单位的综合预算。但是,我国现行的事业单位会计核算体系根本无法满足部门预算的编制要求,也无法充分反映并监督部门预算的执行情况。
三、优化事业单位基建会计与事业会计定期合并核算的措施
(一)明确会计要素,统一两种会计制度
目前,我国事业单位会计要素中主要包括资产负债表、经济成本收支表等会计要素,其中,资产、负债以及净资产属于会计的主体要素。因此,事业单位应该让基建会计与事业会计中的主体要素进行有效对接,促使基建会计与事业会计不断合并,合并中主要的依据就是财务会计的公式,即资产是负债与净资产的总和。
(二)完善基建核算制度,保障会计信息真实性
我国事业单位将基建会计与事业会计进行定期合并核算之后,会对事业单位财政资金的流入与流出造成一定的影响,而现行的事业会计中相关会计科目对这些财政信息无法进行全面、准确地反映。因此,为了全面且完整的反映基建会计方面的相关信息,事业单位应增加一些会计科目。 1、资产类科目中增设相关科目
事业单位在资产类科目中,应该增加“工程物资”、“在建工程”等相关的科目,同时还应该在“在建工程”科目下再增加“建筑工程”、“安装工程”以及“待摊”等详细的科目,从而可以对各个项目的明细账进行有效核算。此外,在基建项目竣工后,应该增加“基本建设支出”科目,对该项目的所有支出费用进行核算。
2、负债类科目中增设相关科目
事业单位在负债类科目中,应该增加“应付工程款” 科目,对基建项目进行核算的时候,应该依据基本建设工程价款结算办法与工程合同中的相关规定,并与基建项目的承包单位办理工程价款结算,从而支付承包单位相应的款项。
3、净资产类科目中增设相关科目
事业单位在净资产科目中,应该增加“基建结余”科目,年末的时候,如果显示为贷方余额,那么就表示完工工程的累计拨款额;如果显示为借方余额,那么就表示完工工程的支出中单位自筹资金数额。在该科目中,主要是依据基建项目的具体情况设置相应的明细账目,并记录相关的内容,到了年末的时候只需要把完工的项目“基建结余”的借方余额转入到事业基金的借方。
4、收入类科目中增设相关科目
事业单位在收入类科目中,应该增加“基建拨款”与“基建自筹资”等相关科目。其中,“基建拨款”科目主要用于核算财政拨款基建的资金或者是补助款项,“基金自筹资”科目主要用于核算上级拨款或者是事业单位自己筹集的基建资金。
5、支出类科目中增设相关科目
事业单位在支出类科目中,应该增加“基建支出”科目。该科目主要用于核算基建项目的实际支出,基建项目竣工后应从“在建工程”的贷方转入到“基建支出”中的借方。此外,还应该取消事业单位会计中的“结转自筹基建”科目,这样才能全面反映事业单位获得的固定资产数额。
(三)基建预算纳入到整体预算,减少基建挂账
面对我国财政预算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的新形势,政府部门依据我国事业单位的具体情况,逐渐实行了收支分类科目,同时还进一步扩展了一体化管理的内容,使得管理范围不断丰富,比如,预算编制执行、预计会计核算等纳入到了管理范围内。此外,随着新《规则》的颁布,我国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内容在不断完善,使得基建会计与事业单位会计之间地定期合并核算更为完善。
四、结束语
综上所述,事业单位的基建会计与事业会计独立核算,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我国会计工作的发展,同时影响了我国财务管理监督工作的发展。因此,我国财务部门将事业单位的基建会计定期合并到了事业会计中,为了不断优化定期核算的效率,我们可以通过统一两种会计制度、完善基建核算制度以及基建预算纳入到整体预算等措施优化事业单位的会计核算工作,提升我国财务管理的效率,真实反映事业单位的财务信息,促进事业单位的长远发展。
参考文献:
[1]崔颖.探析事业单位基建会计与事业会计的合并核算[J].中国商论,2015,19:24-25
[2]刘晓霞.浅谈事业单位的基建会计与事业会计的分合[J].行政事业资产与财务,2011,16:38-39
[3]桂燕.事业单位基建会计与事业会计合并核算思考[J].财经界(学术版),2014,10:227
[4]曾玲钰.探讨事业单位基建会计与事业会计的分合[J].中外企业家,2015,19:259 261
[5]丁赟.浅谈事业单位的基建会计与事业会计的分与合[J].经营管理者,2015,11: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