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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收到第一大股东厦门华侨电子企业有限公司(持有公司法人股21606.5176万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58.26%)的通知,该公司于2004年10月18日与彩虹集团公司签署了《股权转让框架协议》,拟将不少于10753.7427万股(占公司股份总数29%)的股份转让给彩虹集团公司;双方同意股份转让完成后公司继续使用“厦华”商标,并将重新签署商标许可使用合同。若股份转让数额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30%时,尚须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申请豁免要约收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