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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许,许多人未必能把湖南省郴州市的“郴”字正确念出。但是,这座美丽的山城。数年来却被搅入连续剧般的丑闻中,提及“嘉禾高考舞弊案”、“拆迁民房事件”、“市政府副秘书长宾馆遇害案”、“中国住房公积金第一案”,以及自称“玩权力、玩金钱、玩女人”的“三玩市长”雷渊利;还有曾在2003年9月16日,与文化达人余秋雨欣然在苏仙岭下的牧艺茶馆“品茶说文”的原市委书记李大伦等等。或许都会给人留下更多的印象。
2010年12月30日,一声枪响,终于为历时四年多的“郴州官场窝案"画上了句号。因九年敛财6800万元,涉案金额高出前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上海市委书记陈良宇10倍之巨,人称“中国纪委书记第一贪"的原郴州市委副书记、市纪委书记曾锦春终被押赴刑场,执行枪决。
已遭严惩巨贪的子弹“飞入”黄泉路的曾锦春本该退休尽享天伦之乐了,但他未能等到这一天。
2006年9月19日下午4时许,由中共湖南省纪委、省人民检察院、邵阳市人民检察院组成的联合专案组,对郴州市委副书记、市纪委书记的曾锦舂实施控制。同时被带走的还有曾的妻子唐国菊、儿子曾峰,时任宜章县公安局局长的女婿雷军,苏仙区委常委、副区长邱东圣等(均另案处理)。
当晚20时3吩,在市政府对面的五岭广场,来自各县区的群众燃放鞭炮、烟花超过两小时,庆祝曾锦春“落马”。
显然,郴州出贪官,尤其出大贪官,早已是路人皆知。此次涉案,其中还包括原市委书记李大伦,原市长周政坤,原市委常委、市委宣传部部长樊甲生,原市委常委、市委组织部部长刘清江等。6名市级领导的锒铛入狱,牵出了160余名党政官员和商人,这一系列触目惊心的腐败窝案,对郴州来说,不亚于一场八级地震。
郴州腐败现象的滋生蔓延,除了喜欢舞文弄墨、有“官文人”之称的李大伦的带头作用之外,另一个扮演了推波助澜角色的,就是曾锦春。
曾锦春系郴州市汝城县人,1968年由湖南师范学院毕业,从一个普通的中学教师起步,26岁任公社副书记,开始走上领导岗位,历任郴州市临武县县委副书记、县委书记,郴县(后改为苏仙区)县委书记,之后调任市国土局局长,继而成为了郴州市举足轻重的人物,可谓仕途顺畅。1995年2月,47岁的曾锦春调至郴州市纪委,进入市领导班子,任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1995年至2006年9月,任郴州市委副书记、市纪委书记。就时间而论,其进入郴州市委常委的时间早于李大伦。
2005年的郴州官场“嘉禾舞弊案”和“公积金第一案”已烟消云散。2006年4月14日晚,原郴州市副市长雷渊利在家中被省纪委专案组宣布“双规”。日后,正是由于雷的举报,从而引发了郴州官场的系列地震。
富有讽刺意味的是,彼时的郴州官场,李大伦一边热情讴歌真善美,一边助其亲属插手市政工程。而身为市纪委书记的曾锦春,其工作重心本不应在矿产方面,因为深知矿井背后的巨大利益,他仍然紧紧抓住矿山业务不放手。为了自己更好地参与和控制矿山,在郴州市成立“矿山整顿治理小组”之时,曾锦春明确提出了自己要兼任副组长,李大伦心领神会,两人就此形成了“割据”郴州之势,前者垄断了郴州各区县的城建项目,后者则独揽了全市采矿权的审批。
郴州矿产丰富,有“煤炭之乡”、“有色金属之乡”、“非金属之乡”的美称。一如李大伦散文《感受郴州》所描述的那样:这是一方富饶的土地。但其治下的郴州,却因官员贪腐,怨声鼎沸,实则暗流涌动。
在2005年4月1日西方愚人节这一天,郴州境内的桂阳县荷叶镇贵达煤矿发生一起矿难,20人遇难,湖南省安监部门界定贵达煤矿属于非法煤矿,按照省市“六个不留”的原则,全部炸毁。
贵达煤矿丰富的储量被郴州市一个名叫黄江武的私人老板看在眼里,黄曾多次在公共场合称曾锦春为“干爹”。检方的起诉书详细记载了他们之间的权钱交易,2005年7月,曾锦春接受黄江武的请托,向时任郴州市国土资源局党组书记、副局长的杨秀善(2008年2月,被湘潭市中院一审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13年,同时追缴其违法所得191万元。)打招呼,为办理黄江武参股的荷叶镇贵达煤矿采矿许可证提供帮助。为此,曾锦春于2005年7月,在办公室收受黄江武经手所送10万元。
凭借曾的后台,黄江武进入贵达煤矿,并与一名曾涉嫌持猎枪打伤20余村民案件的主要犯罪嫌疑人肖兴旺联合办矿。肖纠集同案犯罪嫌疑人兰星等人组织30多人的护矿队与政府抗衡,曾三次使用暴力阻碍矿山专项整治行动,致使整治工作无法进行。
2005年9月,按照桂阳县委会议要求,39岁的桂阳县公安局副局长赵德忠接手侦办此案,在集中搜捕过程中,抓获犯罪嫌疑人14名,但由于内部人员报信,肖兴旺逃脱。
起诉书印证,2005年9月,曾锦春接受黄江武的请托,在处理荷叶镇贵达煤矿矿工妨碍执法事件过程中,向桂阳县委负责人打招呼,为提前释放被拘留的人提供帮助。为此,曾锦春于2005年9月在办公室又收受黄江武经手所送3万元。之后,黄江武直接找到县公安局领导要求放人。第二天,深知黄、曾两人关系非浅的桂阳县委副书记带着赵德忠,在郴州市玉泉大酒店宴请曾锦春,曾在席间写了两个字:放人。
于是,不到三天,除了兰星,其他拘留人员均被提前释放。赵德忠说,兰星身负其他案件,检察院已经做了批捕决定。“如果放了,日后追查起来,责任将由我个人担当。”于是,他拒绝了曾锦春的指令。赵德忠的命运也由此拐了个弯。
曾锦春案的检方起诉书是这样表述的:2005年10月,贵达矿井的矿工因妨碍公务被公安机关依法拘留。该矿井股东黄江武、肖兴旺商量报复桂阳县公安局副局长赵德忠。为此,黄江武到曾锦春办公室再送8万元,请求曾查处赵德忠。曾锦春接受黄江武的请托后,于2006年2月、6月,两次安排市纪委查处赵德忠。
2005年11月,肖兴旺被列为桂阳、北湖边界整治督捕逃犯,为抓获肖兴旺,经郴州市公安局同意,桂阳县公安局采取技术侦查手段,对肖的行踪实施监控。
监控中,一段肖兴旺和黄江武的对话,让赵德忠直冒冷汗,赵意外获取了肖兴旺等人密谋陷害他的情况。黄江武在电话里说:“赵德忠这样不给面子,非把他整倒不可。”黄江武还对肖兴旺说,“我已经跟干爹说好了,拿出80个点(暗语:一个点为1万元)搞掉他。”
黄江武表示,曾锦春叫他找4个人,在不同的地方给郴州市纪委写举报信,市纪委马上对赵德忠下手。随即,黄江武给曾被赵德忠抓获的原桂阳县公安局副局长尹烈升打电话,让其写检举材料。黄江武指示尹烈升尽快把材料寄到郴州市纪委,要求写得越大越好,要实名举报,两个人签名,不要从一个地方寄材料。
当天的电话录音还显示,肖兴旺 通知弟弟肖永宝,让其取出80万元现金,送到万国大酒店给黄江武办事。
赵德忠立即向当时的郴州市委常委、市政法委书记、市公安局局长赵立民作了汇报,桂阳县委领导也找到李大伦汇报了情况。据一份检举材料所述:该县委领导表示,如果赵德忠因为整治矿业秩序得罪矿老板而被“双规”,我们县委有想法。
几天后的电话录音里,黄江武对肖兴旺说:“那个‘鸟’找了县委,县委告到市委,市里找了干爹,干爹说暂缓”。
事实上,案发后,肖兴旺一直就在荷叶地区活动,其间,多次开着牌照为湘LOl81警的“三菱”吉普警车回家,而这辆警车是桂阳县公安局一名与肖关系甚密的领导的专车。赵德忠下定决心要将肖兴旺抓获,“如果不把他抓到,我肯定会有很大麻烦。”
2005年11月22日,在动用了武警力量并在郴州市公安局刑警支队的配合下,肖兴旺落网。
犯罪嫌疑人刚押解到桂阳境内,就有五辆车到桂阳县委党校抢人,一场闹剧最终被武警官兵制止。在肖被关押后的第八天,郴州市纪委派人到桂阳县公安局调阅了全部案卷材料,要求县公安局把全部案卷复印给他们,并认为公安机关刑讯逼供,要求办案民警写出情况说明。
起诉书认定,2005年11月,曾锦春接受黄江武的请托,分别向桂阳县委负责人、桂阳县公安局负责人打招呼,要求对贵达煤矿股东肖兴旺涉嫌聚众斗殴一案从轻处理。为此,曾锦春于2005年11月在办公室收受黄江武18万元。
赵德忠感到事态严重。2005年11月28日,他在给湖南省公安厅的求援信中告知了这一情况。据当时看过该信的人称,时任湖南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省公安厅厅长的李江在此信件上批示:彻底捣毁。并指派了省公安厅刑侦总队组织犯罪侦查支队支队长周文等人进入桂阳调查。
2006年3月6日,桂阳县公安局决定报送检察院起诉肖兴旺。第二天,赵德忠刚从市公安局汇报完材料回来,并决定第二天到省公安厅汇报。在路上,他接到县纪委书记的电话,当他赶到纪委时,便被市纪委的办案人员“双规”。
郴州市纪委认定,赵德忠曾在办案中私自报了4000元油票,以及收受他人5万元贿赂。但在之后省公安厅的调查当中,这两项指控均不存在。
曾锦春“双规”当事人的地点是当地一家军工企业7429工厂的招待所,在赵被抓时,他已经将一封《关于曾锦春收受贿赂打击报复情况说明》的信件发出去。7天后,该信转到李大伦手中,李认为事情比较严重,还专门为此召开了书记碰头会。据一名知情人透露,李大伦也没有办法,他主要说了三点:一、这个人是不是有问题?二、当地县委有没有答应要搞这个人?三、这个人是不是受到诬告?此三点如果没弄清楚,马上放人。
第二天,2006年3月15日,赵德忠被释放。
2006年3月16日,释放赵德忠的第二天,雷渊利因涉嫌受贿900多万元、挪用公款2600多万元、贪污公款18万多元等犯罪事实,被检察机关依法提起公诉。为争取宽大处理,雷渊利在此期间,揭发了李大伦的贪污腐败行为。
5月23日,郴州市北湖区人民西路12号,当年中国女排创造“五连冠”战绩时的训练地,如今已是三星级的五连冠大酒店。全国散文期刊第6届主编联席会议暨散文作家来郴采风座谈会在此召开。
在这次云集了《人民日报》、《散》、《散文·海外版》、《中华散文》、《散文文百家》、《散文选刊》、《品文选刊》、《随笔》、《美文》等杂志社的总编、副总编及部分著名散文作家30余人的文学盛会上,李大伦最后一次当众即兴朗诵了旧作《感受郴州》。
当日与会的郴州籍作家黄剑国回忆,正当他倾情投入地朗诵时,手机却响了。接电话不到1分钟,李大伦脸色越来越难看。电话挂断,他低声对身边的樊甲生说:你来说两句。随即匆匆离场。直至晚饭,与会作家们听到一个消息——“李大伦被纪委叫去省会长沙,留下了”。
赵德忠没有感受到这名主政者为郴州带来的新变化,但他却与李大伦的仕途挂上了关联。7月7日,他再一次被市纪委“双规”在7429T厂招待所。曾锦春说:“此前,李大伦干预了纪委办案,赵德忠才被释放。”
五天后,兼任湖南省公安厅维护人民警察权益委员会主任的李江,指派省公安厅纪委书记到郴州与曾锦春交涉。
可是,曾锦春并不买账。7月14日下午4点,面对省厅索要证据,曾锦春说回去再研究,直到晚上11点,才回话:“第二天放人。”
曾锦春的嚣张跋扈已名声在外,不仅是因为“郴州众贪”中,以曾锦春涉案金额最大,远超市委书记李大伦,还在于他盘踞市纪委书记一职长达11年之久,根深蒂固;在任期间提拔亲戚多达40余名,独创出利用职权进行“双规”和“挂牌保护”敛财之术。
2000年11月1日,湖南首家民营公路收费站——郴州太和收费站三股东李民主、郭三勇、杨守恒同时被市纪委“双规”。随后,市纪委接管了该收费站。
曾锦春两度接受记者采访时承认,“双规”李民主期间收缴的60余万元未开收据。李民主回忆,“双规事件”之后,他曾多次托人向郴州市纪委说情,得到答复是:每年交40万元到市纪委就可以获得“私营企业合法权益重点保护单位”挂牌保护。此案经时任湖南省委书记杨正午两次批示,湖南省政府法制办、监察室等联合调查后形成报告,认定郴州市纪委越权干预,应予纠正。2003年底,李民主的妻子拿着省政府的报告和媒体的报道找到曾锦春,曾说:“省政府管不了我,你们也告不倒我。”
借着这股前所未有的反腐风暴,郴州官场和民间对曾锦春的举报,此时已经达到了白热化地步。2006年7月19日,中央领导人在新华社披露曾锦春罪行的内参上批示。7月20日,湖南省纪委常委会根据中央领导批示,决定对曾立案调查。
7月25日上午8时30分,湖南省纪检监察调研工作座谈会分组讨论在荷花园大厦进行,各市(州)纪委书记编在第一组。曾锦舂抢先第一个发言。
曾锦春说:最近郴州市很不太平,社会舆论有点把我们郴州干部队伍妖魔化的倾向,这是不公平的。我统计了一下,我们郴州市有64个厅级干部,出事的只有2个,不到3%;处级干部出事的比例不到1%;其他干部出事的比例也不到1%,可见队伍的主流是好的。
曾锦春在发言中怒斥了李大伦的买官卖官问题,“李大伦把风气搞坏了,跟个体老板打得火热,经常收受个体老板的贿赂。几乎所有的县市区委书记和县市区长都给他送过钱。”曾锦春说:“李大伦出事是迟早的事,他台上讲一套,台下做一套,表里不一,阳奉阴违,群众反映很大。我曾经在李大伦办公室给他提意见,‘大伦同志,春风大雅能容物,秋水文章不染尘,要容得不同意见,要清正廉洁!’但他听不进去。中央纪委关于领导干部廉洁从 政问题的文件下了301个,还是没能防止李大伦这样的领导干部犯错误,这是值得我们深思的。”
可就在发言当晚,曾锦春在会议地点的荷花园大厦向一名老板索贿20万元。
在检方的指控中,曾锦春个人及家庭拥有的财物共计6805.76万元。曾锦春及其妻子唐国菊等相关人员对其财产和支出能说明来源的共计5845.01万元,其中合法收入仅245.83万元,其余均为违法、违纪所得。涉嫌犯罪所得用于投资、借款而产生的孳息合计1643.16万元。
决定对曾立案调查后,湖南省纪委专案组对群众反映曾锦春的60余个问题进行了归类和分析。鉴于曾对反映他的问题早有防范,调查组决定打破常规,另辟蹊径。
据此,专案组确定了“先新后旧,先罪后错,先易后难,重点突破”的调查思路,并制定了详细的调查方案。
按照方案,专案组兵分两路,一路继续对60余个老问题逐个进行审查和可行性分析,为寻找切入点和日后的拓展调查作好准备;另一路则撇开原来的问题努力寻找新的线索和突破口。
此时,再次被“双规”了8天后的赵德忠释放了。湖南省公安厅也于7月22日派出的以刑警总队副总队长为首的三人调查组抵达了郴州。
为了及时获取黄江武的直接证据,湖南省纪委调查组于8月10日请省公安厅配合,利用黄江武参与聚众赌博之机将其抓获。经过艰苦交锋,黄初步交待了其请托曾锦春帮忙办理采矿证、干预公安办案和从看守所“捞人”,以及与曾锦春密谋打击报复赵德忠,并向曾行贿37万元人民币等犯罪事实。
但此后谈话陷入严重的对峙和僵持状态,并出现了异常的翻供情况。调查组分析认为,黄江武与曾之间肯定还存在更严重的问题没有交待。
针对黄江武竭力想与办案人员套近乎的举动,专案组有意安排办案或陪护人员与其独处,并取得了他的信任,黄果然中计,用许以重金和电站干股的方式拉拢、收买办案和陪护人员给曾锦春传递信息和纸条,以期与曾串供并订立攻守同盟。
至此,专案组从中截获了其尚未交待的向曾锦春行贿73万元以及所谓借给曾锦春200万元用于在张家界镍钼矿投资的问题。该矿的暴露,为拓展线索又提供了新的渠道。
在曾锦春案发之前,湖南省已有两名地级市纪委书记落马。其中,包括原常德市纪委书记彭晋镛和原娄底市纪委书记罗子光。原湖南省纪委副书记(正厅级)杜湘成于2005年12月26日晚,在北京市朝阳区某大厦与乌兹别克斯坦卖淫女交易时被抓。而这些纪委书记们利用案件查处、“双规”调查、干部提拔等各种机会牟利是他们案发的共同点。
翻看曾锦春的滑落轨迹,在2006年之前,湖南省纪委曾三次派人到郴州调查曾锦春,当时的结论是:曾锦春是一个基本合格的纪委书记。
但经最高人民法院复核确认,1997年下半年至2006年9月期间,曾锦春曾利用职务之便,在有关矿产承包及纠纷处理、干部选拔任用、工程承揽及招投标、税费的减免、违纪违法案件的查办及诉讼案件的处理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单独或伙同其妻、子女、情妇(均另案处理)收受、索取40余人贿赂折合人民币共计3123.82万元。
2010年12月30日的庭审中,曾锦春承认把一个远房亲戚邝莉娥变成了情人,从起诉书中可以看出,曾有两个情妇,且都由他安排了工作,并多次指示行贿者向其情妇送礼和装修房子。
湖南省纪委一名官员对记者说,在郴州,曾锦春玩得最熟练的游戏就是权钱交易,他将纪委的权力发挥到了极致。起诉书显示,曾锦春为了给向自己行贿的老板办事,在各级各部门打招呼批条子,一般都畅通无阻。对于异己分子,曾锦春惯用“双规”手段恫吓、清除,因为他知道,许多干部的屁股本来就不干净。仅2001年到2002年,曾锦春在临武县、宜章县和桂阳县勃非法拘禁干部、群众30多人。
从通常的意义上来讲,“双规”本是党组织内部的一种“家法”。但在实际操作中,“双规”对象没有界线。按照要求,纪委有权“责令有违反行政纪律嫌疑的人员在指定的时间、地点对调查事项涉及的问题做出解释和说明”。
一名官员说:“在郴州,曾锦春说立案就立案,说‘双规’就‘双规’,说放人就放人。自2000年至他案发,基本上没有专门召开过立案和采取措施的常委会。他的做法基本上是把立案、‘双规’直接批示在举报信上,或口头交待给办案人员。”
“在案件调查上,他玩弄权术的手段也发挥得淋漓尽致。他对案件调查非常关注,有些案件在调查之初,他会一天一个电话询问案件进展情况,举报的问题如果还一时查不出结果,他就会说要继续加压,肯定有问题,实在查不出,红包礼金问题总应该有,总要搞出一些问题来。如果被调查对象方面有人不断找他求他,他就会打电话给调查人员,说某某不要再查了,立即解除‘双规’,也不讲什么理由。给人的印象是,他开始把人家往死里整,逼得人家来求他,他满意了,便不再讲什么程序,直接叫调查人员放人,案子也就虎头蛇尾,不了了之。”
湖南省委一名官员对记者说,曾锦春案提出了两个问题:纪委的权力疆界在哪里?谁来监督纪委书记?
制度上的漏洞,让许多方面变得有其名而无其实,有其言而无其行。官员监督问题绝不仅仅是写在纸上,挂在嘴上,随便说说而已那么简单的事情。
(责编:山林)
2010年12月30日,一声枪响,终于为历时四年多的“郴州官场窝案"画上了句号。因九年敛财6800万元,涉案金额高出前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上海市委书记陈良宇10倍之巨,人称“中国纪委书记第一贪"的原郴州市委副书记、市纪委书记曾锦春终被押赴刑场,执行枪决。
已遭严惩巨贪的子弹“飞入”黄泉路的曾锦春本该退休尽享天伦之乐了,但他未能等到这一天。
2006年9月19日下午4时许,由中共湖南省纪委、省人民检察院、邵阳市人民检察院组成的联合专案组,对郴州市委副书记、市纪委书记的曾锦舂实施控制。同时被带走的还有曾的妻子唐国菊、儿子曾峰,时任宜章县公安局局长的女婿雷军,苏仙区委常委、副区长邱东圣等(均另案处理)。
当晚20时3吩,在市政府对面的五岭广场,来自各县区的群众燃放鞭炮、烟花超过两小时,庆祝曾锦春“落马”。
显然,郴州出贪官,尤其出大贪官,早已是路人皆知。此次涉案,其中还包括原市委书记李大伦,原市长周政坤,原市委常委、市委宣传部部长樊甲生,原市委常委、市委组织部部长刘清江等。6名市级领导的锒铛入狱,牵出了160余名党政官员和商人,这一系列触目惊心的腐败窝案,对郴州来说,不亚于一场八级地震。
郴州腐败现象的滋生蔓延,除了喜欢舞文弄墨、有“官文人”之称的李大伦的带头作用之外,另一个扮演了推波助澜角色的,就是曾锦春。
曾锦春系郴州市汝城县人,1968年由湖南师范学院毕业,从一个普通的中学教师起步,26岁任公社副书记,开始走上领导岗位,历任郴州市临武县县委副书记、县委书记,郴县(后改为苏仙区)县委书记,之后调任市国土局局长,继而成为了郴州市举足轻重的人物,可谓仕途顺畅。1995年2月,47岁的曾锦春调至郴州市纪委,进入市领导班子,任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1995年至2006年9月,任郴州市委副书记、市纪委书记。就时间而论,其进入郴州市委常委的时间早于李大伦。
2005年的郴州官场“嘉禾舞弊案”和“公积金第一案”已烟消云散。2006年4月14日晚,原郴州市副市长雷渊利在家中被省纪委专案组宣布“双规”。日后,正是由于雷的举报,从而引发了郴州官场的系列地震。
富有讽刺意味的是,彼时的郴州官场,李大伦一边热情讴歌真善美,一边助其亲属插手市政工程。而身为市纪委书记的曾锦春,其工作重心本不应在矿产方面,因为深知矿井背后的巨大利益,他仍然紧紧抓住矿山业务不放手。为了自己更好地参与和控制矿山,在郴州市成立“矿山整顿治理小组”之时,曾锦春明确提出了自己要兼任副组长,李大伦心领神会,两人就此形成了“割据”郴州之势,前者垄断了郴州各区县的城建项目,后者则独揽了全市采矿权的审批。
郴州矿产丰富,有“煤炭之乡”、“有色金属之乡”、“非金属之乡”的美称。一如李大伦散文《感受郴州》所描述的那样:这是一方富饶的土地。但其治下的郴州,却因官员贪腐,怨声鼎沸,实则暗流涌动。
在2005年4月1日西方愚人节这一天,郴州境内的桂阳县荷叶镇贵达煤矿发生一起矿难,20人遇难,湖南省安监部门界定贵达煤矿属于非法煤矿,按照省市“六个不留”的原则,全部炸毁。
贵达煤矿丰富的储量被郴州市一个名叫黄江武的私人老板看在眼里,黄曾多次在公共场合称曾锦春为“干爹”。检方的起诉书详细记载了他们之间的权钱交易,2005年7月,曾锦春接受黄江武的请托,向时任郴州市国土资源局党组书记、副局长的杨秀善(2008年2月,被湘潭市中院一审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13年,同时追缴其违法所得191万元。)打招呼,为办理黄江武参股的荷叶镇贵达煤矿采矿许可证提供帮助。为此,曾锦春于2005年7月,在办公室收受黄江武经手所送10万元。
凭借曾的后台,黄江武进入贵达煤矿,并与一名曾涉嫌持猎枪打伤20余村民案件的主要犯罪嫌疑人肖兴旺联合办矿。肖纠集同案犯罪嫌疑人兰星等人组织30多人的护矿队与政府抗衡,曾三次使用暴力阻碍矿山专项整治行动,致使整治工作无法进行。
2005年9月,按照桂阳县委会议要求,39岁的桂阳县公安局副局长赵德忠接手侦办此案,在集中搜捕过程中,抓获犯罪嫌疑人14名,但由于内部人员报信,肖兴旺逃脱。
起诉书印证,2005年9月,曾锦春接受黄江武的请托,在处理荷叶镇贵达煤矿矿工妨碍执法事件过程中,向桂阳县委负责人打招呼,为提前释放被拘留的人提供帮助。为此,曾锦春于2005年9月在办公室又收受黄江武经手所送3万元。之后,黄江武直接找到县公安局领导要求放人。第二天,深知黄、曾两人关系非浅的桂阳县委副书记带着赵德忠,在郴州市玉泉大酒店宴请曾锦春,曾在席间写了两个字:放人。
于是,不到三天,除了兰星,其他拘留人员均被提前释放。赵德忠说,兰星身负其他案件,检察院已经做了批捕决定。“如果放了,日后追查起来,责任将由我个人担当。”于是,他拒绝了曾锦春的指令。赵德忠的命运也由此拐了个弯。
曾锦春案的检方起诉书是这样表述的:2005年10月,贵达矿井的矿工因妨碍公务被公安机关依法拘留。该矿井股东黄江武、肖兴旺商量报复桂阳县公安局副局长赵德忠。为此,黄江武到曾锦春办公室再送8万元,请求曾查处赵德忠。曾锦春接受黄江武的请托后,于2006年2月、6月,两次安排市纪委查处赵德忠。
2005年11月,肖兴旺被列为桂阳、北湖边界整治督捕逃犯,为抓获肖兴旺,经郴州市公安局同意,桂阳县公安局采取技术侦查手段,对肖的行踪实施监控。
监控中,一段肖兴旺和黄江武的对话,让赵德忠直冒冷汗,赵意外获取了肖兴旺等人密谋陷害他的情况。黄江武在电话里说:“赵德忠这样不给面子,非把他整倒不可。”黄江武还对肖兴旺说,“我已经跟干爹说好了,拿出80个点(暗语:一个点为1万元)搞掉他。”
黄江武表示,曾锦春叫他找4个人,在不同的地方给郴州市纪委写举报信,市纪委马上对赵德忠下手。随即,黄江武给曾被赵德忠抓获的原桂阳县公安局副局长尹烈升打电话,让其写检举材料。黄江武指示尹烈升尽快把材料寄到郴州市纪委,要求写得越大越好,要实名举报,两个人签名,不要从一个地方寄材料。
当天的电话录音还显示,肖兴旺 通知弟弟肖永宝,让其取出80万元现金,送到万国大酒店给黄江武办事。
赵德忠立即向当时的郴州市委常委、市政法委书记、市公安局局长赵立民作了汇报,桂阳县委领导也找到李大伦汇报了情况。据一份检举材料所述:该县委领导表示,如果赵德忠因为整治矿业秩序得罪矿老板而被“双规”,我们县委有想法。
几天后的电话录音里,黄江武对肖兴旺说:“那个‘鸟’找了县委,县委告到市委,市里找了干爹,干爹说暂缓”。
事实上,案发后,肖兴旺一直就在荷叶地区活动,其间,多次开着牌照为湘LOl81警的“三菱”吉普警车回家,而这辆警车是桂阳县公安局一名与肖关系甚密的领导的专车。赵德忠下定决心要将肖兴旺抓获,“如果不把他抓到,我肯定会有很大麻烦。”
2005年11月22日,在动用了武警力量并在郴州市公安局刑警支队的配合下,肖兴旺落网。
犯罪嫌疑人刚押解到桂阳境内,就有五辆车到桂阳县委党校抢人,一场闹剧最终被武警官兵制止。在肖被关押后的第八天,郴州市纪委派人到桂阳县公安局调阅了全部案卷材料,要求县公安局把全部案卷复印给他们,并认为公安机关刑讯逼供,要求办案民警写出情况说明。
起诉书认定,2005年11月,曾锦春接受黄江武的请托,分别向桂阳县委负责人、桂阳县公安局负责人打招呼,要求对贵达煤矿股东肖兴旺涉嫌聚众斗殴一案从轻处理。为此,曾锦春于2005年11月在办公室收受黄江武18万元。
赵德忠感到事态严重。2005年11月28日,他在给湖南省公安厅的求援信中告知了这一情况。据当时看过该信的人称,时任湖南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省公安厅厅长的李江在此信件上批示:彻底捣毁。并指派了省公安厅刑侦总队组织犯罪侦查支队支队长周文等人进入桂阳调查。
2006年3月6日,桂阳县公安局决定报送检察院起诉肖兴旺。第二天,赵德忠刚从市公安局汇报完材料回来,并决定第二天到省公安厅汇报。在路上,他接到县纪委书记的电话,当他赶到纪委时,便被市纪委的办案人员“双规”。
郴州市纪委认定,赵德忠曾在办案中私自报了4000元油票,以及收受他人5万元贿赂。但在之后省公安厅的调查当中,这两项指控均不存在。
曾锦春“双规”当事人的地点是当地一家军工企业7429工厂的招待所,在赵被抓时,他已经将一封《关于曾锦春收受贿赂打击报复情况说明》的信件发出去。7天后,该信转到李大伦手中,李认为事情比较严重,还专门为此召开了书记碰头会。据一名知情人透露,李大伦也没有办法,他主要说了三点:一、这个人是不是有问题?二、当地县委有没有答应要搞这个人?三、这个人是不是受到诬告?此三点如果没弄清楚,马上放人。
第二天,2006年3月15日,赵德忠被释放。
2006年3月16日,释放赵德忠的第二天,雷渊利因涉嫌受贿900多万元、挪用公款2600多万元、贪污公款18万多元等犯罪事实,被检察机关依法提起公诉。为争取宽大处理,雷渊利在此期间,揭发了李大伦的贪污腐败行为。
5月23日,郴州市北湖区人民西路12号,当年中国女排创造“五连冠”战绩时的训练地,如今已是三星级的五连冠大酒店。全国散文期刊第6届主编联席会议暨散文作家来郴采风座谈会在此召开。
在这次云集了《人民日报》、《散》、《散文·海外版》、《中华散文》、《散文文百家》、《散文选刊》、《品文选刊》、《随笔》、《美文》等杂志社的总编、副总编及部分著名散文作家30余人的文学盛会上,李大伦最后一次当众即兴朗诵了旧作《感受郴州》。
当日与会的郴州籍作家黄剑国回忆,正当他倾情投入地朗诵时,手机却响了。接电话不到1分钟,李大伦脸色越来越难看。电话挂断,他低声对身边的樊甲生说:你来说两句。随即匆匆离场。直至晚饭,与会作家们听到一个消息——“李大伦被纪委叫去省会长沙,留下了”。
赵德忠没有感受到这名主政者为郴州带来的新变化,但他却与李大伦的仕途挂上了关联。7月7日,他再一次被市纪委“双规”在7429T厂招待所。曾锦春说:“此前,李大伦干预了纪委办案,赵德忠才被释放。”
五天后,兼任湖南省公安厅维护人民警察权益委员会主任的李江,指派省公安厅纪委书记到郴州与曾锦春交涉。
可是,曾锦春并不买账。7月14日下午4点,面对省厅索要证据,曾锦春说回去再研究,直到晚上11点,才回话:“第二天放人。”
曾锦春的嚣张跋扈已名声在外,不仅是因为“郴州众贪”中,以曾锦春涉案金额最大,远超市委书记李大伦,还在于他盘踞市纪委书记一职长达11年之久,根深蒂固;在任期间提拔亲戚多达40余名,独创出利用职权进行“双规”和“挂牌保护”敛财之术。
2000年11月1日,湖南首家民营公路收费站——郴州太和收费站三股东李民主、郭三勇、杨守恒同时被市纪委“双规”。随后,市纪委接管了该收费站。
曾锦春两度接受记者采访时承认,“双规”李民主期间收缴的60余万元未开收据。李民主回忆,“双规事件”之后,他曾多次托人向郴州市纪委说情,得到答复是:每年交40万元到市纪委就可以获得“私营企业合法权益重点保护单位”挂牌保护。此案经时任湖南省委书记杨正午两次批示,湖南省政府法制办、监察室等联合调查后形成报告,认定郴州市纪委越权干预,应予纠正。2003年底,李民主的妻子拿着省政府的报告和媒体的报道找到曾锦春,曾说:“省政府管不了我,你们也告不倒我。”
借着这股前所未有的反腐风暴,郴州官场和民间对曾锦春的举报,此时已经达到了白热化地步。2006年7月19日,中央领导人在新华社披露曾锦春罪行的内参上批示。7月20日,湖南省纪委常委会根据中央领导批示,决定对曾立案调查。
7月25日上午8时30分,湖南省纪检监察调研工作座谈会分组讨论在荷花园大厦进行,各市(州)纪委书记编在第一组。曾锦舂抢先第一个发言。
曾锦春说:最近郴州市很不太平,社会舆论有点把我们郴州干部队伍妖魔化的倾向,这是不公平的。我统计了一下,我们郴州市有64个厅级干部,出事的只有2个,不到3%;处级干部出事的比例不到1%;其他干部出事的比例也不到1%,可见队伍的主流是好的。
曾锦春在发言中怒斥了李大伦的买官卖官问题,“李大伦把风气搞坏了,跟个体老板打得火热,经常收受个体老板的贿赂。几乎所有的县市区委书记和县市区长都给他送过钱。”曾锦春说:“李大伦出事是迟早的事,他台上讲一套,台下做一套,表里不一,阳奉阴违,群众反映很大。我曾经在李大伦办公室给他提意见,‘大伦同志,春风大雅能容物,秋水文章不染尘,要容得不同意见,要清正廉洁!’但他听不进去。中央纪委关于领导干部廉洁从 政问题的文件下了301个,还是没能防止李大伦这样的领导干部犯错误,这是值得我们深思的。”
可就在发言当晚,曾锦春在会议地点的荷花园大厦向一名老板索贿20万元。
在检方的指控中,曾锦春个人及家庭拥有的财物共计6805.76万元。曾锦春及其妻子唐国菊等相关人员对其财产和支出能说明来源的共计5845.01万元,其中合法收入仅245.83万元,其余均为违法、违纪所得。涉嫌犯罪所得用于投资、借款而产生的孳息合计1643.16万元。
决定对曾立案调查后,湖南省纪委专案组对群众反映曾锦春的60余个问题进行了归类和分析。鉴于曾对反映他的问题早有防范,调查组决定打破常规,另辟蹊径。
据此,专案组确定了“先新后旧,先罪后错,先易后难,重点突破”的调查思路,并制定了详细的调查方案。
按照方案,专案组兵分两路,一路继续对60余个老问题逐个进行审查和可行性分析,为寻找切入点和日后的拓展调查作好准备;另一路则撇开原来的问题努力寻找新的线索和突破口。
此时,再次被“双规”了8天后的赵德忠释放了。湖南省公安厅也于7月22日派出的以刑警总队副总队长为首的三人调查组抵达了郴州。
为了及时获取黄江武的直接证据,湖南省纪委调查组于8月10日请省公安厅配合,利用黄江武参与聚众赌博之机将其抓获。经过艰苦交锋,黄初步交待了其请托曾锦春帮忙办理采矿证、干预公安办案和从看守所“捞人”,以及与曾锦春密谋打击报复赵德忠,并向曾行贿37万元人民币等犯罪事实。
但此后谈话陷入严重的对峙和僵持状态,并出现了异常的翻供情况。调查组分析认为,黄江武与曾之间肯定还存在更严重的问题没有交待。
针对黄江武竭力想与办案人员套近乎的举动,专案组有意安排办案或陪护人员与其独处,并取得了他的信任,黄果然中计,用许以重金和电站干股的方式拉拢、收买办案和陪护人员给曾锦春传递信息和纸条,以期与曾串供并订立攻守同盟。
至此,专案组从中截获了其尚未交待的向曾锦春行贿73万元以及所谓借给曾锦春200万元用于在张家界镍钼矿投资的问题。该矿的暴露,为拓展线索又提供了新的渠道。
在曾锦春案发之前,湖南省已有两名地级市纪委书记落马。其中,包括原常德市纪委书记彭晋镛和原娄底市纪委书记罗子光。原湖南省纪委副书记(正厅级)杜湘成于2005年12月26日晚,在北京市朝阳区某大厦与乌兹别克斯坦卖淫女交易时被抓。而这些纪委书记们利用案件查处、“双规”调查、干部提拔等各种机会牟利是他们案发的共同点。
翻看曾锦春的滑落轨迹,在2006年之前,湖南省纪委曾三次派人到郴州调查曾锦春,当时的结论是:曾锦春是一个基本合格的纪委书记。
但经最高人民法院复核确认,1997年下半年至2006年9月期间,曾锦春曾利用职务之便,在有关矿产承包及纠纷处理、干部选拔任用、工程承揽及招投标、税费的减免、违纪违法案件的查办及诉讼案件的处理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单独或伙同其妻、子女、情妇(均另案处理)收受、索取40余人贿赂折合人民币共计3123.82万元。
2010年12月30日的庭审中,曾锦春承认把一个远房亲戚邝莉娥变成了情人,从起诉书中可以看出,曾有两个情妇,且都由他安排了工作,并多次指示行贿者向其情妇送礼和装修房子。
湖南省纪委一名官员对记者说,在郴州,曾锦春玩得最熟练的游戏就是权钱交易,他将纪委的权力发挥到了极致。起诉书显示,曾锦春为了给向自己行贿的老板办事,在各级各部门打招呼批条子,一般都畅通无阻。对于异己分子,曾锦春惯用“双规”手段恫吓、清除,因为他知道,许多干部的屁股本来就不干净。仅2001年到2002年,曾锦春在临武县、宜章县和桂阳县勃非法拘禁干部、群众30多人。
从通常的意义上来讲,“双规”本是党组织内部的一种“家法”。但在实际操作中,“双规”对象没有界线。按照要求,纪委有权“责令有违反行政纪律嫌疑的人员在指定的时间、地点对调查事项涉及的问题做出解释和说明”。
一名官员说:“在郴州,曾锦春说立案就立案,说‘双规’就‘双规’,说放人就放人。自2000年至他案发,基本上没有专门召开过立案和采取措施的常委会。他的做法基本上是把立案、‘双规’直接批示在举报信上,或口头交待给办案人员。”
“在案件调查上,他玩弄权术的手段也发挥得淋漓尽致。他对案件调查非常关注,有些案件在调查之初,他会一天一个电话询问案件进展情况,举报的问题如果还一时查不出结果,他就会说要继续加压,肯定有问题,实在查不出,红包礼金问题总应该有,总要搞出一些问题来。如果被调查对象方面有人不断找他求他,他就会打电话给调查人员,说某某不要再查了,立即解除‘双规’,也不讲什么理由。给人的印象是,他开始把人家往死里整,逼得人家来求他,他满意了,便不再讲什么程序,直接叫调查人员放人,案子也就虎头蛇尾,不了了之。”
湖南省委一名官员对记者说,曾锦春案提出了两个问题:纪委的权力疆界在哪里?谁来监督纪委书记?
制度上的漏洞,让许多方面变得有其名而无其实,有其言而无其行。官员监督问题绝不仅仅是写在纸上,挂在嘴上,随便说说而已那么简单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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