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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好比是一只蜗牛,从墙底一点一点往上爬,爬得虽慢,总有一天会爬到墙顶的……”
“我也是鲁迅遗物,你们也得保存保存我呀!”
作为鲁迅的旧式太太,一个目不识丁的小脚女人,朱安留下的话语不多,但句句都耐人寻味。她凄风苦雨的一生给世人留下许多回味。通过走访朱氏后人,实地勘查采访,钩沉相关史料,搜集各方面人士的回忆等,作者追溯了朱安69年的人生轨迹,探讨了她对鲁迅的影响,并让我们依稀听见了这样一位女性的无声之声。
陌路婚姻
按照周作人的说法:“鲁迅是在那一年里预备回家,就此完姻的。”不过他也声明自己当时在外读书,对重修房屋与鲁迅结婚的事情并不十分清楚。值得注意的是,周冠五的回忆里也说:“……后来把这情况又告诉鲁迅,结果鲁迅回信很干脆,一口答应了,说几时结婚几时到,于是定局结婚。定了日子,鲁迅果然从日本回国,母亲很诧异,又是高兴又是怀疑,就叫我和鸣山两人当行郎,他穿套袍褂,跪拜非常听话。”事情的进程当然不可能像周冠五说得那么简单,但他的说法和通常我们所知道的大相径庭,这也是值得注意的。
孙伏园是鲁迅的学生和好友,与鲁迅一家也有很深的交往,在1939年纪念鲁迅逝世三周年的会上他也说到这事:
“鲁迅先生最初是学医的。他受的是很严格的科学训练,因而他不相信许多精神生活。他常对人说:‘我不知什么叫爱。’但是家中屡次要他回国去结婚,他不愿放弃学业不肯回去。后来家中打电报来了,说母病危,先生回国了,到家一瞧,房已修理好,家具全新,一切结婚的布置都已停当,只等他回来做新郎了。鲁迅先生一生对事奋斗勇猛,待人则非常厚道。他始终不忍对自己最亲切的人予以残酷的待遇,所以他屈服了。”
新婚之夜当晚,鲁迅像木偶一样任人摆布,进了洞房。周冠五当时20岁,他回忆那天晚上的情形:“結婚的那天晚上,是我和新台门衍太太的儿子明山二人扶新郎上楼的。当时,鲁迅一句话也没有讲,我们扶他也不推辞。见了新媳妇,他照样一声不响,脸上有些阴郁,很沉闷。”
王鹤照从13岁起就在周家当佣工,前后近30年。1906年鲁迅结婚时,他已经18岁。他是第一次看到这位周家大少爷。
鲁迅新婚第二天,表现得很决绝。这一夜究竟发生了什么?像王鹤照这样一个佣工是不可能知道的,但他透露了一个不为人所知的细节:鲁迅新婚后的第二天早上,印花被的靛青染青了他的脸,让人想到他那晚很可能把头埋在被子里哭了。
王鹤照说因为鲁迅第二天早晨不高兴,“当时照老例新婚夫妇是要去老台门拜祠堂的,但鲁迅先生没有去”。鲁迅即便没有拜老台门,依照老例,新婚夫妇一般在第三天要“回门”,亦叫“转郎”,新夫妇往女家回门,在老嫂、吹手的簇拥下,坐轿来到女家,至大厅拜女家祖先,参拜岳父岳母等等。之后,还要请新郎进入内房,坐在岳母身旁听她致照例的“八句头”,八句头说完后新夫妇才辞别上轿。
虽然鲁迅像木偶似的走完了这一系列麻烦的仪式,可是新婚燕尔他却做得很决绝,搬出新房,睡到了母亲的房中。我们不知道新婚之夜究竟发生了什么,鲁迅为什么会这么失望。对此,周建人的解释是因为朱安既不识字,也没有放足。可是按照周冠五的回忆,朱安拒绝读书、放足,这都事先告知过远在日本的鲁迅,他不可能对此没有任何思想准备。
周作人则说“新人极为矮小,颇有发育不全的样子”。从照片来看,朱安的身材确实偏于矮小,但鲁迅不喜欢她,肯定还有更深刻的原因。这婚事是母亲安排的,他只能默默承受。结婚后他很少向外人诉说自己的婚姻生活,仅对好友许寿裳说过这么一句沉痛的话:这是母亲给我的一件礼物,我只能好好地供养它,爱情是我所不知道的。
因为“母亲”(其实是母亲所代表的社会和家族)的要求,鲁迅被迫成为“礼物”的接受者。据孙伏园说,鲁迅虽然当新郎,穿靴,穿袍,戴红缨帽子,一切都照办。但那时他心中已打好主意:“结婚前一切我听你做主,结婚后一切我自己做主,那时你们可得听我的。”很明显,鲁迅将朱安仅仅视为一件礼物,作为接受者,只要接受了礼物,那么就随便他怎么安置这件礼物了。从这一点说,他还是个主动者。
可惜的是,作为“礼物”的朱安本人是无法意识到这一点的。婚后第四天,鲁迅就携二弟周作人去了日本,离开了母亲强加给他的女人。没有人提到,朱安在这新婚的三四天里是怎么熬过来的。不知她是一动不动呆坐在新房里呢?还是一边垂泪,一边听那些过来人现身说法,教她如何慢慢熬出头?也许,就是在那一刻,她想到自己就像一只蜗牛,只要慢慢爬,慢慢熬,总能等到周家少爷回心转意的那一天。
出售鲁迅藏书事件
自母亲去世后,当时已经附逆的周作人担负着长嫂的部分费用,最初是每月100元,随着物价的上升而涨到150元、200元。对于收周作人的这笔钱。朱安内心并不情愿,而且这笔钱也很难维持起码的生活,她的生活贫困至极。因此,她听从了周作人的建议,决定出售鲁迅的藏书。周作人令北京图书馆开列了藏书目录,准备委托来薰阁出售。
1944年8月25目的《新中国报》刊登了这一信息,许广平闻悉,忧心如焚,立即给久未通音信的朱安写了信。加以阻止。信中指出:“……就望你千万不要卖书,好好保存他的东西,给大家留个纪念,也是我们对鲁迅先生死后应尽的责任。请你收到此信,快快回音,详细告诉我你的意见和生活最低限度所需,我要尽我最大的力量照顾你,请你相信我的诚意。”
同时,许广平委托律师在9月10日的《申报》上发表申明:“按鲁迅先生终身从事文化事业,死后举国哀悼,故其一切遗物,应由我全体家属妥为保存,以备国人纪念。况就法律言,遗产在未分割前为公同共有物,不得单独处分,否则不能生效,律有明文规定。如鲁迅先生在平家属确有私擅出售遗产事实,广平等决不承认。”
得知鲁迅藏书有可能被出售,上海文化界进步人士都很焦急,不仅由许广平、内山完造出面写信阻止,该年10月,还推举唐弢、刘哲民二人去北京解释劝阻。这事的经过在唐弢的《<帝城十日〉解》及《关于周作人》中都有较为详细的记载。10月10日他们从上海出发,到北平后,将书信一一投送,一面请赵万里把旧书出售的路子堵死,一面访问了宋紫佩,10月15日由宋紫佩陪同一起去西三条见到了朱安:
那天宋紫佩陪着哲民和我到西三条二十一号的时候,天色已近黄昏,朱夫人和原来侍候鲁老太太的女工正在用膳,见到我们,两位老人都把手里的碗放了下来,里面是汤水似的稀粥,桌上碟子里有几块酱萝卜。朱夫人身材矮小,狭长脸,裹着南方中年妇女常用的黑丝绒包头,看去精干。听说我们来自上海,她的脸色立刻阴沉下来。
宋紫佩说明来意,我将上海家属和友好对藏书的意见补说几句。她听了一言不发。过一会,却冲着宋紫佩说:“你们总说鲁迅遗物,要保存,要保存!我也是鲁迅遗物,你们也得保存保存我呀!”说着有点激动的样子。
长期窘迫的生活,又加上对上海方面的误会,在来客面前,朱安的情绪显得很激动。在困顿的岁月里,哪怕是作为“鲁迅的遗物”,她也被世人长久地遗忘了。万千辛酸,使她发出了这悲怆的呐喊。其实,从她的内心来说,一定也不愿意卖掉鲁迅的藏书,她之所以同意这么做,恐怕也存着这样的心思——希望借此提醒人们她这个“遗物”的存在。也正因为如此,当唐弢将日本宪兵逮捕许广平等的经过告诉她,并将海婴的情形说了一遍,她的态度立即发生了变化。当她听到海婴病已痊愈,竟说:大先生就这块肉了,为什么不将海婴带到北平,让她看看。于是气氛一转,藏书出售问题便也迎刃而解了。
“我也是鲁迅遗物,你们也得保存保存我呀!”
作为鲁迅的旧式太太,一个目不识丁的小脚女人,朱安留下的话语不多,但句句都耐人寻味。她凄风苦雨的一生给世人留下许多回味。通过走访朱氏后人,实地勘查采访,钩沉相关史料,搜集各方面人士的回忆等,作者追溯了朱安69年的人生轨迹,探讨了她对鲁迅的影响,并让我们依稀听见了这样一位女性的无声之声。
陌路婚姻
按照周作人的说法:“鲁迅是在那一年里预备回家,就此完姻的。”不过他也声明自己当时在外读书,对重修房屋与鲁迅结婚的事情并不十分清楚。值得注意的是,周冠五的回忆里也说:“……后来把这情况又告诉鲁迅,结果鲁迅回信很干脆,一口答应了,说几时结婚几时到,于是定局结婚。定了日子,鲁迅果然从日本回国,母亲很诧异,又是高兴又是怀疑,就叫我和鸣山两人当行郎,他穿套袍褂,跪拜非常听话。”事情的进程当然不可能像周冠五说得那么简单,但他的说法和通常我们所知道的大相径庭,这也是值得注意的。
孙伏园是鲁迅的学生和好友,与鲁迅一家也有很深的交往,在1939年纪念鲁迅逝世三周年的会上他也说到这事:
“鲁迅先生最初是学医的。他受的是很严格的科学训练,因而他不相信许多精神生活。他常对人说:‘我不知什么叫爱。’但是家中屡次要他回国去结婚,他不愿放弃学业不肯回去。后来家中打电报来了,说母病危,先生回国了,到家一瞧,房已修理好,家具全新,一切结婚的布置都已停当,只等他回来做新郎了。鲁迅先生一生对事奋斗勇猛,待人则非常厚道。他始终不忍对自己最亲切的人予以残酷的待遇,所以他屈服了。”
新婚之夜当晚,鲁迅像木偶一样任人摆布,进了洞房。周冠五当时20岁,他回忆那天晚上的情形:“結婚的那天晚上,是我和新台门衍太太的儿子明山二人扶新郎上楼的。当时,鲁迅一句话也没有讲,我们扶他也不推辞。见了新媳妇,他照样一声不响,脸上有些阴郁,很沉闷。”
王鹤照从13岁起就在周家当佣工,前后近30年。1906年鲁迅结婚时,他已经18岁。他是第一次看到这位周家大少爷。
鲁迅新婚第二天,表现得很决绝。这一夜究竟发生了什么?像王鹤照这样一个佣工是不可能知道的,但他透露了一个不为人所知的细节:鲁迅新婚后的第二天早上,印花被的靛青染青了他的脸,让人想到他那晚很可能把头埋在被子里哭了。
王鹤照说因为鲁迅第二天早晨不高兴,“当时照老例新婚夫妇是要去老台门拜祠堂的,但鲁迅先生没有去”。鲁迅即便没有拜老台门,依照老例,新婚夫妇一般在第三天要“回门”,亦叫“转郎”,新夫妇往女家回门,在老嫂、吹手的簇拥下,坐轿来到女家,至大厅拜女家祖先,参拜岳父岳母等等。之后,还要请新郎进入内房,坐在岳母身旁听她致照例的“八句头”,八句头说完后新夫妇才辞别上轿。
虽然鲁迅像木偶似的走完了这一系列麻烦的仪式,可是新婚燕尔他却做得很决绝,搬出新房,睡到了母亲的房中。我们不知道新婚之夜究竟发生了什么,鲁迅为什么会这么失望。对此,周建人的解释是因为朱安既不识字,也没有放足。可是按照周冠五的回忆,朱安拒绝读书、放足,这都事先告知过远在日本的鲁迅,他不可能对此没有任何思想准备。
周作人则说“新人极为矮小,颇有发育不全的样子”。从照片来看,朱安的身材确实偏于矮小,但鲁迅不喜欢她,肯定还有更深刻的原因。这婚事是母亲安排的,他只能默默承受。结婚后他很少向外人诉说自己的婚姻生活,仅对好友许寿裳说过这么一句沉痛的话:这是母亲给我的一件礼物,我只能好好地供养它,爱情是我所不知道的。
因为“母亲”(其实是母亲所代表的社会和家族)的要求,鲁迅被迫成为“礼物”的接受者。据孙伏园说,鲁迅虽然当新郎,穿靴,穿袍,戴红缨帽子,一切都照办。但那时他心中已打好主意:“结婚前一切我听你做主,结婚后一切我自己做主,那时你们可得听我的。”很明显,鲁迅将朱安仅仅视为一件礼物,作为接受者,只要接受了礼物,那么就随便他怎么安置这件礼物了。从这一点说,他还是个主动者。
可惜的是,作为“礼物”的朱安本人是无法意识到这一点的。婚后第四天,鲁迅就携二弟周作人去了日本,离开了母亲强加给他的女人。没有人提到,朱安在这新婚的三四天里是怎么熬过来的。不知她是一动不动呆坐在新房里呢?还是一边垂泪,一边听那些过来人现身说法,教她如何慢慢熬出头?也许,就是在那一刻,她想到自己就像一只蜗牛,只要慢慢爬,慢慢熬,总能等到周家少爷回心转意的那一天。
出售鲁迅藏书事件
自母亲去世后,当时已经附逆的周作人担负着长嫂的部分费用,最初是每月100元,随着物价的上升而涨到150元、200元。对于收周作人的这笔钱。朱安内心并不情愿,而且这笔钱也很难维持起码的生活,她的生活贫困至极。因此,她听从了周作人的建议,决定出售鲁迅的藏书。周作人令北京图书馆开列了藏书目录,准备委托来薰阁出售。
1944年8月25目的《新中国报》刊登了这一信息,许广平闻悉,忧心如焚,立即给久未通音信的朱安写了信。加以阻止。信中指出:“……就望你千万不要卖书,好好保存他的东西,给大家留个纪念,也是我们对鲁迅先生死后应尽的责任。请你收到此信,快快回音,详细告诉我你的意见和生活最低限度所需,我要尽我最大的力量照顾你,请你相信我的诚意。”
同时,许广平委托律师在9月10日的《申报》上发表申明:“按鲁迅先生终身从事文化事业,死后举国哀悼,故其一切遗物,应由我全体家属妥为保存,以备国人纪念。况就法律言,遗产在未分割前为公同共有物,不得单独处分,否则不能生效,律有明文规定。如鲁迅先生在平家属确有私擅出售遗产事实,广平等决不承认。”
得知鲁迅藏书有可能被出售,上海文化界进步人士都很焦急,不仅由许广平、内山完造出面写信阻止,该年10月,还推举唐弢、刘哲民二人去北京解释劝阻。这事的经过在唐弢的《<帝城十日〉解》及《关于周作人》中都有较为详细的记载。10月10日他们从上海出发,到北平后,将书信一一投送,一面请赵万里把旧书出售的路子堵死,一面访问了宋紫佩,10月15日由宋紫佩陪同一起去西三条见到了朱安:
那天宋紫佩陪着哲民和我到西三条二十一号的时候,天色已近黄昏,朱夫人和原来侍候鲁老太太的女工正在用膳,见到我们,两位老人都把手里的碗放了下来,里面是汤水似的稀粥,桌上碟子里有几块酱萝卜。朱夫人身材矮小,狭长脸,裹着南方中年妇女常用的黑丝绒包头,看去精干。听说我们来自上海,她的脸色立刻阴沉下来。
宋紫佩说明来意,我将上海家属和友好对藏书的意见补说几句。她听了一言不发。过一会,却冲着宋紫佩说:“你们总说鲁迅遗物,要保存,要保存!我也是鲁迅遗物,你们也得保存保存我呀!”说着有点激动的样子。
长期窘迫的生活,又加上对上海方面的误会,在来客面前,朱安的情绪显得很激动。在困顿的岁月里,哪怕是作为“鲁迅的遗物”,她也被世人长久地遗忘了。万千辛酸,使她发出了这悲怆的呐喊。其实,从她的内心来说,一定也不愿意卖掉鲁迅的藏书,她之所以同意这么做,恐怕也存着这样的心思——希望借此提醒人们她这个“遗物”的存在。也正因为如此,当唐弢将日本宪兵逮捕许广平等的经过告诉她,并将海婴的情形说了一遍,她的态度立即发生了变化。当她听到海婴病已痊愈,竟说:大先生就这块肉了,为什么不将海婴带到北平,让她看看。于是气氛一转,藏书出售问题便也迎刃而解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