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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委宣传部和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联合印发的《若干意见》,比较好地融合了“人大话”和“媒体话”,追求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法律效果和传播规律的统一,是引领、推动人大新闻宣传工作改进、加强的好文件。这里有必要再接着多说几句。
首先建议变革转型中的媒体,进一步刷新、深化对人大制度、人大履职、人大新闻宣传的认识。
“第一条”认识。人大制度是我国根本政治制度,是支撑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根本政治制度。在十八大报告中,人大制度居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第一条”;在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里,位列民主法治建设的“第一条”。必须与时俱进的制度“第一条”,必然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深化政治体制改革、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进程中发挥着举足轻重作用。眼下,人大正和新闻宣传系统紧密合作,以纪念人民代表大会成立60周年为契机,深刻学习领会人大制度本质内涵,展现其理论和实践创新的生机活力。这是推进人大制度深入人心的良策实招。
“第一线”认识。全国人大常委会领导多次指出: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处在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的第一线。立法机关走在法制前线,这也是题中之义。这两年,上海市连续出台《促进改革创新决定》和《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条例》,要描述市人大常委会在两部法规中的立法角色,用“第一线”恐怕还不够,“火线”更加恰如其分。岂止立法!人大代表频频暗访食品安全,子夜实地探访地铁维护,诸如此类的监督事例,举不胜举的为民故事,有力诠释“第一线”监督机关的要义。从各个条块荟萃到人大各委员会的同志,积淀深厚,视野开阔,虽然少了具体事务上的日理万机,但站得更高了、想得更深了、看得更远了,思考、智慧和境界升华到了“第一线”。因此,兄弟省市区的人大同行说:不是二线是一线,振奋精神上前线,想作为才能有作为,敢作为才能有大作为。当然,相较一府两院的行政和司法运行方式,对比“决定、质询、调查、审查、批评、撤销、罢免”等法定权力,人大事实上少了些雷厉风行冲锋陷阵的形象,但显然不能因此就给国家权力机关贴牢“二线”标签。
“人民中心”认识。人民在哪里?根本政治制度的头两个字是“人民”。1.6万多字的现行宪法,“人民”二字出现360多处(尚不包括50余处“公民”)。宪法第二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在去年全国宣传思想工作会议上,习近平同志要求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导向,坚持以民为本、以人为本,并强调党性和人民性从来都是一致的、统一的。因此,大众媒体之于人大宣传,就是要依法把人民及其代表作为中心,唱响和巩固人大作为党性和人民性统一的渠道,作为党的主张和人民意愿化为国家意志的途径,作为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的载体,作为对人民负责、监督一府两院的权力机关,作为主要民主渠道、关注民生的民意机关。
认识到位了,归根结底要化为人大宣传报道内容、形式和手段上的改进创新。
内容为本。人大“新闻富矿”经过媒体匠心开采、加工提炼,方能成为品位上乘的报道产品。这里仅以两项职能为例。对于立法,从立项到公布施行的整条“立法链”中,“最后一公里”往往是“报道链”最薄弱的环节。对法规草案解读、一审等初级流程,媒体往往报道得起劲,有的原汁原味地晒出了草案条文。但对一审、二审后的修改条款、对所公布法规的核心内容,鲜有高质量的解释性深度报道,致使受众先入为主,以原始法条为准了,这也是各地立法者对报道“放出去收不回来”的困惑和忧虑。于是,大家普遍呼吁多关注立法过程中的博弈、平衡,关注各方诉求,关注民生条款和公民有序参与,不能“靡不有初,鲜克有终”。
对于监督工作,记者应身心都在现场、会场,涉深水者观蛟龙,有的活动不一定立马报道,但可以积累素材,厚积薄发。监督报告往往是委员会花费数月倾力调研,最后推敲斟酌形成的文字结晶;审议发言常常是常委会组成人员和代表深入人民群众望闻问切的民意提炼。这些内容有的可以直接成为报道素材,更多的则是提供了新闻线索,供媒体“二次开发”。这需要敏锐的“新闻鼻”,嗅出监督智慧中的“微言大义”、“春秋笔法”,发现、深淘实质内容。
至于对代表的报道要求,《若干意见》已然浓墨重彩,这里不作赘述。
立体化为用。当下的媒体之多、传播方式之丰富,可谓千树万树梨花开、乱花渐欲迷人眼,走立体化融合之道,发挥“全媒体”效应,形成“新主流”,已成为共识。着眼于人大报道工作实际,应该搭好若干个“立交桥”。通过新闻发布会、通气会、策划会和即时通信工具等手段,做大立体化喂料平台;发挥主流传统媒体、新媒体、都市媒体各自优势,并融合发声,做宽一体化传播渠道;用好专版、专刊、专栏、频道、频率,做强立体化宣传阵地;善用消息、通讯、评论、访谈、音视频、动漫、图片等,做活立体化报道体裁;探索法言法语、民言民语、官言官语、文言文语、网言网语和世说新语、学术语言等各种话语的融会贯通,言之有物有理有法有情,形成入耳入脑入心的立体化报道话语系统;联动各类媒体记者、条线和非条线采编人员、人大宣传工作者和通讯员,建设复合型队伍。在方向和导向正确的前提下,实现上述多重立体化,“新闻富矿”的产量和产品升级应该不成问题。
策划为先。如果报道没有先行策划来统摄,就难免碎片化,失之于散,失之于浅。策划应该因事因时因媒体制宜,就条线来说,有人大和媒体各自系统内部的策划,人大和宣传系统联合策划,人大和媒体点对点的个性化策划;论时间节点和项目,有年度、月度、每周策划,人代会、常委会会议以及重要履职专项活动的策划;从层级上看,有高层之间就“高大上”事项的顶层设计,栏目、专题、专版、专刊等中观层面的策划,单篇报道的微观策划;就策划方式,有会议上的脑力激荡,电话和微媒体的热线沟通,到现场、走基层群策群力,等等,不一而足。通过优质策划,不仅仅向媒体喂素材的料,更要喂思路的料,做到有思想有精魂的“内容为王”。如果报道策划和落实机制做顺了做活了,无处无时不策划,那么,做实这样的一种格局,即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各级人大代表、市委宣传系统、媒体单位、区县乡镇人大等相关方密切协同、高效合奏的人大新闻宣传大格局,也就水到渠成了。
中央领导强调: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不是人大一家的责任,而是全党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因此,党管的大众传媒,宣传报道好人大制度和人大工作,更是责无旁贷。好在领导力推、众人拾柴之下,媒体对人大报道都已空前重视,都在设法提质增量,这从上海市人大新闻宣传工作会议现场能够明显感受到,全国人大和各地人大的类似活动亦发出喜人和催人讯息。改进和加强人大新闻宣传,没有完成时,只有进行时,我们有理由有更高的期待,更给力的作为。
首先建议变革转型中的媒体,进一步刷新、深化对人大制度、人大履职、人大新闻宣传的认识。
“第一条”认识。人大制度是我国根本政治制度,是支撑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根本政治制度。在十八大报告中,人大制度居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第一条”;在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里,位列民主法治建设的“第一条”。必须与时俱进的制度“第一条”,必然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深化政治体制改革、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进程中发挥着举足轻重作用。眼下,人大正和新闻宣传系统紧密合作,以纪念人民代表大会成立60周年为契机,深刻学习领会人大制度本质内涵,展现其理论和实践创新的生机活力。这是推进人大制度深入人心的良策实招。
“第一线”认识。全国人大常委会领导多次指出: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处在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的第一线。立法机关走在法制前线,这也是题中之义。这两年,上海市连续出台《促进改革创新决定》和《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条例》,要描述市人大常委会在两部法规中的立法角色,用“第一线”恐怕还不够,“火线”更加恰如其分。岂止立法!人大代表频频暗访食品安全,子夜实地探访地铁维护,诸如此类的监督事例,举不胜举的为民故事,有力诠释“第一线”监督机关的要义。从各个条块荟萃到人大各委员会的同志,积淀深厚,视野开阔,虽然少了具体事务上的日理万机,但站得更高了、想得更深了、看得更远了,思考、智慧和境界升华到了“第一线”。因此,兄弟省市区的人大同行说:不是二线是一线,振奋精神上前线,想作为才能有作为,敢作为才能有大作为。当然,相较一府两院的行政和司法运行方式,对比“决定、质询、调查、审查、批评、撤销、罢免”等法定权力,人大事实上少了些雷厉风行冲锋陷阵的形象,但显然不能因此就给国家权力机关贴牢“二线”标签。
“人民中心”认识。人民在哪里?根本政治制度的头两个字是“人民”。1.6万多字的现行宪法,“人民”二字出现360多处(尚不包括50余处“公民”)。宪法第二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在去年全国宣传思想工作会议上,习近平同志要求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导向,坚持以民为本、以人为本,并强调党性和人民性从来都是一致的、统一的。因此,大众媒体之于人大宣传,就是要依法把人民及其代表作为中心,唱响和巩固人大作为党性和人民性统一的渠道,作为党的主张和人民意愿化为国家意志的途径,作为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的载体,作为对人民负责、监督一府两院的权力机关,作为主要民主渠道、关注民生的民意机关。
认识到位了,归根结底要化为人大宣传报道内容、形式和手段上的改进创新。
内容为本。人大“新闻富矿”经过媒体匠心开采、加工提炼,方能成为品位上乘的报道产品。这里仅以两项职能为例。对于立法,从立项到公布施行的整条“立法链”中,“最后一公里”往往是“报道链”最薄弱的环节。对法规草案解读、一审等初级流程,媒体往往报道得起劲,有的原汁原味地晒出了草案条文。但对一审、二审后的修改条款、对所公布法规的核心内容,鲜有高质量的解释性深度报道,致使受众先入为主,以原始法条为准了,这也是各地立法者对报道“放出去收不回来”的困惑和忧虑。于是,大家普遍呼吁多关注立法过程中的博弈、平衡,关注各方诉求,关注民生条款和公民有序参与,不能“靡不有初,鲜克有终”。
对于监督工作,记者应身心都在现场、会场,涉深水者观蛟龙,有的活动不一定立马报道,但可以积累素材,厚积薄发。监督报告往往是委员会花费数月倾力调研,最后推敲斟酌形成的文字结晶;审议发言常常是常委会组成人员和代表深入人民群众望闻问切的民意提炼。这些内容有的可以直接成为报道素材,更多的则是提供了新闻线索,供媒体“二次开发”。这需要敏锐的“新闻鼻”,嗅出监督智慧中的“微言大义”、“春秋笔法”,发现、深淘实质内容。
至于对代表的报道要求,《若干意见》已然浓墨重彩,这里不作赘述。
立体化为用。当下的媒体之多、传播方式之丰富,可谓千树万树梨花开、乱花渐欲迷人眼,走立体化融合之道,发挥“全媒体”效应,形成“新主流”,已成为共识。着眼于人大报道工作实际,应该搭好若干个“立交桥”。通过新闻发布会、通气会、策划会和即时通信工具等手段,做大立体化喂料平台;发挥主流传统媒体、新媒体、都市媒体各自优势,并融合发声,做宽一体化传播渠道;用好专版、专刊、专栏、频道、频率,做强立体化宣传阵地;善用消息、通讯、评论、访谈、音视频、动漫、图片等,做活立体化报道体裁;探索法言法语、民言民语、官言官语、文言文语、网言网语和世说新语、学术语言等各种话语的融会贯通,言之有物有理有法有情,形成入耳入脑入心的立体化报道话语系统;联动各类媒体记者、条线和非条线采编人员、人大宣传工作者和通讯员,建设复合型队伍。在方向和导向正确的前提下,实现上述多重立体化,“新闻富矿”的产量和产品升级应该不成问题。
策划为先。如果报道没有先行策划来统摄,就难免碎片化,失之于散,失之于浅。策划应该因事因时因媒体制宜,就条线来说,有人大和媒体各自系统内部的策划,人大和宣传系统联合策划,人大和媒体点对点的个性化策划;论时间节点和项目,有年度、月度、每周策划,人代会、常委会会议以及重要履职专项活动的策划;从层级上看,有高层之间就“高大上”事项的顶层设计,栏目、专题、专版、专刊等中观层面的策划,单篇报道的微观策划;就策划方式,有会议上的脑力激荡,电话和微媒体的热线沟通,到现场、走基层群策群力,等等,不一而足。通过优质策划,不仅仅向媒体喂素材的料,更要喂思路的料,做到有思想有精魂的“内容为王”。如果报道策划和落实机制做顺了做活了,无处无时不策划,那么,做实这样的一种格局,即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各级人大代表、市委宣传系统、媒体单位、区县乡镇人大等相关方密切协同、高效合奏的人大新闻宣传大格局,也就水到渠成了。
中央领导强调: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不是人大一家的责任,而是全党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因此,党管的大众传媒,宣传报道好人大制度和人大工作,更是责无旁贷。好在领导力推、众人拾柴之下,媒体对人大报道都已空前重视,都在设法提质增量,这从上海市人大新闻宣传工作会议现场能够明显感受到,全国人大和各地人大的类似活动亦发出喜人和催人讯息。改进和加强人大新闻宣传,没有完成时,只有进行时,我们有理由有更高的期待,更给力的作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