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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民族区域自治自新中国成立至今,主要经历四个阶段:少数民族当家做主、自治区筹建、文革浩劫和稳固发展.广西实行民族区域自治有着一定的必然性,这是政治历史传统的最佳选择,也是中国共产党对马克思主义解决民族问题基本理论的创造性运用,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本身也具有强大的生命力和显著的优越性.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对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具有非常重要的现实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