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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建设体制的深化改革,水利工程建设广泛推行招标投标制,招评制度日臻完善,施工竞标多用综合评分法。但要抉择理想的承建单位,除靠市场准入和评标把关外,还取决于评标要素及评分准则是否科学,若评标要素不合理或评分细则欠严密,不是影响评标公正性,就是给工程实施埋下隐忧。本文结合水利工程招标工作实践,就确定评标要素及其评分标准,介绍现行的做法,并提出了改进主观判断要素的评审见解与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