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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西法治在概念与内涵上存在巨大差异。具体来说,传统的中国法治是在"法治"概念下的"人治",以义务为本位,强调官僚特权;而西方的"法治"则注重"规则"的作用,以权利为本位,保障公民平等。"实质法治"这一概念既继承了中国社会的传统法制,也吸纳了西方法治文明的先进成果,是适合中国"法治国家"建设的"法治"概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