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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多少?”
“全部取完。”
“存折还要吗?”
“不要。”
6月13日至6月15日上午,这段银行营业员与储户之间的对话,频繁出现在湖南省衡阳市城市商业银行(以下简称“衡阳城商行”)的各网点中。两天半的时间里,衡阳城商行被支取现金1亿多元。
后经调查证实,这是一起媒体报道失实,加上个别另有所图的人散布虚假信息并以讹传讹,导致少数不明真相的储户提前支取存款的风波。
不过,值得庆幸的是,衡阳市政府和相关部门在不到3天的时间里,及时消除了负面影响,维护了市场金融秩序的稳定。
以讹传讹引发“蝴蝶效应”
“蝴蝶轻轻地舞动一下翅膀,可能导致系统最终发生极大的变化。”湖南省银监局的相关负责人用“蝴蝶效应”来解释此次风波。
事件源于媒体的一篇失实报道。6月6日,《上海证券报》刊发“银监会拟发退市令,三家城商行受警告”一文,其中提到,中国银监会副主席唐双宁日前在全国城市商业银行工作会议上,点名批评了被划分到第六类行的衡阳城商行等三家银行,指出这三家银行不良资产率尚在50%以上,“对于风险状况不断恶化,地方政府无力或无意救助的银行,要研究其市场退出问题。”
事实上,衡阳城商行并没有被划到第六类行。银监局衡阳监管分局办公室主任贺岚峰对《中国经济周刊》说:“据反馈回来的信息,该报道是根据录音整理后写成,把其他行误听成了衡阳城商行。”
6月8日,湖南当地媒体《三湘都市报》在未进一步核实事实真相情况下,以“衡阳城商行受银监会警告”为题,对上述报道进行了转载。
随后,衡阳某保险公司员工欧阳某某、崔某某、蒋某某等3人在看到相关报道后,又分别通知了自己的客户,称该行市场前景有问题,提醒他们将其在该行的存款“妥善处置”。
“这3名员工在这次风波中起了关键性的误传和传导作用。”湖南省银监局相关负责人称,受此影响,不少储户以讹传讹,并就近赴该行网点提前支取存款,最终导致衡阳城商行一些网点门前人满为患。
迅速反应平息风波
6月15日上午,《中国经济周刊》在衡阳城商行的相关网点注意到,柜台里整齐地码放着数以百捆计的百元大钞,六七张公告张贴在营业大厅里的醒目位置,电视里循环播放着关于“要审慎对待不实报道,不要盲目提前支取存款”的宣传片。
就在发生此次风波的6月13日上午,当地政府和相关管理部门立即做出了反应。中国人民银行湖南分行速调巨资进行“救场”,中国人民银行湖南中心支行行长缪曼聪、湖南省银监局局长蒋民生等人赶赴衡阳,研究、协调和维护当地金融稳定问题。“主要抓好两点:一是存、取款自由;二是澄清事实,正面引导和宣传。”湖南省银监局相关人士对《中国经济周刊》说。
衡阳市政府、衡阳市公安局、银监会衡阳分局、中国人民银行衡阳支行等单位和部门迅速组织大量人员到现场向储户解释、沟通;相关负责人发表电视讲话进行澄清,同时发布公告称:衡阳城商行是合法的金融机构,其所有经营活动受法律保护;衡阳城商行目前经营正常,中国银监会和市政府采取了一系列有力措施,支持其快速发展;对故意诋毁衡阳城商行的行为,公安部门将严厉打击,追究其刑事责任;广大储户要审慎对待不实报道,避免给自身经济利益造成损失。
6月14日,上述两家媒体也发布更正申明,称涉及衡阳城商行的部分表述有失误之处,“划入第六类行应为第五类行”,并向衡阳城商行致以歉意。
通过各方努力,广大储户逐步辨清了真相。从6月15日中午开始,衡阳城商行各网点趋向稳定,不再有盲目提前支取存款的储户。据衡阳城商行的相关人士透露,在持续两天半的风波中,储户共取走存款1亿多元。
在风波平息之后,6月15日下午,有522万元现金存入衡阳城商行,接下来的几天,日平均存款逐步增长,至6月19日,总流入现金超过了2000万元。
城商行改革将稳妥推进
“对可能涉及金融安全和社会稳定的报道须慎之又慎。”湖南银监局官员就此风波对部分媒体说,“很遗憾,上述两家媒体对系统内部的通报既没有采取审慎报道的原则,也没有进行客观真实的报道。”2004年2月,中国银监会在其颁布的《股份制商业银行风险评级体系(暂行)》中明确规定,“评级结果的披露由监管部门向有关部门通报,暂不向公众披露。何时需对外披露由监管部门决定。”
对于为数众多的城市商业银行,按风险评级“分类”监管的思路时日已久。2003年,银监会监管二部就开始对112家城商行实行内部评级,依照资本充足率、资产安全状况、公司治理机制、盈利状况等标准,把它们分为六类,其中五、六类行确定为风险处置工作“重点关注行”。按照当时的分类,整体质量较好的一类和二类银行只有20多家,如上海银行、南京市商业银行等。而经营状况差、各项监测指标不符合监管要求、被风险评级体系列为第六类的银行亦有4家。
2005年,银监会对城商行的分类标准进行了修改和完善。根据新标准,2005年全国112家城商行分类结果是:一类行31家,二类行18家,三类行26家,四类行30家,五类行4家,六类行3家。城商行整体经营和风险状况有了明显改善。《中国经济周刊》记者未能获取城商行6级分类详细标准的资料。“这是个内部文件,没有对外公开。”衡阳监管分局办公室主任贺岚峰说。
对于列为“重点关注行”的五、六类银行,银监会相关负责人称,“正在研究银行业金融机构破产、撤销等市场退出制度,成立中小商业银行风险处置小组,统筹负责中小商业银行风险处置工作。”
“但即便在风险处置工作中引入市场退出机制,那也是建立在安全、稳健、长效的机制之上。”湖南银监局的官员说,“自建国以来,无论是国有银行还是股份制商业银行,还没有出现过兑付不了中小储户的事情。”
湖南银监局官员还讲了一个故事:一个椰子掉进湖中,“咕咚”一声,兔子吓得赶紧跑,猴子也跟着跑,狐狸也跟着跑……最后,所有动物一起跑。“这是对事物缺乏必要的认知,没有必要。”
对于衡阳城商行今后的发展,衡阳市副市长陈新文表示,“政府将全力帮助和支持城商行的发展”,“到2010年,要将该行不良资产控制在3%以内”。中国人民银行湖南中心支行行长缪曼聪也表态,“将一如既往地支持衡阳行的发展。”
2006年大限
不过,并不是所有“重点关注行”都能通过风险自我控制、重组、政府救助等方式获得新生。《中国经济周刊》在对被划入“重点关注行”的某城商行的调查中了解,当地政府并无意救助该行。
自1995年第一家城市商业银行成立至今,历史包袱沉重、资本补充受限、业务受干扰等问题长期困扰着城商行的发展。“必须抓紧时间采取相应措施,寻找解决问题的方法。”湖南银监局的官员提醒。
上述官员所称“抓紧时间”指的是,6月16日,中国银监会关于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相关方案的征求意见已经结束,代表国际银行业监管方向和趋势的新巴塞尔协议可能于今年年底前在全球范围内推广使用。此外,在今年12月31日(中国金融业入世保护期的终止日)之前,中国银行业的资本充足率必须达到8%,而2005年年末,全国城商行加权平均资本充足率仅为5.13%。
大限来临,城商行特别是“重点关注行”是否做好了准备?
“全部取完。”
“存折还要吗?”
“不要。”
6月13日至6月15日上午,这段银行营业员与储户之间的对话,频繁出现在湖南省衡阳市城市商业银行(以下简称“衡阳城商行”)的各网点中。两天半的时间里,衡阳城商行被支取现金1亿多元。
后经调查证实,这是一起媒体报道失实,加上个别另有所图的人散布虚假信息并以讹传讹,导致少数不明真相的储户提前支取存款的风波。
不过,值得庆幸的是,衡阳市政府和相关部门在不到3天的时间里,及时消除了负面影响,维护了市场金融秩序的稳定。
以讹传讹引发“蝴蝶效应”
“蝴蝶轻轻地舞动一下翅膀,可能导致系统最终发生极大的变化。”湖南省银监局的相关负责人用“蝴蝶效应”来解释此次风波。
事件源于媒体的一篇失实报道。6月6日,《上海证券报》刊发“银监会拟发退市令,三家城商行受警告”一文,其中提到,中国银监会副主席唐双宁日前在全国城市商业银行工作会议上,点名批评了被划分到第六类行的衡阳城商行等三家银行,指出这三家银行不良资产率尚在50%以上,“对于风险状况不断恶化,地方政府无力或无意救助的银行,要研究其市场退出问题。”
事实上,衡阳城商行并没有被划到第六类行。银监局衡阳监管分局办公室主任贺岚峰对《中国经济周刊》说:“据反馈回来的信息,该报道是根据录音整理后写成,把其他行误听成了衡阳城商行。”
6月8日,湖南当地媒体《三湘都市报》在未进一步核实事实真相情况下,以“衡阳城商行受银监会警告”为题,对上述报道进行了转载。
随后,衡阳某保险公司员工欧阳某某、崔某某、蒋某某等3人在看到相关报道后,又分别通知了自己的客户,称该行市场前景有问题,提醒他们将其在该行的存款“妥善处置”。
“这3名员工在这次风波中起了关键性的误传和传导作用。”湖南省银监局相关负责人称,受此影响,不少储户以讹传讹,并就近赴该行网点提前支取存款,最终导致衡阳城商行一些网点门前人满为患。
迅速反应平息风波
6月15日上午,《中国经济周刊》在衡阳城商行的相关网点注意到,柜台里整齐地码放着数以百捆计的百元大钞,六七张公告张贴在营业大厅里的醒目位置,电视里循环播放着关于“要审慎对待不实报道,不要盲目提前支取存款”的宣传片。
就在发生此次风波的6月13日上午,当地政府和相关管理部门立即做出了反应。中国人民银行湖南分行速调巨资进行“救场”,中国人民银行湖南中心支行行长缪曼聪、湖南省银监局局长蒋民生等人赶赴衡阳,研究、协调和维护当地金融稳定问题。“主要抓好两点:一是存、取款自由;二是澄清事实,正面引导和宣传。”湖南省银监局相关人士对《中国经济周刊》说。
衡阳市政府、衡阳市公安局、银监会衡阳分局、中国人民银行衡阳支行等单位和部门迅速组织大量人员到现场向储户解释、沟通;相关负责人发表电视讲话进行澄清,同时发布公告称:衡阳城商行是合法的金融机构,其所有经营活动受法律保护;衡阳城商行目前经营正常,中国银监会和市政府采取了一系列有力措施,支持其快速发展;对故意诋毁衡阳城商行的行为,公安部门将严厉打击,追究其刑事责任;广大储户要审慎对待不实报道,避免给自身经济利益造成损失。
6月14日,上述两家媒体也发布更正申明,称涉及衡阳城商行的部分表述有失误之处,“划入第六类行应为第五类行”,并向衡阳城商行致以歉意。
通过各方努力,广大储户逐步辨清了真相。从6月15日中午开始,衡阳城商行各网点趋向稳定,不再有盲目提前支取存款的储户。据衡阳城商行的相关人士透露,在持续两天半的风波中,储户共取走存款1亿多元。
在风波平息之后,6月15日下午,有522万元现金存入衡阳城商行,接下来的几天,日平均存款逐步增长,至6月19日,总流入现金超过了2000万元。
城商行改革将稳妥推进
“对可能涉及金融安全和社会稳定的报道须慎之又慎。”湖南银监局官员就此风波对部分媒体说,“很遗憾,上述两家媒体对系统内部的通报既没有采取审慎报道的原则,也没有进行客观真实的报道。”2004年2月,中国银监会在其颁布的《股份制商业银行风险评级体系(暂行)》中明确规定,“评级结果的披露由监管部门向有关部门通报,暂不向公众披露。何时需对外披露由监管部门决定。”
对于为数众多的城市商业银行,按风险评级“分类”监管的思路时日已久。2003年,银监会监管二部就开始对112家城商行实行内部评级,依照资本充足率、资产安全状况、公司治理机制、盈利状况等标准,把它们分为六类,其中五、六类行确定为风险处置工作“重点关注行”。按照当时的分类,整体质量较好的一类和二类银行只有20多家,如上海银行、南京市商业银行等。而经营状况差、各项监测指标不符合监管要求、被风险评级体系列为第六类的银行亦有4家。
2005年,银监会对城商行的分类标准进行了修改和完善。根据新标准,2005年全国112家城商行分类结果是:一类行31家,二类行18家,三类行26家,四类行30家,五类行4家,六类行3家。城商行整体经营和风险状况有了明显改善。《中国经济周刊》记者未能获取城商行6级分类详细标准的资料。“这是个内部文件,没有对外公开。”衡阳监管分局办公室主任贺岚峰说。
对于列为“重点关注行”的五、六类银行,银监会相关负责人称,“正在研究银行业金融机构破产、撤销等市场退出制度,成立中小商业银行风险处置小组,统筹负责中小商业银行风险处置工作。”
“但即便在风险处置工作中引入市场退出机制,那也是建立在安全、稳健、长效的机制之上。”湖南银监局的官员说,“自建国以来,无论是国有银行还是股份制商业银行,还没有出现过兑付不了中小储户的事情。”
湖南银监局官员还讲了一个故事:一个椰子掉进湖中,“咕咚”一声,兔子吓得赶紧跑,猴子也跟着跑,狐狸也跟着跑……最后,所有动物一起跑。“这是对事物缺乏必要的认知,没有必要。”
对于衡阳城商行今后的发展,衡阳市副市长陈新文表示,“政府将全力帮助和支持城商行的发展”,“到2010年,要将该行不良资产控制在3%以内”。中国人民银行湖南中心支行行长缪曼聪也表态,“将一如既往地支持衡阳行的发展。”
2006年大限
不过,并不是所有“重点关注行”都能通过风险自我控制、重组、政府救助等方式获得新生。《中国经济周刊》在对被划入“重点关注行”的某城商行的调查中了解,当地政府并无意救助该行。
自1995年第一家城市商业银行成立至今,历史包袱沉重、资本补充受限、业务受干扰等问题长期困扰着城商行的发展。“必须抓紧时间采取相应措施,寻找解决问题的方法。”湖南银监局的官员提醒。
上述官员所称“抓紧时间”指的是,6月16日,中国银监会关于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相关方案的征求意见已经结束,代表国际银行业监管方向和趋势的新巴塞尔协议可能于今年年底前在全球范围内推广使用。此外,在今年12月31日(中国金融业入世保护期的终止日)之前,中国银行业的资本充足率必须达到8%,而2005年年末,全国城商行加权平均资本充足率仅为5.13%。
大限来临,城商行特别是“重点关注行”是否做好了准备?